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武器的损伤与救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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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武器的损伤与救护
化学武器的损伤与救护
定义与分类定义:
化学武器是指用于战争目的,具有剧烈毒性、能大规模地毒害、杀伤敌方人畜、植物的各种化学物质,又称化学战剂。
化学战剂按毒理和临床症状来分为6类:
1、神经性毒剂:
神经性毒剂是破坏人体神经的一类毒剂。
在现有毒剂中它们的毒性最高,主要有沙林、棱曼和维埃克斯。
毒理作用:
神经性毒剂进人人体后,迅速破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胸闷、瞳孔缩小、视力模糊、流涎、多汗、肌肉颤动等症状,严重时出现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甚至惊厥抽搐而死。
分类
2、糜烂性毒剂:
引起皮肤起泡糜烂的一类毒剂。
主要有芥子气和路易氏剂。
作用:
吸人芥子气及路易氏剂后,在短时间内立即出现支气管炎、流涕、咳嗽,严重时呕吐、便血,甚至死亡。
眼睛接触到芥子气及路易氏剂后,会引起眼睛感染,严重时会失明。
3、窒息性毒剂:
损伤肺组织,引起肺水肿使人窒息而死的一种毒剂。
主要有光气。
作用:
光气中毒时,人首先感到强烈刺激,然后产生肺水肿窒息而死。
光气中毒有4~12小时的潜伏期。
分类
4、全身中毒性毒剂:
破坏人体细胞的功能,引起窒息死亡的一类毒剂叫做全身中毒性毒剂。
这类毒剂包括氢氰酸和氯化氰。
作用:
这类毒剂极易使空气染毒,经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使人中毒。
中毒后,舌尖麻木、严重时感到胸闷、呼吸困难、瞳孔散大、甚至呼吸衰竭而死亡。
5、刺激性毒剂:
对呼吸道和皮肤有强烈刺激的一类毒剂。
这类毒剂包括苯氯乙酮和希埃斯等,中毒后立即流泪、打喷嚏、皮肤发痒。
6、失能性毒剂:
使人精神失常、四肢瘫痪的一类毒剂。
主要有华兹。
华兹中毒后,人产生幻觉,判断力和注意力减退,出现狂躁、激动、口干、皮肤潮红等症状。
分类
按使用效果分类
1,致死性毒剂:
速杀性毒剂,指人员中毒后很快出现中毒症状引起死亡的毒剂,如神经性毒剂,全身中毒性毒剂;非速杀性毒剂:
指人员中毒后要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后才出现症状引起死亡的毒剂,如窒息性毒剂,糜烂性毒剂;2,非致死性毒剂:
指中毒后造成人员神经迟滞,使战斗力丧失的毒剂,如失能性毒剂,小剂量的糜烂性毒剂。
化学武器伤害的特点1,毒性大:
可迅速杀伤人员或令其迅速失能,化学事件时可引起中毒伤员成批发生。
2,中毒途径多:
可通过呼吸道、眼、皮肤及消化道、伤口引起中毒,持久性毒剂还能使地面、植物、服装、武器装备、粮食、水源等染毒引起间接人员中毒。
3,杀伤作用持续一定时间,非持久性毒剂可持续几分钟、几十分钟,持久性毒剂可持续几天或几周;
4,杀伤范围广:
毒剂能使大范围的空间和地面染毒,染毒空气可随风扩散到一定距离,并进入防护不严的建筑物、车辆及舰艇,伤害隐蔽人员;5,受各种因素影响大:
对有防护和有准备的人员,化学武器的作用大为削弱,大雨、大雪及大风影响毒剂的持久度,风向不定、气温过高都可影响毒剂的杀伤作用。
化学武器伤害的医学救护特点1,伤员多:
化学武器的使用或化学事故的发生,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大批中毒伤员,因此必须做好防护、抢救、医疗及后送的各种准备;2,伤情急:
速杀剂突发事故时,必须组织紧急的现场抢救,尽快地组织医疗和后送工作;3,伤情复杂:
几种不同毒剂同时使用,可能出现各类复杂的中毒和外伤;4,要使用防护器材:
进入染毒区工作人员必须使用防护器材,增加了救护工作的难度。
神经毒剂损伤与救护神经性毒剂(神经毒)是主要的军用毒剂,因其分子结构中含有磷原子,又称含磷毒剂,其中毒症状与有机磷中毒相似;如沙林毒气等.
