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十三五”发展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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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十三五”发展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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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十二五”发展回顾.1
(一)取得的成绩.1
(二)存在的问题.3二、“十三五”发展环境分析.5三、发展思路与目标.6
(一)指导思想.6
(二)发展原则.7(三)发展目标.7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8
(一)加强法律规章标准建设.9
(二)加快提升安全监管能力.10(三)积极推进市场管理改革.11(四)促进扩大低空空域开放.11五、夯实基础保障能力.13
(一)推进通用机场建设.13
(二)提升飞行服务能力.16(三)提升油料保障能力.17(四)着力培养人力资源.18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19
(一)加快发展公益性服务.19
(二)积极培育消费型服务.21(三)巩固发展工农林航空.22(四)着力发展飞行培训.23目目录录(五)大力培育低空经济.23七、保障措施.24
(一)加强组织协调.24
(二)加大资金支持.24(三)推动科研创新.25(四)推广航空文化.25(五)加强实施保障.251通用航空“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指导,围绕民航强国战略目标,阐明发展思路,明确主要目标,确定重点任务,引导市场主体,指导政府行为,是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对于促进我国通用航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十二五”时期,全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通用航空发展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通用航空规模、完善规章标准,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中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经过五年发展,我国通用航空保障能力逐步夯实、管理能力较快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快速增强,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取得的成绩1.发展规模较快增长“十二五”以来,我国通用航空作业总量、在册航空器、通航企业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4.8%、17.2%、17.9%,2015年分别达到77.9万小时、2235架和281家,通用航空从业人员达到12970人。
其中,工农林作业保持稳步增长,航空培训维持主要地位,公务航空企业数量、机队规模、飞行总量均年均增幅20%以上;医疗救护快速发展,全国多个重点旅游城市和著名旅游景区开展2了航空旅游业务;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短途运输拓展至内蒙古全境,新疆开展了“阿勒泰-博乐-伊宁”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运营,东中部部分地区开始发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为通用航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2.保障能力逐步提升截至2015年,我国共有210个运输机场,300余个通用机场,“十二五”时期通用机场数量年均增长4%左右,通用航空保障机场1.5小时车程覆盖了全国94%的GDP、79%的人口、75%的国土面积,机场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开展了沈阳法库、深圳南头、珠海三灶、海南东方4个飞行服务站建设试点,重庆、青岛、烟台、成都等地区飞行服务站加快建设,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地建成10个FBO,通用航空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夯实。
3.管理能力稳步增强“十二五”时期,民航系统大力推进通用航空组织机构建设和政策规章建设,极大提升了通用航空管理能力。
各地区管理局基本建立了通用航空专业管理机构,企业委任代表制度不断完善。
出台了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累计下发补贴资金8.6亿元;颁布了关于加强公务航空管理和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引进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通用机场建设规范、轻型运动航空器适航管理政策指南、私用驾驶员执照申请人和持有人体检鉴定及体检合格证管理、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执照理论考试、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实践考试标准等系列政策规章及行业标准,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促进了行业规范化发展。
34.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十二五”时期是我国通用航空政策出台密集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完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促进通用航空规模化发展、培育经济增长点的目标;“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通用航空战略性与新兴产业定位;民航局与总参谋部联合下发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修订了低空空域分类标准,进一步理顺军民航职责,开展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地区低空目视航图技术规范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低空空域改革进程。
民航局与各省(区、市)签订了系列会谈纪要,20多个省区制定了通用航空发展规划或通用机场布局建设规划,通用航空发展环境加快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1.发展基础依然薄弱通用航空发展总体规模小,运营规模仅为巴西的1/3,机队规模为南非的1/6、墨西哥的1/3;通用机场数量少,难以满足东部地区消费型通用航空和中西部地区作业转场需要。
