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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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
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加快
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省政府《关于
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是指达到本办
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
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全省先进地位的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本办法所称的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是指达到本办法规
定的基本条件,工业设计服务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业绩突出,
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具有明显示范引领作用的工业设计企业。
第三条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的申报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
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河
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
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
范企业的申报、初审工作,并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河北省工
业设计中心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的申请单位必须是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运营管理规范的企业。
第六条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
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
造良好的条件。
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
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设立有首席设计师岗位。
(三)已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
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具备独立承担相关
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四)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人员 20 人以上,
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近两年获得
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 项以上,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
效益。
(五)重视知识产权应用,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近两
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
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
业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好信誉,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二)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
工业设计开发试验软硬件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
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咨询服务能力。
(三)工业设计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优势明显。
有高水平的工
业设计领军人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2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四)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
服务制造企业不少于 50
家,且与 5 家以上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
近两年工业设计服
务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0%。
(五)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符合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
企业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市(含定州、
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提
交以下材料: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
企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两年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和运
行情况,以及后三年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
(三)其他有关情况。
第九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
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和现场审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择优确
定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名单,并在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河北省
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称号。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
业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并适时
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十二条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
业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组织复核一次。
接受复核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
业须填写《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
企业复核表》,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在复核截止日期前将复核材料报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复核,以通告形式公布
复核结果。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河北省工业设计中
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
(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第十四条因第十三条第
(一)、
(二)、(三)项原因被撤销河北
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称号的,两年内不得重
新申请。
第十五条因第十三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河北省工业设
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四年内不得申请,并暂停
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下一年度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河北省工业设
计示范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七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调整和撤销的河北省工业
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以通告形式公布。
第十八条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
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
若的干政策措施》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
工业设计中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
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3〕194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定政
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声明
1.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设
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
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
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近两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5.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
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地址
基
本
情
况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银行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联
系
方
式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申请联系人
上
年
度
指
标
营业收入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出口交货值
R&D 支出
专
利
情
况
类别
申请数
授权数
备注
专利总数
其中:
发明专利
主
要
产
品
产品名称
产能
上年度产量
国内市场占有率
单位:
万元、万美元、个、%
申报企业情况
(一)
企业技术中心、研
发中心建设情况
获国家级、省部级
科技奖情况
参与制订国际、国
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质量品牌建设情况
承担国家、省重点
工程或项目情况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企业未来三年规划情况
重点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导产业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
建设、质量品牌建设等有关规划情况。
申报企业情况
(二)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基
本
情
况
成立时间
场所面积
资产总额
职工人数
运营模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人
员
构
成
管
理
人
员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
业
人
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
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及占比。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 年
20 年
两年总额
投
入
情
况
投入总额
占企业 R&D 支出比重
其中:
设计人员经费支
出
运
行
情
况
中心运营经费支出
其中:
培训费用
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其中:
完成项目数
产业化项目数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数
其中:
产业化成果数
专利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
权)
单位:
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一)
近两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近两年主要设计成果产业化情况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单位:
万元、%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二)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职 务
联系电话
职
称
学
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
作
经
历
及
成
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注:
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 2-3 位主要成员填写
从事工业设计人员名单(列出 20 名)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业资格/技术职务
电话
近两年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获得情况(列出 10 项)
产品或项目名称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授权单位
授权人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五)
中心运营等有关情况
重点是中心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有关情
况(可另附页)。
中心今后三年目标与规划情况
重点是中心今后三年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和组织体
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和措施情况(可另附页)。
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4.工业设计中心成立证明材料(如公司决定成立工业设计中
心的通知、董事会决议等,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证明材料;
6.近两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从业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
清单或个人社保证明、个税申报表、劳动合同);
8.工业设计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
格证书;
9.其他有关材料(如体现设计水平的设计方案或设计图 1-2
份)。
附件 2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复核表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复核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复核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复核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
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声明
1.本单位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
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2.本单位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所需的数据
资料,并为其复核工作提供方便。
3.本企业近三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4.本单位所提供的复核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
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基
本
情
况
资产总额
三年净增
职工人数
三年净增
场所面积
三年净增
中心性质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人
员
情
况
管
理
人
员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
业
人
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
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及占比。
复核期主要指标
20 年
20 年
20 年
投
入
情
况
投入总额
占企业 R&D 支出比重
其中:
设计人员经费支
出
运
行
情
况
中心运营经费支出
其中:
培训费用
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其中:
完成项目数
产业化项目数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数
其中:
产业化成果数
专利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
权)
单位:
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一)
复核期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奖项名称
获奖作品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复核期主要设计成果产业化情况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复核期主要新增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复核期主要新增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单位:
万元、%
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二)
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三)
中心运营情况及贡献
重点是中心运营情况,主要业绩,在行业内的水平和引领作用,对企业发
展的贡献等情况(可另附页)。
发展目标完成和规划实施情况
重点是中心三年来(对照《申请表》)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指
标完成情况,和组织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实施情况,
及《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符合性(可另附页)。
其他相关情况
市级、雄安新区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2.复核期内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荣
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其他材料。
附件 3
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
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 业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
设计示范企业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
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审查、管理、
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近两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5.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
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基
本
情
况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职工人数
所有制性质
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服务领域
人
员
构
成
管
理
人
员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
业
人
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或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及占比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 年
20 年
两年总额
经
济
指
标
公司营业收入
其中:
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及占比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工
业
设
计
成
果
工业设计项目完成数
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数
其中:
承担国外项目数
专利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
权)
单位:
万元、个、%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
(一)
近两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近两年主要设计成果产业化情况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单位:
万元、%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
(二)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职
称
学
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
作
经
历
及
成
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三)
注:
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 2-3 位主要成员填写
从事工业设计人员名单(列出 25 名)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业资格/技术职务
电话
近两年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获得情况
产品或项目名称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授权单位
授权人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
服务企业名单(50 家以上)
序号
合作企业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合同额
(万元)
合作企业
联系人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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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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