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测评标准 山东省档案局1407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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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测评标准山东省档案局140726
附件1
企业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测评标准
测评
指标
测评内容
分值
测评细则
测评依据或方式
测评得分
一
组
织
领
导
和
制
度
建
设
(20)
1.档案组织管理
5
遵照国家档案法规要求设立档案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建立健全档案监督管理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运行机制。
1分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严禁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分
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纳入各项工作流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1分
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档案统计年报、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档案进馆等档案业务工作。
1分
通过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
1分
查阅成立档案机构的会议纪要以及职责、编制等合法性文件;独立行使档案业务指导、监督职能,有考核记录的;合格得1分,上述内容不合格测评一票否决;档案管理网络运行效果良好;合格得1分。
抽查近三年档案业务工作考核记录,第二至第四款每发现一处违法违规行为,扣0.5分,扣完单项分为止;
每年未组织一次宣传或专业培训的扣0.5分;抽查四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兼职档案人员,了解档案业务知识和法规掌握情况,回答不准的扣0.5分。
2.档案工作人员
5
为确保企业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选拨德才兼备的骨干力量担任企业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务。
1分
配备与单位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管理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档案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3分
加强档案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档案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1分
查考核奖惩记录,档案机构负责人享受中层主管领导待遇的得1分;
每单位至少配置1名专职档案人员,并持证上岗得1分;人员配置按库藏档案1人/万件标准多1人加0.5分;档案管理岗位待遇应与同级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一致,得1分;
参加上级行业和档案部门组织的培训得1分。
3.档案工作经费
5
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满足归档文件规范整理、档案安全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利用等业务需要。
档案部门年经费开支总和达到1元/件的,得1分。
每增加10%加0.2分。
(一卷人事档案保管费120元/年)
4.档案工作制度
5
制定了企业档案工作规定。
规定内容包括档案工作原则及管理体制,文件形成、积累与归档职责要求,资产变动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原则,解释权等,内容符合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要求,并将档案工作制度融入到本单位制度建设体系,使之与其他工作制度有机衔接,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1分
建立完备的档案工作制度,包括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及离岗交接清点等制度。
1分
文件、档案整理规范应明确文件立卷与档案整理原则、整理方法、档号编制要求和档案装具要求。
(0.5)
企业档案分类方案应明确分类依据、类别标识、类目范围(0.5)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应明确各类文件归档的范围及其相对应的保管期限。
(0.5)
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规范应明确不同载体档案收集、整理的要求和保管的条件(0.5)。
建立档案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1分
通过抽查工程、设备、科研、重大活动、电子档案移交、人力资源考核等工作程序、管理标准、职工岗位标准中验证文件归档制度衔接是否到位,制度建立过程合法、内容操作性强得1分。
查看档案工作制度,根据企业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等内容,抽查各载体和类型档案的整理方法、保管条件、保管方式、档案清查办法、对受损档案的处置办法、档案出入库要求均有制度规定的得一半分值,执行效果好的得满分。
奖惩制度出台程序合法、内容操作性强、执行到位的得1分。
二
档
案
资
源
建
设
(25)
5.档案资源前端控制
10
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对国家规定应当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2分
根据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从源头上加强对文书、照片、声像、会计、科技(基建)、设备、公务活动礼品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维护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2分
单位档案机构依照法规制度对应归档文件的形成过程、形成质量、原始属性、法律效用标识等进行动态监管,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
2分
文件形成部门负责人或承办活动(项目)的单位负责人是归档文件质量第一责任者,在文件归档前应对文件齐全、完整、准确、真实、整理规范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归档质量审查意见。
2分
各类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归档,未明确归档期限的不得超过1年。
2分
通过抽查企业网站、会议记录、大事记、工作总结、资金总账等信息,检测是否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的要求。
缺少一项专题活动档案的扣0.5分;
发现一处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扣0.5分。
发现档案部门对归档部门动态监管有一处不到位的扣0.5分;
发现一处归档文件部门负责人不签署归档质量审查意见的扣0.5分;
发现一处不及时归档的扣0.5分。
上述各单项分值结果是零分的,不得通过省一级以上级别的测评。
6.电子文件归档管理
3
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纳入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
1分
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文件管理的规定,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
2分
同步建设有效果的得1分;电子文件归档、整理、保管、移交有具体制度要求的得1分;正常运行的得1分;
