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武干部个人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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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武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打牢基础,狠抓落实,推动我镇人民武装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持续抓好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深入抓好十八大精神学习和“中国梦、强军梦”主题教育。
二是持续抓好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
加大《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江西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加强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清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增强适龄青年依法参加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三是深入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召开会议、战备教育、重大敏感期等时机传达学习上级通报,抓好随机教育;充分利用民兵整组、训练、征兵等活动抓好渗透教育。
认真落实政治教育制度,按照普通民兵“二深”和基干民兵“四深”的要求,抓好形势政策、政治纪律等经常性思想教育,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调整和改进民兵组织建设。
贯彻“任务牵引、建用一致、平战结合、注重质量”的原则,紧贴保障、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任务实际,突出骨干队伍,改进编组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搞扎实。
新时期民兵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拓展”,民兵建设要做到“三个坚持、一个发挥”。
加强预备役部队和基干民兵各类队伍的建设,一是抓好基干民兵的整合。
完成基干民兵由作战、勤务保障、应急、其他四类队伍向应急、支援、储备三类队伍的调整。
按照市人武部基干民兵编组方案,我镇xx年基干民兵调整编组为4支队伍,分别为应急排、道路交通保障分队、公路护路分队三排、对空观察分队二排,共有基干民兵175人。
二是抓好应急排建设。
全镇落实了40人的常备应急力量建设,编强人员、配齐装备,做到了快速集中、快速出动、快速处置情况。
应急队伍、支援队伍、储备部队所编人员确保了95%以上的在位率。
三是优化基干民兵编组办法。
在夯实农村基干民兵组织的基础上,部队向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兵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拓展,提高编兵质效。
四是预备役部队兵员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按照市预备役下达的任务执行。
(三)全面提高应急应战能力建设。
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真抓实备。
一是下大力抓好民兵干部队伍训练,结合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采取参加市人武部培训和基层自训的方法,组织镇武装部和部分基干民兵连(排)长进行业务培训和指挥技能(教学法)训练,使镇专武干部、民兵干部队伍在训练中提升素质。
二是加大民兵军事训练力度,组织25名预备役人员参加xx年度丰城市预备役跨区拉动演练,高标准的完成了演练科目。
三是坚持在经济建设中练兵强兵,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组织健全、作风过硬、突击力强的优势在重点工程建设和土地建房管理、农村清洁工程中的骨干突击作用,积极投身急难险重任务中去,应急排坚持每周三清晨在集镇进行统一拉练,增强公众安全感,实战中练兵强兵。
(四)努力加强基层连队建设。
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
结合民兵整组,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认真搞好基层民兵连长的业务培训,确保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是抓好信息化建设。
结合民兵整组,科学确定预训对象和预征对象,为民兵军事训练和年度征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抓好考核奖惩机制。
加强对基层连队民兵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对在工作中不负责的民兵干部在年终考评中严格进行奖惩,建立民兵预备役人员考核、奖惩、使用、开展活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五)扎实抓好年度征兵工作。
今年的夏季征兵工作,我镇针对网上征兵的新形势,提早发动征兵宣传工作,利用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和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led屏播放滚动字幕30多条,在xx集镇农贸市场、105国道、小(港)白(土)线张贴宣传标语20多条,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每村张贴征兵宣传标语10条以上,村村通广播站早晚播放征兵政策,让更多村民了解、支持征兵工作。
要求各村民兵连长对本村的适龄青年进行逐个上门入户走访,对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他们的入伍动机、思想情况作深入了解。
全镇共向市征兵体检站输37人进行体检,有18人进入政审程序,有14人通过政审光荣入伍。
(六)、配强配优专武干部队伍,着力进行人武部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
镇人武部在今年干部调整中,拔高专武干部任用标杆,增选一名年纪轻、学历高的公务员任专武干事。
严格按照市人武部、市预备役要求配备武装部办公室、预备役办公室、资料室、器材库,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充实各项器材装备,制作各项制度牌并上墙,高标准圆满完成镇人武部、预备役标准化建设。
xx年,在连队组织、领导的热心带领下,在战友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又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真的很感谢领导、战友们对我个人成长进步的关心与帮助,因为你们,才有我如此明显的进步。
总结具体如下:
首先,在思想、认识方面。
我坚持的把思想、认识放在第一位,认真地听取干部骨干对我的思想教育,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让思想引导自己不断的进步,让新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
这一年来,我能很好的配合班、排里的各项工作,坚决地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为连队建设尽心尽力。
存在不足的是:
在一些细小的方面不够注意,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深,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会努力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更加的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思想觉悟向更高层次迈进。
其次,在日常生活方面。
我能坚决的服从连队组织领导的管理,牢记部队“到什么时间点该干什么事”。
