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珠海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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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珠海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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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已满,确因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的,应向市政府申请延长使用年限。
第六条专项资金列入市区两级年度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其中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香洲、金湾、斗门、高新、横琴、高栏、万山各区级财政每年各投入50万元,450万元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管理和组织划拨。
第七条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市性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间文博场馆公益性免费开放、文化馆(站)开展文艺培训、文化志愿服务、群众文艺社团和协会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镇村两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经费保障。
其中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化志愿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镇村两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经费保障按一定标准实行补助;
民间文博场馆公益性免费开放、全市性公共文化活动、文化馆(站)开展文艺培训、群众文艺社团和协会活动开展,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以奖代补。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计划,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根据市公共文化服务体制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根据已有项目库来筛选初步制定,并将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按国库支付相关管理程序划拨专项资金款项。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申报与管理
第九条专项资金采取申报核准制。
区级及以下单位申报时由区级文化部门牵头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上报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和市财政局。
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均不予受理。
市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提出申报。
各镇、村出现内容相似的申请项目时,鼓励联合申报,同时遵循属地优先原则。
第十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的管理制度、责任分工;
(三)项目申报总费用、年度计划;
(四)项目支出的明细预算、编制预算的依据或理由;
(五)项目预期达到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第十一条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当年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
区级财政部门收到市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后,及时将经费拨付用款单位。
第十二条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十三条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
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文化、财政等有关部门应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文化、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审计,提供真实、完整的情况报告、原始单据、会计凭证、报表等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
每年12月15日前,各区文化、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所属镇、村两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评估,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等,以书面材料报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
每个预算年度终结后,市财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对各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考核情况。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信用等级制。
对于圆满高效完成的、取得较高社会效益、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喜爱的项目及项目实施单位,提高信用等级,列入红名单,在今后年度专项资金申报中给予优先全额拨付经费、提高补助或奖励额度。
对于未按年度计划完成、存在违规违法操作以及其它受到处罚的项目及项目实施单位,降低信用等级,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在今后年度专项资金申报中给予减少拨付经费、取消申报资格。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暂停核批新项目、停止拨款、收回专项经费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虚报项目或其他配套条件骗取专项经费的;
(二)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
(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的;
(四)因管理不善,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
(六)抵制检查、审计工作或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
(七)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及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珠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制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
单位公章:
申报项目名称
补助类:
□
奖励类:
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人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申报总金额
(万元)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年
计
划
支
出
明
细
预
算
项目明细内容
金额(万元)
经
费
依
据
及
由
期
达
到
的
效
果
评
审
专
家
意
见
(签名):
时间:
核
单
位
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签名盖章)
市财政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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