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招募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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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招募方案
注:
各学校“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分配如下:
中心小学、店子小学各四名。
野店、大庄、沈庄、纪王、苗庄、巩庄小学各两名。
需填写“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报名表,并于6月20日12点前电子版传至教办邮箱。
“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招募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帮助和服务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关注、关爱留守儿童的志愿服务活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招募“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热爱公益事业,能严格遵守主办方相关工作要求,服从结对安排。
3.具备心理咨询、儿童教育、摄像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文体特长的志愿者优先录用。
二、招募范围及方式
1.招募范围。
面向全社会招募,重点选择五老志愿者、慈善义工、公益组织志愿者、各级团队干部、青年教师和从事心理教学的教师、企业职工、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公益组织成员。
2.招募方式。
采取行政招募+社会组织招募,线上招募+线下招募的方式。
召开团队工作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号召团队干部积极参与;在本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干部职工参与;依托新闻、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平台发布招募公告,动员社会人员积极参与。
三、服务内容
1.亲情陪伴:
每年到结对帮扶的儿童家中或学校开展10次以上亲情陪伴活动,每次陪伴不少于2小时。
亲情陪伴活动由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组成,规定动作有习惯养成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自护教育、法制教育,自选动作有同过节、共学习、红色教育、科普教育等。
2.心理疏导:
配合心理咨询专业志愿者为结对帮扶儿提供心理辅导。
3.学业辅导:
为结对帮扶留守儿童辅导课业,参加寒暑假集中组织举办的“七彩课堂”等活动,提高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四、报名方式
各类志愿者到所在乡镇团委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报名,乡镇团委汇总后,报团市委审定。
审定通过后,由市关工委、市慈善总会、团市委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牵手关爱行动”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志愿者招募。
各级团组织、少先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实施“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进来,自觉加入志愿服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团组织、少先队要及时印发志愿者招募公告,将招募公告发放到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动员青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各级团组织、少先队在招募志愿者时,充分考虑志愿者招募条件,严把招募质量关,优先考虑有心理咨询、儿童教育、摄像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文体特长的人,确保志愿者招募不仅有数量,更要有质量。
“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报名表
县(市、区)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所学专业
特长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微信
邮箱
个人履历
个人承诺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践行志愿者精神,尽己所能,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签名:
乡镇团委意见
同意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团市委
意见
同意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乡镇团委留存,一份报团市委办公室,一份存档。
“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邹城关工委邹城慈善总会
共青团邹城市委
乙方(签章):
2015年月日
为切实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规范各方在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志愿服务内容
乙方自愿申请参加“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每年亲情陪伴志愿服务10次以上,服务期限至少为1年,自签订之日起算起;按时参加主办方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其他集中活动。
二、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按照规定对志愿者的申请予以遴选和考查,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2.按照要求对乙方进行同一注册登记,颁发志愿者服务手册;
3.制定统一的组织计划和活动安排,对乙方所进行的活动进行整体调配和管理;
4.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重点培训志愿者基础常识、礼仪、自我心理调适、应急救护和社会工作方法,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客观困难;
5.为乙方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办理必要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乙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尽最大可能为乙方提供一定的交通、饮水、便餐等必要津贴补助;
6.有责任对乙方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并依据乙方服务绩效,给予其相应的激励和表彰。
7.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
如不能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的,可以予以劝退;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声誉、利益,已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时对其予以除名。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了解志愿服务需求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
2.配合甲方就志愿服务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按甲方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基于志愿服务和活动而进行的统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4.按照要求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及活动,并达到服务要求;
