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律法规.pdf
- 文档编号:14655988
- 上传时间:2023-06-25
- 格式:PDF
- 页数:93
- 大小:6.13MB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pdf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pdf(9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长江委长江委赵健赵健二二一六一六年一月年一月一、一、相关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解读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明确了适用的主体范围明确了适用的主体范围一切从事水土保持活一切从事水土保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动的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法第二条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水土保持法第二条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1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明确了水土保持的法律概念明确了水土保持的法律概念生产建设活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必须遵守水土保持生产建设活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必须遵守水土保持法要求,必须采取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
法要求,必须采取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
水土保持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水土水土保持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针对针对2010年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已经有年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已经有21个省(自个省(自治区)出台了新的相应的条例或实施办法治区)出台了新的相应的条例或实施办法1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如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如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
在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因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地表、损坏植被造成轻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因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地表、损坏植被造成轻度以上水土流失的平原区,开办下列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度以上水土流失的平原区,开办下列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规章规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理规定(1995年年5月水利部令第月水利部令第5号)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法(2002年年10月水利部令第月水利部令第16号)号)方案方案编报编报设施设施验收验收这两个规章在这两个规章在2005年年7月,经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行政许可规章月,经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4号)进行了修改号)进行了修改1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读2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水土保持的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2.1对生产建设单位的总体要求对生产建设单位的总体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明确了明确了防治义务防治义务主体主体明确了明确了防治义务防治义务内容内容明确了明确了举报权利举报权利水土保持法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水土保持法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2.1对生产建设单位的总体要求对生产建设单位的总体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明确了明确了治理义务治理义务明确了明确了治理对象治理对象明确了明确了治理主体治理主体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2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水土保持的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1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1、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2、规划报请批准前征求并落实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规划报请批准前征求并落实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水土保持法第十五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法第十五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的意见。
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1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条是对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植物及一些具有水土保持功本条是对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植物及一些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地表结构进行保护的规定,明确了对开办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和能的地表结构进行保护的规定,明确了对开办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和要求。
要求。
第十八条规定: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第十八条规定: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加强对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加强对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地貌植被的保护地区地貌植被的保护加强对沙壳、结皮、地衣等地表加强对沙壳、结皮、地衣等地表结构的保护结构的保护只有结皮的戈壁地区只有结皮的戈壁地区挖发菜,导致土壤沙化挖发菜,导致土壤沙化一旦破坏,难以恢复一旦破坏,难以恢复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建设扰动是否涉及到这些区域项目建设扰动是否涉及到这些区域扰动区域内,是否严格控制了施工扰动范围扰动区域内,是否严格控制了施工扰动范围扰动是否出现了严重的破坏现象扰动是否出现了严重的破坏现象是否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包括临时防护措施、是否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包括临时防护措施、工程措施工程措施这些防护措施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效果这些防护措施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效果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1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避让的强制性避让的强制性避让的灵活性避让的灵活性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避让的强制性避让的强制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避让的灵活性避让的灵活性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形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形允许建设,但应当依法提高设允许建设,但应当依法提高设计标准和防治等级计标准和防治等级最大限度减少扰动最大限度减少扰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2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技术规范规定技术规范规定强调选址选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强调选址选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2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水土保持的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23履行变更程序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构编制。
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1、建立了、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案制度2、明确了、明确了水土保持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围案编报范围3、规定了、规定了水土保持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案审批机关4、规定了、规定了水土保持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案编制机构5、规范了、规范了水土保持方水土保持方案种类案种类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履行变更程序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1、强调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强制性、强调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强制性2、关于开工建设的定义、关于开工建设的定义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不得开工建设。
