宋书卷十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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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十九
宋书卷十九
乐一
《易》曰:
“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自黄帝至于三代,名称不同。
周衰凋缺,又为郑卫所乱。
魏文侯虽好古,然犹昏睡于古乐。
于是淫声炽而雅音废矣。
及秦焚典籍,《乐经》用亡。
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而已。
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汉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
又造《武德舞》,舞人悉执干戚,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故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周又有《房中之乐》,秦改曰《寿人》。
其声,楚声也,汉高好之;孝惠改曰《安世》。
高祖又作《昭容乐》、《礼容乐》。
《昭容》生于《武德》,《礼容》生于《文始》、《五行》也。
汉初,又有《嘉至乐》,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迎神之乐也。
文帝又自造《四时舞》,以明天下之安和。
盖乐先王之乐者,明有法也;乐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
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荐之太宗之庙。
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舞》,荐之世宗之庙。
汉诸帝奏《文始》、《四时》、《五行》之舞焉。
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著《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殊。
其内史中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记二十四卷。
刘向校书,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
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
“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
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
”又制舞哥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汉末大乱,众乐沦缺。
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
时又有邓静、尹商,善训雅乐,哥师尹胡能哥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养晓知先代诸舞,夔悉总领之。
远考经籍,近采故事,魏复先代古乐,自夔始也。
而左延年等,妙善郑声,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文始武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
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
明帝太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
凡音乐以舞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
然则其所司之官,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
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之诗,务令详备。
乐官自如故为太乐。
”太乐,汉旧名,后汉依谶改太予乐官,至是改复旧。
于是公卿奏曰:
“臣闻德盛而化隆者,则乐舞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哥咏。
故荐之郊庙,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则君臣乐其度。
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日新者,礼乐之谓也。
故先王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盖当其时而制之矣。
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几二千年,《韶箾》、《南》、《龠》、《武》、《象》之乐,风声遗烈,皆可得而论也。
由斯言之,礼乐之事,弗可以已。
今太祖武皇帝乐,宜曰《武始之乐》。
武,神武也;武,又迹也。
言神武之始,又王迹所起也。
高祖文皇帝乐,宜曰《咸熙之舞》。
咸,皆也;熙,兴也。
言应受命之运,天下由之皆兴也。
至于群臣述德论功,建定烈祖之称,而未制乐舞,非所以昭德纪功。
夫哥以咏德,舞以象事。
于文,文武为斌,兼秉文武,圣德所以章明也。
臣等谨制乐舞名《章斌之舞》。
昔《箫韶》九奏,亲于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
特以显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辉,习咏其风声者也。
自汉高祖、文帝各逮其时,而为《武德》、《四时》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当今成业之美,播扬弘烈,莫盛于《章斌》焉。
