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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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某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
1总论
1.1项目背景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县东安科技园区,是由江苏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性质是民营股份制,是一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相关环保设备研发及制造的环保新能源企业。
环保能源现已有江苏、江苏启东、江苏海安、福建连江四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营,日处理规模已达2750吨。
目前,县、通州区的生活垃圾大部分是进入江苏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该厂一、二期工程平均每天能够处理约1000吨的生活垃圾。
而根据垃圾收运量统计数据,目前县、通州区等2012年日均垃圾产量已达1400多吨,再考虑增加南通开发区及滨海新区的200t/d的垃圾量,明显超出该厂目前的处理能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县生活垃圾产量会逐年增加,并加剧垃圾处理日益紧张的形势。
建设单位拟建设三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日处理垃圾800吨,建设2条炉排炉焚烧处理线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设施。
该项目的服务区是县、通州区、南通开发区及南通滨海园区所收集到的生活垃圾。
为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江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编制本评价报告书。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
(7)《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9)《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1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
(14)《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15)《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
(16)《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17)《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
(18)《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19)《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20)《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1.2.2技术规范和标准
(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9)《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
(10)《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1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16)《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
(18)《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1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
(20)《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
(21)《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22)《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2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2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25)《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26)《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27)《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28)《生活垃圾焚烧锅炉》(GB/T18750-2002)
(2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0)《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2007)
(31)《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5035-2004)
(32)《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2012)
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等。
1.2.3基础技术资料
(1)《备案通知书》(请提供)
(2)《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东卫职评字(2012)04号)
(3)《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东职卫评[2013]02号)
(4)《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南通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2012)
(5)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书
(6)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A总平面图、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B生产工艺流程图
C其他资料
1.3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4)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范围
本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
具体范围为:
(1)主厂房:
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空压间、化水处理间、机修间、锅炉间、烟气处理、综合车间、汽机间。
(2)公用工程:
引桥、综合水泵房、冷却塔;
(3)非生产区:
餐厅、门卫室。
本次评价是对该项目以上建设内容建成后,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共用建设单位一、二期项目的部分设施(地磅、化水车间、油罐区、飞灰固化站、办公楼),在2013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东职卫评[2013]02号)已进行评价,本报告不作重复评价,具体包括:
该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该建设项目如有变动,其变动的部分不在本次预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报告不包含环境、安全、消防方面的内容,不包含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该项目评价范围见表1-1。
表1-1该项目评价范围表
序号
评价单元
子单元
备注
1
主厂房
垃圾卸料大厅
垃圾装卸
垃圾池
储存垃圾
空压间
空压机
化水处理间
水处理及渗滤液处理
机修间
机修设备
锅炉间
锅炉焚烧及灰渣处理
烟气处理
烟气净化系统
综合车间
10kV配电室、中央控制室
汽机间
汽轮发电机机
2
公用工程
引桥
/
综合水泵房
/
冷却塔
/
3
非生产区
/
餐厅、门卫室
1.5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该工程项目选址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性质、主要产生环节、可能产生的浓度(强度);对人体的主要健康危害及其职业病危害程度预测;对拟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分析及评价,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辅助用室配置、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
本预评价报告整体格式虽然沿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规定,但完全满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51号)的要求,详见表1-2。
表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应条款比对表
序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GBZ/T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51号)
1
总论(包括项目背景、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质量控制)
(一)建设项目概况
2
工程分析
3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
4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
(四)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5
职业病危害评价
6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六)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
7
结论和建议
(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
1.6评价方法
根据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用类比法和检查表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价。
依据国家、行业等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等,结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情况,预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及其职业病危害程度。
1.6.1类比法
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1.6.2检查表分析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1.6.3经验法
评价人员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对照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借助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
1.7评价程序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实施、完成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图1-1。
1.8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从如下几个方面把关:
依照本机构的质量体系,从多个方面对评价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主要为过程控制、人员控制等。
参与检测、评价等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有职业卫生资质证书,必须接受项目的专题培训。
项目负责人、报告书编写人与审核人、签发人与质量监督员各司其职,遵照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独立开展工作。
质量控制程序见图1-2。
*:
质控审查由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专家评审会或内审会。
**:
专家审查的组织、程序与内容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图1-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图
2企业概况
2.1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环保)是落户海安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具有垃圾焚烧发电、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运营甲级资质。
致力于在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提供包括项目投资、工程承包、技术服务、运营管理在内的专业化服务,为城市垃圾出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赛特环保集团凭借专业经验,已建成启东垃圾焚烧发电厂,辐射启东、海门;在建海安垃圾焚烧发电厂,辐射海安、姜堰;再加上垃圾焚烧发电厂,辐射、通州,将在南通市范围内形成统筹协调的区域化合作产业链。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由江苏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组建的项目公司,位于县东安科技园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约2.3367亿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限30年,主要收集、通州两地的垃圾进行焚烧发电。
一、二期项目总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处理垃圾36.375万吨。
一期规模500t/d,配置2台250t/d机械炉排炉和1台7.5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期规模:
500t/d,配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炉和1台9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一期项目于2010年动工建设,至2011年6月试运行,2012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日均处理垃圾量500t/d。
但垃圾量的增长情况超过预期,每日进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垃圾量已超过900t,而尚有部分垃圾因焚烧处理量的限制没有送到,实际垃圾量已超过1000吨,两台250t/d垃圾焚烧炉一直在超负荷运行。
随着县和通州区城市化的发展,垃圾收运范围的扩大,生活垃圾的产量也是逐年增长,原有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发电项目厂均无能力消纳。
建设单位于2012年4月投资1.05亿元建设二期工程,建设规模500t/d,总规模为1000t/d,二期工程已于2013年1月并网运行。
2.2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调查
2.2.1职业病危害害因素检测情况调查
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5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及《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职业病危害检测数据,该公司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
氨、硫化氢、氯化氢、氟化氢、氢氧化钠、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检测结果见第四章。
从的检测结果来看,高温检测结果中减温减压室,机房2号汽轮机巡检点,2、3号焚烧炉7米平台WBGT指数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以内。
2.2.2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异常的怎么处理?