7.重大活动(事件)、重点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档案管理
5
主办、承办单位要将重大活动(事件)、重点工程、重要科研项目情况及时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按照《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7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1992)等有关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工作。
3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2分
抽查近三年的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要科研项目和引进设备等,发现一处不到位的扣0.5分;
不及时向档案行政部门申请验收的,发现一处扣0.5分;
8.档案征集
2
根据需要向社会或本单位退休、调离人员征集档案资料。
2分
有征集一份重要档案资料的得0.5分;
9.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5
档案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对业务部门或基层单位保存的业务或专门档案,要建立档案管理台账或目录,归档文件数量纳入档案统计范围,并对其实体保管和信息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
对于档案统计数据监测实体档案;发现一处违规行为扣0.5分,扣完为止;
10.数字资源
1
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列入进馆范围的档案和电子档案。
根据同级档案馆征集部门提供的线索和单位网站数据,监测应移交档案和电子档案未移交的情况,发现一处扣0.5分;
三
档
案
信
息
化
建
设
(15)
11.建设规划
3
参照数字档案室(馆)建设指南,制定了档案信息化规划,并与企业信息化规划同时制定,或是企业信息化规划中已包含档案信息化内容。
1分
依托单位信息化建设成果,统筹规划、设计和建设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等。
2分
现场检查规划文件,企业专门制定了档案信息化规划或是在信息化规划中包含一定篇幅的档案信息化内容得1分,档案信息化规划不合理或是在信息化规划中档案信息内容较少酌情减分。
档案信息化硬件设施到位得1分,正常运行得1分。
12.数字资源
3
企业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在电子文件格式、元数据采集、移交归档等方面充分考虑档案管理的要求,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2009)等标准要求。
2分
现场核查企业信息系统需求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并对系统进行现场测试,根据对现存企业信息系统实施方案核查计分,在实施中考虑电子文件格式、元数据采集、移交归档等并在系统中实现得1分。
企业信息化系统在电子文件格式、元数据采集、移交归档三方面每缺一项减0.5分。
13.应用系统
2
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及功能应嵌入文件生成系统。
企业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本、图形、图像、数据等类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应参照纸质文件归档范围确定。
音频、视频、多媒体等类型电子文件及数据库的归档范围应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确定,自动接收采集各业务系统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应与国家综合档案馆衔接,按照标准移交电子档案。
得2分。
现场对企业主营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可实现性进行测试,根据测试核查情况计分,每一信息系统无法实现电子文件归档减0.2分,减完为止。
14.信息安全
2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安全设备、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信息安全技术策略,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1分
定期备份数字档案资源,建立数据恢复机制,保障数字档案资源安全。
1分
现场抽查信息安全设备配置、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缺一项扣0.5分;未实现定期备份数字档案、数据恢复机制的,缺一项扣0.5分。
该项零分为否决项。
四
档
案
安
全
保
障
(20)
15.档案库房及工作用房
5
档案库房建筑、设计参照执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和《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要求。
1分
档案库房、业务技术用房、阅览室、办公室满足档案工作需要。
1分
档案库房达到防火、防水、防潮、防虫鼠、防光、防尘、防盗、防有害气体、防磁要求,库房内温湿度控制符合国家规定。
3分
档案库房应设置在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水、火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无特殊保护装置一般不宜设置在地下或顶层;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KN/m2,采用密集架时,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不少于12KN/m2。
九防一处不达标扣0.5分。
库房安全不达标为否决项。
16.档案设施设备配备
3
档案办公设备。
配备信息化管理需要的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照像机、录音录像等设备。
1分
档案保护设备。
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完善的消防、安保、温度湿度控制及容灾备份、应急电源等档案安全设施、设备。
1分
档案装具。
配备数量充足、符合国家标准的卷皮、卷盒及档案橱、架。
1分
现场核查并测试,根据库房配置的设备数量计分,除尘器、消毒柜、去湿机、加湿机、空气静化器、照相机等设备每配备一种设备得0.2分。
17.库房安全管理
2
人员、档案出入库登记内容准确、及时;定期进行库房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1分
档案人员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档案交接制度,依据档案管理台账、统计报表、检索目录清点各种载体档案库存,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1分
查看入库登记台账和交接手续,发现一处管理瑕疵扣0.5分。
18.档案安全管理
5
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体系,档案安全制度执行有效。
1分
健全档案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电子档案数据容灾管理、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等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1分
完善档案开放利用审核鉴定机制,对应开放档案和拟在网上公开的档案信息,审慎进行划控、鉴定。
1分
大力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及时对破损档案进行抢救修复。
1分
制定档案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培训,提高危机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按照预案有序处置的能力。
1分
现场检测,发现一处违规扣0.5分。
该项扣分超过3分不得评为省特级先进水平。
五
档
案
服
务
利
用
(15)
19.档案整理
2