《乐志》曰:
‘钟磬干戚,所以祭先王之庙,又所以献酬酳酢也。
在宗庙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长之中,长幼无不从和。
’故仲尼答宾牟贾之问曰:
‘周道四达,礼乐交通。
’《传》云:
‘鲁有禘乐,宾祭用之。
’此皆祭礼大享,通用盛乐之明文也。
今有事于天地宗庙,则此三舞宜并以为荐享;及临朝大享,亦宜舞之。
然后乃合古制事神训民之道,关于万世,其义益明。
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总名,可名《大钧之乐》。
钧,平也。
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
于名为美,于义为当。
”尚书奏:
“宜如所上。
”帝初不许制《章斌之乐》;三请,乃许之。
于是尚书又奏:
“祀圆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袴,绛釭,黑韦鞮。
《咸熙舞》者,冠委貌,其余服如前。
《章斌舞》者,与《武始》、《咸熙》舞者同服。
奏于朝庭,则《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帻,生绛袍单衣,绛领袖,皁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袴,白布釭,黑韦鞮。
《咸熙舞》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袴,其余服如前。
”奏可。
史臣案,《武始》、《咸熙》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与《武始》、《咸熙》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缪袭又奏:
“《安世哥》本汉时哥名。
今诗哥非往诗之文,则宜变改。
案《周礼》注云:
《安世乐》,犹周《房中之乐》也。
是以往昔议者,以《房中》哥后妃之德,所以风天下,正夫妇,宜改《安世》之名曰《正始之乐》。
自魏国初建,故侍中王粲所作登哥《安世诗》,专以思咏神灵及说神灵鉴享之意。
袭后又依哥省读汉《安世哥》咏,亦说‘高张四县,神来燕享,嘉荐令仪,永受厥福’。
无有《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
今思惟往者谓《房中》为后妃之哥者,恐失其意。
方祭祀娱神,登堂哥先祖功德,下堂哥咏燕享,无事哥后妃之化也。
自宜依其事以名其乐哥,改《安世哥》曰《享神哥》。
”奏可。
案文帝已改《安世》为《正始》,而袭至是又改《安世》为《享神》,未详其义。
王粲所造《安世诗》,今亡。
袭又奏曰:
“文昭皇后庙,置四县之乐,当铭显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庙之名,号曰昭庙之具乐。
”尚书奏曰:
“礼,妇人继夫之爵,同牢配食者,乐不异文。
昭皇后今虽别庙,至于宫县乐器音均,宜如袭议。
”奏可。
散骑常侍王肃议曰:
“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国大体,惧其局而不知弘也。
汉武帝东巡封禅还,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皆尽用其乐。
言尽用者,为尽用宫县之乐也。
天地之性贵质者,盖谓其器之不文尔,不谓庶物当复减之也。
礼,天子宫县,舞八佾。
今祀圆丘方泽,宜以天子制,设宫县之乐,八佾之舞。
”卫臻、缪袭、左延年等咸同肃议。
奏可。
肃又议曰:
“说者以为周家祀天,唯舞《云门》;祭地,唯舞《咸池》;宗庙,唯舞《大武》,似失其义矣。
周礼宾客皆作备乐。
《左传》:
‘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
’六代之乐也。
然则一会之日,具作六代乐矣。
天地宗庙,事之大者,宾客燕会,比之为细。
《王制》曰:
‘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
’可以燕乐而逾天地宗庙之乐乎?
《周官》:
‘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
’夫六律、六吕、五声、八音,皆一时而作之,至于六舞独分擘而用之,所以不厌人心也。
又《周官》:
‘韎师掌教韎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大享亦如之。
’韎,东夷之乐也。
又:
‘鞮鞻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哥,祭祀则吹而哥之,燕亦如之。
’四夷之乐,乃入宗庙;先代之典,独不得用。
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乐,皆主之于宗庙,而后播及其余也。
夫作先王乐者,贵能包而用之;纳四夷之乐者,美德广之所及也。
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庙,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太钧》之舞。
”有司奏:
“宜如肃议。
”奏可。
肃私造宗庙诗颂十二篇,不被哥。
晋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庙哥,其乐舞亦仍旧也。
汉光武平陇、蜀,增广郊祀,高皇帝配食,乐奏《青阳》、《硃明》、《西皓》、《玄冥》、《云翘》、《育命》之舞。
北郊及祀明堂,并奏乐如南郊。
迎时气五郊:
春哥《青阳》,夏哥《硃明》,并舞《云翘》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并舞《育命》之舞;季夏哥《硃明》,兼舞二舞。
章帝元和二年,宗庙乐,故事,食举有《鹿鸣》、《承元气》二曲。
三年,自作诗四篇,一曰《思齐皇姚》,二曰《六骐驎》,三曰《竭肃雍》,四曰《陟叱根》。
合前六曲,以为宗庙食举。
加宗庙食举《重来》、《上陵》二曲,合八曲为上陵食举。
减宗庙食举《承元气》一曲,加《惟天之命》、《天之历数》二曲,合七曲为殿中御食饭举。
又汉太乐食举十三曲:
