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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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附表
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铁道部和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1)、新建郑州至焦作城际铁路施工图;
(2)、项目部编制经建设指挥部审查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建指的指导性施工组织;
(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
(4)、《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和《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
(5)、《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和《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
(6)、《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用手册》;
(7)、国家、铁道部相关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中铁七局郑焦城际铁路工程项目三分部主要承担DK57+044.3(济东高速特大桥焦台台尾)至DIK60+500(焦作车站),在途经修武县西侧设修武西站,出站后线路折向西,跨大沙河,经待王镇北,沿新月线南侧西进,与改建新月线并行跨南水北调工程,并行于新月线南侧线路分别引入焦作站,线路全长21.93km。
包括路基工程、桥梁下部结构工程、连续梁工程、小桥涵工程、修武西站车站、焦作车站改造、黄河北岸制架梁及桥面系工程。
主要结构物有大沙河特大桥、山门河中桥、待王特大桥、李河中桥、跨南水北调大桥、修武制存梁场及32处立交框架、涵洞工程。
同时包括486孔箱梁的制架任务,其中包括黄河桥北引桥75孔箱梁的制架任务。
其中邻近营业线施工地段为DK73+700至DIK60+500,全长5.279km。
三、安全目标
1、完成业主或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的安全目标。
2、杜绝责任行车重大、大事故和旅客列车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责任行车险性事故;消灭责任行车一般事故。
3、消灭员工责任因工死亡事故,消灭员工责任因工重伤事故。
4、消灭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消灭经济损失两万元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5、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
四、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张国伟
副组长:
谢高奇、李庆文、晁怀立、刘绍伟
组员:
代伟、常伟、徐艳鹏、刘铁刚、张仲伟、张琰、夏峰、王绍斌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五、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
如路基帮宽、桥涵接长、要点等影响营业线的项目,必须向监理、建设单位逐级上报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认真执行安全协议制度。
在营业线上施工,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安全分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
落实负责人包保责任制。
所有要点施工,必须认真落实负责人逐级包保责任制。
对于1h以上的要点施工,必须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包保盯岗;少于1h的要点施工,必须由施工队负责人包保盯岗;所有要点必须有安全员盯岗防护;对于要点时间持续长、中间需换班的施工,要配备各班的安全员。
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各级管理者要遵守施工生产的客观规律,组织管理生产严格按有关规章、规则办理,杜绝因抓进度而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布置施工生产要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施工中严格按规程操作,实行标准化作业,杜绝人身伤亡重大、大事故。
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在营业线旁施工必须有防止施工机具侵限措施,例如:
设置防护栅栏、警戒绳等,否则不得进行营业线作业;营业线施工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加强路基、桥涵、轨道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生产和安全管理“五同时”;认真编制好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参照《安全技术规则》、《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加强营业线装卸作业的管理。
在营业线上利用火车卸料时,组织好人员和机具,领导带队,加强组织,确保点内完成。
卸料后要关好车门,清好道。
及时组织安全员检查、确认,否则不得下令开车。
各类材料应堆放稳固,不得侵限,同时经常进行检查。
向营业线旁运送道碴的车辆,经常组织司机学习跨越道口以及列车限界有关的知识,平行线路行驶时应远离铁路。
及时提报影响既有线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等管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再施工。
施工时,请管理单位派员进行现场指导配合;要点施工或限期完成的工程,施工前对设备进行检修,施工组织及劳力安排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施工按期完成。
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
对所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实行调度报告登记制度。
在车站派驻联络员建立联系网络,沟通同铁路部门的联系。
项目经理部建立同铁路部门和工务、电务等部门人员的电话联系网络,并定期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各施工队除加入以上网络外,同车站、道口有关人员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和指导。
封锁区间施工时,提前做好一切准备,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在车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确认施工起止时刻,设好停车防护后,开始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在开通线路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经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材料机具无侵入限界,并按需要和规定设置新的防护信号后,方可申请办理开通线路。
通过车站值班员通知列车调度员开通区间。
对于移动慢行施工,如施工结束后影响次日施工及列车限速地点变动时,必须及时报告各业务处。
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作业方法,综合利用好施工“天窗”,确保施工质量,提高作业效率和保证作业安全,按时开通线路。