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制订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标准整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做到分类科学、排列有序、保管期限确定准确、档号编制规范。
2分
每类档案抽查2-5卷,发现一处错误扣0.1分。
20.目录编制
2
企业各门类档案根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要求编制检索工具,实现计算机检索。
2分
少一种检索工具扣0.5分
21.建立全宗卷
1
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2012)建立全宗卷,材料齐全,整理规范。
1分
查阅全宗卷,内容有一处瑕疵扣0,1分。
22.档案利用
10
档案查阅:
及时高效为领导、机关各部门提供档案借阅服务;严格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编印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
2分
档案编研:
编写或续编全宗指南;编写单位组织沿革、年度大事记、年鉴;编制档案资料汇编;开发、整合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单位工作、社会需求提供优质档案信息服务。
2分
通过举办档案展览、编辑出版图书、制作档案音像制品等,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档案文化传播。
3分
积极实施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的远程利用。
3分
查阅利用记录、编研和展览等成果材料,得到企业领导认可的得分值80%;得到行业档案部门认可得分值90%;达到省内档案行政部门认可的得满分。
六
档
案
工
作
创
新
(5)
加5
在档案监管、收集整理、利用服务、保管保护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具有首创性和示范性作用的工作。
该项工作获得市档案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改革创新奖的得2分;获得省档案局改革创新奖的得3分;获得国家档案局奖项的得5分;省特级必须有工作改革创新得分。
本规范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原则、组织管理和制度要求,提出了档案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和服务利用等方面的方法与指南。
本规范是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适用于行政辖区内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2总则
2.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历史面貌,满足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
2.2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2.3维护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篡改档案。
2.4档案工作以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有效利用为目标。
3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3.1档案管理组织
3.1.1遵照国家档案法规要求设立档案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建立健全档案监督管理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运行机制。
3.1.2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严禁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3.1.3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纳入各项工作流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3.1.4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档案统计年报、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档案进馆等档案业务工作。
3.1.5通过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
3.2档案工作人员
3.2.1配备与单位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管理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档案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3.2.2加强档案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档案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3.3档案工作经费
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满足归档文件规范整理、档案安全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利用等业务需要。
3.4档案工作制度
3.4.1将档案工作制度融入到本单位制度建设体系,使之与其他工作制度有机衔接,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4.2建立完备的档案工作制度,包括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及离岗交接清点等制度。
3.4.3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10号令等法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3.4.4建立档案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4档案资源建设
4.1档案资源前端控制
4.1.1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对国家规定应当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
4.1.2根据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从源头上加强对文书、照片、声像、会计、科技(基建)、设备、公务活动礼品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维护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4.1.3单位档案机构依照法规制度对应归档文件的形成过程、形成质量、原始属性、法律效用标识等进行动态监管,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
4.1.4文件形成部门负责人或承办活动(项目)的单位负责人是归档文件质量第一责任者,在文件归档前应对文件齐全、完整、准确、真实、整理规范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归档质量审查意见。
4.1.5各类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归档,未明确归档期限的不得超过1年。
4.2电子文件归档管理
4.2.1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纳入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
4.2.2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文件管理的规定,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
4.3重大活动(事件)、重点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档案管理
