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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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通报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通报
篇一:
XXX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
XXX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
根据《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公务车辆整治管理自查工作,有效促进了公务车辆和驾驶人员规范化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经全面自查,我院没有将警车及牌证转借他人,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警车的现象;无一干警有酒后驾驶警车、非警务需要驾驶警车出入或停放在营业性公共餐饮、娱乐、休闲场所或非紧急警务驾驶警车闯红灯、闯禁区、逆行、超速、随意改变行驶方向和滥用警灯警报器、乱停乱放等滥用警车“特权”的行为;有4辆已经不再使用的公务车辆,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仍占本单位车辆编制;日常工作用车派出登记、派车单使用等严格执行本院车辆管理制度,做到了手续齐备,杜塞漏洞;涉案扣押车辆统一由相关业务庭保管,未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规范管理,完善台账。
针对全院公务车辆和驾驶员较多的现状,我院建立了驾驶员准驾车型情况登记制度,
由院办公室收集全院干警的驾驶证复印件进行统一备案登记,详细记录每位干警的准驾车型,严防无证驾驶、超车型驾驶等违规驾驶情况出现。
(二)对全院公务车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为堵塞管理漏洞,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我院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部分公务车辆交由相关业务庭管理、使用,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其他庭、科、室、队因公使用公务车辆,需填写用车审批表,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派车。
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对于涉案扣押回来的车辆,统一由相关业务庭进行管理。
扣押涉案车辆后,充分考虑案件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扣押的车辆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在指定位置封存停放。
有特殊公务活动需要公车时,必须向院办公室申请,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凭派车单出车,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
一旦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通报批评。
(三)定点维护,细化标准。
对全院公务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凡需进厂修理的公务车辆,均须填写修车申请单,经专职车辆管理员审核后,报院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专人将车辆送至指定修理厂修理。
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公务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对配置、更新、转让、买卖车辆的,严格按规定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杜绝车辆外流、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个人。
(四)实行公务车辆按时入库制度。
要求所有驾驶员必须在下乡、出差回来后及时将公务车辆入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入库的,必须向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报告。
院督查组不定期对全院公务车辆集中停放入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登记记录。
对乱停乱放的公务车辆、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入库的,责令纠正或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五)加强用车规范教育。
明确警车、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范围和要求,并对驾驶员进行规范用车教育,坚持做到“八禁止”:
严禁将公务车辆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挪用、套用公务车辆车牌;严禁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公务车辆;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段使用警灯警报器;严禁非因公务活动将执法执勤用车停放在商场、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周边;严禁驾驶公务车辆参与婚庆、葬礼及其他社会活动;严禁非执行公务期间将公务车辆停放在法院办公区外过夜;严禁酒后驾驶公务车辆。
避免驾驶员的不良用车习惯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映,影响法院形象。
(六)强化公务车辆使用督查。
成立督查组通过集中突击检查、日常抽查和接举报后追查等多种形式,在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上下工夫,完善公车使用机制。
对于以申请出公差名义经办私事,违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费用自理,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部损失由个人负担。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由于其他客观原因,我院目前有4辆已经不再使用的公务车辆,仍占本单位车辆编制。
其中,3辆公务车辆当时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现在在我院的积极努力下,相关报废手续已经基本办妥,只待县财政局审批即可完成报废手续;1辆公务车辆的相关车辆资料已经全部灭失,该车还需要经过登报公告、有关部门审批等程序来完成报废手续,时间较长。
篇二: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公室:
根据公车办通〔201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公务用车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情况4辆,分为管委会用车(2辆)和项目办公室用车(2辆)。
(一)管委会用车
根据州编发〔2010〕1号文件,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书记、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为购置于2010年12月的长安牌SC6443B3型排量1298ML微型车(车牌号云EA3779,购车款万元,单位事业支出),购置于2013年11月的别克牌SGM6531ATA型排量2997ML7座商务车(车牌号云EH6060,购车款万元,财政拨付),用于管委会公务活动。
(二)项目办公室用车
项目办工作具体负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
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州人民政府2007年1月划拨别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7座商务车,购置于2009年4月的斯巴鲁森林人JFISH94T型排量为越野车,用于园区项目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管委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云两辆为原中心建设园区时用车,均未列入车编。
园区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全面结束,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费用高,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使用。
另外两辆分别为微型车和7座商务车,未超标准配置,符合使用规定。
(二)经自查,我单位未出现违规借用、换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特此报告
篇三:
公务用车自查情况报告
河北建投灵峰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用车自查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问题专项工作部署,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河北建设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公司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我公司公务用车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我公司现有公务车4辆,分别为帕萨特新领域、长城哈佛、长城皮卡、南京依维柯,详见下表:
在自查自纠活动中,未发现漏报、瞒报情况,未发现违规购置、处理处置车辆,我公司已对全部车辆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
二、自查自纠情况
1、成立机构,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公司成立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机构,逐级明确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和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2、加强控制,规范管理。
根据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编制核定、预算管理和标准配置,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定,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3、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公务用车,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学习省国资委、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此次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我公司安排了专人认真收集整理公务用车档案资料,完善公车资料管理;自查中做到查缺补漏,完善了公车固定资产台帐管理;认真清查了违规购置和处置车辆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况;清理调查中未发现公车落户私人名下及私车落户在单位情况。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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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 使用 公务用车 情况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