低空空域依然是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瓶颈,飞行服务站建设缓慢,航空情报、气象服务、告警服务等功能缺失。
航空汽油储运配送体系仍未建立,FBO、MRO等保障能力发展滞后,高层次管理人员、通用航空驾驶员、维修人员等仍然紧缺,通用航空基础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42.发展结构有待优化目前我国通用航空交通功能和消费属性远没有得到发挥,未能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服务需求。
航空培训类业务占60%以上,生产性服务占20%左右,适应于消费导向的应急救援、医疗救助、短途运输、私人飞行等新兴服务比例小。
运营企业和通用航空器增长速度远高于通用航空生产规模,要素快速增量没有转化为实际运营增量,区域通用航空发展差距较大,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匹配、不协调情况仍然突出。
3.发展动力亟待增强“十二五”时期,我国通用航空运营总体处于盈亏平衡,在持续性的行业补贴条件下,仍然有60%左右的企业处于亏损,少量盈利性较好的企业主要来自门槛较高,具有垄断效应、较大市场占有率、较好盈利模式的小众行业。
企业小而全、规模效应缺失,没有形成高效集约的发展模式,外来扰动影响明显,整体抗风险能力弱、自我发展能力较差,行业发展内生动力不强。
现阶段通用航空发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
制度成本较高。
多头管理、空域资源使用不便捷、行业内部管理能力不强、规章标准不健全等,导致行业发展具有较高的制度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市场化发展滞后。
要素市场不健全、缺乏航材/油料/维修等供需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滞后、要素社会化流动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间接提高了企业发展成本。
其中,体制机制不适应成为制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保障能力不足和要素市场不健全是通用航空发展滞后的基础性问题。
5二、“十三五”发展环境分析“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落实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是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的攻坚期。
我国民航大众化、多样化发展趋势明显,快速增长仍是阶段性基本特征,通用航空作为我国新经济的重要战略构成,其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效应强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面临的短期金融风险将逐步缓解,处于稳固复苏阶段,预计增速将回升至3.5%-4%,全球贸易量增长将保持在5%-6%。
发达国家私人飞行人群规模持续缓慢下降趋势仍然存在,新兴国家通用航空将维持较快增长态势,低端通用航空制造领域的颓势短期难以突破,有利于我国活塞类、涡桨类通用航空器的国际产能收购,促进我国通用航空服务多样化发展和服务输出,加快拓展发展空间。
从国内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通用航空业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提出“建成布局合理、便利快捷、制造先进、完全规范、应用广泛、军民兼顾的通用航空体系”,为我国通用航空“十三五”发展提出发展路线。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加快实施,有利于加快我国通用航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进程,夯实我国通用航空发展基础,拓展内外需求,催生系列新兴业态,提升通用航空发展规模和水平。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将保持6.5%左右中高速增长,为通用航空发展带来持续增量。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极大释放通6用航空企业发展潜能;个性化、多层次、大众化等消费趋势,促进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消费业态蓬勃发展。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通用航空应急救援、短途运输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互联网+通用航空”发展,深刻改变通用航空发展模式和路径。
北斗导航、ADS-B、遥感、先进测绘等新技术的应用,通用航空基础保障能力提升与信息化建设等,进一步促进供给侧的升级,提升低空空域的管理效率和作业效率,促进通用航空与二三产业融合。
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新常态下经济存在一定的下行风险,部分生产性行业的发展转型升级将给通用航空发展带来不确定性;通用航空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诸多的变革阻力。
综上所述,“十三五”时期我国通用航空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机遇大于挑战,动力大于阻力。
必须尊重通用航空发展规律和国情,夯实发展根基,着力在优化结构、补齐短板、增强动力上取得突破,努力开拓通用航空发展新局面。
三、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民航强国战略,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以完善服务支持体系和基础保障设施为突破口,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政策、技术、管理、服务创新,确保持续安全,加快提升通用航空公共服务和消费能力,促进我国通7用航空实现社会化、规模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培育通用航空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原则安全第一、创新驱动。
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确保飞行和空防安全,以安全保发展、以安全促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破除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培育通用航空成为国家创新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以充分发挥通用航空社会性功能为重点,健全市场机制,清除市场壁垒,营造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
