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引论》第4章知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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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引论》第4章知识要点
《哲学引论》第四章知识要点
第四章认识论
认识论是关于人类认识问题的理论。
它探讨人类认识的起源、本质、界限、认识经验与认识对象的关系等与人类认识密切相关的最一般的理论问题。
认识论与形而上学一起构成了哲学理论的核心和基础。
第一节传统认识论
所谓传统认识论,主要是指相对于现代认识论而言的、以近代哲学为代表的哲学认识论。
在传统认识论研究中,人们首先关注的核心问题或首要问题就是认识路线的问题。
其基本观点归结起来,无非是以经验还是以理性作为认识的根据而引起的争论最为典型、最为激烈。
一、概念基础
1.理性。
(1)理性的定义。
所谓理性,在直观的意义上,主要是指人的理智通过抽象或推理把握事物类的特性和一般性的能力。
从狭义上讲,理性就是人的抽象思维能力的代名词;从广义上讲,理性就是指与非理性相对而言的,运用思维的原则或法则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各样问题的能力。
(2)理性的作用以及判定理性运用得合理与否的依据。
理性在人的认识中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因为只有通过抽象或推理的认识活动,人们才有可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
但理性的运用有一个是否合理的问题。
判定理性运用得合理与否的依据就是逻辑。
因为逻辑就是保证推理正确性所必须遵守的规则或原则。
一般地说,逻辑推理主要有两大类:
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
(3)演绎推理。
所谓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
演绎推理的逻辑形式对于理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人的思维保持严密性、一贯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
这是因为,演绎推理保证推理有效的根据,并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的形式。
演绎推理的最典型,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应用,通常存在于逻辑和数学证明中。
(4)归纳推理。
所谓归纳推理,是指从个别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感官的观察和经验的推理,得出一个具有或然性的一般结论的过程。
从整个认识范围来看,演绎与归纳是互补的而不是对立的关系:
演绎推理告诉我们,当一个前提确定时我们如何能够有效地从中引出何种结论;而归纳推理则告诉我们,在给定的经验性证据基础上,怎样的结论才是可能的。
尽管归纳推理所给予的只是一种或然性的结论,但并不意味着这种推理是无价值的。
事实上,假如没有在感官观察和经验概括基础上形成一般性结论的归纳推理过程,科学将成为不可能。
2.经验。
(1)经验的定义。
所谓经验,在直观的意义上,就是借助人的感官所获得的关于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的感觉和知觉。
人所知道的东西,至少就其作为常识的部分来说,绝大部分是来自感觉经验的。
但经验绝不像我们在常识中所体验的那么简单。
概括起来,它大致分为感知、内省和直觉等几种形式。
(2)感知。
所谓感知是指通过人的感官所获得的关于外部对象的经验。
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认识,大多是通过我们的感知获得的。
离开了感知,我们的认识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尽管在许多情况下,我们的感知与事物的实际存在往往不相符合或不尽一致。
(3)内省。
所谓内省,就是指我们自己在某一时刻、某一场合或某一情境中的所思、所想、所感等内在的经验体验。
内省与感知二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感知是对外部对象的体验,而内省则是人内部的心理活动过程。
(4)直觉。
所谓直觉,是一种以感知和内省为基础,但又突破了感知和内省限制所形成的关于认识对象的即时的、敏捷的、直接的观念。
在认识论的意义上,直觉不过是一种人在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的把握方式,或者说是对熟悉的事物的经验“再认”(recognition)。
缺乏经验就不可能“再认”,而没有“再认”,直觉就成了“无源之水”。
直觉最普遍、也是最典型的形式,表现为人对他所面对的事物或面临的情况具有的一种特殊的洞察力和反应能力,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直感或预感。
(5)理性、经验的认识意义。
