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戒尺还给老师这所小学要惩治熊孩子了你怎么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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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戒尺还给老师这所小学要惩治熊孩子了你怎么看
把戒尺还给老师!
这所小学要惩治“熊孩子”了!
你怎么看?
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近日,江苏常州一家小学决定“吃螃蟹“,出台制度惩戒熊孩子,专治熊孩子的大招在常州市一所小学听证会上一一讨论,会上,有家长说:
“我小时候,父亲送了一把戒尺给老师,让老师对我该打就打。
”
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讨论了各种惩戒方式,引起了热议。
“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
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是因为应该做,而不是容易做。
”听证会结束后,该校校长李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些时候,学生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小学生行为守则》了,迫于舆论、社会压力,我们老师却只能‘温柔感化’,其实这样真的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啊!
”一位老师向记者反映教育难的问题。
此次,常州市局前街小学酝酿推出教育惩戒制度绝不是“临时起意”。
今年9月,局前街小学校长室、学生部和各年级就实施教育惩戒制度进行了商讨;
10月,校部就《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进行了论证;
11月,召开了由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各方畅所欲言
记者作为此次听证会的特邀媒体代表,见证了这场听证会。
除了学生代表5人之外,还有12名家长代表、该校的教师代表以及法院的法官、医院的心理医生等出席了听证会。
校长李伟平
在听证会上,局前街小学的法律顾问赵凌率先发言,他表示,国家对此的立法尚处于空白阶段,学校惩戒制度的讨论,目前是全国第一家。
“惩戒权是教育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法》规定:
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
地方立法层面,青岛当地制定了教师可以适当惩戒的制度。
”赵律师表示,实施原则,应加上“合法性”原则,惩戒教育符合《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严格遵守负面清单。
如国家法律有规定,则按规定调整。
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家事庭)副庭长王东莉表示,在实践中,天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较少,说明中小学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比较成功。
她建议,实施原则中要增加“合法性”原则,此外,在制定时还要考虑可实施性,“比如有公开批评的规定,要考虑学生能否承受”。
“我是一名80后,我小时候,父亲送了一把尺给老师,让老师对我该打就打。
”三(9)班学生家长顾先生表示,教育离不开惩戒教育,但是希望老师能够根据每个孩子的承受能力和错误程度,区别对待。
心理专家孙和英则提醒,孩子的问题其实都来自家长的养育方式不当,建议学校设立家长进行帮助的机构。
“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听证会上,局前街小学许嫣娜副校长从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实施对象、实施方式、实施过程,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的内容。
她特别强调:
“教育惩戒是以‘爱’为先,是为了帮助学生进步发展,教育性是其最根本的原则。
学生的成长需要家校双方的合作,双管齐下,提高惩戒效果。
”
听证会上,一(3)班赵元正妈妈在发言中表示,她的大儿子在外国留学,因为穿错校服,被罚连续三天在食堂协助拖垃圾。
“在外国,学校的惩戒制度很严格,而且都会告知家长。
”她认为,局小准备推出的惩戒制度很有意义,并建议像外国一样,对肢体碰触的管理和要求严格一些。
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有本质区别
记者在此次的讨论稿上看到,该校明确提出,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完全不同。
“体罚是通过身体的痛苦使学生屈服,带来的后果往往是负面的,造成学生发展上的障碍;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最终使学生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惩戒是激励、表扬等正强化教育手段都失效的情况下采用具有强制性的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手段。
”
局小在讨论稿中表示,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包括了教育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有序性原则。
这些原则要求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戒,而不是为了惩。
实施教育惩戒时要谨慎,要保证方式手段的人性化,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
与此同时,惩戒应该就事论事,惩戒学生做错的事,要把人和事区分。
犯错接受惩戒,但不能因此被贴上标签。
在这一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教育惩戒的意义和方式;其次惩戒必须在基于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进行,以保证被惩戒学生对惩戒的认可和接纳。
同时,要使家长清晰并认同惩戒的意义与方式,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
实施过程中,教师必须基于学生犯错的程度和次数给予不同的惩戒,不能越级,要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据介绍,按照计划,未来将把该校的惩戒制度提前告知学生,并与学生制订《班级惩戒规范》。
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
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并告知家长。
学生第三次犯错,实施相应的惩戒。
学生再次犯错,提高相应的惩戒方式。
7种情形面临惩戒,实施方法共有8种
讨论稿上,教育惩戒的实施对象包括7种情形:
1.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
2.经常不能达成局小学生日常作息规范;
3.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
4.经常怂恿他人犯错,并借助谎言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
5.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
6.经常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用他人的东西;
7.其他(经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委员会讨论认可)。
此次讨论的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共有8种:
1.批评:
直接用言语指出学生的错误,让其明白自己的错处,并产生愧疚。
先进行单独面批,若没有效果,可以选择合适的范围进行公开批评,让同伴一起指出他的错误。
2.加倍劳动:
将自己力所能及应完成的学业任务和劳动任务完成,并加做一次,然后与学生约定再犯错,如何翻倍。
根据反复犯错的情况,不断提高之前约定的相应的倍数,最高不超过5倍。
3.取消部分特权:
取消的特权应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如不能评先,不能参与午间活动等。
4.没收:
没收与违规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如手机、不利学习的课外书、玩具等。
5.静坐:
放学后将学生留下在自己的座位上反思自己的错误,并与老师进行反思后的交流。
6. 诵读:
诵读与错误行为相关的经典语录,并进行强制抄写和背诵。
7.隔离:
将无法与伙伴友好相处,或经常影响集体生活的学生从集体环境中抽离出来,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在独立的情境下学习一些时间。
8.陪读:
请学生的父母到校陪读,帮助老师共同督促学生的表现。
校方:
把“戒尺”还给老师!
局前街小学的历史已逾百年,“那个年代的老师,手里是有戒尺的。
”校长李伟平表示,这次学校酝酿推出惩戒制度,是为了把对学生的惩戒权还给老师,同时也规范老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
副校长许嫣娜表示,一些熊孩子的行为已经不能用“不小心”、“还不懂事”解释,不能用“闹着玩”、“小恶作剧”开脱。
“如果一个孩子在课堂上故意大喊大叫,目的就是单纯的扰乱课堂秩序,这个时候难道要去对他创出的捣乱方法进行赏识教育吗?
”李伟平校长毫不讳言,近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遭到各方挞伐,“教育惩戒”也遭到殃及,成了禁区,赏识和鼓励仿佛成了教育界唯一的灵丹妙药。
“‘赏识教育’只是众多教育理念和方式中的一种,不能包治百病,不是人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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