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谋划、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的作用,提升服务能力。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
统筹规划,加快顶层设计,整合行业资源,协调相关部委,全面推进通用航空发展。
以解除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瓶颈因素为突破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低空空域开放、推动新兴领域的通用航空业务发展。
协同融合、高效集约。
把汇聚发展合力作为解决制约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保持与军方、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合作热情和力度,推动通用航空与公共运输航空、其他交通方式、关联产业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基础设施的通用航空服务能力,拓展紧缺、关键增量,推进节能环保,实现绿色集约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通用航空安全保障能力、行业服务能力与质量8明显提升,初步建成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类型广泛的通用航空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示范性骨干企业,实现发展规模、质量、效益全面提升,较好适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加强通用航空安全管理,优化体制机制,确保持续安全,重大以上飞行事故万时率小于0.09,安全水平在全球领先。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布局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通用机场体系,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建成便捷可靠的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体系和维修服务支持体系。
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到2020年,通用航空飞行总量达到200万小时,机队规模达到5000架以上,公共服务业务加快提升,新兴消费不断增强,发展结构不断优化。
专栏一“十三五”时期通用航空主要发展指标指标2015年2020年年均增长总飞行量(万小时)77.920020.8%通用航空器(架)2235500017.5%重大飞行事故万时率-0.09-通用机场(个)30050010.8%飞行员数量(人)3402700015.5%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安全管理、市场管理改革,推进通用航空分类监管,加快建立符合通用航空发展规律、区别于运输航空的安全监管和9市场监管体系,破除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制度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一)加强法律规章标准建设推进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建设。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的通用航空部分,论证修订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的暂行管理规定,完善通用航空基本法律法规制度。
修订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进一步降低经营许可门槛、通用航空器引进门槛,推动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的统一。
修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简化登记手续,支持单位或个人以自用、私用或专业飞机租赁等形式开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
修订CCAR-91部运行规则,规范通用航空持续监督检查,简化通用航空运行合格审定环节和流程。
加强通用航空标准体系建设。
完善通用机场建设标准,简化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规范通用航空加注程序,在航空油料运输、检测方法、油料监测人员资格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
研究制定无人机的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兼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ADS-B机载设备适航审定标准规范研究和编制。
促使适航、飞标、经济管理等部门规章标准保持一致。
推进通用航空运营分类管理。
研究制定通用航空运营管理办法,对载人飞行、作业飞行、个人或企业自用飞行等实施差异化管理,放宽对个人和企业自用等非经营性飞行活动的限制,促进普及型通用航空消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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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健全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体系。
优化通用航空器和零部件的适航标准和审定程序,形成完整的通用航空器适航标准的符合性验证方法,提升通用航空器型号审定能力。
持续开展国产航空器型号审定工作和用于通用航空产品认可审定工作,重点推进初教7、海鸥300、农5B、沈阳航空工业公司23部固定翼飞机、中航通飞公司23部固定翼教练机、AC310、AC311A、AC312C、AC312E、AC352、直15、直9高原型直升机、中直公司3吨直升机、重型直升机等国产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工作及现有型号的改进改型工作。
提升通用航空维修服务支持能力。
针对国内在役机型,推动通用航空维修资源的整合利用,建设以通用航空维修实施中心、通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中心为主线的维修服务和支持体系,配套推进维修工程外委和异地维修。
加强通用航空安全评估与调查。
建立通用航空安全评估机制,根据业务类别进行安全监管定级,对通用航空企业、监管人员等开展定期或动态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
建立通用航空安全信息平台,规范和完善通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为通航安全评估提供信息保障。
