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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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
莱芜市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
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9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莱芜市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GCCG2017-67#
三、采购项目内容:
标
包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施
工
招
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有效证件;且有(2017年1月至6月)社保交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年9月18至9月22日(每日上午8:
30-11:
30时,下午14:
30--18:
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东首)。
3.方式:
供应商须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再持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注:
投标单位登录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售价:
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10月11日上午8:
30时至9:
00时。
地点:
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10月11日上午9:
00时。
地点:
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
地 址:
里辛街道办事处里辛村
联系人:
邢主任 联系方式:
0634-5879191
2.采购代理机构:
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东首
联系人:
高英英 联系方式:
0634-889918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邢主任
电话:
0634-587919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
联系人:
高英英
电话:
0634-8899189;
邮箱:
lwzhzbdl@
1.1.4
项目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监理服务
1.1.5
项目详细情况
本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监理。
本期线路T接110kV棋里线,新建线路全线长1.985km,其中单回线路长1.583km,双回线路长0.402km(两侧导地线同期架设,本期T接线路架设于右侧)。
全线采用架空方式,共新建杆塔14基,其中单回钢管杆6基,单回角钢塔4基,双回角钢塔4基。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确定壹名中标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莱芜市钢城区棋山~里辛T接恒富重工110kV线路工程监理服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的监理。
1.3.2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
3、拟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有效证件;且有(2017年1月至6月)社保交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项目监理机构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其中: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
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
电力工程)或电力行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员:
应具备电力行业监理员岗位证书。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5日11:
00时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
2017年9月25日17:
00时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2017年9月25日17:
30时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
1000元人民币;
在2017年10月10日16时30分前缴纳,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号:
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
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文化南路分理处
开户账号:
9120112101142050000445
开户行号:
402463400126
联系电话:
0634-8899189(投标保证金汇款后请电话通知收款人)。
到帐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账单到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东首)开具财务收据,开标时验证。
(注:
电汇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缴款单位必须为报价单位。
)
开标现场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如发现汇款账户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号码不一致,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汇款凭证,以备验证。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退还时间: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2.2退还方式:
投标单位凭缴费证明到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办理,退还保证金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退还现金。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其本人签字方为有效,任何印鉴、人名章及类似形式的均视为无效签字;
3、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及加盖公章的,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3.6.5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装订一册。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为2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不少于三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监理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为工程造价在5万元及上与本项目类似的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项目。
10.2.1“暗标”评审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第三章附件2“监理大纲(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监理大纲
10.2.2投标文件电子版
10.2.2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3.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否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4.1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10.5中标公示
10.5.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10.6知识产权
10.6.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7.1
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10.8.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督
10.9.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10.10.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1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特点、实施特点及其他要求提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现场管理上的重点难点论述并附于技术投标文件后面。
10.11.2
人员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10.11.3
资格后审时评标委员会需要核验的证件原件
以下资格后审所需原件资料必须制作目录清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按照目录清单清点完成后,装入一个单独的包装袋中(密封、标记不作要求,但不允许封入投标文件的密封包中),将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由招标代理单位交评标委员会实施资格后审,每一个投标单位只有唯一的一次验证机会,评标委员会有权不再进行重复验证,投标单位必须提前准备好须查验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
只有通过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阶段评标程序。
需要提供的原件主要有:
1、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缴费单和缴费人员花名册);
2、资质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缴费单和缴费人员花名册);
5、监理工程师: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电力行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缴费单和缴费人员花名册);
6、监理员,电力行业监理员岗位证书,专业为电力工程,监理员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缴费单和缴费人员花名册);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的证件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各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放入投标书外,需另外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需查验。
10.11.4
评标办法中需要核验的证件原件要求:
投标人还需提供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否则不得分。
10.12
监理费控制价:
伍万元,超过此概算者,按无效标处理。
10.13
1、招投标阶段:
甲方是指招标人,施工阶段:
甲方是指项目管理单位,乙方是指中标单位。
乙方单位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1)、乙方投标文件中所配备的监理人员派驻现场每人每月少于25天。
(2)、工程开工后,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配备的监理人员不符。
10.14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必须将投标文件中所配备的拟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证书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证书。
如不按时提交证书,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工程开工后,若中标人进入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部配备人员不符,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2、采用成交供应商评价机制,如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劳资纠纷、不服从甲方管理等情况,则该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甲方将视情况禁止其1-3年参与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活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管理办法,甲方有权对监理人人员上岗、不良行为等情况进行经济处罚。
10.15
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一概不退。
2、公证费(如有):
由中标人交纳,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其因素。
3、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投标人在投标中应考虑其因素。
10.16
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拨付预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入电网拨付合同价的80%,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入电网满一年之前拨付至审计值的90%,剩余部分经电力部门回购后付清。
11
a)供应商所报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属于节能、环保型产品的(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环保范畴的必须投报节能环保产品),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节能、环保型产品证明,也可以载明可以查询的官方网站详细地址。
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
b)对参加本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与报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报价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c)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条。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条。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条。
1.1.5本标段项目详细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条。
1.1.6本招标招标依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条。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条。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条。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条。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条。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条。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适用于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过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2)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投标标段投标。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问、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监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不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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