有2012年的体检资料吗?
两次体检异常的是否为同一批人?
)
2011年8月23~26日建设单位委托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59名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有内科、外科、一般情况、生化检验、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电测听、肺功能等。
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其他异常36人,主要是一般情况、生化检验、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项目异常。
4人为噪声职业禁忌证人员,主要是听力高频损失(伤)。
4名职业禁忌证人员进行了调岗处理。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监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未安排上岗前和离岗职工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013年5月15-17日建设单位委托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编内71名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有内科、外科、一般情况、生化检验、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B超、电测听、肺功能等。
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其他异常59人,主要是一般情况、生化检验、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项目异常。
8人为噪声职业禁忌证人员,主要是听阈位移或疲劳。
6.76%,8名职业相关异常人员未进行职业病专科复查等处理。
2.2.3管理措施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建设单位成立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厂总经理为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共十人,其中专职负责职业卫生的人员负责制定该项目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职工常规性及职业性体检、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发放、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环境危害因素检测联系及管理等。
(2)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该项目建立有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申报制度等。
建设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了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置符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
该企业于2009年开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新建、改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目前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
(4)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该企业建立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安全环境课根据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目前申报情况良好,符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
(5)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调查
该企业按照《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各岗位的工人配发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设有台账,由使用者签名领取,发放频次和数量按照标准及具体使用情况进行配发,工人可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保证防护效果。
该企业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规定。
(6)应急救援情况调查
该企业设置有应急救援机构及抢救队伍,设置有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程序及报警程序,设置有应急救援器材,每年进行中毒事故应急演练并记录。
主要应急设施包括现场急救用品(呼吸器、防护服等)、强制通风设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及应急车辆等。
但在氨储存、使用场所以及巡检过程未配备固定或移动检测报警装置,同时氨、盐酸氨储存、使用场所以及制水化验室、渗液处理化验室已安装规范的喷淋及洗眼装置。
2.3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评价
通过对建设单位目前职业病危害防护现状的调查,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等情况可以看出,建设单位自成立以来,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噪声职业禁忌证人员,建设单位应重点关注。
建设单位在职业卫生方面,经过一期、二期的建设,多年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从无到有,再从不完善到完善,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和新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该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建设条件。
3工程分析
3.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性质:
扩建
建设地点:
江苏省县东安科技园东安大道与海珠路的交叉处
总用地面积:
66667m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29836.36m2
投资额:
31919.81万元人民币
职工人数:
总定员4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4人
3.1.1自然环境概况
⑴气象
东安科技园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及欧亚大陆东南沿海边缘,属于亚热带与温暖带的过渡地段,明显受海洋调节和季风环流的影响,形成典型的海洋气候特点:
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阳光充足,无霜期长。
年平均气温15.4℃
极端最高气温41.2℃
极端最低气温-11.3℃
年最大降水量1815.6mm
年平均降水量1074.0mm
日最大降水量236.8mm
年平均蒸发量1364.0mm
年平均风速2.9米/秒
历年最大风速20.3米/秒
全年主导风向ESE
冬季主导风向NW
夏季主导风向ESE
最大积雪深度21cm
历年最多雷暴日数54天
历年平均雷暴日数32.6天
⑵地质
东安科技园建设用地范围内地势平坦,海拔高度在2.8-3.5米之间,为黄海滩涂围垦地。
地质构造属于中国地质构造分区的下扬子台褶带,比较简单、相对稳定。
地基容许承载力为140KPa;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4)社会环境条件
县位于北纬32°12′~32°36′东经120°42′~121°22′。
地处江苏省东南部,北距建设中的洋口港20公里,南距苏通大桥60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日渐凸现。
现有S223、S334两条省道一级公路过境,距沈海(G15)、沪陕(G40)国家高速公路最近出口均不超过40公里,至南通兴东机场40公里、上海虹桥国际机场140公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180公里、南京禄口机场300公里。
东安科技园区是县委、县政府立足于国家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江苏推进沿海大开发的形势,引进国际级工业园区的设计理念,以打造沿海地区“生态型、园林式、规模化、产业化”一流园区为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工业集中区。
东安科技园区位于南通市县的县城城东,地势平坦,依江傍海,总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以机械电子、电器装备、新材料、生物工程、循环经济、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
(5)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为VII度。
(6)自然疫源地
南通经济开发区为非自然疫源地。
3.1.2周边环境
该项目位于东安科技园东安大道与海珠路的交叉处。
东面为沿海国道,隔路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
西面紧邻南通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南面为塘,塘外为110KV变电站;北面紧临东安大道,大道对面均为塘。
所有塘均进行了平整,周围均为在开发或待开发的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交通便捷,配套设备齐全。
附近3000米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的敏感区域,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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