严格地遵守部队的纪律条例,落实干连队的一日生活制度,充实的过好每一天。
在这一年里,我我能严格的要求自己,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的参加连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坚决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存在不足:
有时候请、销假落实得不够好,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会积极的改正自己的缺点,认真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生活中切切实实落实好请、销假制度,积极主动的向连队组织汇报工作,老兵退伍工作已经开始了,我更要牢记领导的关心教育,在位一分钟,干好六十秒,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最后,在军事训练方面。
部队是一个练就钢铁的大熔炉,我能严格的要求自己,认真的学习掌握各种军事技能,熟练操作各种武器装备,在这一年来的军事训练中,我能按照连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磨练自己,苦练杀敌本领。
存在不足:
我在训练中缺乏一股拼劲,有时训练上追求过得去就行,训练热情不高,有偷懒现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会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拼搏赶超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武艺练不精,不算合格兵”。
所以我要端正好态度,刻苦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第二篇。
专武干部工作规定问答近日,总政治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发实施。
记者就此采访了总政干部部有关领导。
问。
据了解,国家曾出台有关专武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为什么还要制定专门的规定。
答: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也称专武干部,是指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等基层单位专门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人员。
制定出台这个《规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专武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亟待从法规层面作出规范。
长期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和军委总部有关部门,围绕专武干部编配、管理、培训、待遇等问题,相继作出一系列规定。
由于这些规定散见于不同时期的一些通知、说明、意见等文件中,时间跨度比较大,规范程度比较低,执行效力也比较弱。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有些规定已无法继续执行,影响了队伍建设发展和基层人民武装工作质量,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整合规范。
二是专武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需要从制度上尽快理顺。
随着我国基层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的专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军地有关部门普遍建议,应尽快制定出台专武干部队伍建设规定,从源头上理顺进出关系,健全管理机制。
三是提高专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有法规作支撑。
专武干部身处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的最前沿,是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的直接责任人,是战时支援保障战争行动的一线组织者,是平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在当前国家改革不断深化、国防后备力量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专武干部队伍的职能作用和优势进一步凸显,《规定》的出台实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基层人民武装工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问。
可否简单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起草过程。
答。
《规定》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13号)的有关部署要求起草的。
起草人员到北京、辽宁、福建、内蒙古、宁夏等12个省区市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召开50多个座谈会,与800多名军地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掌握了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特别是存在的矛盾问题。
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起草人员多次与军地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证。
文件稿形成后,按步骤、分阶段征求了军地各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问。
起草《规定》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
专武干部身份属性、工作性质、管理体制比较特殊,制度设计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与其他人员人事制度关联度高。
起草《规定》时,重点把握了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各地实践经验为基础。
这些年,许多省(区、市)相继出台了专武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这些地方性法规,针对性比较强,结合实际紧密,而且简便易行,基本反映了专武干部工作的特点规律,是长期实践经验的结晶。
《规定》在总结梳理各地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行之有效的制度成果加以提炼吸收,采纳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二是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
在进行具体政策设计时,妥善处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关系,对原有的制度规定,有的继续沿用,有的合理改进,既保持政策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使各项政策制度之间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互补性。
三是针对专武干部特点设计制度。
充分考虑专武干部组织领导的双重性、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和人员成分的多样性,对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制度安排,尽量不重复,侧重于专武干部独有内容,以便突出重点、体现特点。
问。
请您介绍一下《规定》的主要内容。
答:
《规定》共十章四十二条,分别对基层人民武装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职责、义务和权利、条件、来源和选配、任免和交流、业务培训、考核、待遇和保障、奖励与惩处等方面作出规定。
