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标准化监控管理文件二安全监控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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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3月9日,本站总监参加了太中银铁路公司召开的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动员大会,深感此项活动切合太中银铁路工程实际,是稳定太中银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需要,是当前抓好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方法和具体措施,是解决当前太中银铁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铁道部、太中银铁路公司及顺达监理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强施工监理的过程安全质量监控。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控有效”的原则,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制,按验标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结合太中银铁路公司有关质量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和我监理站实际,编制了此体系文件。
(二)编制依据
1、《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第25号令)
2、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太中银铁路公司管理办法汇编》
4、《太中银铁路工程监理规划》
5、《太中银铁路工程监理合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8、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道部铁办[2005]133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79号)
1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条款
11、铁道部现行相关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标、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及有关文件。
现场勘察和调查情况。
(三)工程概况
JL-Ⅷ标段工程范围包括:
正线:
陕宁省界~迎水桥(DK545+500~包兰K696+800);
银联:
平吉堡站(含)~银川站(含)(包兰K538+650~包兰K524+514)及DK247+255~绥德站(不含)(DK247+255~DK261+438),其中绥德隧道11.13km。
主要工程数量包括:
路基土石方2089万m3,特大桥13842m/12座,大桥7540m/33座,中桥1863m/24座,涵洞7840m/302座,隧道16439m/3座,铺轨343km,房屋47104m2,车站17个。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为目标,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顺达监理公司监控管理水平,补充和完善既有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用标准来规范体系建设,用规范的体系约束现场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逐步根除质量通病、惯性违章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分解目标如下:
生产安全:
杜绝校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遏止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工程质量:
杜绝工程质量重大及以上事故;
遏止工程质量大事故。
铁路交通: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遏止因建设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第一节监理站组织机构
为确保监理站的质量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监理站成立了已总监理工程师王孝祥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小组、各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并在监理站成立了质量安全
顺达监理太中银铁路JL-VIII标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进行了严格规定,严格监理人员质量安全监控管理中要坚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允许越级安排工作,可以越级投诉,不允许越级汇报工作的制度。
切实分清责任,按既定的追究标准,实施责任追究,对没有履行职责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责任处罚。
监理站的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王孝祥
副总监理工程师:
柳树强
分站长:
穆星照、张鹏
监理小组长:
刘忠臣、冯少立、田长义、钱应发、陈金科、王金友、李金保、程易新、张新平、易锋
管理办公室:
冯鹏、高霞
济南顺达太中银铁路JL-Ⅷ标段工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框图
工作目标
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分站长
穆星照
(兼)
马秉雄
中铁十九局指
挥部
项目监理组
中铁二十一局第三项目监理组
中铁二十一局
第一项目银联线监理组
中铁二十一局第二项目监理组
中
铁
十
局
梁
场
监
组
辅
架
理
中铁二十一局一项目新建线路监理组
中建第十一项目监理组
中建第十项目监理组
中建第九项目监理组
中建第八项目监理组
中建第七项目监理组
中建第六项目监理组
(一)、总监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太中银铁路公司领导下;
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协助太中银铁路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3、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4、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5、按照太中银铁路公司总体部署和本标段安全生产实际,确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全面掌握本标段安全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安全防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监控到位。
6、定期召开监理站安全分析会,根据需要举办监理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培训班,严肃考核并兑现监理站安全监控管理奖励与处罚办法,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实现安全责任目标。
7、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本标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副总监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本标段安全监控工作负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
2、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监理站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等文件初稿的编审工作。
制定安全施工监理目标及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分解到各专业,形成控制网络。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并备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交底安排。
5、协助总监组织对标段内高危工点责任到位的安全包保,每周巡检不少于两次,并于周日将标段内高危工点包保情况书面报告太中银安质部。
6、定期对标段内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经总监复查后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检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7、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监理工程师将包括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技术资料归档。
(铁建179号文件)。
(三)、监理组长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本监理组管段安全监控工作具体负责。
2、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审查管内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和安全交底安排。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初审后报送总监审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开工。