一曰《鹿鸣》,二曰《重来》,三曰《初造》,四曰《侠安》,五曰《归来》,六曰《远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凉》,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气》,十三曰《海淡淡》。
魏氏及晋荀勖、傅玄并为哥辞。
魏时以《远期》、《承元气》、《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
魏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后改曰《于赫》,咏武帝;二曰《驺虞》,后改曰《巍巍》,咏文帝;三曰《伐檀》,后省除;四曰《文王》,后改曰《洋洋》,咏明帝。
《驺虞》、《伐檀》、《文王》并左延年改其声。
正旦大会,太尉奉璧,群后行礼,东厢雅乐郎作者是也。
今谓之行礼曲,姑洗厢所奏。
按《鹿鸣》本以宴乐为体,无当于朝享,往时之失也。
晋武泰始五年,尚书奏使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各造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哥诗。
诏又使中书郎成公绥亦作。
张华表曰:
“按魏上寿食举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
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而识乐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
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诗章词异,兴废随时,至其韶逗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
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
”荀勖则曰:
“魏氏哥诗,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与古诗不类。
”以问司律中郎将陈颀,颀曰:
“被之金石,未必皆当。
”故勖造晋哥,皆为四言,唯王公上寿酒一篇为三言五言,此则华、勖所明异旨也。
九年,荀勖遂典知乐事,使郭琼、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勖及傅玄、张华又各造此舞哥诗。
勖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骑常侍阮咸讥新律声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
勖以其异己,出咸为始平相。
晋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龠舞》曰《宣文舞》。
咸宁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庙乐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至江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太常贺循答云:
“魏氏增损汉乐,以为一代之礼,未审大晋乐名所以为异。
遭离丧乱,旧典不存,然此诸乐,皆和之以钟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于哥词,陈之于舞列,宫县在下,琴瑟在堂,八音迭奏,雅乐并作,登哥下管,各有常咏,周人之旧也。
自汉氏以来,依放此礼,自造新诗而已。
旧京荒废,今既散亡,音韵曲折,又无识者,则于今难以意言。
”于时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
是后颇得登哥,食举之乐,犹有未备。
明帝太宁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
成帝咸和中,乃复置太乐官,鸠习遗逸,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钟磬,事未竟而勖薨。
惠帝元康三年,诏其子黄门侍郎籓修定金石,以施郊庙。
寻值丧乱,遗声旧制,莫有记者。
庾亮为荆州,与谢尚共为朝廷修雅乐,亮寻薨。
庾翼、桓温专事军旅,乐器在库,遂至朽坏焉。
晋氏之乱也,乐人悉没戎虏。
及胡亡,鄴下乐人,颇有来者。
谢尚时为尚书仆射,因之以具钟磬。
太元中,破符坚,又获乐工杨蜀等,闲练旧乐,于是四厢金石始备焉。
宋文帝元嘉九年,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
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
语在《律历志》。
晋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庙哥诗,然郊祀遂不设乐。
何承天曰:
“世咸传吴朝无雅乐。
案孙皓迎父丧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登哥可知矣。
”承天曰:
“或云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哥也。
”史臣案陆机《孙权诔》“《肆夏》在庙,《云翘》承□”,机不容虚设此言。
又韦昭孙休世上《鼓吹铙哥》十二曲表曰:
“当付乐官善哥者习哥。
”然则吴朝非无乐官,善哥者乃能以哥辞被丝管,宁容止以《神弦》为庙乐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
“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
黄门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辞七首,并合施用。
”诏可。
十二月,有司又奏:
“依旧正旦设乐,参详属三省改太乐诸哥舞诗。
黄门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试,日近,宜逆诵习。
辄申摄施行。
”诏可。
