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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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和
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和部门分工表
本市实施意见
细化措施
工作部门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二、强化依法治理
(一)完善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修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刑衔接制度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研究制定环氧乙烷等危险化学品地方安全标准和化工科创中心研发、小试、中试类及实验室安全等地方标准。
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修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市应急局
各安全监管部门
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刑衔接制度。
完善社会公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引导企业鼓励内部员工排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应急管理部门、各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等
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研究制定环氧乙烷等危险化学品地方安全标准。
市应急局、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结合上海推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研究制定化工科创中心研发、小试、中试类及实验室安全等地方标准。
市教委、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规范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
完善执法检查标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视音频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执法检查的规范性、专业性、精准性。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全覆盖。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督查力度。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完善执法检查标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视音频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执法检查的规范性、专业性、精准性。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督查力度。
应急管理部门、各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全覆盖,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
市应急局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市应急局
各安全监管部门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统筹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健全监管体制,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开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统筹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健全监管体制,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开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四)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厘清安全监管职责,完善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
发现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按照程序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决定;在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对该事项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并承担兜底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厘清政府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
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等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明确监管部门的建议,按程序报告同级党委和政府,由党委和政府明确承担该事项监管职责的部门,在明确监管部门前,应急管理部门对该事项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兜底责任。
市应急局
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等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配备,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及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企业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记分制,试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述安制度。
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配备,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及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企业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记分制,试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述安制度。
市应急局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等
四、强化源头管控
(六)严格市场安全准入。
严格执行国家化工园区有关建设和认定标准,规范我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建立健全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回头看”。
完善并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开展鉴定评估,严格依法登记。
建立健全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等
严格执行国家化工园区有关建设和认定标准,规范我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除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各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奉贤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有关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市应急局
完善并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开展鉴定评估,严格依法登记,有效管控风险。
市应急局
上海海关等
(七)深化产业规划布局调整。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制定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定期修订《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淘汰、落后项目落地。
对不符合我市产业规划、“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要求,及未达到环评和能评标准的化工、医药等企业,逐步予以替代、转移、淘汰。
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油气管道建设、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规划之间的统筹衔接。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制定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各区人民政府等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定期修订《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淘汰、落后项目落地。
对不符合我市产业规划、“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要求,及未达到环评和能评标准的化工、医药等企业,逐步予以替代、转移、淘汰。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
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油气管道建设、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规划之间的统筹衔接。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
(八)深化“目录化”“清单式”管理。
加强各区、各系统、各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开展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危险化学品使用摸底排查,强化使用单位登录报送。
定期修订并严格执行《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加强各区、各系统、各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开展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危险化学品使用摸底排查,强化使用单位登录报送,务实推进“谁主张、谁举证、社会听证、属地(行业)报备”措施落地,加强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等,各区人民政府
定期修订并严格执行《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九)加大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等过程的管理力度。
加强对从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对因安全评价、设计、施工质量等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对从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对因安全评价、设计、施工质量等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局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五、强化风险防控
(十)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指导督促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标检查,按照“一园一策”原则,落实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
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及相关标准规范,指导督促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标检查,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落实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市应急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化学工业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奉贤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有关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市应急局
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等,上海化学工业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奉贤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有关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十一)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控。
对化工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
规范汽车加氢站、轻烃燃料加注站的管理、运营,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确保安全。
实施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安全联防联控,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监管。
对化工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
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奉贤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化工集中区域管理机构委托安全评价机构每5年进行1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核定安全容量。
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奉贤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规范汽车加氢站的管理、运营,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确保安全。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规范轻烃燃料加注站的管理、运营,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确保安全。
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实施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安全联防联控,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监管。
市公安局
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
(十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巩固综合治理成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深入推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深度检查、安全仪表系统验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
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化监控系统,进行高后果区安全评估,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巩固综合治理成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深入推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深度检查、安全仪表系统验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
市应急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化监控系统,进行高后果区安全评估。
推动管道企业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等
(十三)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提升工作。
将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提升工作。
将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和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
市应急局
(十四)强化运输环节安全监管。
加快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专用通道、集中停车场、集中洗罐洗舱场地场所规划和建设。
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准入门槛,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等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控制省界公路道口、重要公路桥梁、隧道、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
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的堆场、仓库、集装箱拆装箱货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储存场所的建设和安全管理,规范口岸查验执法。
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联管联防联控。
加快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专用通道、集中停车场、集中洗罐洗舱场地场所规划和建设。
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应急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上海海事局、上海海关等
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准入门槛,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等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控制省界公路道口、重要公路桥梁、隧道、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
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的堆场、仓库、集装箱拆装箱货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储存场所的建设和安全管理,规范口岸查验执法、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确保口岸通关周转安全。
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海关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上海铁路监管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联管联防联控。
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铁路监管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十五)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布局建设,严格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重点打击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依托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日常环境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开展联防联控。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部门联动、长三角区域协作、重特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依托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基础数据“一个库”和全过程监管体系,并不断完善危废信息化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事局、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等
结合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加强长三角协同合作,建设满足本市实际处置需求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填埋设施和突出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消除处置能力瓶颈。
不断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上海海事局等
鼓励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重点岗位安全意识,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督促企业组织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依规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等
严格落实企业危险废弃物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源头控制储存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等
六、强化科技支撑
(十六)提升科技保障水平。
以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核心,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进关键设备和先进适用技术攻关,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深度融合。
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风险辨识与控制、道路运输智能监测与管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研发。
以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核心,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进关键设备和先进适用技术攻关,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深度融合。
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风险辨识与控制、道路运输智能监测与管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研发。
市应急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十七)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重点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联动,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监管能力。
综合运用视频监控、设备感知、电子标识等技术,对重大危险源等固有风险进行智能采集,对运输车辆等流动风险进行过程追踪。
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仓库定置管理等信息化技术。
着力打造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控、处置流程。
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重点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联动,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监管能力。
市应急局
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和系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综合运用视频监控、设备感知、电子标识等技术,对重大危险源等固有风险进行智能采集,对运输车辆等流动风险进行过程追踪。
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0年底前建成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实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实时远程监控和风险监控预警。
推广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仓库定置管理等信息化技术。
着力打造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控、处置流程。
(十八)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应设计、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安全仪表系统。
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设备设施改造。
加快化工领域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减量方案,开发低毒性、低反应活性化学品替代工艺路线,推进弱化反应条件技术改造。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应设计、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安全仪表系统。
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设备设施改造,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
加快化工领域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减量方案,开发低毒性、低反应活性化学品替代工艺路线,推进弱化反应条件技术改造。
开展涉及爆炸危险场所的化工生产装置控制室、机柜间、办公区域整顿改造,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市应急局
各区人民政府,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七、强化能力建设
(十九)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到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
各区要结合街道乡镇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纳入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和外资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探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到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
各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并健全管理制度。
市应急局、市委编办、市教委,各区党委、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等
各区要结合街道乡镇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纳入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市应急局、市委编办、各区人民政府等
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市委编办、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等
委托化工相关院校、专业机构或专家,定期对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化工理论、应急管理等方面知识培训,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和外资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探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市应急局、市教委,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等
(二十)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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