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进辉_金融企业会计10.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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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进辉_金融企业会计10.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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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非银行金融企业会计,第9章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1保险原理,风险的定义风险(risk)的含义是损失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
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
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损害对象不确定、发生状况不确定以及损害程度不确定。
客观性:
风险的发生有其客观原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损害性:
风险的发生必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产生特殊的经济需要。
偶然性:
风险的发生时间和损害程度具有偶然性。
可测定性:
风险作为一种随机现象,服从某种概率分布。
发展性:
风险发生的领域在不断扩展。
2,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1保险原理,风险的分类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静态风险:
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
动态风险:
指由社会经济的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
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
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风险按对象分,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1保险原理,保险的定义从经济的角度来说,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许多被保险人把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组织,由于保险组织集中了大量同质的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准确预见损失发生的金额,并据此厘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损失。
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安排,同意补偿损失的一方是保险人,被赔偿损失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主要是保险单,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保险单把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4,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1保险原理,保险的基本要素保险作为一种经济损失补偿方式,其基本要素有:
存在特定风险事故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条件,但并非任何风险都可以保险,只有特定的风险事故,保险人才能承保。
结合多数经济单位保险以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为必要条件,通过集合危险实现其补偿职能,即由多数人参加保险,分担少数人的损失。
合理计算保险费率保险的费率即保险的价格,其制定需要依据概率论、大数法则的原则。
建立保险基金,5,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1保险原理,保险的分类按自愿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按保险标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可分为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经营目的不同可分为营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
按保险政策不同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按业务承担方式的形式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按所承保的风险不同可分为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
按保险主体不同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6,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1保险原理,可保风险的条件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是有条件的,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风险是纯粹的风险是偶然的风险是意外的风险必须具有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7,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原保险合同概述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保险人与投投人签订原保险合同,承担了来源于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例如,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仍生存,火灾、爆炸、暴雨、台风、雷击、泥石流、雹灾、碰撞、自燃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均可在合同中约定作为保险事故。
8,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原保险合同的分类根据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可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原保险合同是否存在延长期取决于保单是否存在现金价值。
在保单存在现金价值时,即使投保人后期未交保费,保险仍可以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费,从而延长原保险合同有效期,直至保单现金价值用完为止。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原保险合同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投保人解除原保险合同时,由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的金额。
9,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原保险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只有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以下规定的3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原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原保险合同已经签订。
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生效时开始承担约定的保险责任。
(2)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是指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保费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保费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
(3)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保费金额通常已经确定,这表明保费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0,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收入的核算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较短,保费通常是一次性收取,且保费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因此,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保费收入金额。
(1)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情况签订原保险合同时,收到投保人的保费,借:
银行存款贷:
预收保费原保险合同生效日,确认原保险收入,借:
预收保费贷:
保费收入,1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
(2)分期收取保费的情况原保险合同生效日,收到第一期保费,确认原保险收入,借:
银行存款应收保费贷:
保费收入收到第二期保费,借:
银行存款贷:
应收保费以后各期收取保费的账务处理同上。
12,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寿险原保险合同收入的核算寿险原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较长,保费通常分期收取,一次性收取的较少,投保人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保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对于分期收取保费的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入金额;对于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保费收入金额。
但是,无论是分期收取保费还是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寿险原保险合同,其保费收入的会计分录是一样的。
借:
银行存款贷:
保费收入,1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适用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适用于寿险原保险合同。
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又称为保险责任准备金。
相关会计科目“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14,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原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为了真实反映保险人当期已赚取的保费收入,保险人就有必要在确认保费收入的当期期末,按照保险精算部门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
借: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通常情况下,对同一尚未终止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而言,当期应该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要小于上一期的相应金额,因而应对未到期责任资金余额进行调整,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5,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偿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偿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偿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其中,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查勘费用提取的准备金。
会计分录:
借: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贷:
保险责任准备金,16,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准备提取的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提取的准备金。
由于寿险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下,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超过50%。
而且,虽然寿险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具体发生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事故发生时具体应当给付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但是根据保险精算的原理,保险人能够可靠地估计承担的向受益人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大小和时间。
因此,根据负债的确认条件,保险人应当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为负债。
17,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保险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随着理赔案件调查的深入(对应“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时间的推移(对应“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原定的保险精算假设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已确认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与保险人应承担的赔付保险金责任不一致。
因此,基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和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恰当的方法对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进行充足性测试。
