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机构工作职责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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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是党委组织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1.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党风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组织建设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全校党的组织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计划的补充调整和工作小结;
(4)负责全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
(5)负责了解党总支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党总支条例及党支部条例、民主集中制及支部组织活动等党内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6)组织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的党日活动和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7)指导全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制定评议工作计划通知。
做好评议情况的了解、收集、总结上报工作;
(8)负责做好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总支工作,做好优秀事迹材料审定整理归档工作;
(9)协助做好对违纪党员的教育和处分工作;
(10)指导全校党员发展工作,经常了解分析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新党员质量检查、评估;
(11)承办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审、审批材料转递工作;
(12)做好校党委会校纪委会的换届选举中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
指导基层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承办上报、行文、批复等项工作。
2.干部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等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定期分析中层领导干部和党务系统科级干部状况,提出调配建议方案。
做好全校现职中层干部聘任、培训、教育等工作;
(3)负责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制定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做好任免行文、谈话及材料呈报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科级干部任免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检查处(部)、院(系、所、馆)等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安排校级领导参加部(处)、院(系、所、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向党委作出报告,及时通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及人员出席状况;
(6)建立校级、处(院、系)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负责校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和培养计划的制定。
定期了解处(院、系)级后备干部考察、培养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7)定期进行全校院(部)级行政领导班子的换届。
负责拟定换届工作实施细则,在对干部考察考核的基础上组建好行政领导班子等具体工作;
(8)负责处级调研员的管理工作;
(9)制定现职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计划,负责向校内、外各培训单位输送培训干部;
(10)协同做好干部离退休的审定和干部职级审批工作。
督促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
3.其他工作
(1)负责扶贫工作队员选派、考察工作,督促检查做好扶贫工作;
(2)协同做好省、市、区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中有关党员干部推荐、材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3)协同做好选调优秀大学生毕业生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党员、现职中层干部的日常统计和年终报表工作。
接转组织关系,建立党员和干部名册,党费收缴、活动经费发放等工作;
(5)负责组织部系统形成的文书材料的整理、审定、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6)接待校内外有关来信、来访,介绍有关情况,处理有关问题;
(7)组织做好全校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协同举办每年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会,并做好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优秀研讨成果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党的组织、干部方面的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1.党校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校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党员、干部和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
2.负责制定全校党员、干部和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党员、干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轮训工作;
4.负责各类培训班的组织、教学、考试等各项工作;
5.对在党校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合格证书;
6.指导各院(系)分党校的培训工作。
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4.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方案(试行)》要求,开展机关党总支各项工作;
5.做好机关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党日活动”及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7.负责机关党总支的组织发展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
8.协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负责拟定全校性宣传思想教育的规划、制度等文件,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2.统筹全校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协助校党委抓好中心组学习,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党员教育和干部理论培训与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相关工作;
负责做好师生员工思想动态信息调研与汇总工作;
负责全校政治学习报刊和资料的订阅工作。
4.统筹协调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引导工作;
负责学校宣传设施的统筹管理和舆论氛围的营造。
5.负责全校性图片资料和有关宣传资料的征集工作;
组织安排重要节庆和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6.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
就学校重大活动事项征集稿件,向新闻单位推荐新闻稿件或线索。
7.负责学校对内宣传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南京财经大学报》、校园网“南财新闻”、广播站以及校内出版物等舆论阵地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师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9.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实施;
负责学校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负责学校统战理论、政策的调查和研究。
2.引导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其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根据有关政策精神,积极物色、培养和举荐党外人士到各级人大、政协、党派和政府部门担任职务,从事社会活动和管理工作。
4.保持与省市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委,校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联络、沟通。
5.负责统战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
负责统一战线成员(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留学归国人员)信息数据库维护和档案工作,以及代表人物的档案建立与补充。
6.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纪委办公室是纪委的办事机构,在纪委书记领导下开展各项纪检工作,并负责学校纪委日常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组织和安排纪委召开的会议。
3.负责起草纪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表、通知、信函等文稿。
4.协助纪委书记检查监督各单位对纪委的决定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5.对有关党风、党纪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按学校党委、纪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工作中的具体活动。
6.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对学校纪委直接查办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
根据学校纪委的决定,按案件查处工作程序,协助纪委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7.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保护党内外群众的民主权利,及时向领导反馈群众意见。
8.加强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9.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纪委的印章和介绍信,做好纪检文件、简报、通报、通知、报告等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严格涉及案件材料的借阅手续。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协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校各级、各部门的行政监察工作。
2.协助校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勤政教育,防范和查处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
3.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4.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
6.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7.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重点加强招生考试、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8.组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9.与学校纪委办公室协调工作。
10.承办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协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本校各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
2.协助省教育厅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
3.负责对学校所属院(部)、部门等二级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审计。
4.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对学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及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6.参与学校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及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和考察工作,并进行审计监督和审签。
7.对学校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对学校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情况进行监督。
9.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所立案件实施专项审计。
10.承办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1.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特别是财经高等教育的现状、特点、规律和趋势,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2.在深入实际、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科学论证,拟订并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的建议方案,上报学校党委审议、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审定,呈报省教育厅批准。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修改、调整意见。
4.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落实工作及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规划的执行及执行过程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
