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学分制漫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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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学分制漫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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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学分制漫谈
全面实施学分制漫谈
伴着四月的芬芳,新的一期教学信息又和大家见面了!
本期教学信息主要和大家漫谈一下全面实施学分制的相关情况。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分量的单位,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体制。
实行学分制是中国乃至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对社会进步和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实施学分制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人才需求趋向于多元化和个性化。
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已难以适应人才需求变化,只有进行改革,全面实施学分制才能满足需要。
(二)全面实施学分制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
全面实施学分制强调的是学生自主地进行发展定向和课程选择,这有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创新人才。
(三)全面实施学分制是学科发展的需要。
在全面实施学分制过程中,学生有更大的跨学科选课的自由度,充分发挥大学的学科优势,这有利于促进多学科的融合、促进交叉和渗透,催生新兴学科专业。
(四)全面实施学分制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全面实施学分制,学生可以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自主安排学习时间。
无形中扩大了学生的学习时空,使更多的人群拥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能。
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广泛普及,和多样化的发展。
(五)全面实施学分制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全面实施学分制,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使学校可以集中精力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
为适应中国乃至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学校相关精神,自2008级起我校全面实施学分制。
全面实施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求对本校的教学管理模式进行改革,而且相应的招生、就业等配套制度也要作相应的调整。
这是一个学习、借鉴的过程,也是一个培养具有我校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苏州大学
教学信息
主办苏州大学教务处
编委会主任殷爱荪
编委会副主任唐忠明
严世清
刘鲁庆
主编严世清
副主编刘鲁庆
编辑樊杰
陆丽
卢玮
责任编辑卢玮
2008年第2期
(总第320期)
2008年4月30日
编辑印刷苏州大学教务处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邮政编码215006
电话0512-********
邮箱:
jenn919@
卷首语
·全面实施学分制漫谈…………………………………
热点新闻
·“规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1
·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创新人才——大学生创新性实
验计划校外专家委员会理工组会议纪实………………
4
教学改革
·苏州大学关于制定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
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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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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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
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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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有关意见
(试行)·············································································
18
教学简讯
·公布推荐申报2008年江苏省高校相关项目遴选结果
20
·公布2008年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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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多伦多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体系简介
24
总结·规范·提高
“规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2008-04-11
2008年3月31日至4月1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在北京联合召开了“规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研讨会。
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规范教学评估工作,严肃教学评估纪律,提高教学评估质量,维护教学评估声誉,圆满完成首轮教学评估任务。
本次研讨会是在2003年教育部正式确立的五年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进入到最后收尾阶段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来自4月份14所参评高校的领导和进校考察评估专家代表总计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到会并讲话。
她首先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历程。
认为,过去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教育置于国家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在普及初等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在高等教育领域,通过近年来连续扩大招生,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学人数2700万,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位。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23%,步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行列。
通过发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形式,在我国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结构趋于合理,不同层次、类型的高等学校谋求各自发展定位,注重办学特色,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初步形成。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提高教学质量工程”以及“211工程”、“985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工程”的实施,全面提高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了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缩小了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差距,为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高等教育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基本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招生就业体制以及运行机制,激发了高等教育办学活力,优化了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
教学改革也不断深化,通过专业设置改革、课程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
同时,高等教育国际影响逐步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中国经验,引起了周边国家和地区,以至世界发达国家的重视。
吴启迪同时指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发展与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数量与质量的矛盾,但最大的问题是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不强。
今后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把握节奏,适当控制增长速度,把主要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到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吴启迪强调,开展高校教学评估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高等教育发展需要评估。
对大学,特别是公立大学进行评估是政府的责任,接受评估也是公立大学应尽的义务。
她认为,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等学校师资不足,特别是一流教师比较缺乏,有些高校中重科研轻教学现象较重,一些高校,尤其是新建本科高校定位还不很明确,教学管理还很不规范,有的高校缺乏基本的教学档案。
通过教学评估,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的办学定位,规范了教学管理,落实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了关键性保障。