毒理与临床症状:
神经性毒剂进入机体后迅速抑制胆碱能神经末梢处的乙酰胆碱酯酶,使其不能催化水解乙酰胆碱,致使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内乙酰胆碱蓄积,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出现毒覃碱样和烟碱样症状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中毒程度分轻度、中度及重度三级:
轻度中毒:
以毒覃碱样症状为主,兼有轻度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局部的轻度烟碱样症状:
瞳孔缩小,视力模糊,胸闷、轻度呼吸困难,流涕流涎恶心呕吐,多汗,面部肌颤、头晕头痛等,全血CHE为正常的70—50%
神经毒剂损伤与救护中度中毒:
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明显的烟碱样症状出现肌肉震颤、肌肉痉挛,肌力减退甚至呼吸肌麻痹,心率增快或减慢,血压下降,脉压差缩小,面色苍白,严重者出现中毒性心肌炎、心力衰竭、休克等;全血CHE为正常的50—30%重度中毒:
上述症状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突出,瞳孔针尖小,肌颤明显,呼吸困难加剧,紫绀、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最后出现惊厥、昏迷、呼吸麻痹、休克、脑水肿等,CHE降至30%以下。
神经毒剂损伤与救护神经性毒剂中毒,接触部位首先出现症状。
眼:
眼接触毒剂后数分钟或立即出现瞳孔缩小、流泪和视力减弱。
瞳孔缩小可持续1〜3天。
缩瞳程度决定于接触的毒剂量。
眼痛可在3〜14天内逐渐消失。
结合膜充血、头痛可持续2〜5天。
毒剂经眼呼吸可迅速引起全身中毒,0.01ml
沙林滴入眼可致人死命。
呼吸道:
1〜2分钟内在出现缩瞳同时,有胸闷、流涕、咳嗽、支气管痉挛和长时间的喘息呼气,随后出现全身中毒症状。
皮肤:
皮肤染毒首先在染毒处出现肌颤和出汗、经数十分钟或数小时潜伏期出现
全身中毒症状,病程较缓慢。
毒剂经伤口吸收,速度快,危险性大、局部肌颤明显、持续时间较久。
诊断与鉴别
诊断要点:
1,战时遭受化学武器袭击或平时突发化学事故,同时发生一批同类中毒人员;2,出现上述临床表现;
3,毒剂侦检可检查到神经性毒剂;
4,实验室检查:
全血CHE下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
鉴别:
与其他毒剂相鉴别。
急救和治疗
现场急救:
(1)一旦确诊,立即肌注神经毒急救针1支,严重者注射2-3支,症状不能控制可重复注射,每隔1-2小时,每次1支。
直至出现“阿托品化”指征(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加快,瞳孔扩大等)。
无急救针,则使用阿托品针,直至出现阿托品化为止。
(2)维持呼吸道通畅:
吸氧,气管插管,机械通等,在染毒区内用带滤毒罐的呼吸器进行通气;
(3)防止继续中毒:
给中毒者戴防毒面具或更换失效的面具,眼染毒者用清水充分清洗,皮肤染毒时以个人消毒粉手套或其他消毒剂消毒其他染毒部位,失去战斗力者尽快撤离染毒区。
治疗
治疗:
1,抗胆碱能治疗:
如阿托品,654-2针,
2,复能剂的使用:
解磷定或氯磷定针等
3,维持呼吸功能
4,控制惊厥,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
