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质量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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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质量考核办法
分包队伍质量考核办法
一、编制目的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厦门分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2013版、《三航厦门分公司质量管理重点考核条款》,同时为强化分包质量管理,增强分包质量意识,质量目标顺利实现,强化和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分包班组在质量控制上的积极性和紧迫感,杜绝质量事故的产生,避免质量通病的重复出现。
提高一次合格率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材料浪费现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分包质量考核办法。
二、编制依据
2.1《厦门分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2.2《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三、适用范围
本工程中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等质量隐患、质量事故的处罚以及质量管理制度、验收检查制度是否正常运行的处罚。
四、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罚实施原则
4.1各分包班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职责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全面跟踪、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程序上报对于出现问题必须坚持“三个不放过原则”。
4.2对于各分包班组负责施工的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项目部将直接按照本考核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处罚相关分包班组。
五、处罚实施办法:
5.1罚款
5.1.1《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项目质保部一份(第一联),项目财务部一份(第二联),被罚施工队或责任人一份(第三联),签发人应在签发后尽快将罚款通知单项目送财务部和被罚单位或被罚人。
5.1.2《罚款通知单》罚款采取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办法。
5.1.3《罚款通知单》需要将罚款依据条例,时间、地点、照片、罚款理由、是否已经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情况注明清楚。
六、对下列施工质量和情况给予罚款:
6.1对于因违章指挥和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有关技术交底等相关文件进行施工造成质量隐患以及质量事故的,给予分包班组500~1000元罚款。
6.2在分项工程中,凡纠正过的问题再次产生,
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3000元。
7.4钢筋加工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钢筋配料料表加工,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罚款300~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八、钢筋绑扎施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8.1钢筋数量、规格、间距、搭接部位、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等未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实施的施工班组,视实际情形给予1000~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8.2钢筋所用垫块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若错用或乱用,每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并责令更换或更改。
8.3钢筋绑扎完毕后,所有杂物须清除工作面,若验收时,钢筋废料、扎丝等杂物遗留在验收区内,给予施工班组200~500元罚款。
8.4预留洞口未按照设计或图集加强或加强不合要求的,视实际情形,给予施工班组1000~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8.5钢筋绑扎未按规定间距弹线、画线绑扎的视实际情形,给予施工班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8.6浇注砼时钢筋保守工不负责,造成钢筋跑位的,对施工班组处以300~500元罚款。
8.7施工班组未自检直接报验,在质检员检查发现问题,视实际情形对施工班组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8.8经总承包、监理检验,隐蔽工程无法通过,第一次按500~1000元对施工班组处罚,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按照4~8倍处罚,问题严重的勒令该施工队退场,并扣除该工程部位的工程量。
8.9结构钢筋用错、间距不均匀或锚固长度不足,搭接长度不够,给予施工班组500~3000元的处罚。
8.10钢筋绑扎缺扣、松扣数量超过应绑扎数量的10%,给予施工班组500~3000元的处罚。
8.11箍筋间距不均匀、未按照要求加密的、箍筋歪斜的试问题的轻重程度对施工班组罚款300~500元。
验收时由于保护不利,钢筋踩踏变形的罚款施工班组300~500元。
8.12墙柱钢筋偏位或加固定位措施不当,每发现一处,罚款施工班组200~300元。
8.13梁、柱主筋数量、大小、级别箍筋大小、间距插筋数量大小锚固长度不正确的试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施工班组罚款500~1000元。
8.14板筋马镫数量不足、尺寸错误、支撑不稳的,对施工班组罚款300~500元。
8.15梁板、墙柱拉钩、垫块不足的要求增加不积极整改的,对施工班组罚款500~1000元。
8.16箍筋及拉钩弯钩角度大于或小于135度,长度小于10d的、箍筋加工时由于一次弯的太多造成翘起变形严重的,对施工班组罚款300~1000元。
九、对模板工程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9.1未按照方案加工制作定性模板的,试情况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2000元。
9.2梁板墙柱未按照方案要求对模板拼缝进行放漏浆处理的试情况对施工班组罚款500~1000元。
9.3模板的截面尺寸、轴线位置的偏差超规范的允许范围,每处罚责任施工班组1000元。
9.4未对模板涂脱模剂的班组,罚款500元。
9.5在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浇筑过程中必须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如有违反,每次罚施工班组500元。
9.6遗漏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或固定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每个罚施工班组500元。
9.7柱模安装完毕后,未将拼缝处或转角处的缝隙封堵密实,发现每次对施工班组罚款500元。
