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民生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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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民生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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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民生工作总结
篇一:
《区民政局民生工作情况及政策建议》
区民政局民生工作情况及政策建议
保障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区民政部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解决民生、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各项民政民生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城市低保工作。
2008年,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全部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消除了城乡差别。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80元,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累计保障低保对象769户11098人次,发放保障金301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工作。
我们于2008年起草并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病种、简化手续,降低了救助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
并实行病人到定点医院就医,部分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出院后再由医院和民政局进行结算,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真正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病有所医”的惠民政策。
今年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71人次,支付医疗费用13万元。
三是五保供养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以巩固自愿前提下的100%集中供养为目标,大力推进敬老院建设,先后建成了上街区敬老院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进一步提升了五保供养水平。
今年,区政府又将敬老院工程纳入区政府为民办理十大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了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我区共有五保对象62人,集中供养31人,分散供养31人,现行年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6384元/人,分散供养3840元/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29万元。
四是居家养老助残服务。
近年来,随着我区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为了更好的解决我区老人的养老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政策落实,居家养老助残工程,以家庭养老助残为主,服务对象自愿申请服务,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养老助残服务项目,实行无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相结合。
目前,我们共有爱心服务员57名,全部持有“养老护理员”的等级资质证书,为下岗职工开辟了就业渠道,促进了再就业的实现。
四年来,累计已有360余户家庭享受到了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已深得老年人的信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是爱心超市救助项目。
为进一步拓宽救助范围,建立困难群众长效救助体系,区爱心超市于2007年7月20日开业运营,爱心人士可以随时到这里奉献爱心,我区低保家庭凭爱心物品领取本每月可到爱心超市领取价值35元的物品。
今年以来,爱心超市接收社会各界捐物1890件、捐款1910
元,为3409户困难家庭发放物品21994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困难群众需求。
六是“放飞希望”爱心助学工程。
该工程于2007年正式启动,主要救助在我区中小学就读的低保家庭的住校生,为他们发放生活补贴。
2009年,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家庭的住校生、幼儿园的幼儿被纳入救助范围,有力的促进了全区教育和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学生92名,发放救助金75200元。
二、民生政策建议
在现代民政的大框架下,民政民生工作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然而,随着国家政策对农村的倾斜,城市居民在某些方面却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例如农村五保老人可以很好的享受国家提供的五保供养待遇,而城市孤寡老人在这方面确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因此,民政民生工作要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注重城乡均衡发展,在政策上、制度上实现城乡的有机衔接,逐步建立城乡协调的新型民生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民生民政、民意民政、民情民政。
篇二:
《2011年xx镇民政办保障民生工作总结》
xx镇民政办保障民生工作总结
一年来,该镇“致力创造幸福和平,全力服务科学发展”这是民政办向全镇民政干部职工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服务于民政工作,使民政工作更深入人心,更能代表民意,实现民心、民意、民生,民政更精彩,自我镇去年分村以来,为民政工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使民政工作的开展游刃有余,充分发挥了它的功能和作用,为我镇的发展增添了不少光彩。
作为基层民政单位,如何充分履行民政职能,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民政,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环境,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分三方面来总结一下全年工作。
一、全年主要工作
1、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工作
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致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2011年1月1日开始,对镇辖19个村(社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实行了全面的调整和调高,农村低保从原来的其它类每月10元的标准调高到每月25元,自7月1日之后,三类又从60元/月调高到79元/月。
完全实行城乡一体化机制,为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政办利用30天的时间对全镇所有村和社区进行了地毯式的普查,对每个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对,采取座谈、走访的形式,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对10178个农村低保对象重新核实,对天灾人祸、大并重病家庭造成特别困难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通过这次认真的工作,最终确定农村低保共4431户,10178人,城市低保共2498户,6152人,总计为6929
户,16330人,这次共新增低保204户,204人,通过低保的渠道,解决了我镇贫困群众的生活保障,稳定了社会的秩序。
在做好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中,为黄板村贫困家庭危房户张亚芬3人,红星桥社区危房户张桂英4人等6户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新建和修建危房24间,为住房困难群众争取上级资金达8500万元,为特困对象解决了具体困难。
