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信息报送及考评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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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信息报送及考评暂行办法
信用社(银行)信息报送及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考评机制,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息服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省联社各部门、直属机构、办事处(以下简称:
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信息是指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管理工作相关的监管、经营、组织活动等重要情况,包括政策性、综合性、动态性、学术性的信息,目的是为全系统互通情况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第四条省联社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经常性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评比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系统内的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工作网络,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渠道快捷畅通,工作高效运转。
第二章信息报送机制
第六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确定的信息工作人员应报省联社办公室。
(二)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国家政策尤其是经济、金融等领域的大政方针和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2.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敏感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捕捉、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3.掌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5.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6.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三)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和手段。
在参加会议、调阅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和干部交流等方面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创造条件,使其优先了解本单位各项政策及有关方面的工作动态,充分调动并发挥其积极性。
(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现代化建设,完善技术手段,采用科学的信息分析处理方法,保证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地收集、整理、报送。
(五)各单位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主办本单位信息刊物,并报省联社备案,严禁滥办、滥发,确保信息刊物质量。
(六)省联社办公室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信息工作培训。
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提高信息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建立信息直报点。
1.省联社办公室负责在全省各行、社根据业务状况和地区分布情况确定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行、社作为信息直报点;
2.根据年度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对信息直报点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每年调整一次。
第七条信息工作原则。
(一)真实性。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情况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防止以偏概全。
具体事件、时间、地点、数字、名称、计量单位、专业术语等要力求准确。
(二)新颖性。
反映的情况、思路、经验、建议应当有新意、有借鉴意义,并突出地方特点。
反映问题应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和代表性,努力发掘、揭示深层次问题,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三)时效性。
要快速、及时地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涉及的情况、数据要有时效性和可比性,重大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原因、进展、处理情况和后果。
(四)规范性。
信息应包括时间、地点、情况、问题、趋势、建议等要素,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适用性。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和特点,结合省联社定期通报的信息报送参考要点,有针对性地报送信息。
(六)责任性。
在对信息内容进行筛选、分类、加工、处理、送审等各个环节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和信息安全。
(七)保密性。
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要求办理。
第八条信息报送内容。
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发展实际进行信息采
集。
(一)日常综合信息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和
重要进展;干部、职工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事件;各类先进典型事例;重大突发性事件与敏感问题;干部、职工对省联社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工作简报或信息刊物。
(二)阶段工作汇总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阶段性工作小结与思路;专题专项性工作小结;上级布
置的活动开展材料汇总。
(三)经验交流材料特色经验材料;工作体会与收获;工作实践与思考;工作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
(四)调查研究报告课题调研报告;考察分析报告;专题研究报告;上级主要领导视察各单位的情况。
(五)其他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信息报送与采用。
(一)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省联社报送信息,所报信息须经本单位信息主
管部门负责人签发,重大信息要送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二)信息报送应一事一报,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等快捷方式及时报送;机密事项的报送,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失泄密。
(三)省联社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各单位报送有关信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1.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省联社领导到各单位检查和调研工作情况,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
2.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接报后3小时内、事发后24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及时
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3.一般工作情况每周报送一次;
4.与改革发展及监管工作相关的情况、问题、经验和政策建议等综合性信息,应及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方式:
内网邮箱:
OA邮件系统省联社办公室信箱,外网邮箱:
并附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必要时可同时用传真(050)报送。
(六)省联社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对信息内容、发布形式进行编辑、修改和调
整。
(七)各单位所报信息一经采用,将在省联社《每日要情》、《信合专刊》或
省联社门户网站、内部OA系统“工作动态”等载体发表,也可由省联社办公室同时报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参阅。
(八)省联社办公室应适时向各单位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九)各单位被采用的信息原件和领导签批件应妥善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移交档案部门。
第三章信息考评机制
第十条考评范围。
(一)考评对象:
本办法所适用的所有单位以及各单位的信息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上报信息被省联社采用的情况;被考评单位上报信息的情况。
第十一条基本任务要求。
(一)各单位信息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信息员队伍健全,且上报信息工作正
常,坚决杜绝紧急、重要信息的迟、漏、瞒、误报现象。
(二)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
各单位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50篇;每月被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12篇。
被确定为信息直报点的单位每2日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被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6篇。
(三)对未完成基本任务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考评项目与标准。
(一)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信息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工作网络健全,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数量和水平能适应工作需要;
2.紧紧围绕省联社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重大紧急信息无漏报、瞒报、迟报和误报现象;
3.信息工作质量较高,能为领导提供深层次的调研信息,具有较高的采用率;
4.信息工作的整体开发创新能力强,能为领导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比较突出;
5.能认真督办并及时反馈领导批示信息的落实情况,约稿信息反馈及时;
6.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以年度总积分为评选工作的主要依据,评选出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二)先进个人
1.符合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信息意识强、工作标准高,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且思想敏锐、善于开拓进取,在提高信息质量、如实反映情况、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成绩显著;
3.全年个人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不少于3篇,被省级以上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不少于2篇;
4.年终以被评人员所报送和被采用的信息总积分为评选工作的基本依据,其中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稿件,按合作人数平均计分;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在单位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被评人员;
6.全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由年度总积分前50名的单位分别向省联社推荐1名,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第十三条考评办法。
采用总分累计制度,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采用分报送信息凡被采用,按采用载体级次分别计分,同一篇信息被多次采用可累计加分。
1.被省联社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有标题的每篇计5分,无标题简讯和综合编发信息每篇计2分。
2.通过省联社渠道报送,被省级刊物、网站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有标题的每篇计5分,无标题简讯和综合编发信息每篇计2分;被国家级刊物、网站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有标题的每篇计10分,无标题简讯和综合编发信息每篇计4分。
3.图片信息(附文字注解)按同一层级有标题信息计分。
4.对被采用范围比较大的信息,酌情加分。
(二)附加分
1.信息被省联社、省监管机构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被中央、国家及部委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0分。
2.临时要求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上报的,每篇加5分。
3.本单位有信息刊物的,每年出刊4期的加5分;出刊6期的加10分;出刊12期的加15分。
不能及时报送省联社的不加分。
4.超出基本报送任务要求,未被采用的信息,视内容质量,酌情加分。
5.考虑各单位信息队伍建设、信息报送积极性等情况,酌情加分。
(三)基准分
1.各行、社基准分=10+所辖分支机构个数×5
2.各办事处基准分=所辖行、社个数×5
3.各部门、直属机构基准分=10被确定为信息直报点的单位另加50分。
(四)失误和失职分
1.迟报、瞒报、漏报、误报1篇紧急重大信息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并追究责任。
2.无故不完成专约信息任务的,每缺少1篇信息扣5分。
(五)各单位年度总积分计算公式年度总积分=(采用分+附加分)-(基准分+失误和失职分)
(六)考评计分工作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以考评基本条件为基础,以年终得分情况为基本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各单位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四条奖惩办法。
(一)省联社办公室每年年终对全年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信息工作进行表彰。
对评选出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将以省联社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省联社门户网站实行信息采用稿酬制,稿酬发放工作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
被省联社领导批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原稿酬的基础上,酌情加发稿酬。
同一篇信息被不同层级采用的,按最高层级发放稿酬。
(三)对信息报送不积极或漏报、瞒报、迟报、误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个
人,将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在考评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其连续三年的评比先进资格
并通报批评。
(五)信息工作人员采取末位淘汰制,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信息报送基本任务的单位,将通知所在单位对不称职的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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