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docx
- 文档编号:14365447
- 上传时间:2023-06-22
- 格式:DOCX
- 页数:85
- 大小:69.01KB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docx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docx(8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法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
2.行政主体必要是行政职权享有者╳
3行政机关可以自行解决罚没财物。
(× )
4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惩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惩罚有错误,应当积极改正。
(√ )
5.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备同等效力。
╳
6.部门规章只能由国务院各构成部门制定。
╳
7.依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
√
8.关于犯罪和刑罚事项也可以由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作出规定。
╳
9.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作出惩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查封扣押财产。
( √)
10.行政主体必要是行政责任承担者。
╳
11.所有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
12.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身份浮现。
╳
13.并非所有成为行政主体组织都是行政机关。
√
14.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15.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由国务院依照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设立,并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
16.公务员在上班期间行为是公务行为。
√
17.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行为是公务行为。
√
18.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合用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19.并非所有行政行为均有强制执行效力。
√
20.行政立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关于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献行为。
╳
2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惩罚。
√
22.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作出惩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23.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对行政机关所予以行政惩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
24.行为人具备责任能力是行政惩罚法定条件之一。
√
25.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抽象行政行为。
√
26.行政机关无权撤销自己作出行政行为。
╳
27.罚款重要合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行政违法行为。
√
28.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限制违背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人短期人身自由一种惩罚。
╳
29.除法律、行政法规外,其她规范性文献不得设定行政惩罚。
╳
30.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必要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
31.行为人违背规章如下其她规范性文献规定行为不应属于违法行为。
√
3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导致危害后果,不予行政惩罚。
√
33.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不再予以行政惩罚。
╳
34.如当事人有申辩行为,行政机关可因其认错态度而加重惩罚。
╳
35.行政惩罚合用简易程序时可对违法行为当场进行惩罚。
√
36.在行政惩罚调查阶段,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37.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较重行政惩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38.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必要向当事人出具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
╳
39.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40.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作出惩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当事人履行。
( ×)
41.行政机关采用行政强制办法,必要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
42.采用行政强制办法目在于防止、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产生。
√
43.即时强制普通都是在紧急状况下采用。
√
44.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又审查行政行为合理性。
√
45.凡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她组织合法权益详细行政行为,均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畴。
√
46.行政相对人对规章如下规定不服,可就该规定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
47.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48.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懂得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
49.对实行垂直领导行政机关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
50.对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设立该机构部门申请复议。
√
51.详细行政行为发生地县级地方政府应当将不属自己管辖复议申请,转送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
52.行政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受理与否审查。
√
53.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为需要停止执行详细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54.行政复议申请人已就申请复议详细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已被受理,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
55.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理。
√
56.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可以同步提起行政补偿祈求。
╳
57.行政复议中涉及行政补偿问题可以调解。
√
5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59.法律规定复议决定为最后裁决,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60.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机关不可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
61.行政诉讼必要是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62.凡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
63.行政诉讼中被告是实行被诉详细行政行为国家公务员。
╳
64.如果行政机关所设派出机构行使行政职权所为行为被诉时,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
65.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派普通原则,行政诉讼也不例外。
╳
66.行政诉讼被告负举证责任,但不排除对某些事项应当由原告提供证据。
√
67.被告行政机关委托律师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68.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详细行政行为依照。
√
69.行政诉讼不合用调解是指对诉讼中任何问题均不得进行调解。
╳
70.维持判决意味着对被诉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确认。
√
71.对于被诉详细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
72.对于申请执行详细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
73.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作出惩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用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惩罚款。
(√)
74.补偿祈求人获得补偿金不用缴纳任何税费。
√
75.国家补偿以支付补偿金为重要方式。
√
76.行政立法行为实质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
77.行政机关以书面决定方式回绝发允许证行为是一种不作为行为。
╳
78.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变化原详细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
√
79.地方性法规合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案件。
√
80.行政机关回绝履行法院判决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罚款。
√
81.据《行政惩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导致危害后果,应当不予行政惩罚。
(√ )
82.行政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分担。
╳
83.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
84.行政行为撤销是因行政机关过错引起,并给行政相对人导致损害,则行政机关应负补偿责任。
√
85.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惩罚。
╳
86.对当事人同一种违法行为,不得予以两次以上罚款行政惩罚。
√
87.违法行为一年内未被发现,不再予以行政惩罚。
╳
88.行政机关采用先行登记保存办法,应当在7日内作出解决决定。
√
89.据《行政惩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人有违法行为,应当减轻行政惩罚。
(× )
90.违背法定程序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详细行政行为原则之一。