5,眼或皮肤等染毒部位的护理
6,控制感染。
糜烂性毒剂的救治糜烂性毒剂是主要的军用毒剂,包括芥子气和路易氏剂两种,这类毒剂能直接损伤组织细胞,导致皮肤和粘膜炎症、坏死,并引起全身中毒症状。
(一)芥子气
芥子气于WW后期(1917年7月)首先由德军大量使用,其后各国军队相继效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其伤亡率占毒剂总伤亡人数130万的88.7%,故有“毒剂之王”之称。
从WW到“两伊”战争使用证明,芥子气是经过“战争考验”的最有效的化学战剂之一。
体内代谢特点:
吸收快、局部少量固定、全身均匀分布,血循环中消失迅速、代谢产物无毒,主要由尿中排泄等。
芥子气与皮肤粘膜接触后2〜3分钟尚滞留于体表(此时用消毒剂可除去),至10〜15分钟大部分被吸收。
其中约12%的芥子气“固定”于局部引起损伤,其余大部进入血循环并分布全身。
肾、肺、肝含量较多,可能与供血量有关。
全身吸收作用与组织器官的敏感性相关。
游离状态的芥子气在血液中存留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半衰期为14分钟)。
但严重中毒后芥子气在体内组织器官中可滞留7天。
糜烂性毒剂的救治毒理作用:
芥子气在体内主要与核酸、酶、蛋白质等生物大分子结合,特别对DNA的烃化作用是引起机体广泛损伤的生物学基础,它与抗癌化疗药物烃化剂(或烷化剂)具有类似的药理学与毒理学性质。
临床表现:
皮肤染毒在红斑期可见真皮乳头层毛细血管及小血管扩张充血,血浆、白细胞及少量红细胞渗出。
水疱期可见皮肤基底层细胞间分离,内含浆液纤维素性渗出物。
水肿、坏死可波及真皮及皮下组织。
坏死溃疡期在坏死组织基底部除白细胞、脓细胞浸润外,有大量崩解的细胞核碎片,并可见纤维母细胞增殖,感染后可见广泛炎细胞的浸润及水肿。
眼损伤主要表现浆液性炎症、脓性出血性炎症。
严重者角膜溃疡、穿孔或全眼球炎。
有时可见虹膜炎或虹膜睫状体炎。
呼吸道损伤病理特点为粘膜性炎症和伪膜的形成。
伪膜是坏死的粘膜,其中浸润大量中性白细胞,表面覆盖有纤维素,呈灰白色,较白喉伪膜分布广泛,且易用脱落。
消化道损伤可引起粘膜出血、水肿、坏死和粘膜下急性蜂窝组织炎。
后期可形成溃疡,深达粘膜下层或肌层,出现消化道出血等。
糜烂性毒剂的救治神经系统:
早期出现恶心、呕吐,随后有头痛、头晕、烦躁不安。
继则情绪低落、抑郁寡言、神情淡漠、反应迟钝、无力和嗜睡等。
有的出现夜间惊叫,呓语以及舞蹈样动作。
在中毒后的长时间内呈抑制状态,伤员静静地躺着,不愿参与周围的活动。
严重中毒伤员,类似休克的情形可能出现;极端严重中毒的伤员在阵发性惊厥、谵妄和神志不清,以后出现全身肌肉松弛、麻痹,以致死亡。
代谢方面;严重中毒可引起组织大量破坏,蛋白质分解增加,呕吐腹泻导致水分丢失、电解质失衡、心律紊乱、血压下降,低血容量性休克等。
糜烂性毒剂的救治预后及后遗症
芥子气为致伤性毒剂,可造成较高的致伤率,但致死率低。
据WW统计,芥
子气中毒死亡率为1%〜3%。
但因致伤率较高,死亡人数也相当可观。
在拜里(Bari)港事件中,617名芥子气中毒伤员,其中81人死亡,死亡率高达13.1%,因此,对芥子气致死作用也应予以重视。
WW及两伊战争均证明,呼吸道损伤及其继发性感染,如支气管肺炎、肺水肿等是芥子气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死亡通常发生于中毒后9〜36天。
拜里港事件中,中毒伤员在9〜10天后出现第二个死亡高峰,主要系继发感染所致。
其次,严重全身吸收中毒死于休克综合症,死亡常发生于中毒后数小时至1〜2天。
此外,