4.3.1主办、承办单位要将重大活动(事件)、重点工程、重要科研项目情况及时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按照《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7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1992)等有关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工作。
4.3.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4.4档案征集
根据需要向社会或本单位退休、调离人员征集档案资料。
4.5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对业务部门或基层单位保存的业务或专门档案,要建立档案管理台账或目录,归档文件数量纳入档案统计范围,并对其实体保管和信息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
4.6档案移交进馆
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列入进馆范围的档案。
5档案信息化建设
5.1建设规划
5.1.1参照数字档案室(馆)建设指南,制定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数字档案室(馆)建设。
统筹协调数字档案室与单位电子业务系统、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关系,实现文档一体化、馆室一体化管理。
5.1.2依托单位信息化建设成果,统筹规划、设计和建设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等。
5.2数字资源
5.2.1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形成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等各门类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副本等数字档案资源。
5.2.2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原则,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2009)等标准要求。
5.3应用系统
5.3.1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应能集成管理各门类数字档案资源,具备门类管理、接收采集、分类编目、检索利用、鉴定统计等业务管理功能和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审计跟踪、电子签名等安全管理功能,符合《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2012)。
5.3.2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应与单位电子业务系统衔接,自动接收采集各业务系统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应与国家综合档案馆衔接,按照标准移交电子档案。
5.4信息安全
5.4.1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安全设备、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信息安全技术策略,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5.4.2定期备份数字档案资源,建立数据恢复机制,保障数字档案资源安全。
6档案安全保障
6.1档案库房及工作用房
6.1.1档案库房建筑、设计参照执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和《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要求。
6.1.2档案库房、业务技术用房、阅览室、办公室满足档案工作需要。
6.1.3档案库房达到防火、防水、防潮、防虫鼠、防光、防尘、防盗、防有害气体、防磁要求,库房内温湿度控制符合国家规定。
6.2档案设施设备配备
6.2.1档案办公设备。
配备信息化管理需要的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照像机、录音录像等设备。
6.2.2档案保护设备。
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完善的消防、安保、温度湿度控制及容灾备份、应急电源等档案安全设施、设备。
6.2.3档案装具。
配备数量充足、符合国家标准的卷皮、卷盒及档案橱、架。
6.3库房安全管理
6.3.1人员、档案出入库登记内容准确、及时;定期进行库房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6.3.2档案人员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档案交接制度,依据档案管理台账、统计报表、检索目录清点各种载体档案库存,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6.4档案安全管理
6.4.1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体系,档案安全制度执行有效。
6.4.2健全档案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电子档案数据容灾管理、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等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6.4.3完善档案开放利用审核鉴定机制,对应开放档案和拟在网上公开的档案信息,审慎进行划控、鉴定。
6.4.4大力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及时对破损档案进行抢救修复。
6.4.5制定档案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培训,提高危机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按照预案有序处置的能力。
7档案服务利用
7.1档案整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整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做到分类科学、排列有序、保管期限确定准确、档号编制规范。
7.2目录编制
文书档案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专题目录、文号索引等检索工具;其他门类档案根据相应规范要求编制检索工具;按照著录规则和《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等要求建立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检索。
7.3建立全宗卷
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2012)建立全宗卷,材料齐全,整理规范。
7.4档案利用
7.4.1档案查阅
及时高效为领导、机关各部门提供档案借阅服务;严格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编印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
7.4.2档案编研
编写或续编全宗指南;编写单位组织沿革、年度大事记、年鉴;编制档案资料汇编;开发、整合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单位工作、社会需求提供优质档案信息服务。
7.4.3通过举办档案展览、编辑出版图书、制作档案音像制品等,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档案文化传播。
7.4.4积极实施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的远程利用。
8档案工作创新
在档案监管、收集整理、利用服务、保管保护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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