√
91.行政行为约束力只是针对行政相对人。
╳
92.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惩罚一种种类。
╳
9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惩罚,并不免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视状况予以抵消。
√
94、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委托其她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
√
95、行政惩罚听证主持人,即本案调查人员。
╳
96、在不违背上位法条件下,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行政允许事项范畴内,对实行该行政允许作出详细规定。
√
97、关于行政允许规定未经发布,不能成为实行该行政允许根据。
√
98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详细行政行为,都可以行政复议√
99、行政诉讼对象是行政行为,涉及详细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
100、通过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机关变化原详细行政行为,可以由最初做出详细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101.《行政惩罚法》规定,积极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
( √ )
102.《行政惩罚法》规定,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体现,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
(√ )
103.定予以行政拘留惩罚人,在惩罚前已经采用强制办法限制人身自由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 √ )
104.《行政惩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人有违法行为,应当减轻行政惩罚。
(× )
105.信访、调解、裁决、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缺少衔接和整合,制约着政府化解纠纷功能全面发挥,是当前国内依法行政存在重要问题之一。
(√)
106、非行政机关组织经规章授权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
(×)
107、《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行纲要》规定了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即个人决策,个人负责,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实现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有机统一。
(√)
108.《行政惩罚法》规定,受她人教唆实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
(× )
109.《行政惩罚法》规定,受她人胁迫实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
(√ )
110、《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行纲要》明确将程序合法原则、高效便民原则,扩大合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领域。
(√)
111、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行政允许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查,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
112、设定和实行行政允许,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原则。
(×)
113、规范性文献可以设定暂时性行政允许。
(×)
114、省人民政府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决定一种行政机关行使关于行政机关行政允许权。
(×)
115、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允许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受理行政允许可不出具书面凭证。
(×)
116、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行政允许,申请人应当同步向下级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提供申请材料。
(×)
117、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允许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允许决定期限内。
(√)
118、被允许人需要延续依法获得行政允许有效期,应当在该行政允许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允许决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
119、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和对非行政允许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律不准收取费用。
(×)
120、获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特定行业市场准入行政允许被允许人,未经作出行政允许决定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
121、不满十六周岁人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惩罚。
(×)
122、行政惩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布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规定,将行政惩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123、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款项,可以按比例分给作出行政惩罚行政机关作为执法经费。
(×)
124、当事人当场惩罚决定不服,有权规定听证。
(×)
125、行政机关对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解决决定。
(√)
126、在人员紧张状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暂时人员依照法律生效裁决,收缴罚款。
(×)
127、对采用公示送达方式,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
128、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组织在委托范畴内,可以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行政惩罚。
(×)
129、罚款、罚金均属于行政惩罚种类。
(×)
130、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较重行政惩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132、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她特殊状况耽误法定期限,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
13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
(×)
134、人民法院发现受理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人民法院。
受移送人民法院可自行移送。
(×)
135、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行政机关是被告。
(√)
136、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详细行政行为基本相似行政行为。
(√)
138、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详细行政行为发生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详细行政行为发生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以为可以合并审理,合并为共同诉讼。
(√)
139、行政诉讼中,被告可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140、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详细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证据和其她规范性文献。
(√)
14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派出机关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详细行政行为发生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向其她行政复议机关转送。
(×)
14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143、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无合法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直接受理。
(×)
144、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断止执行,但是,被申请人以为需要停止执行可以停止执行。
(√)
145、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时,可以不提交当时作出详细行政行为证据、根据和其她关于材料。
(×)
146、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关于规定合法性进行审查时,继续对详细行政行为审查。
(×)
147、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是维持详细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48、《行政复议法》施行前发布法律关于行政复议规定与《行政复议法》规定不一致,以《行政复议法》施行前发布法律为准。
(×)
149、机关依照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请制。
涉及国家秘密职位,不实行聘请制。
(√)
150、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拟定为不称职,按照规定程序减少一种职务层次任职。
(√)
151、在年度考核中,持续两年被拟定为不称职公务员可以辞职。
(×)
15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公务员可以辞退。
(×)
153.国务院关于部委等制定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畴内行政允许事项。
( × )
154.行政机关举办行政允许听证活动费用由参加听证当事人分担。
(× )
155.《行政允许法》合用于关于行政机关对其她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审批。
( × )
156.法规、规章对实行上位法设定行政允许作出详细规定,依照实际状况,可以作一定变通规定。
( × )
157.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委托其她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
( √ )
158.行政允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多次分别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所有内容(×)
159.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决定,也可以于5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 × )
