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十三五人力资源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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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十三五人力资源和
漳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设立福建自贸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重大战略机遇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漳州先行先试、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加快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
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漳州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本规划重点阐述规划期内政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民参保、人才强市、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的战略意图、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是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开创人社事业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规划基期
“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实施《漳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明显。
坚持就业优先,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全面开展就业服务信息建设,投入近500万元资金建成就业信息化系统,已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
同时,还完成两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即“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和“厦漳泉公共招聘网”;二是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4万人,组织实施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向非农转移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实现转移就业,较好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三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
主要是开展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和“送培训进企业”活动。
企业直补人数达60628人,直接拨付给企业培训资金达2819.6万元;紧缺技术工种培训达10488人,发放紧缺技术工作免费技能培训补助资金达2110.4万元。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26.60万人,增长3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68万人,增长42.7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03%左右。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加大养老保险工作力度。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扩面、征缴并重的格局。
制定了我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妥善解决了20家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着力拓展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
充分挖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潜力,开辟独立业务窗口为非公经济组织参保开辟“绿色通道”,为有续保缴费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畅通缴费渠道,建立健全居民医保跨年度自动续保机制。
同时,解决城镇居民、医改前后关闭破产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华侨农场职工、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及其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等困难人群参加医保的问题,共计45673.31万元;三是提高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2008年每人每年38元调整到2015年每人每年90元。
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11年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
增加门诊特殊病种种类,提高部分病种补偿封顶线,扩大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就诊范围,将住院前检查合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调整职工医保退休补缴政策,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充实完善医疗费用稽核依据,调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十二五”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7.3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6.54万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11.3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6.7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2.63万人);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02.68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50.07万人,居民医保参保52.61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为208.29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58.16万人)。
(三)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围绕我市“4+4”主导(战略)产业发展,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重点产业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
实行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倾斜政策。
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能力。
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漳州市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
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和培养力度。
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加大引进国(境)外智力。
“十二五”期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达13.73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9.79:
43.08:
47.13。
技能人才22.38万人,其中:
高技能人才5.931万人。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家。
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共190多人次。
入选省“海西”产业人才高地4个,高地领军人才4名,入选省海西创业英才4名。
“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技人才45名,高技能人才3名。
(四)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公务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公务员考录坚持凡进必考,积极推进公务员“阳光”考录工作,严格职位条件设置,加强资格条件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体检等重点环节的规范工作;推行细项打分法和无纸化评分系统,加强面试考官队伍管理和培训,对考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落实《福建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库建设。
抓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确实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十二五”期间,初任培训2790人,任职在职培训11203人。
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基本实现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全覆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
积极推行“阳光安置”,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逐步构建生活困难补贴动态增长的解困工作长效机制。
(五)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加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监督,健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
适时上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完善劳动力市场主要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市、县两级建立了欠薪应急保证金制度。
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工作,根据“规范秩序、缩小差距”总体要求,贯彻执行省里统一制定的“三类五档”的津补贴标准。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在职与离退休及不同县区间人员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六)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认真实施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延伸到乡镇、社区和工业园区,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欠薪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十二五”期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26%,为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24779.59万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685件,结案率100%。
(七)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认真实施省人社厅“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金保工程建设基本完成。
社会保障卡完成数据采集比对468.80万张,制卡467.34万张,发卡463.12万张。
基层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进一步增强。
全市126个乡(镇、街道)、255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1646个行政区建立村级工作站。
建立了人力资源数据库。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全面铺开,对全市8527户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就业培训、参保缴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信息采集,建立了电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做到了“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参保”五清。
与此同时,“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一方面,劳动力资源结构性过剩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缓解。
据测算,“十三五”我市城镇每年新增劳动者就业人数近4万人,本地近万名富余劳动力需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进城务工人员、省外及市外流入农村劳动者逐年增加,我市城镇就业压力逐年加大,预计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人员达5万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每年新毕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就业转失业人员将达1万人左右,就业结构性矛盾等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
另一方面,劳动者数量总体上供大于求,但高素质劳动者供不应求,表现为具有中高级职业技能的劳动力短缺,多数劳动者进城后只能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报酬低,稳定性差,难以胜任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形成我市就业工作瓶颈。
(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快、社保待遇刚性支出和享受群体加大等因素叠加,扩面征缴空间收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职工养老保险等制度尚未做到有效衔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低,低龄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选择性参保现象比较普遍。
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社会保险各项制度相互衔接任务加重、管理服务面临挑战。
人员编制少、经办力量少无法满足基层业务倍增需求。
(三)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有待进一步破除。
“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关键在人才先行。
目前,我市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增长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紧缺。