在传统认识论的范围内,不论是唯理论所说的理性(rationality),还是经验论所说的经验(experience),都属于“理性”(reason)或“知性”(understanding)的范畴,只是对理性的解释不同而已。
概括地说,传统认识论都崇尚人的理性,反对以宗教信仰、神学教条作为知识的前提、基础和标准,同时注意区别知识、无知和伪知识;都关注知识基础问题,认为知识的确切真理是在确切的基础上按照正确的方法建构起来的,而且任何知识体系都是从简单的、无可置疑的命题出发,使用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对整体与部分、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进行探讨。
二、经验论
经验论认为,人的一切认识(知识)最初都来自经验,更确切地说是来源于人的感觉。
人所知道的东西,至少就其作为常识的部分来说,绝大部分是来自人的感觉经验的。
在这个意义上,一些经验论哲学家声称,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根据或来源。
A.经验论的根据:
1.经验的基础性
针对唯理主义哲学家笛卡尔把人的知识看作是“天赋观念”的假设,洛克指出,不仅就儿童和未开化族群而言,不具有这种“天赋观念”,而且就人们现实地对“天赋观念”的解释或反思而言,也因彼此情况的差异而显示出极大的不同。
这足以证明,对于人的认识而言,“天赋观念”是虚假的观念。
既然“天赋观念”是不存在的,由此反推,就可证明人的心灵最初不过是一块“白板”,是感觉经验使“白板”获得了思想内容。
2.经验的可靠性。
(1)具有普遍认识意义的“共相”概念,必须以经验为前提才能得以成立;
(2)与感觉经验相比,共相概念不过是个别事物的符号或名称;
(3)推理本身不过是经验的一种结果而已;
(4)数学、逻辑知识不可能不由经验而建立。
3.经验的相对性。
知识的确定性乃是在人的认识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其可靠性程度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认识过程中获取的外部经验证据程度的高低。
B.经验论的贡献及其局限性:
1.经验论的贡献。
(1)就其关于经验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的论证来看,不仅较好解释了人们的常识性认识,体现了其与经验科学基本精神的内在联系,而且对后来心理学的产生与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2)经验论哲学对于唯理论所主张的“天赋观念”的批判,在方向上是正确的。
因为人的认识能力可能存在着一定的个体差异,但就认识的实质来看,经验的作用无疑是最基本的。
(3)经验论哲学对绝对主义或独断论的怀疑和批判,对于我们深化关于科学理论基本性质的认识,也是有启发的。
2.经验论的局限性。
(1)尽管感觉经验是知识的可靠来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2)经验论由对因果关系的经验性分析,得出了否定认识必然性的结论,也是有所偏颇的。
因果关系固然不具备逻辑的必然性,但它的真实意义也决不是简单的心理“习惯”或心理定势所能涵盖的。
(3)经验论由追求知识的确定性出发,却得出了知识相对性的结论,也与自己的理论初衷相悖。
三、唯理论
与经验论不同,唯理论并不否认认识中感觉经验因素的存在,但认为就根源和基础来看,认识应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依存于理性的,而不是后天的、依存于感觉经验的。
在这个意义上,唯理论被称为先验论。
A.唯理论的根据:
1.理性的基础性。
理性的观念是天赋的、自明的,而且理性的这些性质是可以通过理性的怀疑方法获得确证的。
这就是所谓“我思故我在”。
2.理性的先天性。
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不可能由经验导出,必然是先天的,数学和逻辑知识就是最好的明证。
3.理性的可靠性
数学的演绎证明就是最典型的可靠性工具之一。
B.唯理论的贡献及其局限性:
1.唯理论的贡献。
(1)唯理论在认识论研究中弘扬了人的理性,这无疑确定了人作为认识主体的地位,推动并引导了近代哲学注重主体的倾向。
(2)唯理论哲学对于经验论哲学相对主义立场的反驳,对于作为经验论哲学理论基础的“白板论”的批判,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唯理论的局限性。
(1)唯理论哲学对于自我意识的证明是缺乏根据的;
(2)唯理论哲学对于数学和逻辑知识所具有的普遍必然性的信念,也是一种缺乏根据的
独断。
(3)唯理论哲学对于经验作用的贬低和忽视,显然不能对认识过程给予完整的说明。
四、批判论
所谓批判论,是一种力图调和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的对立,对经验和理性的认识作用运用对立统一的方法加以分析和解决的认识论理论。
在传统认识论中,这种理论就是康德建立的“先天综合判断”理论。
A.批判论的根据:
1.关于知识普遍必然性的基础。
一方面,康德接受经验论的“人的知识源于感觉经验”观点,认为,没有感觉经验作为直观的基础,认识的材料将无法得到说明;
