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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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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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六合同)
西区生活组团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告知书
安全监督登记编号:
教园安登字(2014)第018号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2014年10月9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告知书
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六合同)西区生活组团工程项目,已于2014年9月28日办理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登记。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建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联合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共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
工作要点:
1、建设单位应有1名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协调各相关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质量和安全总监应为安委会成员,负责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有效监控。
3、总承包单位应有1名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
项目部应成立由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
项目部应设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和工会负责人,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齐安全员。
根据工程施工所需配齐各项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4、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应做到职责明确,工作有标准,质量有要求,业绩有考核。
项目管理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没有管理死角。
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工作要点:
要求总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逐个岗位建立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注重切合实际和可操作性。
三、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在建立建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同时,注重制度的落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工作要点:
1、建立领导现场办公和值班制度。
要求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驻点办公、值班,协调好各方工作关系,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强化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施工前的交底制度。
(1)、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工期、工程结构、工艺、特点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方案,并论证其可行性。
(必要时实施专家论证)
(2)、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方案以各种方式贯彻到作业层,(施工队或班组)对方案进行详细交底,使之成为施工作业指导性文件。
必须克服现场操作和方案脱节现象。
(3)、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注重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
3、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的落实。
(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工艺、结构等具体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针对辨识出来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隐患排查方案,通过消除危险源达到控制事故的目的。
(2)、工地安委会和项目部等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安全员和现场电工等专业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日巡视检查。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改。
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现象,不允许出现冒险作业和野蛮施工等违规情况。
(3)、针对施工中出现的较大安全防护难题,总承包单位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对策和解决方案。
项目部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进行有效防护,严禁在无防护情况下冒险施工。
4、落实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特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做出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教育对象应包括:
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工种作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
(含农民工)教育内容应有针对性,切合施工现场实际,教育课时应符合规定要求,受教育面达到100%。
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后佩戴胸卡上岗作业。
(2)、项目部应编制培训教育档案,并随时掌握施工人员动向。
(3)、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节气变换、工种变换、节假日、麦收秋收返回工地后等因素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日常安全教育。
(4)、所有特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项目部应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特工种作业人员。
5、贯彻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在施工前对专业工长(施工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
(3)、专业工长(施工员)在安排施工前,要根据施工部位、特点、楼层、工种、环境等因素,向分包单位(或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交底时要写明交底时间、地点、被交底单位和人员名称、施工具体内容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需安全防护用品、主要防护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5)、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
钢结构吊装、安装作业等要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向被交底单位将技术要求、施工方法、步骤、安全保证措施等通过交底贯彻到操作层。
6、贯彻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
工地安委会和项目部应针对施工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文件、沟通信息、解决在安全和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总承包单位和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承包形式、工资发放方式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并认真实施,通过考核改进工作,调动职工(员工)积极性,促进项目安全管理。
8、落实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负责人、设备主管单位负责人、安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按照相关标准对设备逐台进行验收。
(2)、验收后要有明确的验收结论,确认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3)、凡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包括电气部分和安全装置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维修后的设备要重新进行验收。
9、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单位应对设备的工作能力、技术性能、安全状态负责。
(2)、设备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对起重机等设备进行产权登记、技术检测、施工备案等。
(3)、设备单位及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包括班前安全检查、定期保养等,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凡检测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维修后必须重新检测,确认符合规定要求、手续齐全后方可使用。
10、落实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按照建设部《JGJ59-2011》安全检查标准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并严格组织实施。
(2)、按照“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原则进行配电,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对敷设的供电线路要验收合格后在供电。
(3)、对现场的用电设备要先检测,后接电。
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不予接电。
(4)、现场电工要做好日巡视、周检查工作,做好季节性的用电设备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电气档案资料。
11、落实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管理制度。