概括起来讲,就是建立健全了9项基本制度,即:
非公有制企业设置武装部申报审批制度,专武干部兼职备案和审批制度,基层人民武装部设置政治教导员制度,专武干部公开招录制度,专武干部岗位交流制度,专武干部分级培训制度,专武干部考核考评制度,抚恤优待法规双向选择制度,违反规定责任追究制度。
这些制度规定,与现行的其他有关规定共同构成了比较完备的专武干部制度体系。
问。
请您谈谈《规定》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有哪些要点。
答:
对照原有的一些政策制度,《规定》主要有这样几个要点:
一是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设置人民武装部。
随着社会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非公有制企业务工就业,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重要的国防后备力量储备基地,各地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设置武装部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管武装的原则,把握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利用国防建设的“民间资源”,《规定》明确党组织健全、民兵和预备役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经省级党委、政府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批准,可以设立人民武装部和编配专武干部。
二是对专武干部兼职问题作出规范。
现在,一些专武干部因兼职过多过杂,无法集中精力完成本职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有效应对。
《规定》明确,专武干部兼职情况须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军事工作任务较重的武装部专武干部兼两职以上应报军事机关审批。
对专武干部兼职作出适当限制,有利于解决“专武不专”和“不兼不行”的矛盾,保证专武干部有足够精力抓好本职工作。
三是规定专武干部年龄和任职时间上限。
这些年,由于来源渠道比较窄、相关政策制度滞后等原因,专武干部队伍的流动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
在一些地区,有的专武干部还是“终身制”,一干几十年,体力和精力已经不适应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岗位。
为解决这个问题,《规定》明确武装部长年满50周岁、副部长和干事年满45周岁的,在武装工作岗位上任职满20年的要进行交流。
这样有利于对那些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过长的及时进行调整,以促进人员更替,实现正常流动,增强队伍活力。
四是明确专武干部抚恤优待办法。
《规定》提出:
专武干部因参战、执行军事勤务和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伤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专武干部既是地方人员,同时又是准军事人员,参加军事活动时的任务性质、所处环境、危险程度等,与现役军人相同或者相似,根据伤亡情形选择抚恤优待办法,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体现了对专武干部的关怀优待,对他们积极参加各种军事活动具有激励作用。
问。
学习贯彻《规定》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答:
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总政治部已经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规定》作了具体部署。
当前,各级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深入抓好《规定》的学习教育。
各级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对学习贯彻《规定》作出具体安排。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学习贯彻的方法步骤、牵头部门、时间节点。
军分区、人武部在抓好本级学习的同时,要指导好本区域的学习贯彻,深入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专武干部之中,实地指导文件学习,面对面解答有关问题,使大家充分认清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掌握基本内容,明确相关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第二,要大力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军事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主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搞好舆论宣传,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文件的主要精神,了解专武干部的使命任务,了解国防后备力量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的重要地位。
要深入总结宣传专武干部在加强国防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突出事迹、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专武干部、支持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的正确导向。
第三,要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各级军事机关在抓好《规定》学习宣传的同时,要积极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对需要地方政府细化配套的制度规定,如非公有制企业设置武装部、编配专武干部、专武干部交流办法等,要协调或会同地方有关部门逐一拿出具体措施办法。
要利用《规定》下发执行的有利契机,清理专武干部工作中一些不合时宜的地方性政策,以切实维护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专武干部队伍全面建设。
第三篇:
专武干部素质建设怎样加强专武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蓝山集团武装部部长张燕朝
专武干部的全称是专职武装干部,是地方党政部门序列中专门负责武装工作的干部,是基层武装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一线指挥员,是实施国防动员和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骨干力量,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我是自2021年元月份调入蓝山集团安监处,负责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武装部、党委办公室、厂区绿化、办公楼保卫、办公楼卫生等工作。
同时兼任蓝山集团武装部工作,对武装部工作从来未接触过,我也未当过兵,只知道武装部工作是征兵、民兵管理工作部门。
对征兵工作的国家政策等法律法规不了解,企业民兵组建管理工作不熟悉。
通过县武装部的例会和开展兵役登记工作,才逐步对专武干部工作有所了解。
企业普遍存在着。
主要领导口头上重视、分管领导不重视,认为武装部工作和平年代不重要,甚至专武会议不让参加,怕影响其他工作(安全工作)。
我们部门存在着人员少、任务重的现象。
对县武装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存在着分管领导不重视、专武干部力度小,工作难度大等问题。