但另一方面,康德更为强调人的理性的作用,他认为,人的经验性的认识作为感性直观之所以得到实现,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到人的心灵中某些因素的左右或影响。
这些因素被他称为“先天的时间与空间的直观形式”。
2.关于“时间空间直观形式”的性质。
按照康德的观点,时间和空间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外部世界或外部事物的属性,而是一种纯粹主观性的认识形式,即主观意识中用来把握经验的直观形式。
这种直观形式不仅先于经验而存在,而且是感性的认识成为可能的先决条件。
3.关于感性经验和直观形式的作用。
它们的作用并不是完全对等的。
经验只是为人的认识提供材料,真正赋予认识以意义的是直观的纯粹认识形式。
正是由于人的认识具有这种“先验性”的能力,才使我们的心灵不仅能够适应外部事物,而且完全可以让事物适应我们的心灵。
4.关于“感性和知性”的关系。
感性认识提供直观对象,知性认识则通过概念思考对象。
尽管在认识中,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它们却有着质的区别:
感性认识并不具有普遍必然性,要使认识具有普遍必然性,就必须达到知性认识的水平。
知性认识需要更高级的先天认识形式,即知性范畴。
这意味着,知性认识的实现,就是把经验纳入知性范畴加以整理的过程。
知性形式只与逻辑判断的形式有关,而与判断的内容无关。
5.关于“先天综合判断”。
真正的知识只能由综合(经验)判断所构成,但并非所有的综合判断都是真正的知识。
只有那些既增加了知识的内容又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判断,才是真正的知识。
“先天综合判断”就是这样的判断。
数学判断就是先天综合判断。
比如,以“2+3=5”这一等式来说,它是先验的即并非来自经验;但同时又是综合的,因为5不是早已包含在2和3以及加和之中。
所以,先天综合判断是真理判断。
6.先天综合判断是知性判断,只能认识到“现象”。
对“物自体”本身的认识,则是理性范围的任务。
B.批判论的贡献及其局限性:
1.批判论的贡献。
(1)“哥白尼式的革命”真正确立了认识主体的地位,把理性主义传统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被经验论和唯理论分割开来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在先天综合判断理论中得到了有机统一;
(3)其对认识论研究深层矛盾的揭示与阐发,对现代认识论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2.批判论的局限性。
(1)从表面上看弥合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矛盾,但并没有真正解决经验和理性的统一问题;
(2)在一般与个别、普遍和特殊的问题上,同样留下了诸多矛盾,这些矛盾直接导致了不可知论;
(3)这种不可知论与其对普遍必然性的信念,又使批判论研究陷入两难困境之中。
第二节现代认识论
一、观念论
1.定义。
所谓观念论,就是把观念作为认识对象加以研究的认识论理论。
它实际上是一种研究关于认识者与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理论。
2.基本观点。
观念论的基本观点就是:
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关于存在或对象的意识就谈不上有所谓的存在或对象。
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发现有所谓不为人所知的东西。
3.代表人物。
现代观念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和美国哲学家布兰夏德。
二、实在论
1.定义。
所谓实在论是研究实在的最一般性质的理论。
这里所谓“实在”,是指事物本身的真实存在性。
2.基本观点。
在实在论看来:
实在是独立于主体或主体知觉、观念而存在的东西;实在不能由现象决定;实在永远超出我们从现象出发所做的一切探究努力的范围。
实在论探讨的,主要是“事物本身究竟是怎样的?
”、“人们应当怎样看待事物的真实性?
”等这样一些问题。
3.类型。
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实在论大致分为经验实在论和理性实在论两种。
所谓理性实在论,是指那种坚持认为理性是世界的本质或唯一真实的存在,只有理性才是知识的唯一对象的理论。
笛卡儿以来的几乎所有的唯理论哲学,都属于这种理论。
而在现代认识论的范围内,居于主流的主要是各种各样的经验实在论。
从普遍的经验原则出发,强调物质世界或物理对象的实在性,是这一理论的基本特点。
3.经验实在论的派别。
在现代认识论的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经验实在论理论是:
常识实在论、新实在论和批判实在论。
三、分析哲学
1.定义。
所谓分析哲学,简言之,就是认为语言是哲学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全部有意义的哲学问题都可归结为语言问题;哲学的基本方法就是语言分析,而哲学的任务就是通过语言分析弄清楚包括日常语言、哲学语言等在内的各种语言的意义。
2.“语言的转向”。
在哲学史上,分析哲学的诞生是以“语言的转向”(linguisticturn)为标志的。