5.续写雷锋日记;
6.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诚信对待其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内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8.可以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拥有不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权利(主办方安排的除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向主办方提出申诉,主办方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三、志愿者管理
1.奖励。
志愿者每次开展完活动,要在服务卡上记录服务内容、服务日期和具体时间,结对的留守儿童签字认可;亲情陪伴10次后到团市委换取印有本次活动logo标志的志愿者服务勋章并享有对应的权利;年终评选专项活动的优秀志愿者,实行物质奖励。
2.退出。
志愿者要善始善终,一般不要在活动期间退出,有下列特殊情况,提前10日向活动主办方提出申请,主办方要在5日内审批并递补“接力”志愿者,审批后完成志愿者交接方可退出。
退出的条件:
(1)工作调到外地不方便继续结对服务;
(2)个人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继续陪护;
(3)家庭成员遇到特殊情况,抽不出时间陪护;
(4)其他不可预测的外界因素造成的不能陪护。
四、协议解除与终止
1.乙方作为志愿者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在正常情况下提供无偿志愿服务期间,因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2.基于志愿服务的质量要求与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甲方根据服务对象反馈情况,认为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有效志愿服务时,甲方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终止。
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应提前10日提出申请,审批后志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失效。
“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培训方案
为了规范管理志愿者队伍,开展好“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志愿服务项目要求,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现制定“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1.树立服务理念。
通过有序培训,使志愿者深刻理解志愿服务的意义和理念,了解志愿服务的目标、使命和宗旨精神,促进志愿者的个人目标与志愿服务组织的目标达成一致。
2.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使志愿者掌握服务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及态度,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应有的水平。
二是提升骨干志愿者的管理、策划、组织、协调、沟通、应变等一系列能力,发挥志愿者骨干在开展志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培育志愿文化。
培育和宣传志愿者奉献爱心、提升自我、善行义举的志愿服务文化,引导每个志愿者在“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同时,提升自我价值,充实人生,使志愿服务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二、培训类型
根据志愿者资历和服务要求,志愿者培训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新进志愿者培训;二是骨干志愿者培训;三是专业志愿者培训。
1.新进志愿者培训。
培训主要针对新进志愿者,主要是了解志愿的权利义务、基本理论、服务宗旨等,以及“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的理念、类型、领域、技巧的素质要求。
2.骨干志愿者培训。
针对具备一定领导管理、策划和组织能力,并且经常参与志愿服务的骨干志愿者,重点培训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沟通、协调、团队建设,服务项目的策划、运营、评估,以及团体活动、服务实践等方面。
3.专业志愿者培训。
组织好一支具备国家二级或三级以上心理咨询资质的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心理疏导、亲情陪伴、沟通技巧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培训形式
志愿者培训形式分为2种:
定期培训和自我学习
1.定期培训。
至少2期,分为岗前培训和中期培训。
在确保岗前培训基础上,“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开展过程中,定期对志愿者进行技能培训,帮助志愿者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每项志愿服务开始前都要对本次的志愿者进行系统的理论讲解,培训中鼓励交流、讨论,培训后大家一起总结。
2.自我学习。
向参与“牵手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免费发放志愿服务工作书籍、社会工作专家学者讲座视频光盘、志愿服务手册等,鼓励志愿者自觉学、主动学、深入学,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培训内容
1.志愿者理念培训;
2.志愿服务基础常识培训;
3.志愿服务礼仪培训;
4.志愿服务心理培训;
5.志愿者沟通技巧培训;
6.应急救援、志愿者自护、医疗常识培训;
7.社会工作方式方法培训。
五、培训师资力量
邀请市县从事社会工作和心理学教学的专家,专业礼仪培训师,以及医疗救助方面的专家进行系统理论培训和实践教学。
六、组织管理
1.各市“牵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志愿者培训工作,指导和负责“牵手关爱行动”招募志愿者的培训,建立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开办短期培训班,对培训对象进行轮训。
2.培训期间加强培训纪律,严格考勤。
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按时上课和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
3.志愿者都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要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
志愿者参加培训的参与率和培训情况将作为志愿组织和志愿者评优的重要依据。
“牵手关爱行动”志愿者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牵手关爱行动”青年志愿者,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牵手关爱行动”青年志愿者会议包括月例会、季度骨干会、半年观摩推进会和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第三条“牵手关爱行动”青年志愿者月例会以乡镇为单位召开,由乡镇“牵手关爱行动”青年志愿服务中队队长召集。
第四条例会时间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原则上定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天。
各中队队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和邀请列席人员。
第五条例会内容(参考)
(一)上阶段服务总结,下阶段工作计划;
(二)经验分享、交流互动;
第六条季度骨干会由团市委组织召集,每季度一次,参会人员为“牵手关爱行动”青年志愿服务大队成员。
