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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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商工程2018[359号]
招标人:
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2.2招标编号:
商工程[2018]359号;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8]202号
2.3项目概况及内容:
建设地址商丘市宋城路南侧、新月西路北侧、学院路东侧、中州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31874.973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四个功能体,为多馆合一文化建筑组团建筑;总建筑面积93640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53780平方米,包括:
图书馆20000平方米,方志馆4580平方米,展示馆11500平方米(城市展馆4500平方米,艺术馆7000平方米),市民中心14160平方米,餐厅35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60平方米,以及园区内绿化、硬化、美化、装修、装饰、停车场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2.4项目规模:
约9986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1)设计管理:
从建设项目立项后的设计委托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及技术服务。
在整体成本控制目标下对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项设计成果,进行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2)招标采购:
在业主的授权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咨询服务、设计、建设、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
(3)成本管理:
编制成本策划、目标成本,依据审批后目标成本,提出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在业主的授权下组织咨询单位开展工程概、预、结(决)算、工程变更和工程款支付审查(批)等,投标方对项目总体目标成本负责;
(4)工程施工管理:
负责监督各工程合同实施,确保设计质量、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造价)和安全等管理目标实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投标方对项目总体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
(5)配合办理报批报建等手续;
(6)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7)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7服务期:
项目管理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监理服务期为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
2.8工期控制目标:
同施工中标工期;
2.9质量管理目标:
项目进度、安全、成本有序可控,质量合格且达到招标人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
2.10安全控制目标:
无人员伤亡事故;
2.11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建安费的1.7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3业绩要求: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项目管理或者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15、2016、2017年度,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须以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含 2 家);
(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各申请人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
(6)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明文件如无特别说明,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年8月24日上午8时00分至2018年8月30日下午18时00分。
2、报名方法:
凡有意参加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注:
各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投标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3日上午09:
00分整(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8开标室内(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3、其他有关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2、交纳方式:
网上递交。
3、交纳及到账时间:
2018年8月24日9:
00时至2018年9月12日17:
00时截止(保证金递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号获取网址:
:
676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
ID=709137A8-3CC4-4A3A-8C18-110EB47AFE14
保证金递交时须注意:
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投标单位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中信银行帐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层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2018年8月2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层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
1.1.5
建设地点
商丘市宋城路南侧、新月西路北侧、学院路东侧、中州路西侧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3
投资概算
99860万元
1.3.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管理:
从建设项目立项后的设计委托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及技术服务。
在整体成本控制目标下对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项设计成果,进行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2)招标采购:
在业主的授权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咨询服务、设计、建设、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
(3)成本管理:
编制成本策划、目标成本,依据审批后目标成本,提出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在业主的授权下组织咨询单位开展工程概、预、结(决)算、工程变更和工程款支付审查(批)等,投标方对项目总体目标成本负责;
(4)工程施工管理:
负责监督各工程合同实施,确保设计质量、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造价)和安全等管理目标实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投标方对项目总体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
(5)配合办理报批报建等手续;
(6)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7)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1.3.2
工期控制目标
服务期:
项目管理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监理服务期为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控制目标
管理目标:
项目进度、安全、成本有序可控,质量合格且达到招标人要求。
监理目标:
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
1.3.4
安全控制目标
无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业绩要求: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项目管理业绩或者工程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15、2016、2017年度,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须以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含 2 家);
(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各申请人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
(6)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明文件如无特别说明,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3日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相关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元)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递交时须注意:
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投标单位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中信银行帐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和投标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含所有投标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
3.7.5
装订要求
胶装,并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8开标室内(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8开标室内(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先递交的后开,后递交的先开)。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经济技术类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24小时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抽取终端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费率为本项目建安费的1.76%,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0.2中标人确定后,需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
10.3本次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含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投资概算: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监理目标
1.3.1本工程工作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服务期控制目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管理质量控制目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工程安全控制目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次招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组织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有关规定及标准收缴的招标代理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价执行。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应详尽了解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明确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
(6)监理大纲及项目管理方案;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监理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及招标控制价,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费计取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并以报价签署项目管理及监理服务合同。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指在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项目管理及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2.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2.5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
3.2.6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率为建安费的1.7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本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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