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讲2H30机电工程项目投标与合同管理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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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讲2H30机电工程项目投标与合同管理二
2H320014掌握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是施工合同的总承包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为其实施部分合同内容的行为。
一、工程分包的原则和甚本条件
(一)工程分包要遵照总包承方有关“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程序”进行,以加强对分包管理、保证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原则行事。
(二)工程分包的范围:
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或业主指定的分包项目;不属于主体工程,总承包方考虑分包施工更有利于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的项目;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技术资格。
(三)不属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决定分包和选定分包队伍前也应征得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二、分包工程发包程序
(一)对申请承包分包工程的分包方的资质等级、资源条件、施工能力及其业绩等进行资格审核。
(二)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定分包方,要规定招标投标纪律,避免舞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发生。
(三)评标和决标,应有一个相互制约而且是各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
(四)选定分包方后,应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三、施工合同文本对分包的规定
(一)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主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
因此,总承包方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四、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只有业主和总承包方才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分包方根据分包合同也应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方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二)分包合同条款应写得明确和具体,避免含糊不清,
要避免与总承包合同中的发包方发生直接关系,以免责任不清。
应严格规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五、分包方的职责
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预算、结算;
及时向总承包方提供分包工程的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和验收等有关资料。
六、总包方的职责
(一)为分包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临设、设计图纸及必要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物资供应、资金等。
(二)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
七、工程分包的履行与管理
(一)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及分包工程施工,应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二)对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是:
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承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国家、行业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规章制度;总承包方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三)总承包方应派代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并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和记录,保证分包合同的正常履行,以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工程要求,从而保证总承包方的利益和信誉。
(四)分包方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承包方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由总承包方代表通知业主组织检查验收。
(五)总承包方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交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六)当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质量问题或发生违章违规现象,总承包方代表应及时指出,除轻微情况可用口头指正外,均应以书面形式令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七)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八)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书面记录,以便为以后选择分包商提供依据。
(九)总承包方要在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同时,注意防止分包方索赔事件的发生。
(十)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2H320015掌握机电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的应用
一、机电安装工程索赔发生的原因
(一)设计和施工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业主对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
(二)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描述前后矛盾。
如果几个文件的解释和说明有矛盾时虽可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排列在前的文件解释和说明更具有权威性。
但有些矛盾仍不好解决,从而发生索赔.
(三)合同文件用词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而引发工程索赔。
(四)项目及管理模式的变化。
工程总承包方、分包方、指定分包方、劳务分包方、设备材料供应承包方等,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技术、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若一方失误,不仅会对自己造成损失,也会连累与此有关系的单位。
如处于关键路线上的工程发生较大延期,就难以补救,整个工程便产生连锁反应,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索赔。
尤其是“三边”工程的管理模式甚为明显。
二、机电安装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可分为
总包方与业主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总包方向保险公司的索赔。
2.按索赔的业务范围可分为
施工索赔,指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
商务索赔,指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
3.按索赔目的可分为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4.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可分为
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5.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可分为
延期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1)延期索赔
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供货,而导致工程延期的风险;或设计单位不能及时提交经批准的图纸导致工程不能按原定计划的时间进行施工所引起的索赔。
(2)工作范围索赔
业主和承包方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理解的不同而引起的索赔,其责任和损失往往不容易确定。
(3)施工加速索赔
经常是延期或工作范围索赔的结果,有时也被称为“赶工索赔”。
(4)不利的现场条件索赔
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条件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的不同或虽合同中未作描述,而承包方无法预测的索赔。
6.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可分为
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
(1)合同内索赔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的索赔,如工期延误,工程变更,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等。
这种索赔,由于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往往容易得到。
(2)合同外索赔一般是难于直接从合同的某条款中找到依据,但可以从对合同条件的合理推断或同其他的有关条款联系起来论证该索赔是属合同规定的索赔。
(3)道义索赔是指虽然无合同和法律依据,承包方认为自已在施工中确实遭到很大损失,而向业主寻求优惠性质的额外付款。
三、施工索赔的实施
施工索赔的实施处理过程:
意向通知→资料准备→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报告的提交→索赔报告的评审→索赔谈判→争端的解决。
1.意向通知
发现索赔或意识到有潜在的索赔机会后,承包方应将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它标志着一项索赔的开始。