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履行变更程序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强制性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2.3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要求允许就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出的部署进行变更允许就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出的部署进行变更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批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批准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案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点式工程,线性工程,占地面积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点式工程,线性工程,占地面积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就变更事项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就变更事项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植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取土场,弃渣场物措施,工程措施,取土场,弃渣场常见变更的处理要求常见变更的处理要求取土场、弃渣场,植物措施,电厂灰场取土场、弃渣场,植物措施,电厂灰场2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水土保持的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2.4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1监测实施要求监测实施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2.4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2.4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主体是生产建设单位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主体是生产建设单位建立了由生产建设单位向水利部门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立了由生产建设单位向水利部门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的制度的制度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任务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任务2.4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项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1监测实施要求监测实施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监测及报告要求2.4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第二部分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监测实施要求监测实施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水土保持监测的组织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的组织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要求水土保持监测频率的要求水土保持监测频率的要求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2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水土保持的要求总体义务总体义务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监测相关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开展并通过验收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监督检查的要求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11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4工程措施要求工程措施要求植物措施要求植物措施要求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在这一区域取土、挖砂、采石具有极大的灾害风险在这一区域取土、挖砂、采石具有极大的灾害风险禁止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禁止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取土采石的其他注意事项取土采石的其他注意事项水土保持法第十七条: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水土保持法第十七条: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水土保持要求在这一区域取土、挖砂、采在这一区域取土、挖砂、采石具有极大的灾害风险石具有极大的灾害风险区域自然条件差,容易发生区域自然条件差,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取土、挖砂、采石活动极易取土、挖砂、采石活动极易诱发、甚至造成重大灾害诱发、甚至造成重大灾害取土引发大面积滑坡取土引发大面积滑坡取土引发山体大面积滑坡取土引发山体大面积滑坡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禁止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禁止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划定并予以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划定并予以公告应该采取公告、设置标志牌等方式对禁止行为予以公告应该采取公告、设置标志牌等方式对禁止行为予以公告取土采石的其他注意事项取土采石的其他注意事项除本条禁止性条款外,应注意不威胁安全;应注意符合城除本条禁止性条款外,应注意不威胁安全;应注意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应注意应符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应注意应符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应注意综合考虑取土(石、砂)结束后的土地利用定;应注意综合考虑取土(石、砂)结束后的土地利用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11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4工程防治措施要求工程防治措施要求植物措施要求植物措施要求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确需废弃、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1、废弃土、废弃土石方应尽可石方应尽可能综合利用能综合利用2、废弃土废弃土石方应在指石方应在指定地方堆放定地方堆放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废弃土石方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废弃土石方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开挖和堆弃是生产建设项目造开挖和堆弃是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最直接的成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最直接的行为活动行为活动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占压和植被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占压和植被破坏破坏形成大量的水土流失策源地形成大量的水土流失策源地弃渣场设置于沟道内,形成新的水土弃渣场设置于沟道内,形成新的水土流失策源地,同时存有安全隐患流失策源地,同时存有安全隐患“十五十五”期间我期间我国生产建设项国生产建设项目废弃的砂、目废弃的砂、石、土量高达石、土量高达92亿吨亿吨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利用隧道出渣整修路面利用隧道出渣整修路面矿山将排泥做成滤饼回填矿山将排泥做成滤饼回填采空区,并进行复垦采空区,并进行复垦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废弃土石方应在指定地方堆放废弃土石方应在指定地方堆放专门存放地专门存放地弃渣场选择应遵循的原则弃渣场选择应遵循的原则复核弃渣场的选址是否和批准的专门存放地一致复核弃渣场的选址是否和批准的专门存放地一致发生变更的弃渣场或新增弃渣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发生变更的弃渣场或新增弃渣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变更审批手续变更审批手续现有的弃土弃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有的弃土弃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规划征求意见要求2311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弃渣利用及存放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石、砂)的水土保持要求4工程防治措施要求工程防治措施要求植物措施要求植物措施要求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工程措施要求工程措施要求13表土保护表土保护降水蓄渗措施要求降水蓄渗措施要求24弃渣(土、石、矸石、尾矿)防护弃渣(土、石、矸石、尾矿)防护坡耕地治理要求坡耕地治理要求2.5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关于取土弃渣的水土保持要求工程措施要求工程措施要求表土保护表土保护表土属于宝贵的基础性资源表土属于宝贵的基础性资源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和利用是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和利用是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第三十八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第三十八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