160.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允许决定,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 × )
161.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畴内,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委托其她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162.一种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应当拟定一种内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允许申请,另设一种内设机构统一送达与否准予行政允许决定。
( ×)
163.经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民政府依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可以决定一种行政机关行使关于行政机关行政允许权。
( × )
16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简朴行政允许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算,行政机关可以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 × )
165.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关于行政允许需要提交所有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合公示。
( √)
166.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行政允许,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 √ )
167.在不违背上位法条件下,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行政允许事项范畴内,对实行该行政允许作出详细规定。
( √ )
178.行政机关对行政允许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允许事项直接关系她人重大利益,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
( √)
169.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允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 × )
170.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和对行政允许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允许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 ×)
171.关于行政允许规定未经发布,不能成为实行行政允许根据。
(√)
172.行政惩罚是行政机关保障法律实行基本手段。
(×)
173.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惩罚不需要进行听证。
(√)
174.由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惩罚并不是说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实行行政惩罚。
(√)
175.行政复议合用调解原则。
(×)
176.申请撤回答议申请,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
(×)
177.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详细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178.被申请人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导致损害,申请人祈求补偿,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关于负责人员进行补偿。
(×)
179.行政诉讼对象是行政行为,涉及详细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
180.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因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而停止执行。
(×)
181.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祈求行政补偿时,既可以单独就损害补偿提出祈求,也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同步附带提起。
(√)
18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论是合法行使职权还是违法行使职权,只要对她人权益构成损害就应承担补偿责任。
(×)
183.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
(×)
184.外国人无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补偿。
(×)
185、行政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状况下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允许行为,给当事人导致财产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
186、行政允许设定机关应当不定期对其设定行政允许进行评价。
(√)
187、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可以向行政允许设定机关和实行机关就行政允许设定和实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
188、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获得行政允许,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
189、行政机关受理或不受理行政允许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书面凭证。
(×)
190、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逾期不告知补正,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191、行政机关进行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规定被允许人报送关于材料。
(√)
192、行政允许申请人隐瞒关于状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允许。
(×)
193、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未经行政允许,擅自从事依法应当获得行政允许活动,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用办法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行政惩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94、因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允许决定而被撤销,被允许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
195、被允许人以欺骗、贿赂等不合法手段获得行政允许,应当予以撤销,但被允许人基于该行政允许获得利益应受保护。
(×)
196.国务院关于部委等制定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畴内行政允许事项。
(×)
1`97.行政允许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互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
198.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允许,其合用范畴没有地区限制,申请人获得行政允许在全国范畴内有效。
(√)
199.行政机关举办行政允许听证活动费用由参加听证当事人分担。
(×)
200.《行政允许法》合用于关于行政机关对其她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审批。
(×)
20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决定,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允许决定,也可以在5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
202.行政允许就是行政审批。
(×)
203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允许。
(×)
204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被允许人申请,在该行政允许有效期届满前作出与否准予延续决定;逾期未作决定,视为准予延续。
(√)
205.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允许和对行政允许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允许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
206.行政机关依法对被允许人从事行政允许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状况和解决成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
207.行政机关违法实行行政允许,给当事人合法权益导致损害,应当依照国家补偿法规定予以补偿。
(√)
208.行政允许申请人隐瞒关于状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允许,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允许,并予以警告;行政允许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申请人在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允许。
(×)
209.行政允许申请书必要采用格式文本。
(×)
210.行政允许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必要要当场作出决定,并作出书面或口头行政允许决定。
(×)
211.行政机关必要在受理行政允许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行政允许决定。
3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当场作出行政允许决定除外。
(×)
21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允许、实行监督检查时,如有索取或者收受她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就是贪污犯罪,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21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允许、实行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她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14.结婚登记属于行政允许。
(×)
215.对于数量有限行政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可以在申请人中任意选取一人,准予行政允许,这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力范畴。
(×)
216.司法行政部门给小王颁发《律师资格证书》行为属于行政允许行为。
(√)
217.关于行政允许规定未经发布,不能成为实行行政允许根据。
(√)
218.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出国申请进行批准行为符合《行政允许法》对行政允许规定,应受该法调节。
(×)
219.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以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 执法人员 公共 法律知识 考试 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