大剂量芥子气全身中毒并发心血管、中枢神经、肾及肠胃功能紊乱或功能衰竭、反复呕吐、大量腹泻、内脏出血及皮肤广泛水疱渗出、体液丢失或休克等也可导致死亡。
一般如伤员出现中枢神经系统严重抑制、休克、持续高烧或外周血中白细胞总数下降至1000X106/L以下,则预后不良。
糜烂性毒剂的救治芥子气中毒后可遗留许多后遗症。
如皮肤损伤后可引起过敏现象,产生各种皮炎,疤痕形成可引起功能障碍。
呼吸道损伤后可出现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肺气肿等。
中、重度眼损伤可遗留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视力减退、甚至失明。
芥子气迟发效应,可使癌变和畸变率增高。
诊断
(一)诊断
1.中毒史:
在染毒区内停留时间长短、有无饮水和进食、有否闻及大蒜气味、当时防护及急救情况、皮肤及服装染毒和消毒情况、有无他人同时中毒等。
2.症状特点:
芥子气中毒当时一般无明显的疼痛及不适,常有数小时至十几小时的潜伏期,潜伏期后相继出现眼、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损伤的临床表现。
3.实验室检查:
血液检查包括白细胞总数及分类的连续观察及尿中二羟二乙硫醚测定,有利于诊断和判断中毒程度及预后。
4.毒剂检定:
除了解毒剂侦检结果外,可对伤员服装、早期呕吐物或可疑的饮水及食物等采样进行毒剂检定,帮助诊断。
鉴别诊断
(二)鉴别诊断
1.路易氏剂中毒:
路易氏剂与皮肤、粘膜接触时有剧痛,潜伏期短,症状发展快,皮肤充血水肿程度重,范围广,有出血点,早期疱液及尿、粪中可检出砷。
2.氮芥中毒:
皮肤损伤较芥子气轻,很少引起大水疱;对上呼吸道刺激作用较强,全身吸收作用较重。
氮芥有鱼腥气味,毒剂检定氮芥反应阳性。
此外,芥子气皮肤中毒应与一般物理因素损伤(如烧伤、冻伤、日晒斑)、接触性皮炎及丹毒等区别;眼中毒应与细菌性或病毒性结膜炎区别;吸入中毒应与上呼吸道感染及流感鉴别;经口中毒时与食物中毒及急性胃肠炎相鉴别。
预防
(一)预防
1.及时使用防毒面具和皮肤防护器材,尽早进行局部和全身洗消,条件允许时撤离染毒区。
2.遵守毒区行动规则。
3.防止交叉染毒。
收容伤员时,伤员的染毒服装、装具、武器、担架等均不得带入室内。
4.对来自染毒区的物品器材、车辆等均应及时进行检毒及消毒。
急救
尽快组织自救互救,及时进行局部消毒,使用防护器材,除去染毒服装及撤离染毒区等。
1.皮肤染毒:
用装备的皮肤消毒剂(或粉)消毒局部。
消毒时,应先以纱布、手帕等蘸去可见液滴,避免来回擦拭扩大染毒范围,然后用消毒剂消毒。
无制式消毒剂时,可选用下列消毒液:
20%—氯胺乙醇溶液或水深水溶液;1:
10三合二悬浮液;1:
10次氯酸钙悬浮液;1:
5漂白粉浆;5%二氯胺酒精溶液或1:
1漂白粉和滑石粉。
氯胺类化合物(如氯胺T、氯胺B)属氧化、氯化消毒剂,可与芥子气、路易氏剂作用生成无毒化合物,消毒效果较好。
常用于皮肤消毒。
急救2.伤口染毒:
立即除去伤口内毒剂,四肢伤口近心端扎止血带,减少毒剂吸收。
用消毒液加数倍清水或大量清水反复冲洗伤口,简单包扎,半小时后松开止血带。
3.眼染毒:
立即用2%碳酸氢钠液、0.5%氯胺水溶液或清水彻底冲洗。
4.经口中毒:
立即用手指刺喉(或舌根)反复引起呕吐。
最好用2%碳酸氯
钠、0.02%〜0.05%高锰酸钾或0.3%〜0.5%氯胺水溶液,每次500ml反复洗胃十余次。
水温及压力要适当,动作要轻,以免加重胃粘膜损伤。
洗胃后取药用活性炭粉15〜20g混和于一杯水中吞服。
洗出的胃液及呕吐物应及时消毒处理。
治疗
1.皮肤损伤:
治疗原则与一般处理热烧伤或接触性皮炎相似,按损伤阶段进行相应的治疗。
(1)红斑:
用抗炎、消肿、清凉止痒的外用药涂布或湿敷,避免使用刺激性药物。
可选用激素类药物(0.05%醋酸去炎松霜、0.1%地塞米松霜或肤氢松膏),非激素类药物(0.1%消炎痛霜或5%苯海拉明霜),复方蛇床子洗剂、清凉膏等。
如红肿范围较大或外敷不便时,可口服强的松5〜10m(g或地塞米松2〜5mg),每日2〜3次。
必要时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每日100〜200mg可用1〜3日。
其它如3%硼酸水、0.05%高锰酸钾水、复方炉甘石洗剂及5%薄荷脑酒精溶液等均可应用。
外阴部尽可能采取暴露疗法。
防止搔破皮肤引起感染。
红斑奇痒难忍时,如面积不大可用冷水淋洗,浸泡和冷敷。
(2)水疱:
尽量保留疱皮、保护创面、预防感染。
小水疱尽量待其自行吸收,大疱膨满或胀痛,用75%酒精消毒后,低位穿刺排液。
若疱皮保留有困难或疱液凝固无法抽出时,可完内容物,用肥皂水清洗创面,然后再用0.1%新洁尔灭溶液清洗。
创面按烧伤处理,一般采用暴露疗法,保持清洁和干燥。
治疗
(3)溃疡:
防止感染、去腐生新、保留上皮及促进愈合。
具体措施按烧伤处理。
清创引流,应用含抗生素油纱布包扎。
愈合缓慢的溃疡可用红外照射。
对功能部位或深U度以上创面,争取早期植皮。
(4)外阴部溃疡创面可用1:
5000高锰酸钾液坐浴或冲洗,一日数次,并用
抗生素溶液湿敷或1%龙胆眦涂布,不宜包扎。
注意护理,防止尿便污染伤口。
2.眼损伤:
原则是防治感染,减少后遗症。
(1)抗感染:
尽早使用抗生素眼药水或眼膏,如0.25%氯霉素,或15%磺胺乙酰钠眼药水与0.5%可的松眼药水交替滴眼。
晚间可用抗生素眼膏。
(2)抗炎:
轻、中度眼损伤用0.5%醋酸可的松眼药水滴眼,有脓性分泌物、水肿严重时,早期可用2%碳酸氢钠或1%氯化钠洗眼。
可的松与抗生素合用滴眼可促进愈合。
防止晨起时眼睑粘连,睡前可涂金霉素眼膏。
(3)对症处理:
眼睑痉挛性闭合、疼痛、水肿及大量溢泪与分泌物影响检查治疗时,可在结膜囊内滴0.5%地卡因或1%狄奥宁。
治疗
呼吸道
(1)控制感染:
轻、中度损伤按上呼吸道炎症和急性支气管炎治疗。
重度中毒更应严格控制感染,及早使用局部(雾化吸入)和全身应用抗感染药。
并注意与呼吸道传染病人隔离。
防止交叉感染。
病房内温、湿度要适宜,通风良好,。
经常清洁口腔,防止溃烂和感染。
(2)对症处理:
早期有呼吸道刺激症状,可吸入抗烟剂,喷雾吸入清凉剂或5%普鲁卡因溶液。
咳嗽剧烈时用可待因,服祛痰剂,烦躁不安给镇静剂。
呼吸困难时吸氧。
解除支气管痉挛给支气管扩张剂,静注氨茶碱0.25gm或异丙嗪20〜
50mg每4〜6小时一次,交替使用。
局部滴入或雾化吸入异丙基肾上腺素或地塞米松等。
随时吸除口腔及咽喉部分泌物。
(3)促使坏死伪膜咳出:
大量吸入热蒸气,雾化吸入4%碳酸氢钠或0.05a-糜蛋白酶3〜5ml,每日2〜3次,可促进伪膜软化或液化,便于咳出。
伪膜脱落阻塞引起窒息或有严重呼吸困难时,立即进行气管切开,取出伪膜。
治疗4.消化道损伤:
最初几天应禁食,然后改为流质、半流质,输液补充营养,解痉镇痛,保护胃粘膜,抗溃疡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控制感染等。
5,唇、口腔粘膜溃面可用5%可卡因溶液加入2%美蓝涂抹。
6.全身吸收中毒:
全身吸收中毒的治疗原则以抗休克、抗感染、抗毒和对症治疗为主。
(1)早期应用抗毒剂:
中毒早期(1〜2小时内)以每5ml/min的速度静脉注射25%硫代硫酸钠50ml。
出现心跳变慢、血压下降或恶心呕吐时,暂停应用,待反应过后再继续缓慢注射。