索赔意向通知仅是表明意向,内容不涉及索赔数额,文字应简明扼要。
2.资料准备
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方对索赔作出的解释以及强有力的证明材料,因此,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极为重要。
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确凿的证据,对索赔的进行是极为关键的。
3.索赔报告的编写
索赔报告是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的一份要求业主给予一定费用补偿或延长工期的正式报告,应对索赔报告送行反复讨论和修改,力求报告有理有据,且准确可靠。
4.索赔报告的提交
报告应及时提交监理工程师(业主),并主动向对方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根据对方提出的问题进一步作资料的准备或提供补充资料,尽量为对方处理索赔提供帮助、支持和合作。
5.索赔报告的评审
监理工程师(业主)对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当提出质疑时,承包方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应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各种质疑作出圆满的答复。
6.索赔谈判
监理工程师经过对索赔报告的评审,将组织并参加业主和承包方之间进行的索赔谈判,提出对索赔处理的初步意见。
通过谈判,作出索赔的最后决定。
7.争端的解决
如果索赔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可就其争端的问题进一步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解决直至仲裁。
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在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通知书后的28天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文件;
索赔文件提交后,请求和催促建设单位在28天内给予答复;
如果索赔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可就其争端的问题进一步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解决直至仲裁。
(二)索赔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可分为四类,即人工费索赔、材料费索赔、施工机械费索赔、管理费索赔。
1.人工费索赔
人工费索赔计算方法有:
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比较法;
正常施工期与受影响施工期比较法。
2.材料费索赔
主要包括因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的增加而增加的费用。
——材料单价提高的因素主要是材料采购费,通常指手续费和关税等;
——运输费增加可能是运距加长,二次倒运等原因;
——仓储费增加可能是因为工作延误,使材料储存的时间延长导致费用增加。
3.施工机械费索赔
一般采用公布的行业标准所确定的租赁费率,参考定额标准进行计算。
4.管理费索赔
管理费索赔无法直接计入某具体合同或某项具体工作中,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三)索赔成功的条件及其技巧
1.正确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
2.确定正确的索赔战略和策略。
一般包含:
确定索赔目标;对被索赔方的分析;承包方经营战略分析;对外关系分析;谈判过程分析等。
3.索赔技巧:
包括及早发现索赔机会;商签好合同协议;对口头变更指令的确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坚持采用“清理账目法”;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索赔要合理,方法要妥当。
【案例2H320010-1】
一、背景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某施工单位,曾经多次承揽过大中型体育场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拥有良好的的施工设备和测试仪器,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目前的施工任务不太饱满。
该单位从“某市招标网”上获悉“某市一中型体育馆机电安装工程公开招标,该工程为某市重点工程。
”施工的公开招标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法人:
某市政府。
招标单位:
XXX招标代理公司。
建设地点:
某市北郊。
计划工期:
2008年1月底开工,2009年10月底竣工。
招标方式:
无标底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某市政府。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竟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承担过大中型体育场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施工业绩和良好的施工设备;
(5)有较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3.该机电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由机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
二、问题
1.该施工单位是否应参加此次投标?
说明具体理由。
2.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一般审查哪些方面?
该施工单位能否通过资格审查?
3.机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时的发包程序。
4.若该工程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若允许调整,施工单位如何对策?
三、分析
1.该项目是某市在网上公开招标,说明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立项;该项目是是某市重点建设项目,该施工单位有良好的业绩、能力和优势,应该抓住这次机会。
2、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证书,该施工单位符合条件。
该施工单位曾经多次承揽过大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拥有良好的施工设备,
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
财务状况良好,
在建设单位(业主)的印象中应该是具有良好业绩的高水平的施工单位,
目前施工任务不太饱满,能够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
所以能通过资格审查。
3.分包按发包程序进行。
4.若允许调整,则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应该参加此次投标。
因为本案例该施工单位作为一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且曾经多次承揽过大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有良好的业绩和丰富的经验,符合投标人条件。
2.该施工单位能够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一般审查以下方面: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
(5)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主要工机具、机械设备一览表;
(7)企业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8)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并有相关的业绩证明;
(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分包工程发包程序
(1)对申请承包分包工程的分包的资质等级、资源条件、施工能力及其业绩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2)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定分包方,要规定招标投标纪律,避免舞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发生。
(3)评标和决标,应有一个相互制约而且是各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
(4)选定分包后,经建设单位同意才能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4.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
【案例2H320010-2】
一、背景
某工程机械厂(甲方)扩建一动力车间,工作项目共有A、B、C、D、E、F、G、H等8项内容。
通过招标,最终确定由某安装公司(乙方)中标,承建动力车间的改造。
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8月16日。
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
因原有设备搬迁拖延,甲方于8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影响了A、B两项目的正常工作时间,使该两项工作开工时间延误了2d,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8个工日,C项目未受到影响。
事件2:
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D项目使用的某种机械于8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8月29日才进场,造成D项目实际工作时间增加ld,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3:
在E项目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d,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4:
在F项目施工时,因甲供材料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影响H工序作业时间延长1d,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无机动时间,其余工作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二、问题
1.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试简述其理由。
2.若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标准为18元/工日,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
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哪几项?
经济补偿额是多少?
