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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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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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调研报告
2020年村级调研报告
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取驻村蹲点的工作方法在全县农村开展药品专项管理工作。
以此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调研监管,并从中发现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足,与药品监管工作的欠缺和不到之处。
在蹲点工作中,我重点对泽州县村级卫生所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卫生所情况
在去到的金村、高都、北义城三个乡镇中,我组共深入行政村93个,涉药单位108个,村级卫生所78个,其中2个卫生所没有正常营业。
(一)村卫生所是卫生保健网的网底,在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级医疗机构,目前的大多数卫生所由于种种原因,实质上已经变成了药店,在所调查的年药品流水在XX0元以上的10个卫生所中,药品的收益占到95%以上,剩下的5%大多数是接产或缝合收费。
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仅有5%,以药养医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
还有不得不提的是,除了个别村卫生所确实是集体性质外,绝大多数卫生所实质上已是个体,村大队对卫生所不闻不问,将其和杂货部一样看待,这也是三级医疗保健网底破了的集中体现。
(二)村卫生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为此,村卫生所成为农村从事医疗行为的“抢手山芋”。
在今天的形势下,“一村一所”的模式有所松动,在北义城调研时,北义城村有卫生所2家,卫生院1家,西张村有卫生所2家,南义城村有卫生所2家,西黄石村有卫生所2家,下城公村有卫生所2家,这些卫生所都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合法证照;而在金村镇枣园村,有村卫生所3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1个,在司药人员开的卫生所中,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手中无证,也在家开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是此人,又不能说他无证,另外一家,手中持有合作医疗办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证件,这样形成了三家都有证,三家都无证的尴尬,造成药品监管的被动。
二、村卫生所药品购进情况
(一)合法渠道
1、从有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在调查过的卫生所中,100%的卫生所都有在此种合法企业进药。
也只有这种购进方式才是合法的;
2、从相关渠道领取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二)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
此种行为虽然大部分卫生所负责人也知道不合法,但在卫生所的营业中,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部分药品的批发价格比药店的零售价格还高,卫生所就近在药店购进药品又方便又实惠;第二、部分村卫生所药品流量较小,而部分药品的使用更少,药品批发企业不会给他们拆开大包装,以小单位销售;第三、药品配送企业以固定时间送药,不能满足卫生所的日常药品使用;
2、从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
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开展,村级卫生所承担着所在村村民的门诊费,而门诊费必须由卫生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而卫生院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把兑换的门诊费给卫生所直接换成了药品,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卫生院的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所的违法购进药品事实,这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
3、从个体非法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个体非法药贩基本分三种,一是以非法购销药品为职业的。
这些人通常都打有一个药品经营企业的名义进行销售药品,如在山河镇的药贩王某打着”河南药品经销部”这个不存在的企业的旗号兜售其药品。
这种药贩经销的绝大多数都是假药,严重扰乱着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危害极大,是我们重点打击的对象;二是合法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员,在销售本企业产品同时,自己还带有非本单位药品,一般情况下,他们带的药品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等卫生所使用完药品后才索要药款,以躲避卫生所向其索要发票,进而在药监部门查处时逃避责任;三是个人到外地顺便捎带些药品以获利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而群众又不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未使用完,放在卫生所能卖一点算一点,这种药品卫生所无利可图,但卫生所人员碍于情面会放在所里代卖。
(三)验收记录情况
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二年不间断的督促,药品购进验收的记录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卫生所在记录药品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特别是在最后的验收情况栏中,卫生所的填写基本上都是空白,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三、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情况
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比较松散,在调查过的78个卫生所中,对药品定期进行清理的仅仅9个,在检查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不及时销毁,如在黄六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摆放着20多年以前的针剂近10种,看情形卫生所也不会再使用这些药品了,但反映出了卫生所对药品管理的不善。
(一)药品随意摆放
村卫生所药品的摆放随意性很大,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提倡药品分类摆放,这是药品分类管理最起码的要求,通过检查村卫生所,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外观整洁度与药房的规模大小成正比,有相当部分卫生所药房设在家中,药品、蔬菜、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堆放在一起,使人在感观上对药品的疗效产生怀疑。
(二)药品的效期管理不足
药品的效期管理对一个卫生所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卫生所在购进药品时,离药品效期越近,其风险就越大,而且在我县的村卫生所,仅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就有92%的村卫生所只有一名医生,经济上也是自收自支,这样在药品效期快到之前,卫生所医生必然会加大该种药品的使用频次,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就得不到保障,或者即使药品过期了,还是照样使用。
还有绝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因为脱离集体,药品不报损,过期药品依然摆在货架上。
口服药品,尤其是中成药,相当多的卫生所医生认为只要没有严重污染,依然可以使用。
在实际中,他们也是如此操作。
四、卫生所涉药人员管理
在检查过程中,常发现卫生所开着门也有人,但一问,看门的会说医生不在。
给人看病的医生不在,那还开什么门?