早期应用有一定效果。
对芥子气全身中毒的治疗,除硫代硫酸钠外,二巯基丙磺酸钠或二巯基丁二酸钠也有一定疗效。
治疗
(2)抗休克:
早期出现中毒性或应激性休克,3〜5天后发展为低血溶量性休克。
对于中毒性休克,可静脉输注5%葡萄糖生理盐水,加用地塞米松5〜10mg或氢化可的松100〜200mg一天1〜2次。
危急期过后停用。
对低血容量性休克,如血液是等渗性的,宜静脉输注含1.5%碳酸氢钠葡萄糖生理盐水,补液速度及补液量均应适当。
根据病情,可考虑输注适量低分子右旋糖酐,加氯化钾、给氧。
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循环功能衰竭时使用升压药物。
(3)抗感染:
早期即应使用抗生素或其它抗感染药物。
以后根据细菌学检查、血培养及临床情况,及时更换抗生素。
对造血功能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应避免使用。
有严重败血症时,激素和抗生素可联合应用,并加大抗生素的用量。
但要警惕菌群失调、双重感染以及霉菌感染等。
在预防和抗感染中,清热解毒,凉血滋阴的中药和丙种球蛋白有利于病程恢复。
(4)恢复造血功能:
周围血相较低时适当输全血或白细胞、血小板悬液以及维生素B4、B6B12、核苷酸及叶酸等。
临床常用的恢复造血药物,有肯定疗效者甚少。
治疗
(5)对症处理:
镇静、止血,纠正酸中毒、防治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6)加强营养和护理。
芥子气烧伤的图片
路易氏剂损伤与救治
路易氏剂是一种砷毒剂,毒理作用与三价砷化合物相似,它与体内含硫基蛋白质和酶相结合,使细胞代谢系统失活,引起神经系统、皮肤粘膜、毛细血管等病变,与芥子气中毒不同在于路易氏剂对皮肤和粘膜的穿透作用快,伤害作用强。
路易氏剂损伤与救治临床表现皮肤损伤:
出现红斑,烧灼痛,水肿,血疱等;眼损伤:
流泪、眼痛、结膜炎,严重时出现出血性坏死炎症;呼吸道损伤:
咽痛,烧灼痛,咳嗽,支气管炎症等消化道损伤:
腹痛、呕吐、呕血,严重者出现失血性休克;全身中毒症状:
路易氏剂可通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吸收引起全身中毒,轻者表现为乏力、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升高等,重者出现兴奋、烦躁,抽搐,惊厥,甚至昏迷,出现急性循环衰竭和肺水肿,肝肾功能衰竭。
路易氏剂损伤与救治诊断与鉴别:
根据中毒史、临床表现,毒剂侦检及实验室检查(皮肤水疱可能检查到砷)可以作出诊断;路易氏剂中毒要与芥子气、氮芥、刺激剂中毒相鉴别。
急救:
对皮肤、眼、呼吸道、消化道及全身中毒的处理与芥子气一样原则;但路易氏剂中毒有特效抗毒剂:
二巯基类药物。
对路易氏剂中毒要及早使用特效解毒剂:
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及二巯基丁二酸钠。
全身中毒性毒剂损伤与救治全身中毒性毒剂(氰类毒剂)有氢氰酸和氯化氰,是一类速杀型化学制剂,作用快,持续时间短。
毒理作用;氰类毒剂在体内析出的氰离子与组织细胞线粒体内的细胞色素氧化酶结合并抑制该酶活性,使细胞不能利用氧化而引起内窒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等一系列症状,严重者因呼吸抑制死亡。
全身中毒性毒剂损伤与救治氢氰酸中毒的临床表现与其进入体内的剂量和途径以及个体对毒剂的耐受性而异,临床上可分为轻、中、重和闪电型四种。
(一)闪电型:
吸入高浓度氢氰酸蒸气时,中毒者突然倒地、呼吸困难、强烈惊厥、眼球突出、瞳孔散大、意识丧失、反射消失、肌肉麻痹、数分钟内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全身中毒性毒剂损伤与救治
(二)重度中毒
中毒症状和体征发展迅速,典型临床表现可分为四期,但各期往往不易区分。
1.刺激期:
中毒当量可闻及苦杏仁味、舌尖麻木、口内有金属味、眼刺痛、流泪、流涎、喉部有烧灼感、胸闷、呼吸深快、心悸、恶心、头痛、眩晕、耳鸣、无力、焦虑、精神混乱、甚至恐怖感。
2.呼吸困难期:
胸部压迫感、喘息性呼吸困难、心前区疼痛、听力减退、视力模糊、头痛剧烈、神志不清、步态不稳、心律变慢、血压稍上升、皮肤粘膜呈鲜红色。
3.惊厥期:
意识丧失、无意识尖叫;全身阵发性、强直性痉挛,角弓反张,呼吸暂停,牙关紧闭,眼球突出,瞳孔扩大,角膜反射迟钝;痉挛间歇期,呼吸慢而深,或不规则,脉搏变慢,血压正常或升高,紫绀。
此期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很快进入麻痹期。
4.麻痹期:
全身肌肉松弛、反射消失、脉搏微弱不规则、血压急剧下降;呼吸减弱、潮式呼吸;表皮血管收缩、体温下降、皮肤冰冷、苍白、大小便失禁;呼吸停止后,心跳仍可持续3〜5分钟。
全身中毒性毒剂损伤与救治
(三)中度中毒患者仅出现上述刺激期和呼吸困难期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有明显的组织缺氧表现,皮肤粘膜呈鲜红色。
临床表现持续时间较长,一般在30〜60分钟后
逐渐消失。
但疲倦、乏力、头痛、步态不稳、心前区不适和食欲不振等症状可持续1〜3天。
(四)轻度中毒仅出现中枢和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不适、口内有金属味、眼轻度刺痛、流泪、鼻和胸部有发热感、胸闷和呼吸紧迫感。
离开染毒区或戴上防毒面具后,中毒症状很快减轻或者消失。
氰化物中毒时,血气变化明显,氧利用率降低,静脉氧饱和度显著增高,动静脉血氧分压差缩小,静脉血呈鲜红色。
中毒早期因呼吸加强,换气过度,二氧化碳排出过多,血液中二氧化碳分压下降,呈现呼吸性碱中毒。
细胞窒息严重时,无氧代谢加强,大量氧化不全产物积蓄、血液乳酸含量高于正常5〜8倍、酸碱
平衡代偿失调、碱储备减少,中毒后期出现代谢性酸中毒。
此外,血糖升高3〜
4倍。
无机磷酸盐明显增加。
心电图检查可见各种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T波和
ST段异常。
全身中毒性毒剂损伤与救治
一、诊断氰化物中毒发病突然,病程发展迅速,应及时根据中毒史和临床特点作出诊断,迅速救治。
(一)中毒史化学袭击时,空气中有苦杏仁味,呼吸道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有类似中毒伤员发生;平时工业生产中,因管道密封不严有毒气泄漏、检修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个人误服等接触史。
(二)临床特点
发病急骤,症状按上述四期顺序迅速发展。
最初有中枢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继之喘息性呼吸困难,呼出气中可闻及苦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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