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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照片修改
公务员考试照片修改
对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政策建议(修改)对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政策建议颜杰坤(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清远511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但是目前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考试内容不够科学,落后于实际、人才资源浪费、公务员录用考试队伍建设不健全,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建立完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体系、考试内容的改革与扩展、建立起人才库制度、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机构的监督体系等措施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建议PolicyRecommendationsonImprovingtheSystemofHiringCivilOfficialExaminationYANJie-kun(QingyuanPolytechnic,Qingyuan511510,China)Abstract:
Thecivilserviceexaminationsystemhascarriedoninourcountryformanyyears;ithasmadeagreatcontributionofthebuildingofcivilservants.KeyWords:
CivilOfficial;Examination;Hiring;Policy;Recommendations.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现状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做到有法可依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从1993年实施以来,虽然经历了漫长的摸索阶段,但是成果明显,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
1993年8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公务员暂行条例》,把考试录用制度规定了下来。
次年6月,人事部颁布《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这两个文件标志着考录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995年4月,根据《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的规定,人事部下发了《关于统一确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水平和标准,加快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施行。
2007年11月22日《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实施,两个法律法规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二)确立了机关依法进人的新机制考试录用制度强调录用公务员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凡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者均不得录用,确立了机关通过考试的方法补充工作人员的新机制,改变了过去机关进人上的随意性。
考试录用制度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群众形象地将其评价为用卷子代替了条子,用公招代替了跑官,人事工作的正气得到大力弘扬,有效地遏制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考试录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十分重视考试录用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在增强自律意识的同时,积极构建防范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采取了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制度和公示制度等。
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大大加强,对于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的营私舞弊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给以制止和曝光。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不断改进经过多年努力,录用考试水平有较大提高:
一是加强对能力的测查。
笔试方面,取消考试指定用书,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
二是面试水平不断提高。
逐步推行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制度,面试考官培训力度不断加大,面试考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加强对面试测评要素的研究,综合运用多种面试方法,提高了测试水平。
二、现阶段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其在实际中逐步承担起应有的职责,为国家选拔了大批优秀行政管理人才,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也逐步与国际考试制度接轨。
这对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对于培养依法选人用人,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但是,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致使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系统功能难以很好的发挥出来。
(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1、制度不够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设落后于工作实际,相应的规章制度少。
在《公务员法》实施之前,国家级的规定只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没有一部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的录用有了法律依据,但这仅仅是对公务员管理中的一个环节作出的原则性规定,与之相配套的具体的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2007年实施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虽然比以前进一步的规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但是更多的是对于管理权限的规定,在考试录用条件、程序、组织机构等要素方面缺乏内容科学、操作性强、合乎实际的实施细则,制度体系还不完整。
比如,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以前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都没有对监督作具体规定,缺乏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法规。
2、招录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由于现在的法律法规缺乏课实行的细则,于是各个地方部门的自主权过大,加上目前的监管制度不完善和机构不健全,于是就出现了一些混乱,主要是招录门槛过高,盲目追求高学历、专业要求不规范、黑箱操作等。
对于门槛过高,只要查阅一下中央和地方的公务员招录公告,就可以发现,一些办公室科员也要求硕士生文凭,浪费人才。
