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柜箱装配检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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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柜箱装配检验作业指导书
机柜、机箱装配
检验作业指导书
发行版本:
V1.0
发行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09.10.16
归口管理部门:
质管部
起草:
批准:
机柜(箱)装配检验标准
1、范围
星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机柜、插箱装配过程的监督及成品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
GB/T15139——1994电工设备结构总技术条件
3、机柜装配检验
3.1装配总要求
3.1.1待装配的零、部件应为合格件;
3.1.2装配应保证实物与装配图一致。
所有的材料、零、部件、标准件的更改代替都必须经设计批准;
3.1.3带有铰链的门,应保证旋转灵活,在开启角度不小于1000的范围内,不应与箱体碰撞。
3.1.4机箱机柜的护板、顶盖、门板和面板装配后,应结合紧密,缝隙均匀一致,无明显歪斜。
3.1.5提交装配的所有材料、结构件和电器零部件、外购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标或客户的设计要求及有效期要求。
3.1.6不允许在装配过程中对被装配件造成任何损坏和降低其性能.。
3.2结构零部件装配要求
3.2.1结构零部件装配前必须清洁。
进行清洁处理后,对活动零件应重新干燥和润滑,对非金属材料的部件,清洁所用溶剂不应影响零件表面质量和造成形变。
3.2.2相同的产品机械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允许装配过程中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修配调整。
3.2.3只有在图纸有规定时才允许对外购件进行补充加工。
3.2.4机械零部件在装配过程中不允许产生裂纹、凹陷、压伤等可能影响设备性能的其他损伤。
因装配原因涂覆层有局部损伤时,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2.5弹性零件(如弹簧、簧片、卡圈等)装配时不允许有超过弹性限度的最大负荷而造成的永久性变形。
3.2.6有锁紧定位装置的零部件,在调整完毕后应锁定。
锁定时,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3.2.7对要求完全固定的结构件应当装配牢固,不允许有歪斜、摆动、转动、位移等现象。
3.2.8各种橡胶、毛毡及其他非金属材料衬垫均应紧贴装配部位,不允许有裂纹或皱折。
3.2.9氧化或氮化处理的钢制件,装配前应采取防锈措施。
3.2.10机械安装完毕后,不允许有残留金属屑及其他杂物。
3.3可拆卸连接的装配要求
3.3.1拆卸连接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螺钉、螺栓、销等)均须保证连接可靠,拆卸方便。
3.3.2螺钉、螺栓紧固后,螺纹尾部外露长度一般不得小于1.5扣。
螺钉连接有效长度一般不能小于3扣。
3.3.3紧固螺钉、螺母时,应有防松措施。
沉头螺钉的在螺母端装弹簧垫和平垫。
在软、脆材料的工作面上(如纸胶板等)不允许直接垫弹簧垫圈紧固,应安装平垫。
在弹簧垫圈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时,允许用起子旋紧紧固件,工具要匹配(见表1),目检以弹簧垫圈切口被压平为准。
用电批旋转紧固件时,应根据螺钉、螺母的直径调整适当的扭矩进行,不得将螺钉十字槽拧伤,调整依据见表3。
检验时用扭矩扳手检测,根据螺钉、螺母的直径,旋紧材质的不同,用扭矩测试仪对扭矩扳手进行校验,见表2。
对于长期使用某一力矩时,每天都应做例行校验。
表1:
起子匹配选用规格
编号
规格(MM)
适用螺纹范围
备注
Ⅰ
ф5×75
ф5×125
M2~M2.5
木柄式,型号为SM型
Ⅱ
ф6×125
ф6×150
M3/M4/M5
Ⅲ
ф8×200
ф8250
M6~M8
塑料柄,型号为SS型
Ⅳ
ф10×250
ф10×300
M10~M12
表2:
扭矩扳手校验表
螺纹
公称
尺寸
拧入件材质及相应锁紧力矩
塑料件、铝板、铜板
钢
低预紧力
中预紧力
高预紧力
M3
3
6
10.8
15
M4
8
16
28
30
M5
15
30
54
72
M6
20
50
90
120
用途