第七条观摩推进会和总结表彰大会,由主办单位组织召开,观摩现场,典型发言,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计划,并对优秀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
第八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会议,会议的签到情况,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每次会议要有记录并留存资料。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依据是雷锋日记、志愿服务反馈表和记录表。
雷锋日记可记录服务的体会、感悟、结对儿童的变化等内容;志愿服务反馈表在每次月例会召开时上报;志愿服务记录表中的服务内容、服务日期和具体时间需在每次志愿服务后进行填写,并由结对青少年签字认可,同时是集体活动的由团队负责人签字,单独活动由青少年监护人签字。
第十条志愿者实行星级管理。
1年10次亲情陪伴服务可获得1枚专项勋章,持续开展活动2年可获得2枚专项勋章,持续开展活动3年以上可获得共青团的志愿者功勋章。
认亲结对达成心愿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好“牵手关爱行动”,切实帮扶资助留守儿童,特制定认亲结对达成心愿活动方案。
一、结对形式
实行“1+1”或“N+1”结对模式,可以以个人与儿童、家庭与儿童、单位与儿童等多种方式与1名留守儿童结对。
二、心愿达成标准
帮助每名留守儿童实现1个心愿,捐赠价值100元的文化、体育、生活、玩具等物品。
三、组织实施
1.贫困留守儿童摸底排查。
对本地区6-14岁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且家庭特别贫困的留守儿童进行排查摸底,认真填写《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留存反映家庭情况的影像资料,建立需要帮扶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2.心愿礼物选择。
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时,主动倾听儿童心声,掌握儿童心愿,填写《留守儿童心愿采集表》。
3.开展心愿达成活动。
各市“牵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认亲结对达成心愿启动,认真做好协调工作,为志愿者和留守儿童牵线搭桥。
心理疏导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好“牵手关爱行动”,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切实为留守儿童解决成长的心理健康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心理疏导活动方案。
一、心理疏导任务
“心理疏导”主要肩负起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解决这一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心理缺乏关爱,感情缺乏寄托,学习缺乏帮助,生活缺乏支持,管理缺乏家教的现实问题,关注留守孩子的生活、学习及身心健康,帮助纠正思想和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父母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心理疏导形式
心理疏导采取“集中+个案”模式,每年开展1-2次集中心理辅导。
亲情陪伴过程中发现“个案”,交办心理疏导组介入帮扶。
三、心理疏导的方法
1.开展互认互知活动。
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中间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真情互动,为对症帮教打下良好的基础。
2.坚持“双访”活动。
志愿者经常与留守儿童监护人见面,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了解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
3.坚持经常联络。
志愿者每月与儿童见面一次。
有条件的志愿者可帮助结对孩子安装一部亲情电话或发放亲情电话卡,每周通一次电话,并经常以电话、书信等形式与孩子和临时监护人联系,指导孩子给父母写信或通话;重大节假日陪孩子过节,了解孩子的所想所需所盼,逐步成为孩子生活的知情人、情感的贴心人、学习的引路人和成长的呵护人。
4.找准疏导突破点。
志愿者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背景、思想表现、学业成绩、日常行为,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学习、思想、身体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引导关爱留守儿童健康全面成长。
四、组织实施
1.严格标准。
招募“心理疏导”志愿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品德优良,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参与过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或者心理援助、接听心理热线等经验的优先考虑。
2.规范服务。
开展留守儿童集中心理疏导活动时,要态度热情、真诚,富有同情心;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启发式心理疏导,杜绝说教或强加于人;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及时整理、完善心理咨询登记表;保护留守儿童的隐私,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志愿者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
感受城市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好“牵手关爱行动”,让留守儿童体验城市生活的丰富多彩,感受新时代的气息以及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心理疏导活动方案。
一、目的
为了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让其亲身体验城市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开拓视野和知识面,培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感情,激发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的热情。
二、主要内容
组织留守儿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城市展览馆等,学习科教知识,接受革命教育,感受城市生活。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牵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感受城市活动的参观点,需有乡镇团干、学校团队干部等陪同,佩戴统一有“牵手关爱行动”标识的帽子和胸牌,全程陪同,保证安全。
2.加强安全保障。
各市“牵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统一为留守儿童和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因参加活动而受到意外事故导致自己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统一理赔。
3.评选优秀观后感。
感受城市结束后,留守儿童要写一篇500-1000字的观后感,并适时组织评选优秀作品。
学业辅导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志愿服务,培养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他们的沟通交流能力。
二、活动时间
课余时间,重点在寒暑假开展“七彩课堂”活动。
三、活动方式
采取“集中+个案”模式,按照年级和科目分类组织,每年开展1-2次集中学业辅导。
亲情陪伴过程中发现“个案”,交办学业辅导组介入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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