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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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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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当前,国内外形势总的是好的,政法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
从国际上看,和平、发展、合作是形势的主流,世界格局处于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
总体缓和稳定、局部紧张动荡构成了当今国际形势的基本态势。
从国内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展顺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已见成效,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
特别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实施了一系列求真务实、统筹发展、为民爱民的方针政策,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
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做好政法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既要看到大好形势和有利条件,更要清醒地看到维护稳定的复杂形势和突出问题,清醒地看到政法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求真务实,做好工作,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持续稳定。
一、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这一问题,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并要求全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关心群众利益。
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治本之策。
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只有得到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取得成功。
而要得到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就要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我们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发展和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
人民群众不仅关心GDP、财政收入以及引来了多少项目,更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护,收入能否增加,退休了能否领到养老金,下岗了能否再就业,孩子能否入学,毕业了能否找到工作,生病了能否看得起病,外出是否有安全感,利益受到了侵害能否得到公正处理。
实现了群众的这些利益,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地支持和拥护我们,才能说明我们的工作有了政绩,才会有真正的社会稳定。
促进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
任何一项改革发展措施的制定,都要考虑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任何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的出台,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任何一项发展项目的实施,都要考虑能否给群众带来长远利益或现实利益。
同时,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众具体利益的结合点,不能使一部分群众现有生活水平下降,更不能使这些群众失去生计,要努力让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
要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要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对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革中侵害职工利益、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制定防止出现类似问题的制度和办法。
注重做好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农民增收、务工农民的管理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把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又是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做好群众工作,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矗涉及群众利益的许多矛盾单靠物质手段难以解决,必须有强有力的思想工作作保证。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经常分析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意了解各阶层人民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及时掌握哪些是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有针对性地疏导群众情绪。
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化解矛盾纠纷是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群众工作。
要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
广大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级领导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保护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
一方面,要对他们严格要求,使之以良好的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另一方面,要从政策制定、舆论导向等方面树立他们的形象,提高他们的威信,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和氛围。
各地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县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指示,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总的目标就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注处置得好。
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和问题,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也有一些应吸取的教训,要认真加以总结,研究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完善处理机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
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是对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
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和处置的能力。
(一)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当前,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勾联聚合,呈现出境内外勾结、组织间聚合、合法非法手段并用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新动向,策划暴力恐怖活动,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假手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与我对抗。
一个时期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还采取造谣诬蔑、挑拨离间等卑劣手法,丑化我党和政府形象,攻击我政治法律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对敌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对敌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在处理经济文化问题的同时,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敏锐性,坚决粉碎敌对势力的种种图谋,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势力形成组织,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
(二)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切实提高预警能力。
根据敌情社情的新特点、新变化,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实现相关信息共享和信息支持,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斗争合力。
加强对情报信息的分析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把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粉碎在预谋阶段。
(三)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和防范工作的力度。
从全国看,应重点注意四个问题:
一要高度重视敌对势力对我核心要害部门的渗透和窃密活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间谍情报活动。
二要严防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
三要警惕“三股势力”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同时要落实好各项治本措施,确保_______、西藏等边疆地区的稳定。
四要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持不懈地加强反邪教工作。
要针对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经济文化交流和宗教活动对我进行渗透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防范和抵御。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互联网的管理,积极占领网上阵地,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传媒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三、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
(一)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这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
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急剧上升的有效措施。
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滋生和诱发犯罪的因素大量增加的客观形势,决定了我们必须长期坚持“严打”方针。
这决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阶段性要求。
各级政法部门要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去。
二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制宜,确定打击的重点和方式。
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方式更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
从全国来看,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同时,加强对黄赌毒的查禁力度,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
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加强重点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应依法从宽处理。
要继续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
这样做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犯罪,有利于挽救失足者,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贯彻这项政策的具体措施。
(二)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的工作机制。
坚持专群结合、充分依靠群众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矗要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有效动员和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形成人人参与的群众安全防范工作格局。
在多年群防群治的实践中,各地创造了不少好的方式方法。
比如,在城市,发展规范的保安队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保安服务;建立专业社工队伍,开展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带领群众维护治安;组织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建立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成立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建立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义务巡逻;组织看楼护院、邻里守望,开展义务治安防范。
在农村,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实行联户联防;开展村民轮值夜巡,义务防范,等等。
对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加以研究总结,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广,不断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这是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工作,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乡镇、街道综治办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
加强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在社区、村的落实。
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建设,强化基层治安保卫和化解矛盾工作。
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社团、行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综治办要加强协调,构建好基层治安防控网络。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必须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
(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
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
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尤其要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继续开展“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活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职业培训教育、子女入托上学、维护合法权益等项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清理并认证一批符合条件的过渡性安置企业。
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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