人才专业结构和行业分布还不尽合理、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保障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考验。
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外向型企业经营困难,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
劳动者更加注重劳动条件的整体改善和职业发展,就业的选择性增大;新生代农民工集体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劳动关系纠纷调处和监察执法机制还不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机构建设不健全,仲裁和监察执法人员紧缺,案多人少问题突出。
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更大考验。
(五)信息化和基层平台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各经办机构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不统一,各自承接省厅系统,软件平台和数据不统一,形成信息“孤岛”,造成资源浪费;各县(市、区)未设立劳动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应用服务综合管理工作受到制约。
三、面临的机遇
(一)党和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非常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为就业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尤其创新驱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互联网+”等重大举措的推进,就业环境大大改善,就业容量大大提高,为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以统筹城乡、整合制度、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面小康型社会保障体系。
(四)通过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海西”人才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十三五”指导思想
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奋斗目标,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十三五”发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各项工作都要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民生为本,促进和谐。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全市人民更广泛地参与发展过程,更公平地分享成果。
(三)人才优先,提升素质。
创新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四)改革创新,促进公平。
进一步解放思想,加深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
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从漳州市基本市情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统筹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六)提升能力,优化服务。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
六、“十三五”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统筹城乡就业各项工作,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收入分配差距缩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人才总量稳定增长,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
“十三五”时期,全市每年通过多种形式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下。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十三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实现8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0万人(含移交新农合居民医保50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万人。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素质不断提升。
人才总量稳定增长,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发展更加协调,人才供求更趋平衡,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十三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7.93万人,年平均增长5.5%;技能人才达到50万人,年平均增长7%。
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比例基本达到1∶3∶6的合理比例。
(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考录、考核、奖励和交流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转干部妥善安置,管理服务更加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五)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劳动者积极性进一步发挥。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
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全面实施企业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在97.9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劳动监察覆盖面扩大到各类企业,劳动监察的预警预案制度和劳动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健全,受理举报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以金保工程为核心,基本建成统一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二章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坚持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就业和创业创新齐推进,鼓励多渠道就业。
重视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
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
坚持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促进就业和大众创业相推进,市场决定机制与发挥政策作用相联动。
二、大力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
培育“互联网+”等公共平台,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健全创业担保贷款制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可获得性,破解融资难题。
加大创业资金扶持,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
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完善以SIYB创业培训为主的创业培训体系及全程监管制度。
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创业辅导指导机制,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将现行就业政策覆盖到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加强网络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
优化求职服务、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等工作。
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每年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训,遴选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做好创业跟踪服务。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村官计划、志愿服务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体制,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比例,加大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力度,做好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衔接。
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
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符合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能力核心、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加大实施“春潮行动”工程力度,完善农民工技能培训政策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和特殊就业群体的职业工作能力、岗位转换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
加大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的实施。
组织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每年组织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培训2.7万人次以上,至“十三五”末,力争建成漳州技师学院。
全市完成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培训13.5万人次。
五、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水平。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监管体系,深入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工作。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机制,加强安全防范。
逐步形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作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六、实施就业服务专项计划
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技能提升计划,推行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国民教育体系改革,构建全覆盖、差异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全方位培养高素质劳动者。
实施再就业计划,帮助结构调整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者就业。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精细化的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
实施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发展各类就业服务机构。
建立绩效考核和购买服务成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以省级为核心、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
七、强化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全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开展失业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工作。
健全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提升监测质量,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做好失业人员安置工作,把失业水平及失业率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承受的限度内。
促进就业重点行动计划
企业用工调剂计划:
推行淡旺季调剂、校企对接调剂、村企亦工亦农调剂、关停兼并重组富余人员再就业调剂,将用工调剂平台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
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采取购买服务成果和资金补助等各项政策,扶持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落实省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高校和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孵化基地)补助政策。
劳动者就业能力提升: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城乡劳动者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人员专业转岗培训等各类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产业工人实训基地:
技工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等;建成若干个具有公共实训功能的产业技术培训基地、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建成漳州技师学院:
在建成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成漳州技师学院,办成集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公共实训、竞赛集训、就业服务(校企双制)于一体的现代学校(职业训练院)。
第三章实现全民参保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突出重点,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
重点解决重复参保、漏保问题。
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积极推进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等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努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
二、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养老保险方面。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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