参加既有线施工的员工由技术熟练,善于管理的职工带领,劳务工上岗前先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劳务工不担任与行车有关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等工作。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请成都铁路局运营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利用列车限速运行条件进行工程施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施工前,由驻站联络员向车站办理登记手续,传达调度命令,没有施工计划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施工。
施工中按《技规》要求设置防护。
完工后,向车站办理消点登记。
列车限速运行的施工,采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在移动减速信号牌上,标明规定的慢行速度。
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向设备管理单位明确通报施工范围、时间和内容,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
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和封连各种电气设备接点,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完成后,进行彻底检查和试验,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签认后,申请开通线路。
对影响工务、电务等既有设施的施工,提前与路局设备主管部门联系,提报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施工,必要时请路局相关部门派专业人员配合。
因施工需要铺设临时道口时,提前向局道口办提报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按批复的方案实施。
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委托设备管理单位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需要延长使用,提前向路局道口办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中保证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既有线区间装卸材料,按批准作业时间完成,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区间封锁,夜间作业设足够照明设施。
对道岔、钢轨等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停车装卸完成,经工点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材料堆放及机具设备无侵入建筑限界、车辆无偏载等问题后,关好车门,然后指示发车。
施工中确保既有线排洪系统、防护设备有效,施工弃碴不堵塞桥涵或水沟影响排洪。
对施工的重点部位严密监视,实行值班看守制度。
一旦施工地段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立即向车站报告,并遵照“宁断道,不翻车”的原则,按《技规》第307条规定设置防护,同时迅速组织抢险。
与既有线连接地段的路堤填筑作业,既有线路堤边坡防护及杂物清除随新筑路堤施工进度由下而上进行,不造成既有线边坡清除防护及杂物后因填筑土石方不能立即进行而危及既有线安全的情况。
靠近既有线的桥涵明挖基础作业,开挖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开挖后及时清除基坑内积水并进行基础施工,快速回填基坑,防止基坑坍塌而危及既有线安全。
在既有线旁开挖,当开挖有碍既有线稳定时,采取挖马口的方式,分段进行,随挖随砌筑,不长距离连续开挖或长期不砌,有可能造成坍塌时,及时支撑。
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看守。
既有线施工加强对路堤下沉变形的观测,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治既有线路基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影响既有线路堤稳定的工程,避开雨季施工,确需施工时,提报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报路局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施工。
对于非常情况发生,事情紧急,做到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就近车站工作人员。
六、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切实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和《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4号)的要求,执行营业线施工申报、审批及监护制度。
坚决贯彻执行”三不动、三不离”原则以及“营业线施工八不准”(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未按规定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执行要点拨接施工“五必须”(道岔拨接到位后,必须以主管技术人员确认;拆移电务设备,必须经过电务人员许可;拨接点的给点时间必须由车站发令给点后才能下令施工;拨接时各工序的起止时间必须由总指挥发令后才能施工;拨接完毕时必须经过总指挥、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工程师以及运营单位的有关监督配合人员检查达到放行列车后才能向车站登记消点、开通)。
施工前由我单位提报施工方案,填报“营业线施工审批表”,并与工务、车务、供电、电务等有关单位签订互保安全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施工作业范围、组织办法、安全措施、责任划分及配合方式等。
把好营业线“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施工结束后的开通条件”三关,保证营业线行车运输安全。
我单位对施工防护和施工安全负责。
特殊情况下需请设备管理单位实施防护、要点、请点或停车信号的设置位置、撤除等工作时,要另订协议,明确责任,施工要点计划批准后,将施工起止日期、进度等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逐级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凡施工影响使用中的信号、联锁、闭塞、牵引供电等设备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经过车站值班员签认同意后,并由有关部门派人配合,才进行施工。
完工后,应与有关人员共同试验,确定性能良好,才可交付使用,并应进行登记手续。
停止使用信号、联锁、闭塞、索引供电等设备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现场盯岗。
施工完毕,经检查质量能确保行车安全时,才能办理销点开通使用。
凡按批准的运输方案施工时,应先做好施工准备,做到有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有充足的劳动力和技术力量、机具、材料,备品准备齐全,并经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后,确认施工起止时刻,设好相应的防护,方可施工。
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检查各种行车设备符合放行列车条件,确定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限界,并通告驻站联络员向车站运营部门汇报,要加强养护维修和巡守,确保行车设备运行安全,直至交付运营部门为止。
1、通讯、信号、联络技术保证措施
选派驻站联络员,负责施工地点与车站的密切联系。
在施工现场建立独立的安全防护信息通讯系统。
整个施工期间,安排施工区间防护。
利用独立通讯系统,将营业线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报各施工点。
各施工工点由相应的施工作业队加设工点安全员、防护员。