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后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
“二郊宜奏登哥。
”又议宗庙舞事,录尚书江夏王义恭等十二人立议同,未及列奏,值军兴,事寝。
二十二年,南郊,始设登哥,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庙舞犹阙。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
“前殿中曹郎荀万秋议:
按礼,祭天地有乐者,为降神也。
故《易》曰:
‘雷出地奋豫。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周官》曰:
‘作乐于圆丘之上,天神皆降。
作乐于方泽之中,地祇皆出。
’又曰:
‘乃奏黄钟,哥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乃奏太簇,哥应钟,舞《咸池》,以祀地祇。
’由斯而言,以乐祭天地,其来尚矣。
今郊享阙乐,窃以为疑。
《祭统》曰: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哥,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
’至于秦奏《五行》,魏舞《咸熙》,皆以用享。
爰逮晋氏,太始之初,傅玄作晋郊庙哥诗三十二篇。
元康中,荀籓受诏成父勖业,金石四县,用之郊庙。
是则相承郊庙有乐之证也。
今庙祠登哥虽奏,而象舞未陈,惧阙备礼。
夫圣王经世,异代同风,虽损益或殊,降杀迭运,未尝不执古御今,同规合矩。
方兹休明在辰,文物大备,礼仪遗逸,罔不具举,而况出祇降神,辍乐于郊祭,昭德舞功,有阙于庙享。
谓郊庙宜设备乐。
”
于是使内外博议。
骠骑大将军竟陵王诞等五十一人并同万秋议。
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议以为:
“圣王之德虽同,创制之礼或异,乐不相沿,礼无因袭。
自宝命开基,皇符在运,业富前王,风通振古,朝仪国章,并循先代。
自后晋东迁,日不暇给,虽大典略备,遗阙尚多。
至于乐号庙礼,未该往正。
今帝德再昌,大孝御宇,宜讨定礼本,以昭来叶。
寻舜乐称《韶》,汉改《文始》,周乐《大武》,秦革《五行》。
眷夫祖有功而宗有德,故汉高祖庙乐称《武德》,太宗庙乐曰《昭德》。
魏制《武始》舞武庙,制《咸熙》舞文庙。
则祖宗之庙,别有乐名。
晋氏之乐,《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为《前》《后》二舞,依据昔代,义舛事乖。
今宜厘改权称,以《凯容》为《韶舞》,《宣烈》为《武舞》。
祖宗庙乐,总以德为名。
若庙非不毁,则乐无别称,犹汉高、文、武,咸有嘉号,惠、景二主,乐无余名。
章皇太后庙,依诸儒议,唯奏文乐。
何休、杜预、范宁注‘初献六羽’,并不言佾者,佾则干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也。
郊祀之乐,无复别名,仍同宗庙而已。
寻诸《汉志》,《永至》等乐,各有义况,宜仍旧不改。
爰及东晋,太祝唯送神而不迎神。
近议者或云庙以居神,恆如在也,不应有迎送之事,意以为并乖其衷。
立庙居灵,四时致享,以申孝思之情。
夫神升降无常,何必恆安所处?
故《祭义》云:
‘乐以迎来,哀以送往。
’郑注云:
‘迎来而乐,乐亲之来;送往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尚书》曰‘祖考来格’。
又《诗》云:
‘神保遹归。
’注曰:
‘归于天地也。
’此并言神有去来,则有送迎明矣。
即周《肆夏》之名,备迎送之乐。
古以尸象神,故《仪礼》祝有迎尸送尸,近代虽无尸,岂可阙迎送之礼?
又傅玄有迎神送神哥辞,明江左不迎,非旧典也。
”
散骑常侍、丹阳尹建城县开国侯颜竣议以为:
“德业殊称,则干羽异容,时无沿制,故物有损益。
至于礼失道愆,称习忘反,中兴厘运,视听所革,先代缪章,宜见刊正。
郊之有乐,盖生《周易》、《周官》,历代著议,莫不援准。
夫‘扫地而祭,器用陶匏’,唯质与诚,以章天德,文物之备,理固不然。
《周官》曰:
‘国有故,则旅上帝及四望。
’又曰: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四望非地,则知上帝非天。
《孝经》云:
‘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则《豫》之作乐,非郊天也。
大司乐职,‘奏黄钟,哥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郑注:
‘天神,五帝及日月星辰也。
’王者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则二至之祀,又非天地。
考之众经,郊祀有乐,未见明证。
宗庙之礼,事炳载籍。
爰自汉元,迄乎有晋,虽时或更制,大抵相因,为不袭名号而已。
今乐曲沦灭,知音世希,改作之事,臣闻其语。
《正德》、《大豫》,礼容具存,宜殊其徽号,饰而用之。
以《正德》为《宣化》之舞,《大豫》为《兴和》之舞,庶足以光表世烈,悦被后昆。
前汉祖宗,庙处各异,主名既革,舞号亦殊。
今七庙合食,庭殿共所,舞蹈之容,不得庙有别制。
后汉东平王苍已议之矣。
又王肃、韩祗以王者德广无外,六代四夷之舞,金石丝竹之乐,宜备奏宗庙。
愚谓苍、肃、祗议,合于典礼,适于当今。
”
左仆射建平王宏又议:
“竣据《周礼》、《孝经》,天与上帝,连文重出,故谓上帝非天,则《易》之作乐,非为祭天也。
按《易》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尚书》云:
‘肆类于上帝。
’《春秋传》曰:
‘告昊天上帝。
’凡上帝之言,无非天也。
天尊不可以一称,故或谓昊天,或谓上帝,或谓昊天上帝,不得以天有数称,便谓上帝非天。
徐邈推《周礼》‘国有故,则旅上帝’,以知礼天,旅上帝,同是祭天。
言礼天者,谓常祀也;旅上帝者,有故而祭也。
《孝经》称‘严父莫大于配天’,故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既天为议,则上帝犹天益明也。
不欲使二天文同,故变上帝尔。
《周礼》祀天之言再见,故郑注以前天神为五帝,后冬至所祭为昊天。
竣又云‘二至之祀,又非天地’。
未知天地竟应以何时致享?