另外,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很快,但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却未能同步增长,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没有实现政府和社会预期的4%目标,高等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只有0.6%,处于世界低水平状态。
有的省份生均教育经费两三千元左右,这与办一所合格的高等学校差距较大。
因此,这种情况下启动教学评估,是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重视高等教育投入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教学评估确实起到了这方面的作用,有效保障了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吴启迪在充分肯定评估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评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评估方案对不同高校的分类发展指导性不够;评估过程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
她要求评估工作要坚持做下去,但要在发展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吴启迪说,要严肃评估工作纪律,提高评估工作质量,维护评估工作形象,高质量地做好评估的收尾工作,给这轮评估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向国家、向社会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使评估工作让政府放心,让社会认可。
为此,她着重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规范评估组织行为,提高评估组织水平,建立公平公正选派专家的机制。
二是规范参评高校的评建工作和接受评估的工作行为,保持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三是规范评估专家的评估行为,使专家坚持评估标准,客观公正评估。
与会代表就如何贯彻评估工作规范要求,高质量完成评估任务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非常重要,非常及时,非常务实,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内容充实,收获很大。
会议进一步统一了人们的思想,明确了评估的要求,端正了评估的态度。
大家普遍反映,教育部确立周期性评估制度并开展周期性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评估工作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成绩是第一位的、主流的,某些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不是评估本身造成的,有社会的和体制的原因,是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
大家认为,要坚持周期性评估制度,坚定评估工作信心,保持评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大起大落,树立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此前提下,要探索评估工作新方法,强化评估工作规范,遵守评估工作纪律,严格评估标准,努力提高评估质量,用实际行动维护评估工作声誉,给本轮评估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会上,大家还就今后评估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各进校考察的专家组成员还分组认真审读了参评高校的自评报告,核实了参评高校相关数据和材料,对个别有出入的材料和数据,请参评学校进行了解释。
专家认为,提前审读参评高校评估材料,有助于把评估工作做得更加全面细致,有助于减轻专家进校考察时的负担。
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创新人才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外专家委员会理工组会议纪实
为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外专家委员会专家的作用,保证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完成质量,3月26日在红楼会议中心217会议室,召开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外专家委员会理工组会议,校外专家王振明、谢卫国、朱晓焱,学校教务处和理工类有关学院领导严世清、汪一鸣、黄毅生、晏世雷、方建兴、郭旭红、赵建平、倪佩红参加了会议。
教务处和各学院领导首先向校外专家通报了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开展情况,并对校外专家对正在开展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所提供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与会校外专家表示,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启发了学生的创业意识。
企业通过参与计划不仅给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机会,还为企业提供了创新平台,发现创新型的人才,达到学校和企业、社会的共赢。
校外专家将继续在技术支持,资金投入,条件提供等方面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给予支持。
会议重点讨论了企业或校外专家介入创新计划形式、如何引导学生提出好的选题、校外专家参与的方式、校外专家如何参与项目评审等问题。
校外专家和与会各学院领导—致认为,实验计划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让学生针对企业、行业、社会的需求来自己提出问题、设计实验、解决问题。
理工类的实验项目不应该仅仅是技术性的,而且应该有综合性、调研性的项目。
如可以去开展如何将己有的发明和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的研究项目,培养学生创业精神。
目前各学院应协调和组织校外专家今后将做好以下工作:
(1)举行创新讲座、开设创新俱乐部,让学生了解专家所在企业、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前沿问题,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激发学生的创业精神;
(2)提供2008年创新实验计划项目选题建议,配合学校完成今年项目申报工作;(3)参与具体项目的指导工作,为计划项目提供实验和实训的机会。
会议还指出今后要加强学校与校外专家以及校外专家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专家组成员虽然分别由各学院联系,专家组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面向全校所有学院(部)的学生,专家之间要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大家坚信,通过学校和校外专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有力推进“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资源,在项目实施上突出我校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和面向行业领域的办学特色,培养出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的新型人才。
苏州大学关于制定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了进一步适应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要求,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本科人才培养新体系,根据教育部[2001]4号、5号和[2007]1号、2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制定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以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切入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基础扎实、知识全面、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较强的高素质本科人才。
二、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资源配置全面的综合优势,以体系合理、内容先进、结构简洁为目标,以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为切入点,完善前期打好宽厚基础,强化通识教育,后期突出宽口径专业教育和交叉学科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学分制建设,构建科学、合理、先进的新课程体系。
新课程体系的构建,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注重通识教育,实现多学科交叉的宽口径培养。
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的课程设置经验,转变只重视本学科和本专业教育的培养观念,打破专业壁垒,课程设置要加强多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与结合,达到文理渗透、理工融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建设,整合、优化学科专业基础课程,适度增加选修课程,增强专业适应性,实现博与专相结合的综合教育。
2.开展学科大类教育,夯实专业基础,提高人才培养标准。
新的课程体系设置要对专业重新进行综合性设计改造,从学科大类教育着手,拓宽专业,实现学科联合和专业综合,按学科大类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强化专业方向模块的社会适应性,构建融合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和广泛的适应性,实现统观知识的目的。
3.优化课程内容,提高课程的综合化程度,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提高学习效率。
通过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的综合化,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力度,压缩教学总学分,减少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增设基于网络化的自主学习型课程,进一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4.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强化培养学生的高尚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
着力改革实践教学环节,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加大设计性、研究性和综合性实验的比例,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开放性实验教学体系。
大力加强实践实习、科学研究等环节的教学,注重提高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强化人文素质及艺术素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坚持教育教学内容的国际化原则。