9.8浇筑墙、柱砼前,未及时将柱、墙根部的缝隙封堵密实,造成柱、墙根部漏浆,每发现一处重罚1000元。
9.9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如有违反,每次罚施工班组500元。
9.10柱侧模未按规定的时间拆模,而私自提前拆除,一经发现,对施工班组重罚500元。
9.11由于拆模过早,造成砼表面被损坏的,试情况对施工班组罚款100~500元。
9.12拆模时随意撬、凿,造成柱、墙破损,每处对施工班组罚款5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罚。
9.13混凝土脱模后不能满足结构的感观效果及结构标高、断面、预留洞几何尺寸、位置,平整度、垂直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
规定给予施工班组500~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按期处理,整改不及时或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
9.14由于模板加固不牢固,造成砼浇注时爆模的,已经出现,罚款施工班组1000~3000元。
9.15未按照图纸或设计变更施工,造成模板支设位置不正确或介面尺寸错误的,已经发现每处罚款施工班组500~3000元。
9.16满堂架无剪刀撑、扫地杆或数量不足或未弹线搭设的的视情况罚款施工班组500~1000元。
9.17满堂架立杆、横杆数量不足,布置过稀的未按照方案搭设的视情况罚款施工班组300~500元。
9.18满堂架扣件紧固达不到要求的,高达模板立杆和横杆接头未按照50%错开的,视情况罚款施工班组300~500元。
9.19安装模板时随意改动钢筋、拆除垫块,视情况罚款施工班组300~500元。
十、隐蔽验收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0.1隐蔽工程未进行检验签字就进行下道工序,发现一次罚款施工班组5000~10000元.
十一、砼浇筑施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1.1浇筑混凝土随意加水,发现一次罚款施工班组500~1000元。
11.2浇筑混凝土时,私自将低标号砼倒到高标号砼浇筑部位,一经发现,每处罚款施工班组500~1000元。
11.3浇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振实、压光混凝土表面有迹印或观感效果较差,给予施工班组1000~2000元的罚款。
11.4混凝土脱模后,如有爆模、混凝土松散、露筋、气泡、孔洞,标高与设计标高相差超过设计规范,给予施工班组每次处罚500~2000元的处罚。
11.5在限期内未将墙、柱混凝土浮浆,含施工缝,彻底清除干净,对施工班组按300~500元处罚。
11.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按规范及施工措施进行养护,未按要求者罚款300~500元。
11.7为确保上下层混凝土施工缝处新旧混凝土结合符合规范要求,墙面施工缝凿毛时,必须将面层浮浆全筋验收前将墙内垃圾用空压机及清水彻底清理干净,如达不到上述要求,视问题轻重,对施工班组每次处罚500~1000元。
11.8未及时养护或未按方案规定的养护时间连续养护,每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重罚500元。
11.9墙柱因未分层浇注而出现爆模的,已经出现,对施工班组处罚2000元。
砼浇注时未分层浇注的已经发现,每次处罚施工班组1000元。
多次重复发现加倍处罚。
11.10在浇注砼过程中,未按照要求搭设通道马道,造成钢筋变形的,墙柱钢筋偏位的,处罚施工班组300~500元。
11.11从超过2米高的部位浇注砼时未用串筒或溜槽,造成砼离析的,罚款施工班组300~500元。
11.12砼试块未在现场取样,或未振捣密实的,养护管理不善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
11.13砼表面出现缺陷后,未上报质保部擅自处理的,或虽上报但未按照修补方案修不的,或修补达不到要求影响成型砼观感,或修补质量差,面不平的试情况罚款施工班组1000~2000元。
十二、混凝土工程
12.1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退场,并予以2000元/次罚款。
对采用不合格原材料进行浇筑混凝土,所浇筑构件必须报废处理。
12.2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等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的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等的有关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整改,并予以2000元/次罚款。
对因未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施工的导致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该构件必须报废处理。
12.3混凝土中的总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有关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整改,并予以2000元/次罚款。
12.4有抗冻和抗渗等级要求的混凝土,其抗冻和抗渗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等的有关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整改,并予以200元/次罚款。
12.5混凝土的抗氯离子渗透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等的有关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整改,并予以2000元/次罚款。
12.6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和施工缝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有关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整改,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2.7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有关规定。
对不满足要求必须整改,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十三、构件防腐工程
13.1防腐涂层材料的品种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有关规定。
对材料不满足要求予以清退不得使用,对使用过程中发现偷用不合格材料进行施工,对当日施工的所有构件防腐进行返工处理。
并予以2000元/次罚款。
13.2构件防腐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表面处理,对未按要求进行处理,将予以500元/次罚款。
对未按要求进行处理已施工的进行返工处理。
十四、构件安装工程
14.1构件的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第2.1.6节的有关规定。
对未满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4.2安装时,构件和下层支承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及支点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4.3构件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和固定构件的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4.4构件与支承面应接触严密,铺垫砂浆应饱满并及时勾缝。