《记》云:
‘扫地而祭,器用陶匏。
’旨明所用质素,无害以乐降神。
万秋谓郊宜有乐,事有典据。
竣又云‘东平王苍以为前汉诸祖别庙,是以祖宗之庙可得各有舞乐。
至于袷祭始祖之庙,则专用始祖之舞。
故谓后汉诸祖,共庙同庭,虽有祖宗,不宜入别舞’。
此诚一家之意,而未统适时之变也。
后汉从俭,故诸祖共庙,犹以异室存别庙之礼。
晋氏以来,登哥诵美,诸室继作。
至于祖宗乐舞,何犹不可迭奏。
苟所咏者殊,虽复共庭,亦非嫌也。
魏三祖各有舞乐,岂复是异庙邪?
”众议并同宏:
“祠南郊迎神,奏《肆夏》。
皇帝初登坛,奏登哥。
初献,奏《凯容》、《宣烈》之舞。
送神,奏《肆夏》。
祠庙迎神,奏《肆夏》。
皇帝入庙门,奏《永至》。
皇帝诣东壁,奏登哥。
初献,奏《凯容》、《宣烈之舞》。
终献,奏《永安》。
送神奏《肆夏》。
”诏可。
孝建二年十月辛未,有司又奏:
“郊庙舞乐,皇帝亲奉,初登坛及入庙诣东壁,并奏登哥,不及三公行事。
”左仆射建平王宏重参议:
“公卿行事,亦宜奏登哥。
”有司又奏:
“元会及二庙斋祠,登哥依旧并于殿庭设作。
寻庙祠,依新仪注,登哥人上殿,弦管在下;今元会,登哥人亦上殿,弦管在下。
”并诏可。
文帝章太后庙未有乐章,孝武大明中使尚书左丞殷淡造新哥,明帝又自造昭太后宣太后哥诗。
后汉正月旦,天子临德阳殿受朝贺,舍利从西方来,戏于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嗽水,作雾翳日;毕,又化成黄龙,长八九丈,出水游戏,炫耀日光。
以两大丝绳系两柱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相逢切肩而不倾。
魏晋讫江左,犹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龟抃舞》、《北负灵岳》、《桂树白雪》、《画地成川》之乐焉。
晋成帝咸康七年,散骑侍郎顾臻表曰:
“臣闻圣王制乐,赞扬治道,养以仁义,防其邪淫,上享宗庙,下训黎民,体五行之正音,协八风以陶气。
以宫声正方而好义,角声坚齐而率礼,弦哥钟鼓金石之作备矣。
故通神至化,有率舞之感;移风改俗,致和乐之极。
末世之伎,设礼外之观,逆行连倒,头足入筥之属,皮肤外剥,肝心内摧。
敦彼行苇,犹谓勿践,矧伊生民,而不恻怆。
加以四海朝觐,言观帝庭,耳聆《雅》《颂》之声,目睹威仪之序,足以蹋天,头以履地,反两仪之顺,伤彝伦之大。
方今夷狄对岸,外御为急,兵食七升,忘身赴难,过泰之戏,日禀五斗。
方扫神州,经略中甸,若此之事,不可示远。
宜下太常,纂备雅乐,《箫韶》九成,惟新于盛运;功德颂声,永著于来叶。
此乃《诗》所以‘燕及皇天,克昌厥后’者也。
杂伎而伤人者,皆宜除之。
流简俭之德,迈康哉之咏,清风既行,民应如草,此之谓也。
愚管之诚,唯垂采察。
”于是除《高絙》、《紫鹿》、《跂行》、《鳖食》及《齐王卷衣》、《笮兒》等乐。
又减其禀。
其后复《高絙》、《紫鹿》焉。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会,依旧给伎。
总章工冯大列:
“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其舞伎三十六人。
”太常傅隆以为:
“未详此人数所由。
唯杜预注《左传》佾舞云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为非。
夫舞者,所以节八音者也。
八音克谐,然后成乐。
故必以八八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尔。
预以为一列又减二人,至士止余四人,岂复成乐。
按服虔注《传》云:
‘天子八八,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
’其义甚允。
