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指导手册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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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指导手册文件
湖南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指导手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七年九月
前言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是影响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指标,一直受到国内外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和供水企业的广泛重视。
开发和应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技术,降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水损失,是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将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供水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目前,全省大部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难以达到上述要求。
在充分摸排我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情况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管网漏损进行控制,把漏水损耗降低到经济合理的水平,以期达到“水十条”提出的控制目标,最大程度地提高服务水平。
为指导我省各市县科学、有效地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提高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此编制全省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指导手册。
本手册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政策文件;4、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技术路线;5、管网漏损普查;6、管网漏损分析;7、管网修复和更新改造;8、管网维护及管理;9、保障措施;10、本手册用词说明;11、附则。
本手册适用范围:
适用于湖南省县以上城市(含县城)集中式公共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和管理工作。
本手册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手册主编单位: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城市建设行业协会
本手册参编单位: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自来水设计有限公司
长沙市供水有限公司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益阳市自来水公司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水务中心
郴州市自来水公司
本手册主要起草人:
罗惠云何全王晓东游俏
张玲曾小军赵天亮邵伟
本手册指导专家:
柯水洲黄伏根黄立强李波
目录
1.总则7
1.1.编制目的7
1.2.适用范围7
1.3.工作内容及目标7
1.4.指导思想7
1.5.基本原则8
2.术语9
3.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政策文件11
3.1.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11
3.2.政策文件11
4.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技术路线12
4.1.总体要求12
4.2.技术路线12
4.3.分期实施14
5.管网漏损普查17
5.1.技术方法17
5.2.工作程序21
5.3.实施要求22
6.管网漏损分析23
6.1.水平衡分析23
6.2.漏损评定24
6.3.实施要求25
7.管网修复和更新改造控制26
7.1.技术方法26
7.2.工作程序27
7.3.实施要求28
8.管网维护及管理29
8.1.计量损失管理29
8.2.分区管理30
8.3.压力调控管理31
8.4.信息化管理31
8.5.管网安全管理34
9.保障措施36
9.1.加强组织领导36
9.2.保障资金投入36
9.3.培训专业队伍36
9.4.加强监督与考核36
10.本手册用词说明38
11.附则3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湖南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降低城市管网漏损,节约水资源,提高供水管网管理水平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手册。
1.2.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湖南省县以上(含县城)城市集中式公共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和管理工作。
1.3.工作内容及目标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措施方法主要包括管网漏损普查、漏损分析、管网修复和更新改造、计量损失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管网信息化建设、管网安全管理等方面。
考虑到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各市县应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重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依靠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因地制宜制定管网漏损控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期、分重点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水量,逐步达到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的管理水平。
近期(2017年)目标及工作重点:
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全省各市县应通过重点开展管网漏损普查、漏损原因分析、管网修复和更新改造以及初步进行管网压力调控等进行管网漏损控制。
远期(2020年)目标及工作重点:
到2020年,地级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全省各市县在近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管网漏损普查、漏损原因分析等工作,并重点推进管网分区计量、压力调控、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供水管网的精细化管理,切实有效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水量。
