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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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惠财公开招标〔2018〕047号
招标人:
市惠济区文化旅游局
代理机构:
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市惠济区文化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1.项目名称:
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惠财公开招标〔2018〕047号
3.项目地点:
市惠济区
4.预算金额:
人民币385万元
5.供货期:
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合格
7.招标容:
惠济区图书分馆一个,智慧图书馆3个,主要采购容有图书馆RFID安全门、自助借还设备、电子借阅机、玻璃房体建设(含房体,部装修,空调、桌椅、书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
(2)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8年度近三个月8月、9月、10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与招标人人无任何隶属关系;若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主要指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机、门禁系统、数字图书馆)
3.投标人具有图书批发销售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时至11:
30时,下午14:
0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省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若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要求证件不符合上述要求,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上午9:
00时至11:
30时,下午14:
30时至17:
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省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11日9时3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省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惠济区文化旅游局
联系人:
女士
联系:
3
地址:
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开元路8号
招标代理:
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先生
联系:
2
地址:
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招标人:
市惠济区文化旅游局
联系人:
女士
联系:
3
地址:
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开元路8号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先生
联系:
2
地址:
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
3
项目名称
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4
招标容
惠济区图书分馆一个,智慧图书馆3个,图书馆RFID安全门、自助借还设备、电子借阅机、玻璃房体建设(含房体,部装修,空调、桌椅、书架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5
项目地点
市惠济区(具体安装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出资比例
100%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
供货
供货期:
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
图书供货:
图书为正版图书能够实现现场采购且能够按照要求对图书进行加工编目。
图书必须为正版图书,图书质量必须经招标人验收通过。
采购图书的目录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之后再进行采购。
设备供货:
所有设备符合清单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兼容RFID标准(ISO18000-3和ISO15693)且数据端口必须和市图书馆无缝对接,完工且设备调试完成后即可实现通借通还。
10
质量
质量:
合格
质保期期:
所有设备均不低于3年,个别设备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
(2)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8年度近三个月8月、9月、10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与招标人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投标人具有图书批发销售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5
分包
不允许
16
偏离
不允许
1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
采用现金(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时,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到以下账户:
户名:
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花园路支行
账号:
33424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或金额不足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以代理公司财务统计为准。
19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
投标文件份数及电子文档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
21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且页码连续。
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邮编:
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省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省市金水区红专路寨路金成时代广场七号楼一单元3204室
25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是否达到开标家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依次开标;
(6)按照宣布的投标签到的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1人)、经济、技术(4人)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构成,评标专家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27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385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者均视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
28
注: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提供虚假材料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要求所需要验证的原件,单独装到一个包装由投标单位随投标文件一次性递交。
4.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将直接进入评标环节,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评标结束后至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提供有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9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说明
1.1适用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及服务。
1.2定义:
1.2.1“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1.2.2“项目”系指惠济区图书分馆和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1.3合格的投标人:
1.3.1凡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条件的企业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3.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规定。
1.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格式、表格、条件等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或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6中标人应缴纳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寄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
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容;
2.3.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补充通知。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把补充通知的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容。
3.2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和容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3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4公示期结束后5日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的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的利息。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资格文件
3.5.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招标公告要求)等说明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3.5.2资格要求;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当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本为准。
3.7.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U盘应分别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上述三个封套应密封在一个封套,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后,可以修改、补充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收到修改、补充包括替代的书面通知。
4.3.2投标人修改、补充的文件须盖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及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
4.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关系;
(2)为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择优定标,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满足采购需求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7.2中标通知
7.2.1评标结束后,将在网上公布中标结果,各投标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7.2.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呈报评标报告,经审批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3.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澄清问题的记录及有关协议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
评审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单位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财务状况
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8年度近三个月8月、9月、10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资格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图书批发销售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查询截图。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容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供货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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