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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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洛阳师范学院
学生社团联合会
工
作
章
程
洛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编制
二零一零年九月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2
第三章社联、社团干部管理办法……………………………6
第四章社团管理办法………………10
第五章会议制度……………………20
第六章财务制度……………………21
第七章档案制度……………………26
第八章附则………………………….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突出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各社团的职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社团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在学院团委领导下,代表学院团委全面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洛阳师范学院团委对社联有直接领导与管理职责。
第四条社联由全院学生社团组成,是学生社团忠实的代表。
社团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院团委有关文件精神并及时下达到各学生社团,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学生社团的工作。
2.引导各社团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提高各协会会员综合素质,促进社团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3.维护全院学生社团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社团会员的学习、生活和成才服务。
4.组织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学院有关工作,为学院的振兴和发展献策出力。
5.加强我院各学生社团间的交往与团结及兄弟院校间的友好往来。
第五条社联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为工作方针。
第六条社联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学生社团作为活动主体的独立性。
社联应经常向社团通报情况,听取社团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提出的问题。
社团要及时向社联汇报工作,服从社联的领导,配合社联的工作。
第七条在社联正式注册的社团、协会、学会为社联的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
3.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社联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联给予维护。
5.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有关社团工作的讨论。
6.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权和反映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社联章程,执行社联决议,参加社联活动。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的工作任务。
3.维护社联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积极互相帮助。
4.维护社联的荣誉和利益。
第十条社联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副主席不是2名,助理也是2名吗?
)主席团助理1名。
凡涉及到社联的重大问题必须经主席团讨论决定。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成员提出,主席组织召开。
主席团决议一般通过讨论后由主席决定,必要时可采用投票的方式表决。
主席团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印发并通报社联所有成员。
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社联主席团是社团联合会的核心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社联下属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干事及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主席团对校团委负责。
第13条我院各类社团组织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十四条社联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席团工作职责:
1.决定关于社团的各项重大问题
2.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做好桥梁纽带工作。
3.解释社团联合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4.听取各部负责人工作汇报,决定社联的重大问题。
5.批准社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尽力提供实践的机会,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主席团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主席团组织会议及决定事项的实施,做好社团联合会各项会议安排,通知和记录工作。
2.负责起草社联的文件并整理相关材料,审核以社联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
3.负责上级来文的登记、传阅、回收、保管工作。
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将所交资料详实记录并保存,保证所交资料的完整。
【来访人员接待和登记是由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办公室负责整理】
4.负责办公室管理,清洁,协调办公室的使用,安排办公室值班表,监督各部值班情况。
5.做好社团每月活动反馈情况,整理好各个月反馈表。
6.负责协会会员证的制作和注册工作及社联内部的工作证的制作。
7.负责社联各种活动的荣誉证书,社联聘书及协会会长聘书的制作。
8.积极做好社联各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协同其他部门打造高品质,深影响的社联品牌活动。
9.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0.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财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社联内部帐务的管理、报帐和登记工作以及管理各个社团的代管经费和社联的赞助经费。
2、对各社团的财务情况具有监督、审核的权利,督促各社团配合社联的各项工作。
3、对各社团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协会整理帐目。
4、定期收齐各社团的财务报表并及时公示,不定时抽查各社团的账本。
5、做好社联在开展各项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工作。
6、做好社联在开展各项活动时的开支预算及开支结算工作。
7、管理好社联的桌子、伞棚等相关物品。
8、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社团干部进行评优工作。
2、负责对社联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对社联干部进行评优工作。
4、负责对社团、社联干部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工作。
5、负责下一届招新工作的开展。
6、负责对社联工作章程、制度的整理以及修改工作。
7、负责各部门例会的登记,以及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各部门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
8、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策划部工作职责
1、负责社联活动策划并对活动策划进行相应的解释。
2、主动收集有关信息,定期(每学期初)和不定期向主席团提出社联活动策划草案,为主席团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3、负责社团活动策划书的参阅、修改、指导工作并做好社团策划书的登记备案,及时交予主席团审核。
4、负责团学活动的创意与推广策略的制定。
5、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宣传部工作职责【社联宣传部的职能一直是主席团负责的吧,这个咱也没有。
不过有必要设立,关于以后举办的活动的宣传工作,可以让主席团不至于那么忙,有更多的经理和时间通观全局】
1、负责社联的宣传工作,并协同各部门完成社联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
2、负责校园海报,黑板等宣传活动的监管。
3、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广泛宣传学院社团的活动成果,加强与社团的工作交流,积极树立社联的形象。
4、负责保管社联的宣传用品。
5、负责监督院社团通讯稿、海报的真实性。
6、负责社联、社团宣传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7、统筹,协调各社团的宣传工作,指导、审核并督促各社团宣传部工作。
8、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评议部工作职责
1、参加各社团所组织的活动并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同时收集相应活动信息。
2、审议和评定各社团的活动总结;
3、审议需要成立的社团材料。
4、对当年的学校社团进行星级社团评选。
5、监督社团活动,接受会员投诉,并且及时上报主席团,对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备案。
6、接受社团反馈意见及意见,对社联工作人员参加社团活动表现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反馈情况。
7、收集社团先进的发展理念,推广良好的社团发展模式。
8、定期做好工作计划,交予主席团审理
9、积极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以及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八)外联部工作职责