对未满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4.5变形缝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上下贯通、顺直。
对未满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十五、抛石工程
15.1接岸结构抛填块石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对不满足要求没发现1次将予以1000元/次罚款。
15.2抛石施工顺序应由海侧向岸侧均匀分层抛填、桩周陆侧抛填高度均不得高于海侧1米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将予以500元/次罚款,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抛填导致接岸结构不稳定、钢管桩破坏等危及结构安全将予10000元/次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六、倒虑层工程
16.1倒滤层所用砂、碎石、土工织物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6.2倒滤层应连续,分段分层施工的接茬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6.3土工织物滤层的坡顶、坡趾处理或立缝铺设的固定措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6.4土工织物滤层铺设不得有破损,水下铺设的压稳措施应可靠。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6.5倒滤层施工验收后,应及时回填覆盖。
对未及时覆盖满足不满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十七、系船柱
17.1表面应平顺圆滑,不得有裂缝、严重节瘤、铁豆、结疤、飞边、毛刺和缺角。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7.2底盘应平整,无明显翘曲和节瘤、浮渣。
螺孔应清理干净,机加工的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7.3系船柱安装所用的材料及固定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7.4系船柱安装方向应正确。
螺母应拧紧,螺栓应外露2~3扣,但不应高出底盘。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7.5防锈处理和油漆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十八、橡胶护舷
18.1护舷的型号、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橡胶护舷》(HG/T2866)等的有关规定。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清退出场,并予以1000元/次罚款。
18.2护舷的固定构造和所采用的螺栓、螺母、链索、卡具等配件的规格、质量及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8.3固定式护舷底盘与码头的接触应紧密。
螺母应满扣拧紧,螺栓应外露2~3扣,螺栓顶端应缩进护舷内,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8.4悬挂式护舷的连接卡具应锁紧。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十九、系船环与系网环
19.1系环、垫圈、螺栓及预埋吊耳的材质、规格、焊接和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9.2预埋吊耳的方向、外露长度和混凝土的凹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一致。
采用螺栓连接时,垫圈应平正,螺母应满扣拧紧,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大于螺栓直径的1/2。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19.3系船环和系网环安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8.6.3的规定。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二十、护轮坎
20.1护轮坎的锚筋和构造筋应满足设计要求。
钢筋绑扎应顺直,钢筋保护层应符合第2.1.3.5条的有关规定。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0.2钢护轮坎钢板材料的品种、规格、制作、焊接和防腐蚀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第2.2章的有关规定。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0.3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光洁,顶面棱角应做抹角;钢护轮坎内的填充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应压平抹光。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0.4护轮坎下部预留的排水孔口应与面层接顺且无堵塞。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0.5护轮坎表面涂料的颜色、线条和涂刷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涂刷时不应污染码头面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二十一、栏杆
21.1栏杆所用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1.2栏杆线条应整齐,横杆接头应平顺。
铁链式栏杆铁链曲度应一致。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1.3钢栏杆的焊接、除锈和油漆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第2.2章的有关规定。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二十二、钢板护角与护面
22.1钢材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500元/次罚款。
22.2连接锚筋的数量、长度和焊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300元/次罚款。
22.3钢材的除锈和防腐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第2.2.6节的有关规定。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300元/次罚款。
22.4固定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未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予以300元/次罚款。
二十三、其他
除以上质量考核办法中所列的质量问题外,对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不满足《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等相关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规范,将予以每1项1000元/次罚款。
被罚款单位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每月20日前上交,对未按时上交罚款额将从工程进度款中按1.5倍罚款额直接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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