今诸王不复舞佾,其总章舞伎,即古之女乐也。
殿庭八八,诸王则应六八,理例坦然。
又《春秋》,郑伯纳晋悼公女乐二八,晋以一八赐魏绛,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也。
若如议者,唯天子八,则郑应纳晋二六,晋应赐绛一六也。
自天子至士,其文物典章,尊卑差级,莫不以两,未有诸侯既降二列,又列辄减二人,近降太半,非唯八音不具,于两义亦乖,杜氏之谬可见矣。
国典事大,宜令详正。
”事不施行。
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
含灵抱智,以生天地之间。
夫喜怒哀乐之情,好得恶失之性,不学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
怒则争斗,喜则咏哥。
夫哥者,固乐之始也。
咏哥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然则舞又哥之次也。
咏哥舞蹈,所以宣其喜心,喜而无节,则流淫莫反。
故圣人以五声和其性,以八音节其流,而谓之乐,故能移风易俗,平心正体焉。
昔有戎氏有二女,居九成之台。
天帝使燕夜往,二女覆以玉筐,既而发视之,燕遗二卵,五色,北飞不反。
二女作哥,始为北音。
禹省南土,嵞山之女令其妾候禹于嵞山之阳,女乃作哥,始为南音。
夏后孔甲田于东阳萯山,天大风晦冥,迷入民室。
主人方乳,或曰:
“后来是良日也,必大吉。
”或曰:
“不胜之子,必有殃。
”后乃取以归,曰:
“以为余子,谁敢殃之?
”后析,斧破断其足。
孔甲曰:
“鸣呼!
有命矣。
”乃作《破斧》之哥,始为东音。
周昭王南征,殒于汉中。
王右辛余靡长且多力,振王北济,周公乃封之西翟,徙宅西河,追思故处作哥,始为西音。
此盖四方之哥也。
黄帝、帝尧之世,王化下洽,民乐无事,故因击壤之欢,庆云之瑞,民因以作哥。
其后《风》衰《雅》缺,而妖淫靡漫之声起。
周衰,有秦青者,善讴,而薛谈学讴于秦青,未穷青之伎而辞归。
青饯之于郊,乃抚节悲歌,声震林木,响遏行云。
薛谈遂留不去,以卒其业。
又有韩娥者,东之齐,至雍门,匮粮,乃鬻哥假食。
既而去,余响绕梁,三日不绝。
左右谓其人不去也。
过逆旅,逆旅人辱之,韩娥因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
遽而追之,韩娥还,复为曼声长哥,一里老幼,喜跃抃舞,不能自禁,忘向之悲也。
乃厚赂遣之。
故雍门之人善哥哭,效韩娥之遗声。
卫人王豹处淇川,善讴,河西之民皆化之。
齐人绵驹居高唐,善哥,齐之右地,亦传其业。
前汉有虞公者,善哥,能令梁上尘起。
若斯之类,并徒哥也。
《尔雅》曰:
“徒哥曰谣。
”
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是也。
吴哥杂曲,并出江东,晋、宋以来,稍有增广。
《子夜哥》者,有女子名子夜,造此声。
晋孝武太元中,琅邪王轲之家有鬼哥《子夜》。
殷允为豫章时,豫章侨人庾僧虔家亦有鬼哥《子夜》。
殷允为豫章,亦是太元中,则子夜是此时以前人也。
《凤将雏哥》者,旧曲也。
应琚《百一诗》云:
“为作《陌上桑》,反言《凤将雏》。
”然则《凤将雏》其来久矣,将由讹变以至于此乎?
《前溪哥》者,晋车骑将军沈玩所制。
《阿子》及《欢闻哥》者,晋穆帝升平初,哥毕辄呼“阿子!
汝闻不?
”语在《五行志》。
后人演其声,以为二曲。
《团扇哥》者,晋中书令王珉与嫂婢有情,爱好甚笃,嫂捶挞婢过苦,婢素善哥,而珉好捉白团扇,故制此哥。
《督护哥》者,彭城内史徐逵之为鲁轨所杀,宋高祖使府内直督护丁旿收敛殡埋之。
逵之妻,高祖长女也,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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