不错,在家户式卫生所中,司药人员往往就是家里的”闲人”,他们既不培训,也不体检,对药品管理知识一无所知,仅凭道听途说的一星半点就开方卖药,他们是农村药品销售端最可怕的隐患。
五、卫生所药品管理知识欠缺
村级卫生所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
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所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
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
在农村卫生所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所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擅自自配制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8个村卫生所中,XX年度没有一家上报一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此外在本医疗机构内用食品冒充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六、卫生所的监管思考
(一)认真调研,依法行政
在监管的同时,认真调研,了解村卫生所的难处,打击违法涉药行为,是维护卫生所生存的重要途径。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北义城镇、高都镇、金村镇三乡镇有无证经营药品户24家,这些无证户大多都是家户式经营,这种模式在监管中难取证、难处理、难取缔,反复性强,只有采取保持持续监管的高压势态,让他们自动放弃,停止经营。
(二)规范卫生所的购药渠道
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在我县销售行为的监管,在只要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我县药品主渠道的经营动态,与主渠道建立监管、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关系,与此同时,使主渠道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
(三)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所人员素质
农村卫生所造成药品管理上的不规范,主要和涉药人员的素质有关,在调研的三个乡镇中,63%的村卫生所医生是通过省卫生厅集中进行的一次培训,取得中专毕业证的,也就是说这63%的人员仅具有初中文化水平,即使在取得中专毕业证后,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业务水平也令人担忧。
在与村卫生所负责人座谈时,他们张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经济效益太差,他们的思维还是停留在旧的医药资源统一配置的年代,卫生所作为一级医疗机构,应该让全村的人都到村卫生所看病买药,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当作异物,认为它们的存在出现,阻碍了卫生所的发展,从政策精神上看,应该是药店凭价格优势,村卫生所凭信用与医疗技术优势进行生存和发展竞争。
上述卫生所人员观念,如不改变,常此以往,必然形成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的不稳定,假劣药品屡打不绝。
(四)加强监督管理与指导
在调研中,78家村卫生所不论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应付,都谈到了希望药监部门多来指导、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有什么政策,及时通知大家。
卫生所按要求整改,尽量少罚款。
这一方面反映出了药监执法的力度大,也反映出了药监人与相对人沟通少。
药品监管与卫生所药品管理,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参入人性化管理,局与所沟通,药监人与涉药人员学习、交流,比如向老中医学习中药饮片的真假劣鉴别知识,相互间取长补短,让卫生所人员在主观上有合法经营药品、合理使用药品的想法,以此支配其行为。
如果只采取简单的强硬手段,只会使卫生所违法行为更隐蔽,危害更大,药品监管难度也更大。
在规范指导的同时,监管也不能松,监管能督促卫生所整改和规范。
以法制、人性的模式,合法、合情、合理的管理,才能使药监人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形成正常的监管关系,才能形成村卫生所与药监部门“双赢”的局面。
通过对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的调研,我们及时发现了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有的放失,针对农村卫生所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付诸实践。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的调研报告2020年村级调研报告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机制。
要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等不靠,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新生活。
只有这样,农民的生活质量才会不断提高,农村的落后面貌才会尽快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才会早日到来。
近日,托县农牧局组织有关同志就全县“一事一议”执行情况,先后到五个镇的十个村走访调查,深入农户家中,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和农民的意见。
调查表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取消“两工”,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由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上限控制”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农民筹资或筹劳。
筹劳每年人平不超过5个劳动日,筹资每年人平不超过15元,筹资或筹劳两者只取其一,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在全县尚未正规开展。
虽然我县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的项目,但在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中是不可缺少的,在“一事一议”当中也存在着诸如不愿操作、不敢操作、不会操作、不便操作、不好操作等问题。
在开展“一事一议”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化解问题,已成为当前顺利推进一事一议制度的紧迫任务。
一、“一事一议”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事一议”作为税费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通过调查,发现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动群众难,不愿操作。
在与部分村民座谈时,大多数村民认为,现在国家政策好,农业税全免,“两工”没有了,“三提五统”没有了,而且国家还拿出大量的钱为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
对国家投资还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政策不知道,认为国家已经给钱了,如果要出劳力,就要付工钱,要按照市场价出工,少了不干。
据村干部反映,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请农民工,都付工钱,每天包吃30元。
同时,受农村宗族、块块利益主义影响,部分农民对自己直接受益的事就赞成参加,间接受益或没有利益的就不愿参加。
这主要是乡镇和村对一事一议的政策宣传得不多,不够深入,老百姓对政策不理解。
同时,少数村干部存在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是执行制度难,不敢操作。
