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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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23
最新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张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张某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此监察机关存在异议,此时监察机关的正确做法是?
()
A、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B、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C、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D、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不起诉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监察机关异议权的问题。
《监察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因此答案应当选B。
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缺席审判判决确有错误的,如何抗诉?
()
A、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2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抗诉主体及程序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人民检察院的提起抗诉权,是法律监督权的一部分。
针对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形,应当更强化检察院监督的角色、积极严格的审查是否具备应当抗诉的情形,从而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4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9题,单选)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申诉。
《最高法解释》第373条第1款规定: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故A错误。
第2款规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第3款规定: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
4.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李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及其近亲属均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出庭
C、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D、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委托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2节>缺席审判中辩护权的申请主体及法律援助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及其近亲属均没有委托辩护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从保障被告人、缺席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应当为其强制辩护,即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3条,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5.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2012年卷二35题,单选)
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5节>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
20t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在监外执行方面,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
扩大了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范围、强化了检察监督程序、增加了监外执行决定的撤销情形、变更了监外执行的执行主体。
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996年《刑事诉讼法》也允许暂予监外执行,但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
2012年《刑事诉讼法》只不过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列入监外执行的对象范围。
据此,A选项错误。
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即决定机关作出
6.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和赵某故意杀人一案,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为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王某未E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
B、华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华某律师认为该案事实认定错误,量刑过重,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遂决定对上诉进行不开庭审理
C、闫某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梁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梁某认为自己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决定不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此题考查二审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7.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
B、认为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死缓的处理。
《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
(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5)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
8.学术界有许多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符合正当程序模式主张的是哪个:
A、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B、控制犯罪绝对为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
C、刑事诉讼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D、刑事诉讼应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犯罪控制模式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点是:
控制犯罪绝对为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
该模式的基本价值理念是:
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一个能以有限的资源处理数量庞大的案件并提高逮捕与有罪判决率的刑事程序,才是符合犯罪控制模式的成功者。
故本题的AB两项都是犯罪控制模式的主张。
与犯罪控制模式对立的是正当程序模式,该模式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的学说,认为人类拥有某些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如果统治者侵犯了这些权利,人民将不信任政府,并撤回授予统治者的权利
9.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2-34题,单选)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
题干中的案例提到这是本市第一起酒驾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故A正确。
本案不应由院长来主动组织,应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来组织,故B错误。
该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没有约束力,故C错误。
院长不能主动指令组织,需审判长提请,故D错误。
本题选A。
10.关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及其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法院对尚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可以进行拘传
B、杜某暴力取证案侦查中,杜某有自杀、逃跑、在逃情形的,应当由检察院对杜某执行拘留
C、某自诉案件需要逮捕被告人的,应当由法院来决定
D、对正扰乱法庭秩序的被告人的母亲以及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尤某,法院均可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5节>拘留的适用情形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尽管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但是,在审理阶段,被追诉者被称为被告人,所以,法院对尚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适用拘传的。
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
11.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进行刑事诉讼,需要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时,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委托中国律师担任
B、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
C、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
D、既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也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1节>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规定。
根据《刑诉解释》第402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或者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因此本题选A。
12.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限为6个月。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39题.单选)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中止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8县继续上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表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查起诉程序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即给予一定考验期,不立即追究责任,但不代表不追究,更不是无罪释放。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此处的人民检察院应理解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4条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
1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2017年卷二33题,单选)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4节>两审终审制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三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本题选C。
14.下列案件可以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是:
()
A、张某在公安机关侦查其涉嫌的盗窃罪过程中死亡
B、李某在检察机关侦查其涉嫌的贪污罪时潜逃国外,通缉1年后未被抓获
C、赵某在公安机关侦查其涉嫌的抢劫罪时潜逃外地,通缉1年后未被抓获
D、王某在检察机关侦查其涉嫌的玩忽职守罪时死亡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3章>第2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启动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启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8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4个选项中,只有B项符合这一规定。
1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侦查”的含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B、“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C、“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专门调查工作
D、“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1节>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的定义。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规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16.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22题,单选)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筒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有实现了程序公正,才能在宏观上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
但是有的时候,在个案中,尽管实现了程序公正,实体结果可能仍然是不公正的。
故A错误。
程序正义包括中立性、公开性、参与性等几个方面,只有程序公开透明,才能防止暗箱操作,保证程序公正对实体结果的约束作用,故B正确。
为了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行为都应加以制裁,但并非不分严重程度一律予以排除,对于某些轻微违法收集的证据可以进行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后采纳,故C错误。
诉讼资源
17.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2015年卷二34题,单选)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我国刑事审判模式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改革。
ABC都与审判模式关系不大,但是,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则可以通过法庭询问强化控辩双方对抗,因此可以理解为是审判模式转变的体现。
本题选C。
18.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2题,单选)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3节>立案监督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因此,控告人并非必须先申请复议,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
19.下列关于自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个?
A、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对自诉案件,经审查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C、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D、第二审法院查明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高法解释》第269条规定,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故A项不正确。
《高法解释》第263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2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2016年卷二27题,单选)
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
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义务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对特定证据的处理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据此,A选项中是被害人而非犯罪嫌疑人系精神病人,所以A选项错误。
B选项关于正当防卫的证据不属于上述三种证据之一,B选项错误。
C选项属于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所以正确。
D选项是犯罪嫌疑人刚满16岁的证据,制造毒品且已满16岁,属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据此,D选项错误。
本题选C。
21.李某(17周岁)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万元。
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
由于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审理、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医药费2万元。
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本案中的附带民事判决,王某可以独立提出上诉
B、本案中的民事判决部分,上诉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C、人民法院可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D、李某的父亲可以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上诉与抗诉的主体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的主体。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所以A、D项均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所以C项正确。
《刑诉解释》第301条第
22.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判程序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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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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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新法 考前 复习题 答案 分析 90 套题第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