加强通用航空作业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完善作业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提升事故调查能力。
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和方式。
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提升通用航空持续监管及执行保障能力。
优化监管手段,建设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平台,提升通用航空器机载安全设备的安装普及率,提升信息化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运营人的安全11主体责任,提高通用航空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及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分类引导通用航空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三)积极推进市场管理改革大力发展要素市场。
建立驾驶员、机务维修人员和通航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二手机、飞机租赁、航材等供应市场,壮大信息技术及中介服务等保障性市场,鼓励企业和社会中介搭建通航运营资源平台,促进市场要素流动。
健全市场机制。
引导建立通用航空产品供求信息和价格发布机制,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完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通用航空市场。
提升自主运营能力,支持企业间的联合、兼并、重组,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鼓励产业规模适度集中,鼓励优势企业整合优化价值链、供应链,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支持国内通航企业通过国际化合作引入先进运营模式和理念,深化技术合作。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依托通用航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航企业设立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提升管理效能,加强通用航空器地面和空中活动监控与追踪能力,实现飞行动态实时监控。
建立通用航空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和运营评价体系。
研究论证由行业协会组织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行业自律。
(四)促进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加快推动低空空域开放进程,研究提出国家各类空域管理主12体、责权利关系和管理程序。
重点推动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并根据通用航空实际需求及空域环境,适当调整空域高度,划设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
积极参与研究制定空域分类标准并组织实施。
推动空管委统筹各类用户空域使用需求,合理确定低空空域范围,科学配置低空空域资源,避免一次飞行跨越不同属性的空域,全部空域实现差异化空管保障服务。
促进出台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等管理法规。
理顺军民空域管理机制。
加强民航与军方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通用航空企业飞行任务审批流程,逐步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渠道,在航路航线设计、安全管理、飞行服务保障设施建设、空域管理等具体业务方面实现协调管理,加强民航与军航的条块融合。
简化通用航空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报备)程序,实现通用航空用户仅向一个空管单位申请或报备飞行计划。
积极协调军方,推动飞行计划管理改为备案制或核准制。
推动建立空域使用与飞行申请的“负面清单”制度,通航用户使用非管制空域仅需报备即可自主飞行,自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空管部门公布低空空域划设情况,实时发布非管制空域飞行动态、天气条件情况,提供差异化空中交通服务。
建立应急救助飞行审批绿色通道。
提高空域资源配置效率。
以行业管理部门为主导,加快推进低空空域航行保障体系建设,利用第三方公共平台提高通用航空飞行申请的效率,研究建立低空空域的资源使用补偿机制。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空域分类划设、空域使用管理模式、服务13保障、运行实效等,确保符合通用航空发展需求。
专栏二“十三五”时期通用航空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方向任务法规标准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法等法规中通用航空内容,降低经营性企业准入许可、航空器引进门槛,简化非经营性许可登记;实施通用运营分类管理改革等。
安全管理建立通用航空安全分类管理体系,支持通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机构建设,加强通用航空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安全信息系统,推进通用航空事故调查机构建设。
市场管理支持建立航材、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培育通用航空资本市场和服务保障市场。
五、夯实基础保障能力以通用机场网络建设为重点,配套飞行服务站、航油储运设施、空管设施、维修设施等建设,加快提升保障能力。
(一)推进通用机场建设立足市场需求和发展实际,引导通用机场布局建设,纳入国家综合机场体系。
鼓励枢纽运输机场所在城市建设综合性通用机场,缓解枢纽运输机场非核心业务。
加快建设具有区域辐射功能、公益性服务功能的通用机场,支持建设具有产业培育和集聚功能的通用机场,优先支持支线机场增设通用航空设施,拓展业务范围,兼顾区域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综合保障。
优先利用既有通用机场,鼓励相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共建共用通用机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兼容互补的通用机场系统。
141.优化通用机场布局东北地区:
改造升级农林作业通用机场体系,提升大小兴安岭林业通用机场和北大荒农业通用机场功能,支持在沈阳、大连、哈尔滨等疏缓机场建设,推进公务机运营基地建设,探索区域通用机场联合管理模式,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在振兴东北中的重要作用。