若重新计算确定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确认的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则应当按差额补提;若重新计算确定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确认的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则不调整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
18,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投保人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提前解除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保险人应当分别按不同的原保险合同进行处理。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1)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后要求解除原保险合同,保险人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的保险费即为退保费。
(2)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提前解除原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是退还预收保费。
同时,保险人应在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转销相关的尚未赚取的保费收入,即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
19,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分录:
(1)借:
预收保费贷:
银行存款
(2)借:
保费收入贷:
银行存款(3)借: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原保险合同
(1)投保人在寿险保险责任开始后提前解除原保险合同的,如果在犹豫期内,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退还的保险费作为退保费,应直接冲减保费收入。
20,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
(2)如果过了犹豫期,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为退保费,应计入退保金。
同时,保险人应当在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转销已确认的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涉及的会计分录:
(1)借:
预收保费贷:
银行存款
(2)借:
保费收入贷:
银行存款(3)借:
保险责任准备金贷: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2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原保险合同成本的确认与计量原保险合同成本是指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原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
保单取得成本保单取得成本是指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保单签订费、医药费等。
其中,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是保单取得成本的主要内容。
22,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赔付成本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
1.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1)确定支付赔付款项借:
赔付支出贷:
应付赔付款借:
保险责任准备金贷: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人将实际就应支付的赔偿款确认为赔付支出单独核算,而不是直接冲减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主要是为了满足赔付率监管的需要,并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精算实务相衔接。
2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
(2)发生理赔费用保险人发生的理赔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的当期计入赔付支出,同时冲减相应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
相关会计分录:
借:
赔付支出贷:
应付职工薪酬/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借:
保险责任准备金贷: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2.寿险原保险合同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确定支付赔款项的会计分录类似。
24,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损余物资损余物资是指保险人对非寿险保险事故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原保险标的受损后的财产。
保险人取得的损余物资是对其发生赔付支出的补偿,因此,在确认损余物资时,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同时冲减赔付支出。
相关会计分录:
借:
损余物资贷:
赔付支出,25,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2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代位追偿款代位追偿款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依法从被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向第三者责任人索赔而应取得的赔款。
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应取得的代位追偿款,只有在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保险人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其实质是对保险人发生的赔付支出的补偿,在确认时应当冲减赔付支出。
借:
应收代位追偿款贷:
赔付支出借:
银行存款贷:
应收代位追偿款,26,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再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公司主要从事风险经营,为加强风险管理、均衡业务、稳定经营,保险公司需要将超过自身业务承受能力的一部分风险责任转嫁给其他保险公司来分担,由此产生再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之间的再保险关系是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确立的。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27,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再保险合同属于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再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方为再保险分出人,另一方为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不论原保险合同是寿险合同还是非寿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标的都是再保险分出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再保险合同独立于原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基本业务再保险合同业务包括分出业务和分入业务。
再保险分出业务涉及分出保费、摊回分保手续费、摊回赔付成本等基本业务。
28,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与再保险分出业务相对应,再保险分入业务涉及收取分保费、支付分保手续费、支付分保赔付款等基本业务。
此外,再保险接受人与再保险分出人之间还有支付和收取纯益手续费的业务。
纯益手续费是指再保险接受人为鼓励再保险分出人谨慎地选择原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业务,在其取得纯益的基础上付给再保险分出人一定比例(即纯益手续费率)的报酬。
“纯益”是指某个业务年度的再保险分入业务获得的纯收益,即该年度分入业务收入项目合计减去支出项目合计的差额。
再保险合同分类再保险合同按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
29,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分出业务的核算应收分保准备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全额列示原保险合同各项准备金,以全面、真实反映其对原保险合同保险受益人的负债情况,同时将各项应收分保准备金作为资产单独列示,以真实反映其对再保险接受人应有的债权。
因此,应收分保准备金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得相互抵销。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实质属于分出的未赚保费,确认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对当期分出保费的调整,并非收入的实现。
因此,确认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应作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处理,通过“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集中反映将当期自留保费调整为已赚保费的调整金额。
30,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和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都表示再保险分出人预期从再保险接受人处获得补偿的金额,具有收入性质,确认时应作为摊回相应准备金处理。
相关会计分录:
借: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贷:
摊回未决赔偿准备金借: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贷: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分出保费及摊回款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规定,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与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
因为分出业务的分出保费及摊回金额与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及相关费用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实质不同。
(1)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是再保险分出人向投保人销售保单,为承担自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责任所取得的收入;分出保费则是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购买保险所付出的代价。
(2)分出业务各项摊回金额是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补偿,而非对原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直接赔偿或给付。
因此,分出保费及摊回款项与有关原保险合同收入或费用不得相互抵销,必须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报。
32,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相关会计分录:
借:
分出保费贷:
应付分保账款借:
应收分保账款贷:
摊回分保费用借:
应收分保账款贷:
摊回赔付支出纯益手续费的处理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纯益手续费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
应收分保账款贷:
摊回分保费用预收赔款和存入分保保证金预收赔款的核算再保险分出人收到再保险接受人预付的现金赔款时,借:
银行存款贷:
预收赔付款发出分保业务账单时,借:
预收赔付款贷:
应收分保账款,34,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存入分保保证金的核算分保保证金是再保险分出人从应付给再保险接受人的分保费中以一定比例扣存,作为再保险接受人履行分保未了责任的保证金。
该保证金留存期一般为12个月,至次年同时归还,归还时还要支付利息。
分保保证金从性质上属于再保险接受人的预付款。
当再保险接受人无力履行分保赔付责任时,扣存的分保保证金给再保险分出人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
相关会计分录:
借:
应付分保账款贷:
存入保证金借:
利息支出贷:
应付分保账款,35,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分入业务的核算分保费收入及分保手续费的核算借:
应收分保账款贷:
保费收入借:
分保费用贷:
应付分保账款纯益手续费的核算借:
分保费用贷:
应付分保账款,36,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9.3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分保赔付成本的核算借:
分保赔付支出贷:
应付分保账款借:
未决赔款准备金贷: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预付赔款的核算借:
预付赔付款贷:
银行存款借:
应付分保账款贷:
预付赔付款,37,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金融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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