在调查中,许多村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制度严,程序强,稍不注意,就会违规。
如果群众一举报,就要查处。
最后好心得不到好报,思想上有顾虑。
还有另一种情况,虽然“一事一议”通过了,并形成了决议,但少数人拒不交款或是拒不投劳,村干部们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还是做不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
农牧民没有正当理由,据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批评教育。
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嘎查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实际上,我县绝大多数村都没有村规民约,村干部也不愿得罪这些人,而现行又没有法律依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让大多数老百姓觉得这样做不公平,从而难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
三是程序到位难,不会操作。
按照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有预算、有村民开会通过记录。
方案实施前必须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报县农民减负办公室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我县没有“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和村级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对操作的程序没搞清楚,对具体的筹资筹劳标准模糊不清。
想议想做的“一事一议”的项目,本来都是好事,因为不按照程序操作,就违背了政策,好事到最后可能会变成坏事。
推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建议
必须针对我县当前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让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效益,实现村级一事一议与新农村建设“双赢”。
一、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我区现有行政村29个,农业人口38916人,蔬菜面积10800亩,粮食面积9500亩,水产养殖面积8800亩,果园2200亩,茶园3100亩,一、二、三产企业600多家。
全区村级企业完成工业销售7.4亿元,同比增长28.9%;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260元,同比增长4.93%;村级经济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78亿元,同比增长19%,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36%,村级经济作为我区五大经济之一正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当前,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
重点加强了农业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建设。
蒋乔反季节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嶂山水蜜桃生产示范基地等10个农业特色示范基地及五洲山茶场、蔬菜种子公司等3个龙头企业已初具规模。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主动与万方超市、牛奶公司等单位合作,订立购销协议,通过“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
同时,大力培植各类专业协会,实施品牌战略。
先后组建了七里甸葡萄协会、蒋乔嶂山水蜜桃协会、金江水产协会、蒋乔蔬菜协会和官塘园艺协会等5个专业协会,已注册“万祥”、“润星”、“润绿”等9个农业品种商标,其中“五洲”、“彭公”牌茶叶,“润农”牌番茄已通过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定,“惊春灵芽”和“五峰迎春”先后获省级、国家级名茶评比一等奖。
特色水产养殖进一步发展,异育银鲫、青虾、鳜鱼、南方大口鲶等名优产品的养殖比例不断扩大。
二是发展领域向纵深方向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已不再是过去单一的农业经济,二是广泛涉足一、二、三产,向各种领域纵深发展。
一产方面,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发展高产高效农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发展观光农业和特色农业。
目前已建成8个区级科技示范园,50户科技示范户,发展了应时鲜果、茶叶、蔬菜种子等6个产业化项目。
二产方面,重点发展机械、建材、服装、工艺品和电子等产业,生产的数控机床、锻压机床、磁性材料、通讯器材、电碳制品、环保设备等产品已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经济效益。
三产方面,在进一步巩固零售商业、小商品、餐饮、修理等服务行业的基础上,向交易市场、房地产开发、家具装饰等行业延伸,并使其成为村级经济三产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是私营个体经济迅猛发展。
近年来,我区相继出台了多种鼓励私个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私个经济的扶持力度,私营个体经济的竞争优势日渐显露,成为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补充。
各镇、村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地域优势,抓住农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培植了东亚碳素厂、江东铸造厂、光华锅炉厂、新光明大酒店等一批规模私个企业。
这些企业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严格管理,注重创新,重视人才,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益稳步提高。
目前我区现有村级私营企业450多家,占全区私营企业总数的72%;个体工商户2900多家,占全区个体工商户的49%。
二、我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几年来,我区农村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富民强区”的总目标,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实施“富民强村”战略,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1、扎实开展“五好村”、“五好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在巩固前几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新一轮《“五好村”、“五好示范村”评比考核细则》,提高创建标准,加大创建力度,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重点从选准配强村干部队伍入手,不断改善和优化村级领导班子结构,提高村级领导班子抓经济工作的能力。
采取镇机关下派、企事业单位交流、邻村调配等形式,多渠道选配村干部,重点抓好“领头雁”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富有朝气和活力、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全部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的占77%,大专以上文化的达70%。
全区建立了一支常数为150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村干部管理更加规范。
近两年来,全区先后涌现出黎明村、韦岗村、四圩村等5个年纯收入超80万元的“五好示范村”和10个年纯收入超30万元的“五好村”。
