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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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教案
小河嘴煤矿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培训教案
编制:
苟正洪
审批:
日期:
2014年2月17日
一、教学目的
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熟悉煤矿“一通三防”灾害发生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了解矿井“一通三防”灾害处理的操作技术,提高处理险情的应变能力,避免事故发生。
二、教学重点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教学内容
(一)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2、防治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
3、矿井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使用方法
4、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5、矿井发生火灾的行动原则
6、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
7、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8、井下发生电缆或皮带燃烧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9、矿井发生火灾等事故后,主要通风机进行反风时的应急原则
(二)煤矿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常见易发生的瓦斯事故
2、采掘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及瓦斯检查的规定
3、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及瓦斯排放的规定
4、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5、通风设施的作用及其相关管理规定
6、发生瓦斯事故的应急救灾及自救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7、重大瓦斯事故案例
(三)、煤尘危害及处理措施
1、《规程》关于矿井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规定
2、煤尘堆积的规定
3、煤尘爆炸的条件
4、容易引起煤尘爆炸事故的地点、工序及员工行为
5、预防煤尘爆炸和传播的主要措施
6、隔爆设施的安设及相关规定
7、水炮泥的作用
8、粉尘冲洗的规定
9、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救灾及自救原则
10、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和行动准则
11、重大煤尘事故案例
四、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突出难点,重点,结合本矿生产实际及典型事故案例讲授,尽可能应用已有的实验条件及音像资料。
并请实际经验丰富的人员示范。
应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要求学员课后自学和阅读相关教材,对典型案例组织讨论分析。
五、教学课时
培训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合计
授课
实验操作
1
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2
12
2
煤矿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6
15
1
3
煤尘危害及处理措施
8
8
22
合计
36
35
1
六、教学过程
通过教学片、实物讲解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苟正洪
第一篇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煤矿井下及地面井口附近、威胁到矿井安全生产和井下人员安全的火灾。
根据引火的热源不同,通常将矿井火灾分成外因(外源)火灾和内因(自燃)火灾。
外因火灾(外源火灾)是由于外界引火源(如明火、电缆着火或爆破引燃等)而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自燃火灾)是煤炭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自身中物理化学作用引起的。
第一节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1、因溢煤堵皮带或司机失误造成过卷,引起火花造成皮带着火;
2、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
3、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
4、漏电继电器、电焊、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
5、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6、烧焊不按措施执行,不留监护人,遗留火种不清除,易发生火灾;
7、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
第二节防治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
1、井下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管路每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
5、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6、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
7、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皮带输送机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符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必须使用阻燃皮带。
滚筒驱动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轮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以及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下行胶带输送机应设置防止超速的安全保护装置。
皮带需在井下硫化,在硫化过程中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
9、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0、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严禁用粉煤、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第三节矿井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使用方法
1、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⑴井下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地面消防器材库在保卫科办公室隔壁,库房钥匙在保卫科。
⑵井下消防器材库在±0中央变电所硐室内,钥匙由±0中央变电所司机、矿调度室、通风队各保管一把。
⑶井下各采区变电所和安装有皮带的巷道配备有消防器材
2、用化学灭火器灭火使用方法
①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右手握住压把,左手托着灭火器底部,轻轻地取灭火器;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右手握住喷嘴,左手执筒底边缘;把灭火器颠倒过来呈垂直状态,用劲上下晃动几下,然后放开喷嘴;右手抓筒耳,左手抓筒底边缘,把喷嘴朝向燃烧区,站在离火源8m的地主喷射,并不断前进,围着火焰喷射,直至把火扑灭;灭火后,把灭火器卧放在地上,喷嘴朝下。
②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右手握住压把,左手托着灭火器底部,轻轻地取灭火器;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左手握住喷管,右手提着压把;在距离火焰2m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灭火后防止复燃。
3、直接灭火技术
用水、砂子等灭火材料以及挖除火源等直接扑灭火灾的方法称为直接灭火法。
⑴用水灭火时的注意事项
①用水灭火适用于火势不大、范围较小的非油、电火灾。
②要有足够的水量,少量的水或微弱的水流不但火灭不了,而且在高温下能分解成H2和C0(水煤气),形成爆炸性气体;
③)扑灭火势猛烈的火灾时,不要把水流直接喷射到火源中心,应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洒,以免产生大量水蒸气喷出和燃烧的煤块、炽热的煤渣突然进出烫伤人员;
④灭火人员必须站在火源上风侧,并要保持有畅通的排烟路线,及时将高温气体和水蒸气排出;
⑤用水扑灭电器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⑵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①把砂子或岩粉直接抛撒在燃烧物体上能隔绝空气,将火扑灭。
通常用来扑灭初期起的电气设备火灾与油类火灾。
②砂子或岩粉成本低廉,灭火时操作简便。
因此,机电硐室、材料仓库、炸药库等地方均应设置防火砂箱或岩箱。
4、火灾时的风流控制措施