6、在施工阶段,做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抓好包保,并组织定期检查。
巡视、包保定期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及时报告总监;
由总监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建设单位。
7、建立安全生产监控工作台帐,收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和资料,定期与施工单位交换安全生产方面监督管理的意见,按监理站要求上报年、季、月安全监理工作小结和总结。
8、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向总监报告,协助总监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四)、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总监(副总监)和组长领导下,对自己负责监理的作业管区安全监控工作负全责。
做到安全生产监控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同步。
2、根据监理站安全工作年、季、月安排和本管区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特别是审查好开、复工前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安全应急物资、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等是否达到标准,施工中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每道工序结束后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否则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把安全和质量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行使验收签字权力。
3、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确定本管区安全工作重点,加以重点监控,在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随时向组长汇报。
重要问题也应同时向总监(副总监)汇报。
4、按监理站要求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采用下发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等形式及时制止并纠正违章蛮干行为。
5、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6、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检验检测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用。
7、在监理日记中同时记录安全管理监控工作,按监理站要求在月工作总结中做好安全监控工作总结,作为监理站考核兑现奖罚的依据。
(五)、监理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监理组长和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自己负责监理的作业区段安全监控工作负全责,做到安全生产监控与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同步实施。
2、根据监理站的年、季、月安排和本作业区段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特别是检查好施工单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每道工序结束后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及时纠正并制止违章蛮干行为,把安全和质量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尽职尽责。
3、对本区段的安全难点、重点,注意重点监控,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不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随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长汇报。
4、注意对施工现场重要机具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向工程师和监理组长报告。
5、在监理日记中同时记录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按要求在月工作总结中做好安全监控工作小结。
二、责任追究制度
1、旁站监理脱岗时,不发加班费,每人次罚款200元。
2、高空作业工人不设安全网,爬梯、工作平台、栏杆等保证安全的措施,每人次罚款100元。
3、安全监理工作中未尽职尽责,发生以下情况时,每人次罚款400元。
(1)、既有线施工准备不充分,施工人员未经全员培训,防护设施不到位,与设备管理的运营单位未签安全协议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及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未到位就开始施工的,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就冒险放行列车未予以制止的。
(2)、隧道监控测量布点不符合规定,测量不及时;
洞内正常施工安全脱岗的;
火工品帐物不符、剩余不及时退库的;
(3)、连续梁支架地基不按设计要求处理,支架不按设计间距搭设、剪刀撑设置数量不足,防御应力管道堵塞措施不稳妥,砼漏振,予应力管道堵塞,既有公路,铁路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安全协议未签署。
4、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时,每人次罚款500元。
5、出现一般事故时,责成监理工程师主动辞职,离开现场;
总监向本公司写出深刻检查、请求处分。
6、出现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按太中银铁路安全质量协议书条款规定处理。
第二节安全检查制度
1、监理站根据太中银铁路公司的部署和本标段安全工作的实际,会同各指挥部、项目部负责人及各监理组长,对所管标段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全面的、专项的安全检查。
2、监理分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落实;
重点检查营业线施工、施工用电、模板工程、机械设备、龙门架、运架梁等。
并对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交通事故等措施检查落实。
每次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定期检查每季度一次,对本标段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体系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工人安全作业进行全面的内外结合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一般是根据本标段安全情况或公司指令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所进行的专项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目的明确,突出重点,注重效果。
管内检查一般应突出高危工点的危险源监控、隧道施工围岩测量,仰拱、二衬与开挖面距离控制,桥梁墩台高空作业防护,跨高速公路、国道和铁路既有线施工、防护、特种设备管理、火工品管理及用电安全等。
5、检查时要内外并重,对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检查后认真详细填好问题整改通知单和项目部领导交换意见。
对发现的重要问题限令整改并进行复查。
6、整个检查完成后,由监理站汇总有关问题,通知监理组跟踪解决,问题整改后,通过月报、专题报告向太中银公司汇报,专题报告等及时归档。
7、监理站的安全检查,应同时检查监理日记中安全监控记录,透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考查监理人员日常安全监控工作效果,做为考核监理的依据。
第三节安全分析制度
一、例行分析会
1、每月初监理站总监(总监不在现场时由副总监)主持召开由各监理组长参加的安全情况汇报分析会议一次。
2、会前各监理组长根据总监要求对本监理组管段内上一个月安全形势、安全监控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对本月安全作业提出自己的想法,并用书面做好准备。
3、总监(总监不在现场时由副总监)在听完各监理组长汇报后,对标段内安全总体形势、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下步要求,布置本月安全监理工作。
分析要找准管内安全的问题点、薄弱点;
布置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专题分析会
1、管内如有新开工的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施工,如连续梁浇注、基坑支护与降水、爆破工程,隧道开挖、既有线施工等,必须由总监(总监不在现场时由副总监)主持,召开有负责该项工程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技术、材料科长等参加的专题安全分析会。
确定制约工程安全的危险源、危险点,制定确保安全的具体措施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真正把施工安全防护落到实处。
2、专题分析会召开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拿出各自落实专题会议的具体实施办法,经局指和总监领导审查后实施。
3、管内如出现安全事故险情时,要及时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危害,找出监理失控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落实整改措施。