对专业的要求更是五花八门,同一职位的不同地方要求相差太大,而同一部门同一职位的前后招录要求也不一致。
更有甚者,是按骥画图,人为地要录用某一人,按照某人的条件设立标准,排除其他竞争者。
3、监督管理机构尚未独立我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纪律与监督主要是规定纪律方面,对于监督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并没有说明哪个部门可以监督以及怎么监督,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与对此种活动的监督管理是一个部门。
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职能集于一个部门,监督也就容易流于形式。
(二)考试内容不够科学,落后于实际公务员的笔试主要分为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两种。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公务员通用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从事行政工作的潜在素质。
它一般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等科目或内容。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拟人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法规、专业技能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具体考试科目与内容根据拟人职位要求确定。
笔试科学性不够,题目内容过于冗杂,题目过偏过难,试卷结构重记忆、轻应用。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在高水平特别是测试创新潜能而又不致偏科的题目开发不够,历年考题出现不同比例的重复,影响了客观性测试的三度(信度、效度、区分度)。
目前《申论》所提供的材料几乎都是社会热点问题或焦点问题,这样很容易事先被猜测命中。
考生主要分为应届毕业生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考生,在贴近社会生活和机关工作实际的题目上,给应届生造成实质的不公平或者有的材料有所倾斜,对某一或某些专业的考生有利,影响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我国公务员面试的测评要素不够全面,目前我国公务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对应测者的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重视不够,对心理素质中人格等方面测评相对较少。
测评试题的命题空间小,内容缺乏针对性,一些固定的测评要素已经被社会上研究得相当透彻,导致面试走向极端一一八股文。
八股文式的面试阻碍考官与考生之间的沟通,导致双方不能对信息进行交流反馈,考生答题模式化,不能充分表现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考官难以考察出应试者的真实水平。
(三)人才资源浪费除了筹备考试所造成的人力物力浪费,由于录用级别与考试档次设置不尽合理,不能吸引更多具有高学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参加竞考。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仅限于对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实施。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本科生定为二十五级科员,硕士生定为二十四级副主任科员,博士生定为二十二级主任科员。
对于在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进入政府机构采用调任办法,但调任对象不包括民营、私营、三资企业的职员以及民办科研机构的人员。
这部分人进入政府部门的渠道只能是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无论其具备何等学历、经验都只能被任命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这样的政策既不能调动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也显失公正。
随着高学历青年进入以上所举各部门就业的比例越来越高,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同时,由于专业和年龄、地域的限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经常有些部门职位非常热门,而另外一些部门职位却没有足够的报名人数以至不能开考。
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都是实行最少3:
1才能开考,也就是说至少有2/3的考生是陪考的,在这2/3之中很多都是优秀人才,却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
有些部门职位不足报名人数,只能是空缺职位,招不到需要的人才。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队伍建设不健全1、考官队伍的构成缺少相对的稳定性,每次考录工作的笔试、面试考官组成人选带有一定的随机性、临时性。
这样做虽然可以增强保密性,但却极不利于考官经验的积累与素质的提高。
2、考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的面试考官队伍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官员,其二是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
前者虽然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专业管理知识理解则不够深,判断不准,一些参与面试的人事干部甚至出现设问不够科学等技术性错误;后者虽然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不够深入,有些学者所设计题目多倾向于理论陈述,对应用性、操作性的题目缺乏应有的重视。
有些考官自身的知识结构单一、陈旧或对公务员职位规范缺乏必要的了解,或缺乏从政实践经验和公务员考试命题与评委工作的经验,以致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命题和评判质量,测试点极易放在考官自身的特长上,即工作经验或工作偏好上。
还有些考官摆架子,傲慢对待考生,给考生很大压力,影响考生真实水平的发挥。
另外,某些地方的考官队伍中存在走后门,托关系等造假现象。
三、对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完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的不健全使实际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了极大的随意性。
无论从资格的设定,还是考试科目和内容确定,以及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受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很大,使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都要大打折扣。
《公务员法》的施行填补了我国公务员考试的法律上的欠缺,要继续在公务员法的指引下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推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设,形成考试录用制度体系,约束公务员考试中的主观随意性。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实行,规范了考试录用工作作系统,包括录用的管理机构、录用计划、报考资格、考试、体检、考核、录用、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等方面。
借鉴国外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健全考试录用制度的法规。