1、负责提供社联活动的经费赞助。
2、负责对社团外联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工作。
3、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4、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活动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生活;
2、组织各个协会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活动;
3、配合校系完成其他工作;
(十)采编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社联简报》的行政领导、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2、制订办刊宗旨,确定月度报道要点,把握刊物的学术水平和政治方向。
3、负责每期稿件的终审,对疑难稿件有权裁减。
4、审定内部管理方案及对外行文。
5、完成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安排的任务。
(十一)档案部工作职责
1、负责社联内部个部门及每个协会的档案归档。
2、对各社团的活动的相关报道进行网络呈现。
3、定期更新网站及论坛的相关信息,方便社团会员及社联内部的沟通与交流。
4、定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5、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公关礼仪部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社团联合会及公关礼仪部工作章程。
2、按时进行部门安排的各项培训课程。
3、举行大型活动时,负责活动的相关礼仪工作。
4、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日常工作。
5、配合各个兄弟部门做好节目的储备及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社联干部岗位职责明确,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席
1、主持社联的全面工作,负责协调统筹社联与学校,下属各院系社团管理机构和其他高校社联的关系。
2、对各社团有监督权,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整体利益的社团、社团活动或社团负责人予以制止和撤换。
3、有权审批社联各部门的经费申请,审批社团代管基金的申请,监督各社团财务运做,统一划拨经费。
4、召集社联全体委员会议及各社团管理机构负责人,各校级社团负责人会议。
5、经校团委批准,有权签发有关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制度,文件。
6、提名社联各职能部门干部人员,和不称职的干部名单,交主席团讨论撤换。
(二)副主席:
1、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代替主席履行职责。
2、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处理相应的事务,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情况。
3、认真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主席团助理:
1、协助主席团管理社联内部工作。
2、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处理主席分配的相关任务。
3、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部长:
1、具体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任务,每学期初拟订本部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做工作总结,上交主席团审阅,办公室存档。
2、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具体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并在活动前做好工作计划,活动后做好书面总结,交由主席团审阅,办公室存档。
3、带领本部门人员开展建设性活动,提高本部门人员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及专业水平。
4、提出撤换副部长和干事的建议,并把新的名单交由主席团商议。
(五)副部长:
1、根据部长的指示,协助部长开展活动,部长不在或受部长委托时,代替部长履行职责。
2、搜集并反映干事与其他同学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反映。
3、认真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干事:
1、按部长与副部长的指示认真完成具体工作。
2、及时向上级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和自己对活动的意见。
3、认真完成部长与副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社联、社团干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骨干带头作用,特指定本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社联、各社团管理机构全体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干部的产生和聘用: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
社联、各社团管理机构每一年换届改选一次。
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各社团应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名单确定后,经团委批准,方可生效。
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张榜公示,不合格者辞退。
工作满一年合格者,颁发聘书。
【之前好像咱们社联对各个社团干部的推选不太重视,其实我认为如果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在他们选举的时候参与进去,可以作为评委打分,保证他们公平公正的进行民主选举,防止他们内部决定,打击会员的积极性。
从而在这方面调动社员积极性,焕发社团活力】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的调整
1、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部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调离手续后方可进入相关部门工作。
2、学生干部在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自愿辞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3、【关于书面提出申请辞职的必须严格执行,让他们明白社联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该通报的就通报,杀一儆百】
第二十条学生干部的培养:
1、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
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炼的方向与途径,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进行培训。
2、发挥会议作用,以会带训。
适时召开各种会议,加强交流,总结工作得失,讨论下阶段工作计划
3、广泛开展谈话教育。
社团干部定期向团委,社团联合会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4、对要求入党的品学兼优的社团干部推荐到党校学习,优先进行重点培养。
5、适时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援助活动。
学生干部应注重自我锻炼,自觉培养口语、文笔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各种活动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一、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
1、社联所有干部由团委负责考核。
2、社团各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报团委备案。
二、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奖励形式分为:
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直至洛阳市级奖励。
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以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和推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5、社联违纪处罚形式分为:
会内警告、记过、勒令退出三种。
【会议警告绝对可以实行,三次警告记一次打过,两次记过直接勒令退出。
并向院系发布通告】
6、学生干部经过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勒令退出或自动辞职
(1)违反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2)无故不参加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累计3次者。
无故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包括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累计2次者。
(4)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经教育不改者。
(5)以职权谋私利,经教育不改者。
(6)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经教育不改者。
(7)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8)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9)未经主席团批准兼任各级学生会、各社团或其它组织的主要干部,严重影响工作者。
(10)故意损毁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物,破坏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污蔑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的。
(11)连续一周无故未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者。
(12)考核不合格者。
7、对自动辞职或被免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许重新录用。