贯彻我校“立足苏南、辐射江苏、影响海外”的办学定位,培养具有国际适应力和竞争力的新时代本科人才。
为此,要适度开展双语教学,学校生物技术类、电子信息类、金融类、法律类专业的双语课程比例,要达到总课程的10%以上;同时鼓励其它专业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双语课程的教学。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一)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采用课程平台结构体系,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大类基础课程平台和专业教学课程平台三大类。
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平台60学分左右;大类基础课程平台约占总学分的25%;专业教学课程平台(含实践教学环节及毕业论文/设计)约占总学分的37%,专业选修学分应占专业教学课程平台学分的30%左右。
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按照专业规定学制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学校实行每学年2学期制,每学期为20周,其中,授课19周,考试1周;每学年暑假安排1周时间用于开展暑期学术周活动。
(二)各课程平台课程设置及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是指学生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着重于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60学分左右,包括政治理论类、体育与军事类、语言与技能类、人文艺术类、自然科学类、师范理论与技能类等。
2.大类基础课程是指本大类学生均须掌握的学科大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必修课程,约占专业总学分的25%,包括部分基础技术课,着重于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奠定学生今后学业发展的基础。
具体设置课程由各大类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拟订。
3.专业教学课程是指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开设的本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课程,具有定向与发展的功能,着重于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约占专业总学分的37%,其中专业选修学分应占专业教学课程平台学分的30%左右,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必修)、专业发展课程(选修)、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具体设置课程由各学院拟订。
学院可开设的选修课程总学分应大于专业规定选修学分的两倍以上,其中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四、学分计算
课程的学分数以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数为依据,原则上规定理论课程每18学时为1学分;公共体育、实验、习题、讨论、设计、上机等实践教学课程每36学时为1学分;集中进行的教学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则上以1周时间为1学分。
入学教育、公益劳动、运动会等环节均不计学分,但学生必须参加。
五、毕业总学分要求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修满主修专业毕业总学分,即可申请毕业。
其中,七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为28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为200学分;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60学分。
六、本意见自2008级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推行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选课要求
l.学生应充分了解专业培养方案,并在导师、班主任等指导下自主安排好个人学习计划,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依据所在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和学期推荐课表等进行选课,以确保顺利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各类课程学习及教学实践环节等,并取得最低毕业学分。
2.先缴费、注册,后选课。
缴清学费并有效注册的学生方可选课。
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经学生处审核出具有关证明并到校财务处办理开通注册、选课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取得选课资格。
3.选课是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认真对待,并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
学生凭学号、密码选课。
密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代替他人选课,不得借用、盗用他人学号及密码选课。
4.新生入学后,第一个学年的课程由教务处按类(专业)排定,并以推荐课表形式发给新生,其中必修课程已经排定。
新生一般只对选修课程进行选课。
5.学生选课按学年进行,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选课分三轮:
第一轮为该学期第10周;第二轮为该学期第15周;第三轮为选课确认,学生确认分两次,分别在下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开学第2周确认本学期的选课。
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确认选课前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缴一学年学费。
选课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等以《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网上的通知为准。
6.学生无故不参加选课或错过选课机会,不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
对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学校集中组织一次补、退选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3周进行。
7.为使学生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每生每学期选读20学分左右的课程为宜,最少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班学生除外),最高不宜超过30学分。
8.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选课者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有先修要求的课程,一般应先选读先修课程,以免造成后续课程学习困难。
9.学生选课、听课、考核必须一致。
学生不能参加未选课程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修读后未参加考试,该课程成绩以“0”分或不通过记录。
二、选课操作
l.学生选课前一周,教务处将课程分类在选课网上公布。
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本人学习进度,及时到选课网上查询本类(专业)推荐课表,拟订出适合本人学习的计划课程表,并认真阅读选课网上的选课安排通知,及时了解课程安排情况及选课相关信息,为正式选课做好准备。
2.选课分三轮进行,每轮选课又分为若干个阶段。
每个选课阶段各有不同的选课任务。
为顺利选课,学生应按各阶段的选课顺序和课程性质,通过选、补、退等选课环节,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3.每一轮(含各阶段)选课结束后,系统将进行后台处理。
4.学生所选课程被系统筛选出教学班(或停开课)后,应及时调整个人课表或在下次选课时再选读该课程。
在每一轮选课期间只要所开课程教学班有容量,允许补选。
本类(专业)教学计划推荐的课程经学生自行调整仍无法完成选课,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选课系统中填写“教学容量已满教学班补选申请”。
系统检测后确认该生课表无法排开,且申请的教学班允许扩充容量,系统将自动予以补选该课程。
此项申请每生每学年限二门(即每学期一门)。
5.上课时间完全冲突或部分冲突的课程,学生应先选中其中一门,另一门须按规定在选课网上办理“冲突课程选课申请”,经批准后,由选课系统予以加入。
学生查询个人课程表,课表上显示该课程已选上后,再行办理“免听课”手续。
“冲突课程申请”及免听课手续一般在第三轮选课期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6.开课后,学生可以试听、试修两周。
两周内,可在选课系统中申请退选,但不得另选其他课程。
三、本暂行办法适用于2008级本科学生。
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适应学分制管理需要,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由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由本人持苏州大学入学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按规定缴费。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时入学者,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指定苏州大学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可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转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在入学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院(系)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因疾病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向原录取院(系)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的,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五条 已取得学籍的学生须按校历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缴一学年学费后方可注册,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未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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