华北地区:
加快建设京津冀地区综合性通用机场,培育北京通用机场的全国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核心功能,发挥在华北通用机场群的中心辐射功能。
建设适应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通用机场网络,建设天津等公务机运营基地,完善京津冀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完善满足内蒙古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功能的通用机场,改善偏远地区的综合交通水平。
华东地区:
推进长三角地区综合性通用机场规划与建设,提升长三角国际城镇群核心竞争力。
培育镇江大路、滨州大高、建德千岛湖、福清等通用机场的区域性服务功能,支持利用江河湖海优势建设水上机场,探索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开展运输与通用机场管理共享新模式,提升通用机场在长江经济带、长三角、海西地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的支持功能。
中南地区:
开展广州通用机场的选址研究等前期工作,推进珠三角地区综合性通用机场建设,促进粤港澳公务航空一体化发展。
加快建设珠海、上街、株洲、钦州等区域性通用机场,满足海上丝绸之路、国家航空经济区、北部湾地区等发展需要。
充分发挥张家界、桂林等通用机场的旅游功能,提升航空旅游与短途15运输保障能力。
探索深圳通用机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西南地区:
培育重庆、昆明等地区通用机场的区域性功能,推动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公务机运营基地建设,服务于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云南桥头堡、贵阳国家级新区等战略。
完善西南航空护林通用机场网络,推动西藏、四川、云南等省区的短途运输与应急救援通用机场体系建设,研究青海通用机场的“通廉航空”发展模式,满足公益性通用航空发展需要。
西北地区:
培育阎良、银川月牙湖等通用机场的区域性功能,成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重要支点。
推动西安、兰州等地区公务机运营基地建设,新建中卫、白银、安康等通用机场,建设偏远地区、老少边穷地区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网络。
增强天水、黄南等通用机场的旅游支持功能,充分利用支线机场提供通用航空服务。
新疆地区:
改造提升新疆通用机场保障能力,推进乌鲁木齐疏缓机场建设,支持乌鲁木齐建设公务航空运营基地,打造面向西亚、中亚的新丝绸之路经济带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发挥通用机场对短途运输、应急救援、农林航空和工业航空等保障功能,成为新疆民生航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化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理顺通用机场建设机制。
支持支线运输机场建设通用航空设施,开展通用航空业务。
民航地区管理局协调各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空军,指导省级政府编制和修订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与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30年)有效衔接,发挥好通用机场对民用运输机场的补充作用,16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2.加快设施设备建设对具有容量资源的运输机场,鼓励建设通用航空保障设施,完善现有通用机场的供油、机库及机务维修等保障设施,提升通用航空保障能力。
鼓励具有通用航空保障容量的干线机场、旅游机场等新建FBO,推动通用机场FBO建设,提升通用航空器维修、保养等综合服务能力。
支持具有实力的维修企业建设MRO。
(二)提升飞行服务能力1.加快建设飞行服务站在通用航空活动需求旺盛、民航空管基础设施设备完善的地区试点建设自动飞行服务站(AFSS),结合已有的FSS建设试点经验,形成飞行服务站建设规范。
制定飞行服务站布局建设规划,在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相对集中区域推进FSS和AFSS建设。
依托民航现有空管系统,按照安全优先、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控制成本、提升效益原则,推进全国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管理中心、区域通用航空飞行服务单位、省级行政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单位以及作业区(临时)飞行服务单位等四级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形成覆盖全国主要通用航空作业区域的飞行服务保障框架体系。
提升通用航空信息服务能力。
整合民航以及国家各级气象机构气象信息资源和服务,结合通用航空活动空域特征,建立气象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推进通用航空气象服务研究和资源共享利用。
推动建立基础性航空情报资料体系,制定并发布目视航图,17持续提升低空空域航空情报、航空气象、飞行情报服务与告警服务能力。
2.全面推广ADS-B实施中国民用航空ADS-B实施规划。
依据国家低空空域分类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推进通用机场ADS-B或等效设备地面站建设,在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全面实现ADS-B监视,实现监视服务信息需求较大报告空域的ADS-B监视覆盖。
在教学训练、海上石油服务、农化飞行、航空护林等作业区域与时间相对固定、飞行活动较为密集、对监视服务信息需求较大的通用航空活动区域优先建设和应用。
推进ADS-B地面站与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引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作为定位数据源,为通用航空自主飞行提供安全与技术保障手段。
加快信息服务建设,向机场、航空公司、航空保障企业、运行监管部门提供ADS-B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机构提供信息服务。
(三)提升油料保障能力鼓励新型航空油料研发。
支持航空油料的自主国产化,开展新型无铅汽油的研发,支持使用国产环保型航空油料,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航空油料的生产环节。
建立存储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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