用于一般零件的紧固
用于机架与插箱的紧固
用于有振动、较重零件的紧固
表3:
电批旋转力与紧固件的关系
型号
适合螺钉
力矩范围
(N.CM)
本体重量
(KG)
本体长度
(MM)
软骨直径
(MM)
US—10TA
US—10TB
M2
20~50
0.27
196
US—20TA
US—20TB
M3
50~100
0.42
231
US—30TA
US—30TB
M4
80~160
0.57
245
6.35
US—40TA
US—40TB
M5
160~280
0.70
257
US—50T
US—50T
M6
350~550
1.05
253
3.3.4在零件、部件上拧紧紧固件时,应按对称交叉分步紧固,以免发生构件变形和接触不良的现象。
3.3.5沉头螺钉紧固后,其头部应与被紧固零件的表面保持平整,不得凸起,但允许稍低于零件表面(对小于M4的螺钉不低于零件表面0.3MM,大于M5的螺钉不低于零件表面0.5MM)。
3.3.6销的定位和固定应在零部件调整好以后进行。
装配半圆柱销、圆锥销时,两端突出或沉入长度应大致匀称,其突出部位与邻近零件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防止相对运动时彼此碰撞,圆锥销突出表面的长度不得超过小端直径。
3.3.7螺纹孔由于工艺上难以避免的原因,造成与螺钉不相配时,允许回牙,并涂防锈油剂。
3.3.8螺纹孔检测:
M5及以下螺纹,采用螺纹规检测,要求通规通、止规止。
3.4铆接装配要求
3.4.1铆接时,应按对称交叉顺序进行,铆合后,铆杆(铆装螺钉、螺母)不应松动。
3.4.2铆接半圆头、圆柱头铆钉时,铆钉头应完全平贴于被铆零件上,被铆端应与铆窝形状一致,不允许有凹陷、缺口和明显的开裂。
当要求被铆端与零件表面平整时,允许修平。
3.4.3沉头铆钉铆接时,应与被铆接平面保持平整,允许略有凹陷,铆钉头凹下零件表面的深度不得超过0.2MM;对直径大于4MM的沉头铆钉允许凹下的深度不超过0.4MM。
3.4.4空心铆钉铆接
在金属件上的翻铆边的裂口不能多于2处,其裂口深度不得超过翻铆边的1/3。
结构件与印刷板上连接的空心铆钉不允许有任何裂口。
3.4.5对于铆装螺母等需要扩铆的零件,扩铆翻边后不得铆裂、破坏螺纹和松动,必要时允许冲点,凿铆和回牙。
3.4.6铆接完毕,在破坏涂覆层处,应采取相应的修补措施。
3.4.7铆钉头周围(D+5MM范围内,D为铆钉直径)被铆接的零件表面允许有轻微的凹陷(装饰面不允许),其深度不得超过被铆接件最小厚度1/5,但有此种缺陷的铆钉数不得超过铆钉总数的30%。
3.5压铆、涨铆要求
3.5.1按工艺规范进行压铆、涨铆。
铆合后螺母、螺母柱、螺钉不应松动。
3.5.2铆接六角头螺钉、螺母柱时,螺钉、螺母柱头部应完全平贴于铆接基面。
当铆接面表面为喷涂处理时,允许修平。
3.5.3铆接基面铆钉头部周围(D+5MM范围内,D为铆钉直径)表面允许有轻微模具压痕(装饰面不允许),凹陷深度不得超过被铆接件最小厚度1/5,但有此种缺陷的铆钉数不得超过铆钉总数的30%。
3.5.4镀前铆,由于结构和工艺原因,压铆、涨铆螺母、螺母柱、螺钉局部(3×3MM)电镀不良,允许修补。
3.6机柜尺寸、外观及性能检验
3.6.1主要装配尺寸的检验
3.6.1.1外形尺寸偏差
尺寸要符合图纸要求。
尺寸偏差按JB/T6753.5—1993的A级要求检验。
机柜、插箱外形尺寸公差(高、宽、深)见表4
表4:
机柜、插箱装配后尺寸公差单位:
MM
尺寸分段
<120
>120~400
>400~1000
>1000~2000
>2000~4000
公差
±0.3
±0.5
±0.8
±1.2
±2.0
3.6.1.2机柜应方正、不歪斜,机柜六个主面的垂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测量。
3.6.1.3机柜、门、侧门、底座等零件应平直,其垂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控制,见表5。
表5:
对角线法控制焊件垂直度单位:
MM
对角线尺寸范围
小于400
400~1000
1000~1600
1600~2000
2000~2800
偏差
0.6
1.0
1.5
2.0
2.5
3.6.1.4机柜、门、侧门、底座等大平面的平面度,见表6。
表6:
平面度的使用场合单位:
MM
接触点间距
小于100
100~300
300~600
600~1000
最大允许间隙
0.3
0.5
0.8
1.2
注:
对机柜、门、侧门、底座较大的平面
3.6.1.5立柱、顶盖、下沿、围框、横梁等应平直,无扭曲,其直线度(不直度)用对角线法应满足表4。
3.6.1.6顶盖、侧门、前后门的安装对正及间隙要求
1)锒嵌式门板(前、后门)与侧板、上、下梁之间的间隙
水平方向间隙小于2MM(同一间隙的不均匀性小于1MM);
竖直方向间隙小于2.5MM(同一间隙的不均匀性小于1MM)。
2)铺盖式门板(前、后门)与侧板、上、下框之间的间隙