1.4.指导思想
以“控制管网漏损,节约水资源“为核心,分期、分重点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
坚持将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理念贯穿管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供水管网漏损机制,全面提升供水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1.5.基本原则
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分析、控制内容及目标,在本手册与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术语
2.0.1供水单位
承担城市公共供水的企业或实体。
2.0.2供水管网
连接水厂和用户水表(含)之间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总称。
2.0.3压力管理
在满足用户用水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管理需要对供水管网运行压力进行调控。
2.0.4供水总量
进入供水管网中的全部水量之和,包括自产供水量和外购供水量。
2.0.5注册用户用水量
在供水单位等级注册的用户的计费用水量和免费用水量。
2.0.6计费用水量
在供水单位注册的计费用户的用水量。
2.0.7免费用水量
按规定减免收费的注册用户的用水量和用于管网维护和冲洗等的水量。
2.0.8漏损水量
供水总量和注册用户用水量之间的差值。
由漏失水量、计量损失水量和其他损失水量组成。
2.0.9漏失水量
各种类型的管线漏点、管网中水箱及水池等渗漏和溢流造成实际漏掉的水量。
2.0.10计量损失水量
计量表具性能限制或计量方式改变导致计量误差的损失水量。
2.0.11其他损失水量
未注册用户用水和用户拒查等管理因素导致的损失水量。
2.0.12分区管理
将供水管网划分为若干供水区域,对每个供水区域的水量、水压进行监测控制,实现漏损量化管理的方式。
2.0.13漏损率
管网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2.0.14漏失率
管网漏失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2.0.15管道修复
利用原有管道本体结构,对管道漏损点、内衬和强度进行原位修复,使之恢复功能的工程活动。
2.0.16更新改造
对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管道进行原管径更换或扩大管径、改变管道布局等的工程活动。
2.0.17非开挖修复
采用不开挖或少开挖地表的方法进行管道修复的方法。
3.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政策文件
3.1.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手册主要引用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
1)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
2)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
3)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
4)城镇供水管网抢修技术规程(CJJ/T226);
5)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44);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以上规范、规程和标准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手册。
3.2.政策文件
本手册主要依据的政策文件包括:
1)全国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建城〔2013〕48号);
2)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2015年);
5)城市节水工作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2016年);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6〕252号);
7)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
8)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
9)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
4.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技术路线
4.1.总体要求
供水单位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供水单位应进行漏损控制,采取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运行维护技术和信息管理制度等,减少漏损水量。
2)漏损控制应以漏损普查、水量分析、漏点出现频次及原因分析为基础,明确漏损组成、漏损范围等,确定漏损控制重点,科学确定漏损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
3)供水单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网漏损普查、漏损分析及进行漏损相关维护管理工作,及时主动发现隐患并提前处理,减少管道破损事故的发生。
4)管网改造应因地制宜,可采取开挖换管和非开挖修复技术相结合的方式,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和《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44的有关规定。
5)采取“防治结合”模式,从供水管网设计、施工、运营等全周期系统考虑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各阶段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建立全过程漏损控制机制,进行长效地漏损控制管理。
6)各市县根据全省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及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供水漏损现状、漏损控制措施及实施计划。
4.2.技术路线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采取单一措施是很难取得好的漏损控制效果,必须采用多种技术与管理方法相结合方式联合控制。
结合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有关工程实践,提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技术路线见图1。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理念应贯穿管网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应采用相应有效的管网漏损控制措施。