(1)、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绝缘防护用品、漏电断路器等),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指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产品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并有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外埠产品要有市主管部门签发的准销证。
严禁采购非定点厂家的产品。
(2)、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用手
续及日常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做到有效防护。
(3)、设专用仓库存放,避免非正常损坏。
12、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1)、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提取额应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各项防护设备设施应及时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安全防护。
(4)、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计划全部用于文明施工。
(5)、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监督上述费用的落实和使用情况。
13、建立关于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的淘汰设备、工艺、材料制度。
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要列出不准使用的淘汰设备、工艺、材料明细,明令不准使用。
例如:
施工现场冷拉钢筋工艺、用自制的起重吊装工具进行吊装作业、厂家已经不再生产的起重吊装设备和机械设备、超过使用年限的各类机械设备、热沥青防水作业、不阻燃的密目安全网和保温苫盖材料、不阻燃的彩板房、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钢管、扣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承重用的各类型钢等。
14、落实危险作业旁站监督制度。
(1)、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各自的责任范围,列出需要旁站监督的施工和作业项目。
例如:
多台起重机同时吊装作业、特殊部位的多工种交叉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作业、特殊部位的动火作业等。
(2)、确定旁站作业人员的职责,如出现险情时要立即通知暂停作业,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3)、认真做好监控记录。
15、落实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1)、要求总承包单位要严格控制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进场数量,制定使用计划并列出明细,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2)、要依据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化学性质、物理性质等因素,配备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的专用库房,设专人管理。
(3)、要严格领用手续,监督使用全过程。
16、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监控制度。
(1)、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同一区域动火作业与其它作业的时间,避免相互影响,形成隐患。
(2)、施工班组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取得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3)、项目部要严格控制每次动火作业的有效时间,一般一次审批不宜超过5天。
(4)、项目部要根据动火作业的性质、周围环境等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安排专人对动火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控。
17、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和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施工现场安全纪律,例如:
施工现场“十不准”等。
要求明令颁布,严格执行。
(2)、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并结合安全教育,促进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18、落实班组每日班前安全活动(或安全讲话)制度。
项目部应责成班组长或其他负责人每天在作业前,针对当天施工项目、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施工作业人员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贯彻安全技术交底,提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四、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做好“四节一环保”工作。
工作要点:
(1)、在施工前应根据市政府、市建交委相关文件要求和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和落实“四节一环保”工作的各项措施。
例如:
生活区物业管理措施、(或方案)区域环境绿化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措施、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食堂卫生管理措施、施工不扰民措施、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制度等。
(2)、应根据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宣传工作,例如:
企业标志、文明施工公示牌、“五牌一图”、安全标志牌、宣传栏、横幅布标等,
(3)、根据市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及工程特点等因素,完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各项设备设施。
(4)、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5)、项目部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四节一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持续改进。
(6)、按照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项目施工现场严禁自拌混凝土、砂浆,现场如存在散体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苫盖存放。
五、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含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
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预案。
工作要点:
(1)、预案的编制要有针对性,例如:
要针对钢结构施工多台起重机吊装作业、高空电焊作业多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节气变换、上级要求等,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程序应为:
制定演练计划、演练前的培训、演练过程的详细文字记录和照片、(或录像)、演练的总结及评价。
(3)、项目部在实施演练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派人观察和指导。
六、落实施工现场总包负责制。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发包、承包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施工、依法监理。
工作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总包负责制,建设单位不得违规肢解工程。
(2)、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3)、总承包单位必须依法分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七、落实施工现场承包(分包)合同及用工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必须依法分包工程和依法用工。
工作要点:
(1)、建立严格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和用工制度,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优先考察该单位的管理能力、技术力量、施工业绩等,择优选择。
(2)、认真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件,及时备案,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做到依法施工。
(3)、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现场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规定发放工资卡,不拖欠工资。
(4)、现场作业人员参加市、区技能培训持证人数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
(5)、施工现场应有农民工业校,(应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组建)按计划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
八、完善和贯彻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总承包单位应把完善和贯彻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作大事,力求通过重点工程的施工,总结出科学的、有规律性的施工方法,不断提高单位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工作要点:
(1)、要求在施工前,针对施工所涉及的工种和所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等因素,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涉及钢结构起重吊装、安装作业方面,使之更加科学和严谨,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
(2)、特殊难点作业,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应事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保证安全和质量措施,并监督实施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监控,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立即制止,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它要求:
工程在施工中暂时停工及恢复施工,责任单位必须向监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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