所谓“语言的转向”,是指由近代哲学认识论研究向现代语言哲学研究所实现的哲学主题的转换。
用美国哲学家罗蒂的话来说就是,“要求通过改革语言或了解语言的用法”来实现“解决哲学问题的哲学主张”。
实际上,“语言的转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哲学的语言化。
分析哲学家普遍认为,“语言的转向”是与近代哲学所实现的“认识论转向”同等重要的一次“哲学转向”。
因为,通过这一转向,哲学实现了与传统哲学的“决裂”,并通过这种“决裂”为自己找到了全新的任务、对象和方法。
3.“元哲学”。
按照分析哲学的观点,如果说科学的任务是研究命题是否是真理的话,那么,哲学的性质就应该是一种确定或澄清命题意义的活动。
因此,哲学不是一种知识体系,而只是一种分析活动的体系。
通过这样的分析活动,哲学不仅可以实现“语言批判”,而且可以通过这种“语言批判”重新确立思想的界限。
这样一来,这种“语言批判”就不是按照传统哲学的发展线索进行的,而是采取了一种“元哲学”的方式来进行的,即它把哲学变成了一种“基础性”的研究。
4.分析哲学的类型。
按照“语言批判”所选择的立场、观点、方法的不同,分析哲学大致可以区分为理想语言学派和日常语言学派两大类型。
四、实用主义
1.定义。
实用主义是现代认识论中独具特色的一个美国哲学流派,它倡导知识的工具主义观点,认为认识与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
2.主要人物及其观点。
(1)皮尔士与“皮尔士原则”。
皮尔士是实用主义的创始人。
他认为,任何一个语词或概念的意义,就是它们所引起的实际效果的总和。
换言之,一切能引起一定实际效果或行为习惯的语词或概念,都是有意义的。
这一原则也被后来的实用主义者概括为实用主义意义理论的“皮尔士原则”。
(2)詹姆士与“实用主义真理观”。
詹姆士认为,如果一个观念不仅能被我们所掌握,而且我们能顺利地把它与我们的经验的其它部分圆满地联系在一起,并且能保证我们稳定地、富有成效地进行工作,那么,这个观念就是真的。
在他看来,对于一个观念所具有的真理性来说,“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与“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
(3)杜威与他的“实验主义”和“工具主义”立场。
在现代认识论上,杜威赋予了实验以前所未有的重要基础地位。
杜威强调,观念、思想、理论等既不是先验论者所说的先天的理性原则,也不是反映论者所说的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更不是永恒真理,而只不过是一些假设。
确切地说,它们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实际目的而设计的工具。
要检验它们是否恰当,是否有价值,那就要看它们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能完成规定的任务。
所以,杜威认为,一切知识都具有工具性。
工具、手段与目的、效果是同等重要的。
(4)刘易斯与“概念论实用主义”。
“概念论实用主义”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确提出认识与价值的统一。
正是通过实现认识与价值的统一,刘易斯对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认识与目的、效果的统一等问题做出了更为完整、更为系统的实用主义解释,从而不仅丰富、发展了实用主义哲学,而且把现代认识论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3.贡献及局限性。
(1)贡献。
实用主义立足于现代行为主义,不仅对传统经验论进行改造,把经验主义原则进一步贯彻到底,而且重视实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认识与价值的统一,这些都是富于认识论意义的思想。
(2)局限性。
实用主义普遍具有的工具主义立场,模糊或抹杀了真理的界限;其内在固有的相对主义立场,也给认识论研究造成了诸多困难。
第三节中国认识论
一、儒家认识论
在儒家思想中,认识论是其“内圣之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一般说来,儒家认为道德践履离不开认知活动,而认知活动又必须落实到道德践履上来,因此儒家一贯地主张“尊德性而道问学”,即追求知识与道德的统一,从而造就一个理想的人格。
1.“自然之天”与“道德之天”:
认识的对象与可能性。
儒家的认识对象包含着两个层面,一是“自然之天”,一是“道德之天”。
就“性命之理”属于“自然之天”来说,它是“理”,是外在于人的一种客观性原则;就“性命之理”属于“道德之天”来说,它是“性”,是内在于人的一种主观性原则。
天人之间的沟通,关键在一个“继”字。
“继”是继承、继续的意思,继之则善,不继则不善——如果人不能继承天道之“自然”和“道德”的双重性格,就没有本源意义上的善。
“继善成性”是一个主客契合的过程,它包括“穷理”和“尽性”两个方面。
“穷理”是穷得物理,也就是认识“自然之天”,其结果就是成为“智者”(通“知者”);“尽性”则是尽得人性,也就是认识“道德之天”,其结果就是成为“仁者”。