三、安全分析工作会议记录作为原始资料留存。
第四节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一、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审查的主要的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洪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对下述达到一定规模,且安全风险较高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2、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8、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9、隧道工程;
10、铺轨、架梁工程;
11、既有线工程;
12、其它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三、监理站在接到上述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视情况成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小组,进行具体审核工作。
审核中对下列问题必须进行把关。
1、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2、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3、应急救援方案能否满足工程的要求;
4、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5、机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6、与相关单位签署的安全施工、配合协议;
7、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与方案的一致性;
8、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四、审查小组应在一周内得出初步结论和施工单位交换意见,修改后报总监。
总监复审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五、施工单位对深基坑、隧道、高大模板等工程的施工方案,特别是安全技术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通过并签认后方可指导施工。
六、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站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太中银铁路公司。
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安全教育培训审查制度
一、根据铁道部25号令“施工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监理站每年应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由总监或副总监带队,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施工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单位负责人落实计划,开展培训工作汇报;
2、检查培训教材,看内容是否结合实际;
3、检查培训人员名单,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考试卷、成绩;
4、检查施工单位劳务工上岗前的安全规章制度培训,看是否与正式职工同学习、同管理、同考核;
5、随机抽检5—10人进行现场实做及口试。
三、检查情况与施工单位见面交换意见,对存在问题如实指出。
凡管理人员、特种专业人员培训不足100%,培训工作考试合格率不足100%,限期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培训,届时由监理组长负责复检。
四、总监或副总监将检查及综合评定结果向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宣布,对存在问题如实指出。
评定结果记入监理站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太中银铁路公司报告。
五、凡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的或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按照规定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监理组长对上述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未经培训上岗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立即责令其下岗,补充培训直至合格,发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监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
六、对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情况应如实记录,资料留存归档。
第六节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一、总监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包单位
1、指挥部:
指挥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试验室主任等岗位上岗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相符,更换是否经过太中银铁路公司批准;
2、项目部: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科长、安质科长、试验室主任、测量队长岗位上岗人员等是否与投标承诺相符,更换是否经过太中银铁路公司批准。
(二)分包单位
1、分包单位是否经过太中银铁路公司批准;
2、分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三)架子队
1、应用范围:
本标段的桥隧工程、铺轨架梁工程是否采用了架子队的管理模式;
2、架子队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是否是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3、施工单位是否与劳务企业签订了劳务用工协议;
4、施工单位是否与社会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检查现场人员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胜任本职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所有人员是否经过质量安全自控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指挥部和项目部各岗位人员数量是否满足施工管理需要,人员素质是否胜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施工管理需要,人员素质是否胜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人员是否是正式职工,人员素质是否胜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是否签订了劳务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
三、审查责任分工
1、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先由监理组长逐一对号审查,合格后报监理站,由总监审核批准,合格后方准开工。
局指挥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由总监审查,若个别人员不符合资质要求,则不允许其从业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
2、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告知监理站,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监理工程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随时抽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持上岗证复印件)。
发现无证上岗者,应立即停止其作业。
4、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集中到场的集中审查,分散到场的分散审查。
四、总监应配合太中银铁路公司检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第七节应急救援预案审核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施工的工程特点,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分别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具有实施性;
2、应急预案中的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请假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离开工地时,应明确替代人员;
3、预案实施必须反应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案,投入抢险救援。
疏散撤离和抢险、救援等实施方案必须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4、预案中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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