2、慈善分会、
xx乡镇慈善分会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积极开展“助医、助学、助残、助困、助老、应急救助”等六大爱心救助活动,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爱,分享改革成果。
六大救助工程的推进实施,为他们度过难关架起了桥梁,特别是今年8月10号,民政办为考入武汉大学的贫困孤儿丁小倩筹资5000元并举行了发放仪式,今年有4位学生得到了救助,慈善助学资金达到2万元,确保了学龄学生和求学对象一个不辍学、不退学,让他们都能安心学习。
全年共救助社会各类群众2120人次,救助金42万元,其中助困助老1295人,发放善款2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坝坨村白血病人张银权治病花费11万元,解决医疗救助13000元,丁字口社区张碧华患胆管癌解决医疗救助4500元,全镇共医疗救助2660人,发放医疗救助款1303万元。
3、残联工作
今年5月16日第二十一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助残日期间,会同县残联和社区残疾专干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
主要有深入基层到贫困残疾人家中查看危房,协调村
委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检查残疾人低保发放情况,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全年为解决贫困残疾人崔和祥、田永华等20人及时发放轮椅20辆,白内障免费手术21名,精神病免费服药10名,精神病住院救治3名,脑瘫儿童救治1名,聋儿语训康复救助1名,为残疾人免费体检10人。
积极实施阳光助残工程,帮助2家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修缮,安臵残疾人就业10名,充分缓解了弱势群体的家庭经济危机,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二、民政工作深入民心。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接触的各类人群较多,但是更多接触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在经济上比较困难,在生活上特别需要关心,每当我们完成一件为民服务办实事的时候,内心就感觉到高兴和轻松,所以当我们深入基层群众时,听到更多的言语就是“全靠您,谢谢您”等语言,其实,靠的是党得政策好,要谢的是街道的主要领导,是他们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发展壮大了地方经济,对地方上的弱势群体实现反哺的良好局面。
2011年12月25日
篇三:
《八项民政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八项民政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今年,市民政局在33项民生工程中承担了8项,分别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和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年初以来,市民政局高起点谋划、全方位落实、按时序推进,8项民政民政工程均取得显著成效。
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今年民政部门新增一项民生工程。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
经过紧张工作,我市已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审批程序,全市共21048名重度残疾人符合享受护理补贴条件。
1-7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支出资金884万元。
农房保险工作是我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全称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我市从2014年开始实施这项民生工程,今年是第三个年头,除郎溪县外,其余6个县市区都纳入了农房保险试点范围。
今年农房保险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期一年,由人保公司承保。
2016年全市共有582万户农户参保,保费9207万元。
从2016年4月1日实施起到目前我市共理赔342户,理赔金额174万元,其中,“20”洪涝灾害已经理赔128万元。
市民政局协调承包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做好一级理赔预案,确保做到水退人进,第一时间进行查勘定损并及时理赔,最大程度地保障受灾群众的利益。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孤儿。
另一类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目前我市孤儿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截至目前,实际保障孤儿及困境儿童843名,1-7月,全市累计发放供养经费400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1
篇四:
《永宁县民政局民生计划实施工作总结》
永宁县民政局民生计划实施工作总结
自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10项民生计划以来,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10项民生计划涉及的内容,立足本职,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实施社会保障计划,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在实施社会保障计划工作中,我局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一)全面推进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我县于2006年下半年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为了做好由农村特困救助政策向农村低保政策的过渡,我局按照农村低保政策的要求对原享受农村特困救助政策的对象进行了重新核实,共核实确定农村低保对象2839户4456人,下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95万元,月人均低保金17元。
2007年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政策,实现了应保尽保,低保补助水平也有了提高,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87万元,发放人数为2839户4456人,月人均低保金35元。
2008年,自治区财政对我县农村低保资金的补助水平由40%提高到70%,我县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先后两次提高,由35元提高到55元,五十大庆时按照自治区的安排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00元的慰问金,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271万元,发放户数为3181户、人数为4526人。
2009年下半年,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我县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再提高10元,达到65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485万元,发放户数为3484户、人数为5912人。
从2007年到2009年,通过实施社会保障计划,我县农村低保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巩固,保障范围更全面,月人均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以规范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城市低保管理水平。
在城市低保管理工作中,我局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低保审批程序,强化入户核查,严把入口关;加强动态管理,切实扭转城乡低保进门容易出门难的局面,巩固应保尽保;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低保的透明度。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在规范管理中逐步得到加强,从而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局按照民生计划的要求适时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