由于“自然之天”和“道德之天”本来是一个“天”,物理和人性也都统一于“性命之理”,所以,一个人只有把“穷理”和“尽性”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既穷得物理,又尽得人性,才能完整地把握天道,做到内与外合,主与客合,仁与智合,从而复归于本源。
2.“自诚明”与“自明诚”:
认识的方法与途径。
《中庸》说: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这里,所谓“诚”是指由尽性之学所得到的道德,所谓“明”是指由穷理之学所得到的知识。
“自诚明”是说,首先从道德入手可以进一步通向知识;“自明诚”是说,首先从知识入手可以进一步通向道德。
就最后的结果来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此二者可以殊途而同归。
3.“德性之知”与“实践理性”:
知识的性质与限度。
北宋的张载将人的知识分为两种:
一种是“德性之知”,一种是“见闻之知”。
张载认为,前者源于人的“天地之性”,后者源于人的“气质之性”;只有前者才能超越自我的局限,大其心以体天下之物,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价值,而后者则为外物所累,止于闻见之狭,不足以合天心以尽性。
二、道家认识论
作为一种人生哲学,道家哲学的宗旨是引导人们超越世俗的种种羁绊,返朴归真,过一种合乎人的本性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因此,道家的认识论并没有什么独立的知识系统,它强调既要运用人的理性,更要运用人的直觉,其最终目的则是提升人的精神境界。
1.“为道”与“为学”:
两种不同的认知路径。
“为学”是指平常的认知方式,它的认识对象是现象界的一切事物。
“为学”的内容既包括儒家所谓政教礼乐之学,也包括各种非根源性的学问。
“为道”和“为学”不同。
“道”是万物之宗,是宇宙生命之源,超乎形象,独立无对。
对于这样一个至高无上的大道,人们无法用普通的认知手段加以把握,甚至无法用语言加以描述。
因此老子主张,认识这个大道必须走和“为学”完全相反的道路,不是积累知识,而是减少知识,即减少一切主观的认知成分和情感因素,使主体主动地融于宇宙之中,与大道化为一体,惟其如此才能体悟大道的整体性存在,继而才能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境界。
2.“坐忘”与“心斋”:
两种“体道”方式。
由于老子认为“为道”比之“为学”要高一个层次,因此“体道”成了道家哲学认识论的核心。
老子的后继者是庄子,他提出了两种著名的“体道”方式:
一曰“坐忘”,二曰“心斋”。
所谓“坐忘”,意思是说,超脱了形体的局限,消除了各种贪欲和智巧,从个体小我通向宇宙大我。
而所谓“心斋”,就是要求心中无知无欲,达到虚静的状态,这时人就只有精气而没有杂质,而精气是透明而能容纳外物的,这样你就可以物来而顺应,通达万象而无碍了。
从一个方面看,“心斋”和“坐忘”一样,其实都是指人的一种直觉的体认工夫;而从另一个方面看,“心斋”和“坐忘”还是有一些小小的不同,即前者主要是通过养气而达到,而后者主要是通过“离形去知”而达到。
不过,“心斋”和“坐忘”的目标是一样的,即都是为了感悟大道的微妙神奇,而且都是向内心用工夫,而不是向外界用工夫。
4.从“生有涯知无涯”到“言不尽意”:
认识的性质与局限。
一般知识是不可靠的,只有超越语言和认识的界限,才能直抵宇宙大道的本身。
三、佛教认识论
佛教认为一切存在(包括人本身)都没有永恒的绝对的实体,因此佛教认识论的目的就是认识“万法皆空”,以便控制、减少和停止人的活动,从而达到涅槃状态,进入解脱境界。
1.根、境、识:
认识的对象与可能。
佛教认为,认识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因素:
认识的器官或机能(根)、客观的对象(境)和主观的认识(识)。
在这里,六根六识是内在因素,六境是外在因素,内在的即主观的,外在的即客观的。
但从根本上说,佛教讲“缘起性空”,无论人类个体或外界的其他事物都是空无自性的,因此,以上认识的三方面因素实际上都是相互攀缘的,哪一方离开了另一方都将不复存在,即任何一方都没有独立的自性。
2.冥想直观:
认识的方法或途径。
佛教并不一般地反对世间知识,但它认为智慧比知识更重要。
佛教智慧虽也有知解意味,但主要是直觉作用,而不是在主客对待的格局中认识对象的思辨作用;它不是在时空条件下理解外物的经验性质,而是直接把握、体悟外物的本质或本性。
佛教称这种智慧为“般若”。
3.二谛说和三谛说。
谛是不变的真理之意。
佛教的二谛说指的是真理有两个层面:
俗谛和真谛。
佛教认为,二谛密切相联,不依俗谛则不得真谛,不依真谛则不得进入涅槃解脱境界。
这里最根本的是要掌握真谛的空义,若不理解空义,则一切不成。
三谛说是二谛说的发展。
空、假、中三谛,称之为“三谛”。
这反映了佛教有关认识性质的典型观点:
一是空,这个空是以言说形式出现的,存在于认识之中,所以说“我说”;二是假名,假即假设,意思是万事万物毕竟要依托语言文字来表达,这是假立之名。
换句话说,空和假名是同一缘起法的两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的,因为是空才有假设,因为是假设才是空。
因此,我们必须既不执着有(实有),也不执着空(虚无的空),这样看待缘起现象,才能达到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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