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的职工担任,一经选派后不得任意调换。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聋哑、色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施工前必须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立联系、沟通情况,公布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地段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准确位置及营业线的设备情况,必要时进行防护或迁改,防止施工中造成破坏。
严格执行施工前申报审批制度,按规定提前向铁路局申请施工要点计划,同时申报施工方案。
按照批准的时间、批准的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延长施工时间和慢行距离。
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相互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或实际开通线路的时分。
施工现场内布设的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指定标准,防止信号混乱而发生事故。
施工前对影响正常施工的通讯线路和公用设备,要与主管部门联系好,能够改线迁移的就重新设置,不能改线迁移的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做好防护设施,严禁损坏。
2、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封锁或慢行的施工项目,对施工组织及劳力安排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施工按期完成。
施工前做好充分的人力、物资准备,严格检查和控制轨料的质量和外形尺寸,并落实应急措施的准备。
认真检测设备的性能,保证达到要求并有备用设备。
要点封锁线路施工,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随时与驻站联络员、防护员联系,以确保安全和按时开通。
封锁区间施工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确认封锁(慢行)施工起讫时间和命令号码后,设置施工防护,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
在开通线路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经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材料机具无侵入限界,并按需要和规定设置新的防护信号后,方可申请办理开通线路。
因故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时,立即向车站值班员、调度员陈述原因,请求延长封锁时间。
慢行条件下进行工程施工,按《技规》要求设置防护。
采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在移动减速信号牌上,标明规定的慢行速度。
因施工需要铺设临时道口时,提前向道口办提报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按批复的方案实施。
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委托设备管理单位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需要延长使用,提前向路局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中保证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营业线区间装卸材料,按批准作业时间完成,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区间封锁,夜间作业设足够照明设施。
对道岔、钢轨等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停车装卸完成,经工点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材料堆放及机具设备无侵入限界、车辆无偏载等问题后,关好车门,然后指示发车。
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检查各种行车设备符合放行列车条件,确定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限界,并通告驻站联络员向车站运营部门汇报,要加强养护维修和巡守,确保行车设备运行安全,直至交付运营部门为止。
3、营业线机械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在营业线进行机械施工时,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测量桩位离既有线护栏的距离,形成施工位置与既有线设备的距离表。
凡使用机械的高度≥桩位与护栏距离的桩位,一律划出红线,红线内桩位大型机械施工作为重点控制范围,采取重点防护措施。
凡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
属于特种设备的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和复审记录。
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进场时必须填报《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登记表》,对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证书、高度、状况、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等进行登记、编号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每日日报表上要动态反映出施工地点、危险源点、防护人员、防护措施等。
凡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要有设备状态牌,牌中表明: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高度、施工里程、施工内容(墩号、桩号)、技术要求(桩长等)、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防护人员等,状态牌由项目部统一制作,设置在大型机械正常停放位置。
临近既有线的碎石桩施工均为影响既有线安全的重要隐患,碎石桩施工必须由项目部旁站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实行一机一防护。
为防止机械侵限,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并选择较宽阔的地形做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以防止因地形过窄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翻斗汽车在营业线旁运行时,严禁将汽车翻斗升起。
施工机械进入线路堑边坡上作业,在营业线上派安全防护员,以便一旦出现险情,立即进行险情处理。
4、涵洞接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在拆除原有护锥或端翼墙前,先在护锥或端翼墙后打入钢轨桩,用挡土板或草袋支护。
拆除护锥或端翼墙时,采取分段拆除,先拆除放置新涵洞涵身基础部分。
新旧涵洞接头处的基坑开挖后,立即砌筑基础,先放置有一、二节管节或浇筑一段边墙,回填路基边坡,使既有路基稳定后再继续施工。
严禁在雨季期间施工,如必须在雨季施工时,事先改移排水系统,做好防水围堰,并对路基边坡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5、维护营业线通信信号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详细了解地下设施情况,查明后再施工;不在有地下电缆的地面进行机械化推土、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
施工需要挖坑、挖沟、运土时,确保不影响营业线设备的正常使用和造成设备隐患。
严禁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线等设施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线。
