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审计课后作业第三章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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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计师事务所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
A.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B.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
C.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年检使用”
D.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
8.甲注册会计师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那么甲注册会计师()。
A.承担民事责任B.承担行政责任
C.承担刑事责任D.不承担民事责任
9.下列选项中属于减责事由的是()。
A.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B.未根据审计的要求采用必要的调查方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C.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
D.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
10.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
A.补充赔偿责任B.全部责任
C.连带赔偿责任D.不承担责任
11.司法解释所涉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赔偿纠纷未经审判,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追加为被执行人,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追加为被执行人
B.人民法院不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追加为被执行人
C.对于鉴证业务人民法院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追加为被执行人,相关服务不可以
D.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追加为被执行人
12.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出资人虚假出资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参加诉讼。
A.证人B.原告C.第三人D.被执行人
1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注册会计师防止过失和欺诈的措施是()。
A.增强职业独立性B.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C.审慎选择客户D.强化执业质量控制
14.甲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正在对事务所人员进行司法解释的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情形下,其下列关于赔偿顺位和最高限额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B.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弥补,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剩余部分赔偿
D.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二、多项选择题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表现形式有()。
A.诉讼爆炸B.审计保险理论的应用
C.保险危机D.注册会计师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2.下列属于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有()。
A.赔偿受害人损失B.拘役
C.有期徒刑D.罚款
3.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有()。
A.警告B.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C.暂停执业D.罚款
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有()。
A.警告B.暂停执业C.撤销D.没收违法所得
5.如果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其中,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活动有()。
A.企业财务报表审计B.企业验资
C.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D.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6.下列关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验资业务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其在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时都适用《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
B.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和证券审计业务中,其在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时都适用《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
C.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企业审计和公立医院审计业务,其在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时都适用《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
D.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企业审计和高校、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审计业务时,其在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7.丙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客户S上市公司恶意串通,为其出具了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报告掩盖了S上市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对于该事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利害关系人因为信任该不实报告而遭受损失的,既有权请求S上市公司清偿全部债务,也有权要求S上市公司清偿其应当承担的债务
C.S上市公司清偿了全部债务后,可以就其替丙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的部分向丙会计师事务所追偿
D.丙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主责任,S上市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8.下列关于事务所侵权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在事务所侵权赔偿诉讼案件中,如果涉及多个责任主体,那么这些责任主体之间存在赔偿顺序问题
B.在事务所侵权赔偿诉讼案件中,如果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并且多个责任主体之间没有连带关系且存在补充责任,那么就需要确定这些责任主体之间的赔偿顺序
C.审计报告使用人由于信赖不实审计报告而从事相关交易导致损失的,如果注册会计师承担补充责任,应当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第一顺位的责任,事务所承担在后顺位的责任
D.审计报告使用人由于信赖不实审计报告而从事相关交易导致损失的,如果注册会计师承担补充责任,应当由事务所承担第一顺位的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在后顺位的责任
9.在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而出具的报告是否为不实报告时,主要看审计业务报告是否存在()。
A.虚假记载B.误导性陈述C.重大遗漏D.小的计算错误
10.下列关于诉讼当事人位置的规定的说法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B.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D.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出资人虚假出资但事后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1.会计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一般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
C.会计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
D.为了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保密原则,不能提交审计工作底稿
12.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A.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B.明知对总体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定审计对象缺少判断能力,未能寻求专家意见而直接形成审计结论
C.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D.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13.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的情形中,正确的有()。
A.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执业
B.制定的审计计划存在明显疏漏
C.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D.错误判断和评价审计证据
14.甲会计师事务所为A上市公司审计时出具了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乙股民因为信赖该审计报告购买了大量的A上市公司的股票,结果遭受了重大损失。
甲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有()。
A.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A上市公司的会计资料错误
B.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者不实
C.已对A上市公司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D.乙股民明知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
15.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有()。
A.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的要求
B.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C.审慎选择客户
D.按规定妥善保管审计工作底稿
三、简答题
1.注册会计师在哪些情形下出具不实报告将会被认定与被审计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出抗辩,并能证明事由成立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免责情形。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A
【解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出现,通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职业是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他人权利的损害。
教材22页一、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第二段。
2.