2007年4月1日,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190元提高到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10元,全县3129户6670名城市低保对象全年共领取低保金645万元,月人均低保金81元;2008年,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我局适时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从1月份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15元,7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再增加低保金15元,五十大庆时还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00元慰问金,使城市低保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到年底共为3112户7752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08万元,月人均补差达到127元,使城市低保户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2009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43元,提高了15元,全年共为3115户7752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336万元。
2009年,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我县实施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为全县8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通过审核确定,全县80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1551人,从9月份开始到年底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70万元,使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有了保障。
从2007年到2009年,通过逐年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使城市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城市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实施扶弱助困计划,关爱弱势群体
(一)以敬老院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五保供养水平。
2007年以前,我县正常运行的农村敬老院有5所,设施落后,供养分散,供养水平低。
2007年,在实现了应保尽保、供养率达到100%的前提下,我局致力于供养水平的提升,大力实施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在县城新区建设了占地面积48亩、建筑面积3779平方米、总投资850万元的永宁县中心敬老院,工程于6月份竣工,10月19日正式投入使用,集中供养五保户86人,集中供养率为27%。
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后,我局对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整合,在中心敬老院开展了以副养院,加强了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到2009年共入住五保人员126人,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我县五保供养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以老年设施建设为突破,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继2007年实施永宁县中心敬老院项目之后,我局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于2009年5月开始实施永宁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450万元,建筑面积2000平
方米,主体工程于年底竣工。
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工程的建成,将切实扭转县城老年服务设施落后,服务内容单一的局面,为提升为老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加强福利机构建设的同时,我局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大力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实施“爱心2008—走进宁夏”手术康复计划,对28名符合条件的0—14岁贫困家庭患儿进行了手术救治,开展了“重生行动”救助项目,对8名唇腭裂患儿进行了救治,减轻了患儿的家庭负担。
通过卓有成效的努力,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使贫困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实施城乡安居计划,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我局于2008年开展了农村危房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详细掌握了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按照“三榜公示、三级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确定救助户和扶持户,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通过摸底,全县共有住房困难对象3598户,其中救助户917户,扶持户2681户。
2009年,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县开始实施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程,为了将这一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力以赴,一是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50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任务,上报自治区民政厅。
二是按照每户补助4万元的标准,落实项目资金7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50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万元。
三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四是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
五是抓重点,抓关键环节。
重点抓好闽宁镇、望洪镇、李俊镇共4个规模较大集中点建设,集中改造296户。
六是经常深入各乡镇,
强化督查,确保建房质量。
七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形成了工作合力,促进了项目的实施。
到10月份,全县50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的验收,年底前,大部分改造户迁入新居,居住条件大为改善,群众反响好。
四、实施卫生惠民计划,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2007年6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宁夏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建立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农村所有困难群众。
我局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每年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二是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实施门诊医疗救助,每年将门诊救助金直接打入困难对象个人账户;三是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因病住院实施常规医疗救助;四是对患特重大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效果明显。
总之,我局立足本职,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10项民生计划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切实改善了民生。
永宁县民政局
2010年4月23日
篇五:
《县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民政民生工作总结}.