8、学生干部违规处理程序。
(1)对干事副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各部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批准。
(2)对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分管副主席提出,经主席团提出,上报团委批准。
(3)对主席团成员、各社团负责人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主席团提出,经团委讨论批准。
第二十二条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内容是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考核为主。
1、思想品德考核。
基本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大是大非清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的实干精神,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团组织生活。
2、工作能力考核。
基本要求是强化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和胜任本职工作。
3、出勤纪律考核。
严格遵守各项违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不迟到早退,因事因病请假。
【请假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建议实行记过,记过2次者,予以辞退】
4、工作实绩考核。
基本要求是按时完成岗位指责及工作考核,重点考核岗位工作完成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开创性的政绩。
二学年末对社联全体人员考核以决定是否颁发聘书(注:
主席团考核以团委为主)具体办法如下:
(1)社联干部考核表(干事,副部长)
项目
总分
100
所占分
得分
团委意见
20
主席团意见
20
部长意见
10
部门互评
20
个人自评
10
办公室【会议.值班】出勤记录
20
(2)社联干部考核表(部长)
项目
总分
100
所占分
得分
团委意见
25
主席团意见
20
部门互评
20
个人自评
10
办公室【会议,工作】出勤记录
20
(3)社联干部考核表(主席团)
项目
总分
100
所占分
得分
团委意见
45
个人自评
20
办公室出勤记录
35
第四章社团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拓展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的积极作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我院范围内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的各种学术性、文化性、娱乐性的学生组织。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当是具有有全日制洛阳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本、专、预科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生团体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二十八条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
3、发挥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和社团联合会的指导。
第三十条洛阳师范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洛阳师范学院团委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学生社团日常活动的指导并为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提高供可能的帮助。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成立、更名、注销、解散,应当经相应的社团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二节具体执行。
第三十二条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社团开展活动可以在学院团委批准的前提下自主寻找社会赞助,接受奖励或赠与,其财务活动应当遵守社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节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登记
第三十三条申请成立以院(系)为挂靠单位的学生社团,应当经院(系)团总支审查同意,向校团委申请登记注册,.并送社团联合会备案;申请成立以学院有关部门为挂靠单位的学生社团,应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后,向社联申请注册登记.
第三十四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都应当按具体要求,真实地向学校社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社团筹备,成立申请简表><社团筹备,成立申请书><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关于成立社团的会员大会决议><获得通过的社团简章><执行机构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第三十五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应当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活动所必须的基本素质,未受任何校纪校规、团纪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二名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一名为管理指导老师,一名为专业指导老师)。
4、应当有一个挂靠单位,并有所在院(系)团总支或挂靠部门的介绍信。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选举及换届的时间间隔;
(8)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9)学生社团终止程序。
6、有专门的筹备小组负责筹备.
第三十六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方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团纪处分的,或者上一学期有过一门以上必修科目不及格的。
3.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4.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20人的。
5.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团体,经审查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6.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7.其他不适合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经批准成立的社团应当在受到社联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公告或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
第三十八条学校社联每学年初对全校社团进行重新登记,【这个需要执行吧】各学生社团每学年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联报请学校团委对社团意见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社团解散后,注销其资格,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年的九月进行.
第四十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程序如下:
1、向社联上交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2、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报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工作台账等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学校团委审批。
3、社联根据团委的批复,对符合注册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四十一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社团暂缓注册:
1、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账,财务报告和相关材料的。
2、期限整改的学生社团。
3、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4、其他经审查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应该按照本章相关条款重新申请登记,更名后社团资格将不再存在.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更改挂靠单位应当按照本章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改挂靠单位后原社团资格将不再存在。
第四十四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有违法乱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节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由学校团委主管。
社联深入社团,服务与监管并存。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管理可采取两种模式:
学校团委直接管理;校团委与院(系)团总支共同管理,院(系)团总支主要加强日常管理,以充分发挥系科的优势和特色。
第四十七条学校社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2.、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和注册;
3.、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
4、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部的刻制公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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