【答案】B
【解析】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通常是由被审计单位经营失败所引发,不是审计失败所引发,选项A错误。
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是审计风险,不是审计失败,选项C错误。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属于审计失败,不是属于审计风险,选项D错误。
教材22页一、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3.
【解析】合同的一方或多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是指违约。
教材24页三、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4.
【解析】违反了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诚信公允原则,都有可能是不实报告。
教材34页二、
(一)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
5.
【答案】C
【解析】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遵循了执业准则的要求作为判断其有无故意和过失的重要依据。
教材35页二、(四)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
6.
【答案】D
【解析】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有:
罚金、有期徒刑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的刑罚等,罚款是行政责任。
教材25页四、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7.
【解析】选项B,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免责事由。
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年检使用”、“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等类似内容的,不能作为其免责的事由,是无效免责,选项CD错误。
教材37页二、(八)事务所免除和减轻责任的事由。
8.
【解析】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属于注册会计师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9.
【解析】选项A,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事项之一,选项A错误。
选项B,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存在过失责任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选项B错误。
选项D是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10.
【解析】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教材39页二、(九)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和赔偿责任范围。
11.
【解析】司法解释所涉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赔偿纠纷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追加为被执行人。
教材38-39页二、(九)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和赔偿责任范围。
12.
【解析】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出资人虚假出资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教材34页二、(四)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13.
【解析】审慎选择客户是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不是注册会计师防止过失和欺诈的措施,选项C错误。
教材40页一、注册会计师防止发生执业过错的措施。
14.
【解析】选项C,在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是在其不实审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选项C错误。
【答案】AC
【解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表现形式有诉讼爆炸和保险危机。
审计保险理论的应用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社会原因,选项B错误。
注册会计师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不是表现形式,选项D错误。
教材23页二、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表现形式。
【答案】ABCD
【解析】四个选项都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教材25页四、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31-32页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解析】四个选项都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解析】四个选项都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此外还有罚款和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
【解析】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以下四类审计业务,即:
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企业验资;
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今年28章新增加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教材33页二、
(一)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
【答案】ABC
【解析】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是执行验资业务还是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无论是执行一般审计业务还是证券审计业务,无论是执行企业审计还是将来可能出现的公立医院、高校、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审计业务,其在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时都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解析】丙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客户S上市公司恶意串通,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教材35页二、(六)事务所的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答案】BC
【解析】如果多个责任主体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么才不存在赔偿顺序问题,选项A错误;
审计报告使用人由于信赖不实审计报告而从事相关交易导致损失,从因果关系的角度看,被审计单位的违约或欺诈行为是导致报告使用人损失的直接原因,不实审计报告只是间接原因,对于报告使用人的损失,应当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第一顺位的责任,事务所承担在后顺位的责任,选项D错误。
教材38页二、(九)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和赔偿责任范围。
【解析】在界定不实报告时,要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即:
一是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
二是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选项D小的计算错误。
教材34页二、
(二)关于利害关系人、执业准则和不实报告的规定。
【解析】选项A,人民法院应当先告知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
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出资人虚假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选项D错误。
【解析】会计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也可以提交审计工作底稿等,并不违反保密原则,选项D错误。
教材35页二、(五)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答案】ACD
【解析】明知对总体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定审计对象缺少判断能力,未能寻求专家意见而直接形成审计结论,这种情形属于过失责任,不属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答案】ABD
【解析】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属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这种情形,不属于过失责任。
教材37页二、(七)事务所过失责任和过失认定标准。
【解析】选项D是减责事由,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甲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免除甲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15.
【解析】四个选项,都是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选项D是本年新增内容。
教材40-41页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答案】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2)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3)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4)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5)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6)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答案】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
(2)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其虚假或者不实;
(3)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4)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验资单位在注册登记后抽逃资金;
(5)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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