2011年由我局牵头实施的民生工程有5项。
其中工程类项目2项,分别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非工程类项目3项,分别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向督查组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是工程类项目实施做到了有效提速。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今年省民政厅安排我县400张床位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出台了《xx县2011年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乡镇要求和综合考虑,确定6个乡镇为2011年敬老院建设项目乡镇。
全县民政民生工程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快了项目筹备建设进程。
目前xx镇已开工建设;xx镇正式进入招标程序;xx完成选址、场地平整、立项等工作,正进入招标程序。
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由于我局坚持早计划、早启动,4月19日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5月6日已全面开工,目前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基础。
根据市反馈情况,我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在全市位居前列。
二是非工程类项目实施实现了稳步推进。
1、稳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自2010年10月开始,我局即部署了2011年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农村五保的审核调整工作。
经过本人或村(居)民小组申请,村(社区)初核,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且三榜公示无异议后,全县30343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034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066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稳步推进了保障(救助)标准的逐步提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与扶贫开发制度相衔接。
保障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196元/年、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元提高到245元/月、人;2011年,对城乡低保对象分别按每人每月15元和12元增加补助,补助资金将在7月份予以全面补发;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1400元/年、人。
各项资金1—2季度坚持做到了按季首月初发放,7月1日城乡低保金将实行按月发放。
目前前2个季度资金及两节补贴、物价补贴已全部打卡发放到户,共发放农村居民低保资金及补贴1124万元(低保资金639128万元、补贴484880万元);城镇居民低保资金及补贴607102万元(低保资金502002万元,补贴10510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及补贴60676万元(供养资金4962万元,补贴11056万元);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至五月底共有城乡特困群众961人得到了医疗救助,共计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537万元(含发放集中供养五保户门诊药费22万元);近期正在安排第二批医疗救助资金133万元,计解决418人的医
疗救助,资金将近期予以下拨。
3、稳步启动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工程建设,具有公正性、便捷性、及时性特点。
为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结算服务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
县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组成相关部门赴岳西、和六安市裕安区考察学习,制定了《xx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
完成了与安徽晶奇公司服务平台的软硬件建设的协议签订。
6月13日,召开了全县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一站式”各项工作,目前,在乡镇的努力下,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发送到省晶奇公司开始系统上传,预计能在6月底前开始实行“一站式”及时结算。
二、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敬老院工程实施与规定时序进度有差距。
除xx镇敬老院建设基本达到时序进度外,尚有等乡镇敬老院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确保6月上旬施工目标难以实现。
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落地难。
如在征地上耽误了较长时间,尤其是xx敬老院征地出现反复,前后耽误了一个多月时间,更影响了设计、立项程序。
二是立项程序不熟悉。
由于基建报建环节多,规范性很强,一项未到位影响下项工作流程和进度,要求我们经办人员必须具{民政民生工作总结}.
有一定专业水准,由于从事民政工作人员过去很少涉猎建设领域专业知识,造成了一定的“窝工”现象,而延误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
2、医疗救助平台建设确保6月底启动还有很大工作量。
目前尽管完成了平台建设的有关各项工作事宜,虽然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信息录入、修改、端口接入,仍有大量的细活、技术活在等着我们。
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采集时间又处在村级换届选举时段,能否按时农村低保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将成为我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能否全面按时启动的关键。
三、下步工作打算
实施民政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全面落实好今天民生工程调度会议精神是我们民政人神圣职责。
为此,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今年实施民政民生工程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
继续强化民政局党组成员联系乡镇,联系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的落实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
在县民生办的统一协调下,依托有效的传媒方式,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的意义、政策、成效的宣传,千方百计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三是进一步强化精细管理。
对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资金发放类项目,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在准确性、及时性、便捷性上狠下功夫,根据省财政
厅和民政厅文件要求,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城乡低保资金按月打卡发放;对农村敬老院、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工程类建设项目,坚持百年大计,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按照10月底前主体工程必须完工,12月底前必须完成设施配套的工程进度要求,倒排工期,制订好工程建设时间表,确保民政民生工程类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
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督查形式和内容的要求,合理制订督查方案。
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篇六:
《民生工作总结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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