通过参加县武装部的各种会议及上级文件精神,对部分专武干部的接触与了解,我才慢慢的意识到,专武干部在国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就当前经济社会现状,如何提高专武干部自身素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明确专武干部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首先,认识好自己作为一名武装干部,要牢记专武干部职责,认真履行,扎实有效地完成上级部门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企业专武干部主要担负本企业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消防应急等各种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落实好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关于国防教育和军事常识的内容,增强专武干部的自身能力和道德素质。
认识到作为一名武装干部的身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学理论,尽早掌握武装工作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
从理论层面上来说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征兵等各项工作都有专门与之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们还不是很熟悉,应进一步学习,给予规范和指导。
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武装工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需要我们在实际中去摸索和掌握。
如征兵政审、民兵整组等,如果不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很容易流于形式,给后续工作造成被动。
就征兵而言,从前期的兵役登记、宣传动员到体检、政审,再到审批定兵、送兵,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结合本地当年的征兵形势,甚至要根据单个应征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在坚持政策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操作,为部队输送最优秀的兵员。
三、加强专武干部培训学习力度,通过实践锻炼,增强专业水平。
当前,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军事素质缺乏已成为企业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积极支持鼓励企业专武干部参加县武装部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外,还应结合企业武装工作实际情况,逐步开展企业武装部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专武干部的政治素质、军事素质和业务素质。
1、建立学习日制度。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及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专武干部资料,搞好学习保障,并结合县武装部每月一次的专武干部例会,和乡镇、街道、县直及企业武装部互相交流,督促学习,学习新的方法和思想。
2、积极参加县武装部举办的专武干部集训。
通过针对性的组织专业集训,使自己的军事知识、武装业务都能得到很大提高。
结合民兵军事训练或课目演练,适时组织专武干部进行军事比武和业务竞赛。
一方面通过培训,能发现业务骨干,另一方面,能激发专武干部的学习动力。
通过集训,能有效解决专武干部思想不专,精力不专,能力不专,不会干武装工作的问题。
以上是我对加强武装干部自身素质提的几点建议,要全面加强专武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武装工作的各项具体业务,针对各个环节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并付诸实施,这样才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最后,提一点不成熟的建议。
希望县人武部以后多组织这样培训和交流活动,帮助我们新入行的专武干部加快成长,都成为武装工作的行家里手。
为建设现代化国防和发扬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添砖加瓦。
第四篇:
专武干部复习试题专武干部复习试题
一、填空题1、《国防教育法》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3、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4、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5、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国防知识。
从事国防建设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知识。
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
7、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承担国防科研生产、国防设施建设、国防交通保障等任务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国防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的活动特点开展国防教育。
8、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育的人员、教育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
9、全民国防教育使用统一的国防教育大纲。
国防教育大纲由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制定。
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教育对象的国防教育教材,由有关部门或者地方依据国防教育大纲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组织编写。
10、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依照《国防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的,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1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1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文物的收集、整理、保护工作。
14、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在国庆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
军营开放的
第五篇。
专武干部真题1、我国所倡导的新安全观的核心内容是(a)。
a.“互信、互利、平等、协作”
b.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
c.“平等、互利、不结盟”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专属经济区外部界线至领海基线不应超过(b)。
a.120海里
b.200海里
c.220海里
3、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发起“八一”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请问,领导“八一”起义的中国共产党前敌委员会书记是谁。
(b)
a.彭德怀
b.周恩来
c.叶挺
d.恽代英
4、确立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成为建立新型人民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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