水平方向间隙小于2MM(同一间隙的不均匀性小于0.5MM);
机柜侧面门与侧板的竖直方向间隙小于2.5MM(同一间隙的不均匀性小于1MM)。
3)对于一般产品检验采用以上1)、2)两条即可,对于移动机站产品机柜检验最大间隙按设计要求,同一缝线差值小于等于1MM。
3.6.1.7顶盖两侧与立柱基本平齐,其错位差小于2MM,两侧相对错位差值小于0.5MM。
3.6.1.8立柱向外超出顶盖小于0.5MM,顶盖与立柱前、后、侧高度差的相对差值小于1.5MM,侧门高出立柱不大于1MM;低于立柱不大于0.5MM。
3.6.1.9机柜外表面不允许有任何由铆钉表面引起的凹陷或凸起痕迹,影响外观质量。
3.6.2装配成品检验
3.6.2.1对于立柱需保护的导电面不需喷漆处与喷漆处衔接线要平直,衔接线段不可出现毛边、扭曲或波浪线。
3.6.2.2表面外观要清洁(轻微可擦拭的污渍允许包装前清洁),不允许涂覆层脱落。
前门外表面与机架边框外表面喷涂颜色色差不允许超出标准范围;侧门、后门与前门颜色色差可适当放宽;外表面涂层严格按图纸要求检验,内表面涂层按图纸要求可适当放宽检验。
3.6.2.3机柜装配后,每层插箱上小面板颜色要均匀一致(目视无色差);且小面板安装后不得歪斜,小面板间距要均匀一致;所有面板上的汉字颜色、字体要一致;所有面板上的英文字颜色、字体要一致;同样功能板上的缩写英文字要一致、字体大小与图纸要求一致。
3.6.2.4门开启灵活,在开启范围内不允许与顶盖、立柱等产生磨擦与干涉,两扇门之间不允许磨擦碰撞,无掉漆现象。
3.6.2.5门锁钥匙插拨灵活,锁芯旋转灵活,无卡涩现象,锁柄旋转方向正确,拨出钥匙后,摇动锁体应无弹子响声。
3.6.2.6在振动或其他外界作用力的作用下,机柜不应有零、部件松脱的现象,不应有异常的咔嚓声。
装配好的结构件不允许有歪斜、摆动、转动、位移等现象。
结构上经常活动的部位应保证灵活。
经常拆卸的部位装卸应方便。
对弹性零件的装配不能造成永久性变形。
3.6.2.7零件装配顺序要正确,装配应该按图纸设计顺序达到要求。
3.7插箱装配检验
插箱装配完后,尺寸及使用功能要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棱角处及手常拎提处,无锋利边缘毛刺。
插箱装配后形状应规整,在插箱的X轴向上最两端的插板同时插进时,无卡死,抽拉阻滞的状况。
PCB板插进时,应能顺利插进后背板的插座里,且电接触良好。
由于装配对位不准确,造成插拨PCB板时,使用的力量超过正常范围(常规),此时应查找原因。
表面镀涂或漆覆的颜色在同一插箱上应尽量一致,目视无明显色差,否则需作调整。
装配后插箱前梁不得有多处(3处以上)划伤、碰伤、擦痕。
装饰面不得有这些缺陷。
3.8机柜机箱工艺性及安全性检验
3.8.1机柜外表人身可触及的部分的棱边等部位一定要倒钝及去毛刺,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外露尖角、棱、以及粗糙的表面,在表面喷涂或电镀前一定要去毛刺。
3.8.2线架或走线槽的走线孔必须去毛刺,以防止导线穿过时,由于晃动而造成线皮破裂。
3.8.3机柜用连接螺钉末端伸出螺母的长度,一般不大于螺钉直径,也不小于3扣。
3.8.4机柜零件应保证有良好的互换性。
3.8.5机柜上所有零部的机械连接均应牢固可靠,如果施以环境试验,试验后,不允许有裂纹、松脱、移动和锈蚀。
3.9机柜的电器连接接通性能
结构上各个金属结构件与接地螺母、螺钉、接地组件间的连通电阻实测值不超过0.01Ω。
3.10机柜表面防护等级要求
表面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1993的规定,一般选取IP2X。
漆层的各项检验参见《外观缺陷限定标准检验》《喷涂检验作业指导书》。
3.11验收方法
3.11.1对于产品外观检验项目采用全检;
3.11.2对于机柜、机箱装配尺寸、形位公差及相关性能项目检验,采用每批次产品按抽样检验方法,按GB4589.1—1993附录中批允不合格品率(LTPD)抽样方案表A—I执行。
根据在该章节中提到的产品检验特性,选取允许批不合格品率50%见表7,抽样检验数量选取5件。
表7:
抽样检验
允许批不合格品率(LTPD)
50
合格判定数(C)(R=C+1)最小样本大小
不合格数量
固定样本数量
0
5
当不合格率为50%,无论批次量有多少,只抽检5件样品,不合格数量为0,视批合格,接收。
1
8
当不合格率为50%,无论批次量有多少,只抽检8件样品,当出现小于等于1件不合格产品时,视批合格,接收;当不合格产品数量大于等于2时,视为批不合格,批拒收。
注1、以90%置信度保证不合格品率等于规定的LTPD的批不被接收而进行试验的最小样本大小(一次抽样);
注2、LTPD—允许的不合格品率
注3、R—不合格判定数
注4、C—合格判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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