规划设计阶段要将管网漏损控制理念应用到供水网络规划设计中,合理选用管材和接口形式;施工阶段要保证供水管道施工质量,严格管网验收管理;运营阶段通过管网普查检漏查明漏损原因,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采取管网更新改造、分区管理、压力控制、管网信息化控制等措施。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过程遵循“防与治”相结合的原则,在管道规划设计、施工阶段以“防”为主,在管网运行阶段以“治”为主,在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培训专业队伍、加强监督考核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形成“主动控漏、防治结合”的管网漏损长效控制机制。
4.2.1设计阶段
供水管网设计阶段要加强新建管网设计管理,将供水分区管理理念融入到管网设计中,合理规划供水网络。
加大推广新型管材,如球墨铸铁管材等,避免使用易腐蚀钢管、灰铸铁管等,以保证供水安全及水质安全。
选择适合的接口形式,避免采用刚性过强的接口。
合理设计供水网络,保证供水调度压力、流量能达到用户用水需求,提高供水效率,避免浪费。
4.2.2施工阶段
供水管网施工阶段应保证供水管道施工质量,采用合适的工程施工方法,严格管网验收管理。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管线工程施工,不可随意减少、变更施工工序。
工程完毕后做好打压试水试验,以确保管网可以安全运行。
给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4.2.3运营阶段
供水管网运营管理阶段是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至关重要的环节。
管网运营管理工作应包括实施管网系统的运行调度操作、管网巡线和检漏、阀门启闭作业和维护、管道维护与抢修以及处理各类管网异常情况。
管网运营管理阶段应充分结合管网普查、管网检漏、计量损失管理、分区管理、区域控压、信息化管理、管网安全管理等措施,建立完善供水管网漏损巡线、检漏及管理体系,实现供水管网精细化管理,切实降低管网漏损水量。
4.3.分期实施
根据全省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工作目标,考虑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分阶段等特征,应分期、分重点进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相关方法和实施要求详见后文第5~9章节。
4.3.1近期重点工作
为实现“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的工作目标,全省各市县应重点开展管网漏损普查、漏损原因分析、管网修复和更新改造、初步管网压力调控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管网普查和检漏。
供水单位应对区域内的供水管网开展普查工作,查明已建供水管网管材类型、管径、长度、敷设年代、埋深等基础信息,并在管网普查的基础上开展漏损检测工作,通过主动检漏降低管网漏损。
应结合本地区管道材质和管网维护技术力量等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配置相应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有计划地开展普查和检漏工作,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普查和检漏人员的单位,可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普查和检漏。
二是进行管网漏损原因分析。
在管网漏损普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县可通过开展水平衡分析,了解供水管网漏损水量的构成,并计算相关性能指标。
系统分析漏损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漏损控制。
三是初步开展压力控制。
在满足供水服务压力标准的前提下,供水单位应根据水厂分布、管网特点和管理要求,近期可通过在关键管道加装减压阀等措施初步开展压力调控,使区域内管网压力达到合理水平,降低管网漏损水量。
四是进行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
管网更新改造是降低漏损的长远性基本措施,必须有计划地编制管网更新改造中、长期规划。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供水单位应全面排查管道安全隐患,努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并将一些“老龄化”的供水管道进行报废重建,分期实施,有效减少或杜绝黄水、泄漏、爆管等不良事件发生。
4.3.2远期重点工作
为实现“到2020年,地级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的工作目标,全省各市县应在管网漏损普查分析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管网分区计量、压力调控、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供水管网的精细化管理,切实有效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水量。
一是开展分区计量,减少计量损失水量。
供水企业需要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对地下的所有管道资产实现“一张图”管理,能够随时随地可以上网查询管道信息,方便共享使用。
同时,对供水管道及水量分布采取“一张网”监控,能够实时知晓管道运行状态,对管道漏水、爆管等现象能够自动报警、准确定位、及时处置。
供水单位要加强抄表员抄表的到表率、见表率,建立客服系统的用水情况资料,帮助客户了解其用水情况,是否合理或存在漏损;定期更换水表,确保水表计量的准确性。
各市县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DMA试点,进行区域管网漏损控制,加强管网管理工作的精细度。
在分区计量开展的基础上,各市县通过水平衡分析了解供水管网漏损水量的构成,深化管网漏损原因分析。
二是开展压力调控,优化管网运行。
在满足供水服务压力标准的前提下,供水单位可采用分区调度、区域控压、独立计量区控压、局部调控等手段,使区域内管网压力达到合理水平。
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供水SCADA调度监控系统、管网数学模型系统等实现管网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供水设施巡检电子化、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为供水管网调度、巡视、检漏、抢修等方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提高了管网的精细化管理程度。
四是加强管网安全管理,建立快速抢修机制。
通过编制管网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对不同突发供水情况的处置方案。
通过成立抢修班、服务班、阀门班等,提升设施维护、抢修应急保障能力;通过建立管网、维修、客服三维一体的快速联动机制,实现对管网业务的在线控制,提高了对各类管道漏点修复的及时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效性。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考核。
建立完善计量制度、漏损控制绩效考核制度、检漏及维修管理制度等,保障供水漏损控制工作有效开展。