2、大力整顿扶持经济薄弱村,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98年以来,我区对经济薄弱村采取“一定三帮”的措施,由一名区领导亲自挂帅,一名部门领导定点负责,带领3个部门与帮扶村“结对”挂钩,努力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一是强素质,优化班子结构。
几年来,共调整了5个经济薄弱村的领导班子,使一批有脱贫致富信心,有开拓进取精神,奉献意识强,懂经营、善管理的中青年骨干,走上了村领导岗位。
每年在区委党校或无锡“全国乡镇企业家培训中心”进行为期7-10天的学习,提高了他们的整体素质,使村级集体经济焕发出新的活力。
二是寻项目,培植经济增长点。
区定点领导和区级机关部门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蒋乔镇马山村等12个现场办公会,开展了“寻项目、筹资金”活动,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投入资金30多万元,解决问题120多个,先后培植了蒋乔镇嶂山村白花桃园、官塘桥镇秀山村高标准茶园等农业发展项目;帮助官塘桥镇平山村、开发区蒋家门村兴建门面房40间;盘活了蒋乔镇马山村的砖瓦厂等闲置资产,为经济薄弱村的早日脱贫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全区6个经济薄弱村已彻底脱贫。
3、积极推进“科技致富示范园”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以提高村党支部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为重点,将培植符合产业化要求、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科技致富示范园”作为村级经济新的增长点,按照“多形式组建、分渠道筹资、灵活性经营、特色化发展”的思路,通过“送出去”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机制。
要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等不靠,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新生活。
只有这样,农民的生活质量才会不断提高,农村的落后面貌才会尽快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才会早日到来。
近日,托县农牧局组织有关同志就全县“一事一议”执行情况,先后到五个镇的十个村走访调查,深入农户家中,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和农民的意见。
调查表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取消“两工”,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由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上限控制”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农民筹资或筹劳。
筹劳每年人平不超过5个劳动日,筹资每年人平不超过15元,筹资或筹劳两者只取其一,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在全县尚未正规开展。
虽然我县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的项目,但在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中是不可缺少的,在“一事一议”当中也存在着诸如不愿操作、不敢操作、不会操作、不便操作、不好操作等问题。
在开展“一事一议”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化解问题,已成为当前顺利推进一事一议制度的紧迫任务。
一、“一事一议”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事一议”作为税费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通过调查,发现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动群众难,不愿操作。
在与部分村民座谈时,大多数村民认为,现在国家政策好,农业税全免,“两工”没有了,“三提五统”没有了,而且国家还拿出大量的钱为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
对国家投资还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政策不知道,认为国家已经给钱了,如果要出劳力,就要付工钱,要按照市场价出工,少了不干。
据村干部反映,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请农民工,都付工钱,每天包吃30元。
同时,受农村宗族、块块利益主义影响,部分农民对自己直接受益的事就赞成参加,间接受益或没有利益的就不愿参加。
这主要是乡镇和村对一事一议的政策宣传得不多,不够深入,老百姓对政策不理解。
同时,少数村干部存在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是执行制度难,不敢操作。
在调查中,许多村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制度严,程序强,稍不注意,就会违规。
如果群众一举报,就要查处。
最后好心得不到好报,思想上有顾虑。
还有另一种情况,虽然“一事一议”通过了,并形成了决议,但少数人拒不交款或是拒不投劳,村干部们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还是做不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
农牧民没有正当理由,据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批评教育。
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嘎查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实际上,我县绝大多数村都没有村规民约,村干部也不愿得罪这些人,而现行又没有法律依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让大多数老百姓觉得这样做不公平,从而难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
三是程序到位难,不会操作。
按照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有预算、有村民开会通过记录。
方案实施前必须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报县农民减负办公室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我县没有“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和村级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对操作的程序没搞清楚,对具体的筹资筹劳标准模糊不清。
想议想做的“一事一议”的项目,本来都是好事,因为不按照程序操作,就违背了政策,好事到最后可能会变成坏事。
推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建议
必须针对我县当前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让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效益,实现村级一事一议与新农村建设“双赢”。
加强教育,积极引导,解决“不愿”问题。
开展一事一议,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
一方面,村干部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形势,切实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从要钱要粮的圈子中走出来,变过去的行政指挥为现在的服务农民,组织农民,提高农民。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
特别是针对部分农民片面理解国家政策,只看自己该享受的权益,不看自己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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