三、分析
(一)通常索赔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施工项目实施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的错误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6.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
7.与国家的政策法规有冲突而造成的费用损失。
四、参考答案
1.事件1:
因为施工场地提供的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A位于关键线路上,所以对于A工作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工作B位于非关键线路上,且未超过其总时差,故不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赔偿,但可以提出费用补偿;
工作C未受影响,所以不必提出工期和费用的赔偿要求。
事件2:
乙方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租赁设备晚进场属于乙方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影响是属于甲方责任,所以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但是由于E工作所耽误的时间未超过其总时差(10d),不对总工期造成影响,所以即使提出工期补偿要求,甲方也应不予补偿。
事件4:
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事件应当索赔,并且H工作处在关键线路上,故应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费用增加甲方应予补偿。
2.在本工程中,乙方应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
(1)由于事件1引起的经济补偿费用:
(6+8)×l8=252元;
(2)由于事件3引起的经济补偿费用:
14×30+15000=15420元;
(3)由于事件4引起的经济补偿费用:
30×6+1000+18×24=1612元。
乙方可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费用为:
252+15420+1612=17284元。
【案例2H320010-3】
一、背景
某宾馆改建工程,通过招标,A建筑公司中标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B安装公司中标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B公司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机电设备由B公司采购,合同约定工期为6个月,3月1日开工,在当年8月31日竣工。
B公司进场后,因建筑装饰工程拖延,影响了机电工程的开工时间。
在施工时,因装饰工程设计变更,机电工程返工,造成工期损失。
在工程验收时,供应商提供的灯具有质量缺陷,灯具调换后达到合格要求。
为了赶在当年12月31日竣工,B公司加班加点。
增加了人工费支出。
二、问题
1.在宾馆的改建工程中B公司能否向A公司提出索赔?
2.B公司在进行索赔时有哪些索赔程序?
3.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析,B公司可以提出哪些索赔?
4.B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应如何使用索赔技巧来增加工程效益?
三、分析
(一)根据在宾馆的改建工程中B公司的合同关系来分析。
(二)根据在宾馆的改建工程中施工索赔的实施理由(程序)来分析。
(三)根据在宾馆的改建工程中索赔费用的分类来分析。
(四)根据在宾馆的改建工程中索赔技巧来分析。
四、参考答案
1.在宾馆的改建工程中B公司不可以向A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合同是与业主签订的。
2.B公司在进行索赔时索赔的程序有: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资料准备、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报告提交、提供索赔证据、索赔谈判。
3.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析,B公司可以提出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赶工索赔。
4.B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应主动寻找索赔机会;对口头变更指令及时书面确认,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的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以单项索赔为主,总索赔为辅。
【原案例2H320010—3】
一、背景
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承接了由某市政府投资的造纸厂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工程开工一个月后,厂区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到70%时,施工单位发现该厂址地下有一座汉朝古墓,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经考古专家鉴定为国家保护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该管道工程施工必须停止。
建设单位向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申报,经过论证、协商,决定重新设计再施工。
该施工单位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决定向建设单位索赔。
二、问题
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该施工单位的上述索赔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三、分析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O201中列举了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条款,此类情况属于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通常是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等引起,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四、参考答案
1.该项索赔能够成立。
因为在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而停止施工是因为建设单位在设计选址上的失误,施工单位应该得到赔偿。
2.施工单位的索赔程序是:
(1)该施工单位用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该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索赔文件,文件中应说明该工程的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施工人力投人情况、施工机械设备投人情况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费用投人情况,工程改建的具体原因,该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3)该施工单位在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d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文件。
(4)索赔文件提交后,请求和催促建设单位在28d内给予答复。
(5)与监理单位进行充分协商,就索赔事宜达成一致。
(6)如果经过努力无法就索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采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案例2H320010-4】
一、背景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就某大楼机电安装工程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草签中规定: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不因情况发生变化进行调整。
工程内容及其规定:
(一)空调系统(不含防排烟系统)安装、调试;
(二)地下车库消防系统安装、调试,以施工图内容为准;
(三)工程预算由乙方按工程量清单编制,业主审查…..”。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虽知道地下车库有防排烟系统,但在草签合同中有“不含防排烟系统”字样,就没有计算该项费用。
合同签订后,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地下车库防排烟系统的施工,施工单位以合同中无此项内容,要求合同变更,业主不同意,经多次协商无效,双方诉讼法律,而施工单位败诉。
后来考虑到施工单位损失太大,业主同意终止合同。
二、问题
1.按照背景材料,施工单位可否要求合同变更?
2.本案例合同终止是否成立?
三、分析
(一)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工程的新要求。
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方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二)合同终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承包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成;
2.合同解除;
3.承包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参考答案:
1.按照背景材料,不符合合同变更的原因,施工单位不可要求合同变更。
2.本案例中,业主、施工方双方同意合同解除,合同终止成立。
(但不可影响第三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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