矿井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撤出,防止火灾烟气到处蔓延和瓦斯爆炸,控制火灾继续扩大,并给灭火创造有利条件,采取正确的控制风流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控制风流的方法有:
⑴保证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当火灾具体位置范围、火势受威胁地区等情况没有安全了解清楚时,应保持正常通风。
火灾发生在总回风流中(如总回风巷、回风井底、回风井内或井口等)时,维持原方向,将烟气排到地面。
⑵维护原风向减少供风量:
当采用正常通风会使火势扩大,而隔断风流又会使火区瓦斯浓度上升时,应采取减少风量的方法通风。
⑶停止主要通风机工作或局部风流短路:
在条件许可时也可使进、回风井风流短路,将烟气直接排出。
⑷风流反向:
火灾发生在总进风流中(如井口房、进风井筒、井底车场或总进风道)时,应进行全矿性反风,阻止烟气进入采区。
采区内发生火灾时,风流调度比较复杂,首先应注意风流逆转,一般不采取减风或停风措施。
若有局部反风设施时,应进行局部反风。
火灾发生在进风井筒或进风井底,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反风,又不能让火灾气体短路进入回风时,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并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使风流在火风压作用下自动反风。
机电硐室发生火灾时,通常以关闭防火门或修筑临时密闭墙隔断风流。
第四节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一、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作业地点风流中一氧化碳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巷道空气温度持续性升高。
3、巷道风流中出现明火、烟雾或严重的胶皮味、硫磺味等发火征兆。
二、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监测井下相关地点一氧化碳、烟雾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
由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查明原因。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第五节矿井发生火灾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
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时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
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
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3、安全撤离:
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奔安全出口。
不具备抢救条件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撤退时,注意防护。
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
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4、妥善避灾:
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
避灾过程中,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①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②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
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③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躲避。
④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5、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停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
第六节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当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电源,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火势过大,不能直接扑灭时,火风流回风侧人员戴好自救器,迅速沿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火风流进风侧人员戴好自救器,逆着进风方向快速撤离火区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后,首先切断电源,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火势过大,不能直接扑灭时,所有人员戴好自救器,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且碛头严禁停风。
当采掘工作面放炮等作业导致煤炭燃烧事故,现场工人应立即用扑打覆盖的方法直接灭火并及时清除火源附近的易燃物和爆炸物品,运到安全地点存放。
第八节井下发生电缆或皮带燃烧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当发生皮带机、电缆燃烧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处于烟流下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如佩带的是过滤式自救器,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俯身撤到火源上风侧,用灭火器或砂子控制火势,然后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火势过大,不能直接扑灭时,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迎着新鲜风流方向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第九节矿井发生火灾等事故后,主要通风机进行反风时的应急原则
1、首先戴好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逆着风流撤至矿井回风井;
2、人员应随时观察风流方向,避免进入原进风巷道;
3、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行动路线;
4、对行进过程中的通风设施要注意检查,发现被风流吹开的风门,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篇煤矿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第一节常见易发生的瓦斯事故
1、瓦斯爆炸、燃烧和窒息事故常见发生地点
瓦斯爆炸、燃烧事故常见发生地点:
⑴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⑵停风的盲巷;
⑶顶板冒落空洞内;
⑷低风速巷道顶部;
⑸风量不足的掘进工作面碛头;
⑹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界处等。
瓦斯窒息事故常见发生的地点:
⑴风量不足的采掘工作面;
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盲巷
;⑶顶板冒落空洞内;
⑷低风速巷道或角联通风巷道。
2、引起瓦斯爆炸、燃烧和窒息事故的行为、工序
⑴矿井作业中以下工序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燃烧事故发生。
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采煤工作面机、风巷巷道维修或回撤支架、巷道贯通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检修电气设备、排放瓦斯。
⑵员工以下行为易导致瓦斯爆炸、燃烧事故发生。
①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计划停电、停风不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②不爱护局部通风设施,将风筒掐断、压扁、刮坏、风筒出口距掘进面太远等,而通风人员又不能及时发现和进行维护。
③通风巷道阻塞,未及时处理的,造成采煤面或巷道风量不足、风速过低或引起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
④不爱护通风设施,打开风门而不关闭造成通风系统风流短路。
⑤违章爆破,不按规定使用水炮泥,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⑥不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空班、漏检、假检。
⑦带电检修设备、电气设备失爆,不合规定的电缆明接头和不严格使用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违章使用明火。
⑶员工以下行为易导致瓦斯窒息事故发生。
员工损坏井下通风设施进入盲巷或采空区;不爱护通风设施,引起通风系统风流短路或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造成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掘进工作面风筒脱落造成碛头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急倾斜采煤工作面下安全出口堵塞;超前子风眼超过扩散通风距离等最容易引起瓦斯窒息事故。
第二节采掘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及瓦斯检查的规定
1、《规程》100条规定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
0.0024%;二氧化氮:
0.00025%;二氧化硫:
0.0005%;
硫化氢:
0.00066%;氨:
0.004%。
2、《规程》对矿井瓦斯浓度的规定:
⑴《规程》136条: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⑵《规程》138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⑶《规程》139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面,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⑷《规程》141条: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3、瓦斯检查
检查矿井瓦斯的目的:
一是了解和掌握井下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以便于进行风量计算和分配,调节所需风量,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通风的目的;二是为了防止和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等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4、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及架线机车司机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便携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⑵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⑶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检查每班至少3次,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
⑸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⑹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第三节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及瓦斯排放的规定
1、应急预案的启动
矿调度室监控显示井下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或外因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立即通知机电副总,如单路电源发生故障(此时主局扇停止运转,自动切换到副局扇),立即启动二路电源送电。
假如双路电源都发生故障,立即通知矿长,矿值班领导,由矿长或矿值班领导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指挥部,并在无计划停电停风记录本上签字。
2、汇报程序
(1)矿井一旦发生无计划停电但不停风事故(主局扇停止运转,副局扇运转),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停止工作面全部全部工作。
然后,现场瓦检员汇报调度室。
(2)矿井一旦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作业现场瓦检员必须首先将工作面内人员全部撤至就近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并设置警戒栏,然后,汇报调度室。
(3)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立即通知其它停风地点的人员全部撤出,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事故的进展情况,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发生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时间、地点;
事故类型;
影响范围:
人员撤离情况;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他事宜等;
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及其他人员立即到调度室(应急指挥部)井下其他有关人员集合待命。
3、安全撤离技术措施:
(1)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头脑清醒,然后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进行撤离。
(2)撤离时,遇险人员必须在本班跟班队长(跟班队长不在,由班长或由由经验的老工人代理)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或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地进入新鲜风流中,撤离危险区。
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
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所有人员撤出来以后,悬挂“严禁入内”的警标,禁止一切人员入内。
(3)当全矿井停电停风时,待井下人员全部撤出地面后,应安排人员在主井、副井和回风井口24小时站岗值班,在未恢复通风之前,严禁一切人员入井。
4.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便于管理,将无计划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区域性和全矿井停电停风。
局部性停电、停风是指个别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机及供电系统故障停电而导致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是指一个采区因采区变电所故障停电而导致整个采区的所有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也包括中央变电所故障而导致的全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全矿井停电停风是指因电网、地面配电所故障以及主要通风机故障导致井下全部停电停风。
(一)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属局部通风机及供电系统故障停电而导致局专供电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自动切换到动力供电的局部通风机供风,切断工作面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停止一切工作,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汇报。
2).当发生局专供电的和动力局部通风机均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当班值班队干或班组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全风压通风安全处,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当班瓦检员负责及时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
掘进队必须安排人员在就近电话处等待调度命令。
3).矿调度室无论接到上述(1.种或2.种)原因汇报后,按机电设备管理区域责任制立即通知机电队和相关连队的值班队干组织派人到井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尽快恢复局专供电的局部通风机正常供电。
4).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的瓦斯排放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执行,实行瓦斯分级排放管理,严禁越级排放。
通风科要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瓦斯涌出量大小,确定瓦斯排放等级并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区域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除按“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外,按进风至回风的线路顺序逐个地点排放,严禁两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如果是中央变电所故障而导致全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在确保共用回风巷道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分采区分别进行排放。
先排放瓦斯涌出量大的重点区域)。
(三)全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全矿井停风,矿调度值班主任立即通知抽风司机立即将防爆门和井口风门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2).电网停电后,有权联系停送电人员和矿调度室值班主任分别向电力公司和集团公司调度室取得联系,了解停电原因、来电时间,决定是否将井下人员撤出出井。
如果是地面变电所故障,矿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组织处理,并根椐故障处理所需的时间,决定是否将井下人员撤出出井。
3).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通知井下撤人顺序为:
第一、开切眼和上山的人员;第二、长距离掘进工作面和重点区域的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第三、其它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人员;最后通知各机房硐室、车场等地点的人员。
4).由于停电时间不定,因此撤人不一次性全部撤出地面,撤人具体规定如下:
停风时间在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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