通过建立合理的竞争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目标责任体系,能够提高检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管网漏损普查
5.1.技术方法
供水管网漏损普查要在充分掌握管网普查信息(管道敷设年代、管材类型、管径、长度、埋深等信息)的基础上开展,漏损普查包含对城镇供水管道、管件和管道设备的漏损普查。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探测技术规程》(CJJ159)中详细阐述了流量法、压力法、噪声法、听音法、相关分析法等多种管网漏损普查探测技术方法。
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探测应根据情况选择适宜的一种或多种探测方法确定漏水位置。
5.1.1.流量法
流量法指借助流量测量设备,通过检测供水管道流量变化推断漏损异常区域的方法,分为区域装表法和区域测流法。
1)适用范围
用于判断探测区域是否发生漏水,确定漏水异常发生的范围,还可用于评价其他方法的漏水探测效果。
2)技术要点
应结合供水管道实际条件,设定流量测量区域,探测区域内及其边界处的管道阀门均应能有效关闭。
流量法可根据需要选取区域装表法或区域测流法。
区域装表法通过在进水管段安装计量水表,连续记录累积量,探测时应在同一时段读抄该区域内全部用户水表和主要进水管水表,并分别计算流量总和。
当进水管水表与区域内全部户用水表流量之差小于5%时,可不再进行漏水探测;当超过5%时,可判断为漏水异常,并应采用其他方法探测漏水点。
探测区域内无屋顶水箱、蓄水设备或夜间用水较少区域的供水管网漏损探测宜采用区域测流法。
每个区域测流探测区域宜符合条件:
区域内管道长度为2km~3km或区域内居民为2000户~5000户。
采用区域测流法宜选在夜间凌晨(0:
00~4:
00)进行探测。
5.1.2.压力法
压力法指借助压力测试设备,通过检测供水管道供水压力的变化,推断漏水异常区域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判断供水管网是否发生漏水,并确定漏水发生的范围。
2)技术要点
应根据供水管道条件布设压力测试点并编号。
压力监测点宜布设在已有的压力测试点或消火栓上。
应测量每个压力测试点的大气压或高程,并应根据供水管道输水和用水条件计算探测管段的压力坡降,绘制理论压力坡降曲线。
当采用压力法探测时,应避开用水高峰期,选择管道供水压力相对稳定的时段观测并记录各测试点实测的管道供水压力值,并将实测压力值换算为绝对压力值或换算成同一基准高程的可比压力值,并绘制该管段的实测压力坡降曲线。
应对比管段实测压力坡降曲线和理论压力坡降曲线的差异,判定是否发生漏水。
5.1.3.噪声法
噪声法指借助相应的仪器设备,通过检测、记录供水管道漏水声音,并统计分析其强度和频率,推断漏水异常管段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供水管网漏水监测和漏水点预定位。
2)技术要点
噪声法可采用固定和移动两种设置方式。
当用于长期性的漏水监测与预警时,噪声记录仪采用固定设置方式;当用于对供水管网进行漏水点预定位时,宜采用移动设置方式。
噪声检测点的布设应满足能够记录到探测区域内管道漏水产生的噪声要求,检测点不应有持续的干扰噪声。
噪声记录仪的灵敏度和探测方法应符合《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的相关规定。
5.1.4.听音法
听音法指借助听音仪器设备,通过识别供水管道漏水声音,推断漏水异常点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听音法包括阀栓听音法、地面听音法和钻孔听音法。
阀栓听音法可用于供水管网漏水普查,探测漏水异常的区域和范围,并对漏水点进行预定位;地面听音法可用于供水管网漏水普查和漏水点异常点的精确定位;钻孔听音法可用于供水管道漏水异常点的精确定位。
2)技术要点
根据探测条件选择阀栓听音法、地面听音法或钻孔听音法,检测方法应满足《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的相关规定。
听音法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校验,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采用听音法进行管道漏水探测时,每个测点的听音时间不少于5s;对怀疑有漏水异常的测点,重复听测和对比的次数不少于2次。
应采用复测与对比的方式进行过程质量检查,检查时应随机抽取复测管段,且抽取管段长度不宜少于探测管道总长度的20%。
应重点复测漏水异常管段和漏水异常点。
5.1.5.相关分析法
相关分析法指借助相关仪,通过对同一管段上不同测点接收到的漏水声音的相关分析,推断漏水异常点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漏水点的预定位和精确定位。
2)技术要点
采用相关分析法探测时,管道水压不应小于0.15MPa,相关仪应具备滤波、频率分析、声速测量等功能,相关仪传感器频率响应范围宜为0Hz~5000Hz,电压灵敏度应大于100mV/(m.s-2)。
探测时所用的传感器布设应符合《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的相关规定。
5.1.6.管道内窥法
管道内窥法指通过闭路电视摄像系统(CCTV)查视供水管道内部缺陷推断漏水异常点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使用闭路电视摄像系统(CCTV)查视供水管道内部缺损,探测漏水点。
2)技术要点
闭路电视摄像系统(CCTV)可采用推杆式和爬行器式探测仪器,主要技术指标满足《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的相关规定。
5.1.7.探地雷达法
探地雷达法指通过探地雷达(GPR)对漏水点周围形成的浸湿区域或脱空区域的探测推断漏水异常点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已形成浸湿区域或脱空区域的管道漏水点的探测。
2)技术要点
使用探地雷达法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漏水点形成的浸湿区域或脱空区域与周围介质存在明显的电性差异;浸湿区域或脱空区域界面产生的异常能在干扰背景场中分辨。
探地雷达探测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校验,设备发生功率和抗干扰能力应满足探测要求,采用的天线频率应与管道埋设相匹配。
探测设备和方法应满足《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的相关规定。
5.1.8.地表温度测量法
地表温度测量法指借助测温设备,通过检测地面或浅孔中供水管道漏水引起的温度变化,推断漏水异常点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因管道漏水引起漏水点与周围介质之间有明显的温度差异时的漏水探测。
2)技术要点
采用温度测量法探测供水管道漏水时,探测环境应相对稳定,供水管道埋深应不大于1.5m。
地表温度测量法仪器可选用精密温度计或红外温度仪,并应符合《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CJJ159)的相关规定。
5.1.9.气体示踪法
气体示踪法指在供水管道内施放气体示踪介质,借助相应一起设备通过地面检测泄漏的示踪介质浓度,推断漏水异常点的方法。
1)适用范围
可用于供水管网漏水量小,或采用其他探测方法难以解决时的漏水探测。
2)技术要点
气体示踪法所采用的示踪介质应无毒、无味、无色,不得污染供水水质;应具有相对密度小、向上游离的特性,且穿透性强,应易被检出;应不易被土壤等管道周围介质所吸收;应具备易获取、成本低、安全性高的特性。
气体示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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