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零部件损坏、电线路线条被炸、地下设施外露或损坏,以及设备处于不正常状态时,及进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车站和电务段派人员进行修复。
6、开挖营业线路肩或坡脚挡土墙安全保证措施
在营业线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施工前提前与有关工务段取得联系,并根据工务段提供的路基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行车安全措施,以确保线路通畅。
挡墙基坑必须根据地质情况采取跳槽开挖,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基础成型后,尽快砌筑挡墙。
并备足抢修材料,派专人日夜巡逻,密切注视线路变化,及时发现消除有碍线路行车安全的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施工前,提前备足施工材料后,方可开挖基坑,并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施工前检查边坡有无裂缝及可能坍塌的痕迹,危土是否已清除干净。
可以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且对安全有威胁时,施工人员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转移至他处或设法防护。
开挖地段既有电缆及管线在未改移前,首先对其位置进行标志,标志5m范围内不开挖。
地下发现不明管路、线路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继续施工。
在有地下管、线路、电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取得配合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基床换填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负责人到现场指挥施工,严格按规定设置经考试合格的防护人员,严禁封锁施工之前准备工作做过头,慢行期间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行车安全。
所有施工车辆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机械操作及驾驶人员进行施工程序及操作细则学习,确保车辆驾驶、施工安全。
7、保持营业线排水畅通的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中的弃土不得卸在既有桥梁、涵洞上游,防止暴雨冲刷产生泥石堵塞桥涵、冲毁路基,威胁行车安全。
新线路基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的临时坡度线填筑新线路堤,靠营业线一侧路堤坡脚不得压堵营业线道床边坡;同进严格按设计做好路拱、夯实边坡坡面,防止雨水冲刷,大量泥浆流入既有道床。
路堑施工时,先修筑新的截、排水沟,再拆除老截、排水沟,新路基成型后,尽快修通侧沟,行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8、营业线施工的应急措施和方案
成立专门的事故抢险组,积极与运营单位进行协作,签定安全协作协议,准备好必备的料具和机具,24小时待命,遇有发生事故时,立即投入,实施抢险。
(1)由于不可抗拒外力引起对营业线行车和施工的安全影响,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无条件实施现场抢险,将对营业线行车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2)施工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对营业线行车和施工的干扰,我单位立即进入现场,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3)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造成的营业线行车事故,将按行车事故申报制度进行处理,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消除营业线行车的影响。
七、保证营业线设备安全措施
营业线安全是营业线行车的根本保证,施工中把既有设备的保护放在首位。
利用营业线卸料,先确认既有设备的位置,做到有的放矢,不能卸到位的地方采用人工转移就位。
接长涵洞施工前,通过调查、走访、查阅设计资料,确认既有设备的位置,待既有设备按设计拆迁后才能进场施工,不拆迁的设备在施工作明显的标记,并设防护栏维护,做到万无一失。
八、营业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各施工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保证过往列车安全及所有施工人员安全。
安全防护员身着特殊颜色和标志的衣帽,携带对讲机和警哨,在规定距离处实施防护警戒。
当邻线或施工地段来车时,由驻站联络员通过对讲机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用警哨或高音喇叭通知现场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
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在营业线旁施工,若邻线来车,立即停止作业,人员和机具全部撤出行车限界以外。
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若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携带工具不得侵入限界;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车底避雨乘凉,不得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工具;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爬车、跳车;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对于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人员进行营业线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
并和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
每一班组中,领工员或技术指导、民工带班分别为项目部和劳务队伍的安全负责人。
九、保证既有线“春运”及“暑运”客流高峰期安全措施
客流高峰期前,主动向铁路运营部门了解客货运输对施工生产的要求,及早制定对策,合理调整施工安排,当运输与施工发生矛盾时,坚持“宁停工,不误运”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确保既有线运输生产安全正点。
对于业已动工且无法在客流高峰完成的站内项目,积极配合客运部门搞好车站客流的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防范“意外事件”相应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春运”期间不动既有铁路设备,不封锁要点施工。
十、安全奖惩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周、班组每天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加大检查力度和次数。
对于存在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毕后必须填报《隐患整改反馈表》。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救援和自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将予以奖励。
对于发生事故或违章作业的个人或班组,使其影响程度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作业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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