5.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与高教所等单位合作,深入研究和探讨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工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6.作为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办事机构,按照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基金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推动捐资助学,促进社会力量、校友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支持,为学校争取更多的发展资源。
7.作为学校校友联谊会的办事机构,广泛联络校友,处理校友工作日常事务,指导各地校友联谊分会的业务工作。
8.制作和管理校友会网站,全面搜集、不断充实、及时更新海内外校友的各类信息,搭建校友和母校之间联系的桥梁,为广大校友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9.每年编辑、出版《校友通讯》两期,指导学生社团“校友通讯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校教风建设督导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践教学建设、质量监控和推动教学改革与研究,承担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任务。
具体职责是:
1.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精神和学校党政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制定学校本科教育发展规划、教学改革规划、年度或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拟定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范和标准,推动专业建设,开展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和水平评估。
3.负责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项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基本文件。
4.负责组织各院(部)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课程建设质量检查;
负责组织精品课程、双语课程、网络课程资源等课程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本(专)科教材建设工作。
主要包括:
制定本(专)科教材建设工作规划;
组织与协调本(专)科教材的订购;
组织与协调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等的编写、审定、印刷与交流工作;
开展教材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规划建设、管理、考核、评估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推动校内实验教学资源整合,实现资源有效共享;
协助建设实验教学队伍、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
7.负责组织各院(部)制定本科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并检查实践教学工作;
组织与协调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日常本科教学行政管理。
编制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学期课程表、考试日程安排表,下达教学任务书,负责教室调度、选课管理、调(停)课管理、学生证与校徽发放和管理、成绩管理、出国成绩证明、重修与补考安排、考试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分认定、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复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与管理、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发放、本科教学资源网维护与管理、本科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与管理等工作、转专业的申请与管理。
9.负责全校本科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信息收集、反馈、评估及监控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10.负责全校大学英语、专业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指导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验收与教改研究成果的推广实施。
1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师教学公开赛活动,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13.负责组织与协调各级教学成果奖和“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评审、推荐、表彰、成果的推广运用等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数学建模、CCTV英语大赛、机器人大赛等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
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
15.负责协调仙林大学城教学联合体内的教学合作事宜。
1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17.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师教学基本工作数量的标准和质量的评估标准,参与对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的考核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
19.协助指导院(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各种教学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0.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软、硬件建设和多媒体课件质量的检查工作。
2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合作办学的相关工作。
22.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科教学评估。
2.监督日常教学运行。
3.监督课前准备(教材、备课)。
4.监督实践教学。
5.监督命题及考试。
6.监督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7.监督学风(出勤、自修)等。
8.掌握监督目标所列各项的状况,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院(部)反馈教学状况,分析监督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9.联系学校教风、学风两个督导组和各学院(部),对教与学双方的信息进行汇集、分析、诊断与反馈。
10.组织实施学院(部)工作考核。
11.组织实施学院(部)工作评估。
(八)科研处工作职责
学校科研处是全校科研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其工作职责是:
1.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各种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策划组织学校重大科研活动。
2.组织各类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等管理;
组织科研成果的推荐、宣传和推广。
3.组织和协调安排重要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活动;
协助举办和承办各类重要的学术会议。
4.承担全校科研信息收集与统计、科研工作量考核计分、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审核验收等工作。
5.承担学校科研成果评奖、学术专著出版申请、评议等组织工作。
6.学校科研经费及各级各类课题经费管理。
7.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工作和其他拟建科研基地的规划和申报工作。
8.协调校内各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
9.负责全校科研情报、文献资料、科研成果等的统计、汇编和交流,做好科研文献的收集、保管、立卷和归档工作。
10.校内科研日常管理以及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承担《南京财经大学学报》编辑部日常管理和刊物出版工作。
1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工作。
13.及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科研管理工作。
(九)人事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等方面方针、政策、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
2.负责制定全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以及校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负责省“333工程”、“青蓝工程”等培养人选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负责做好专家工作。
4.负责全校教师的进修、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教职工参加各类职称外语考试和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
负责全校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教职工定编定岗、聘任等实施办法,组织制定富余人员管理、培训办法。
6.负责学校机构设置、调整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各教学部门教研室设置的审批手续。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
按照学校下达的编制做好各类人员的校内外调配工作。
做好军转干部及退伍战士的安置工作。
8.负责全校人事劳资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人事劳资统计报表的有关工作。
9.负责实施工资改革、工资调整工作,负责制订津贴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转正、定级工作。
10.负责工人的培训考核及考工定级工作。
11.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根据奖惩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12.负责编制外用工的审批工作,督促各用工部门及时交纳各项规费。
13.负责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办理教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等手续。
15.负责做好福利工作,做好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教职工的死亡抚恤处理事宜;
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死亡抚恤处理事宜;
办理职工遗属的生活费发放及调整工作。
16.负责办理教职工出国(境)进修、探亲等管理工作的审批及各项手续。
负责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的安置工作。
(十)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在校党委和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面管理学校各项财经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内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2.认真编制省级、校级部门的预算与决算。
3.积极做好学校事业费收入及其它收入收缴的组织与监督工作。
4.认真做好日常财务报销,会计核算与监督等工作;
及时编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5.努力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筹措及负债管理工作。
6.认真做好全校使用票据的集中申购、领用、缴验等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收费及内部收费项目与标准的申报、备案、公示等工作。
8.负责各项会计凭证、财务报告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9.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核对发放工作。
10.负责学校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及其它费用的代扣代缴等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12.指导与监督校内二级财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13.积极配合各级各类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
14.配合校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5.积极为学校重大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参与学校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督工作。
16.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化管理及财务信息查询工作。
17.认真做好各项财务安全管理工作。
18.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财务工作。
(十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本科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
3.负责学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全校学生政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各院(系)学生日常教育活动;
指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5.负责组织本科生的招生宣传、计划编制、学生录取和入学教育工作。
6.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奖学金管理,各类表彰奖励及违纪学生的惩处工作。
7.负责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校本科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资助、人身保险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及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承担全校本科生公寓社会化管理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物业公司的日常考核、评比及公寓资产维护、生活服务等系列工作。
10.负责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建立和维护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处是学校主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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