我国的相关立法部门、人事部门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面试考官资格以及考评标准、严肃纪律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尽快制定颁布配套的法规体系,把公务员招考的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尽快制定相关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国家公务员录用监督办法》、《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规定》、《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考试内容的改革与扩展1、改革现在的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考试内容,使考试内容科学化。
有些地方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考题难度较大,这样容易引导考生钻研偏题,迷失方向。
中央人事部门和有关科研机构要大力加强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和面试题库的研究建设工作,建立规范的考试内容、形式等,来统一目前全国各地各自为政、自搞一套的考试混乱局面。
同时,增加能力考察、素质测评、潜力预测的考试内容,增强试题的实际应用性,防止以往许多考生背出考出的不良现象的发生。
2、增加心理素质考察,使公务员考试内容综合化、全面化。
加强心理素质考察。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个发现、选拔与任用新人的过程。
人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个方面,心理素质相比身体素质而言具有内隐性和稳定性,比较复杂,不容易考察。
心理学和管理学研究表明人的潜在的心理素质对于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心理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通过心理素质的考察能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
目前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理素质考察不足,主要表现在心理素质测评内容不够全面。
虽然公务员考录中的笔试部分包含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面试中有对人员情绪稳定性的考察,但这些仅仅考察了公务员心理素质的某些方面,对于全面地了解人、发掘人才潜在素质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应借鉴国外经验,在公务员考录的实际工作中加大心理素质考察的内容。
3、加大专业技能的测试份量,使考试内容专业化。
可以考虑单独设置专业技能科目的办法,不论是A类还是B类考试,都要考一门专业课。
测试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专业理论,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知识的了解程度;二是实际操作,主要测试应考者对拟任职位具体工作的动手能力。
但要注意和笔试、面试的方式、内容区别开来,有所侧重,防止出现重复考试现象。
4、成立科学化、专业化的考官队伍。
公务员考录工作中,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环节都离不开考官队伍。
从一定意义上说,能否将高素质人才录入公务员系统中,关键取决于考官队伍的状况。
面试考官素质更要加强,因为面试考官是公务员招考的重要角色,有着其他测评不可替代的作用,关系到面试工作的成败。
面试考官的组成和素质关系到面试的信度和效度。
面试考官的组成应打破地域、部门界限,由省级考录部门统一调配。
从各部门各地区选拔出熟悉组织人事、机关管理工作的公务员、专家、考录业务优秀人员组成稳定的考官队伍,同时要系统培训面试考官,使面试考官都能熟练掌各种面试方法、技巧,加强专业化培训。
(三)建立起人才库制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该由独立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因为,公务员受同一部《公务员法》规范,执行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服务对象都是中国公民,其基本行政职业素质要求也是统一的;而且,各级各地公务员考试的程序、招考题目大同小异。
在考录职位科学分类、科学设置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内容的基础上,可以由独立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部门组织统一考试。
实行统一考试,可以加强对考试的监督管理;可以避免各级、各地重复考试所造成的重复浪费,将有限的资源可以投入到对考录的研究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可以省得考生长途跋涉,浪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在公务员考试的基础上,今后逐步过渡到统一实行国家公务员人才库制度,只要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才有可能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针对目前有的职位2/3以上的考生淘汰、有的职位招不到人才的事实,建立起人才库,对于一些优秀的但是又因为职位名额不够而被淘汰的人才,储备起来,以备后用。
这样人才就变成多次使用,不仅给考生提供多次选择职位的机会,而且使用人单位的视野里有更多待选的优秀人才。
(四)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机构的监督体系我国目前公务员考试监督工作,也由公务员管理部门来进行,这种制度设计,其实就是要取消对公务员管理的检查监督。
建立独立的对公务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的机构已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在我国,国家监督机关主要是各级党委纪检部门及政府监察部门,应当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明确这些部门的监督职能,并且将其监督职能具体化,以免造成部门之间的扯皮,导致监督制度名存实亡。
唯有如此,才能够在权力相互制约中达到检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沿着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向进行,使国家真正能达到竞争择优、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努力消除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国的一般大型考试,如高考等都设有社会监督体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公证部门等对考试录用过程进行监督,以避免暗箱操作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自建立以来,只是由人事部门对其过程进行监督。
许多时候,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本身由人事部门进行,这样无意间变成人事部门自己监督自己的操作。
因此,建立起由纪检、监察、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群众团体的代表组成,并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再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十分必要。
许多事情,如果没有或者失去监督,可能开始时能够保持良好的风气,但难以保证这良好的风气持之以恒。
因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Z].http:
//www.people.com.cn,2005-4-27.[2]《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Z].作者:
颜杰坤(1980.5——),男,广东化州人,汉族,法学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政治学、政治教育,电子邮箱:
yanjiekun8005@,联系电话:
013553991906。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公务员工资改革也应修明渠堵暗道
有消息说,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方案是,将重点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
从工资单上看,中国公务员尤其基层公务员的工资确实是比较低的,这造成基层公务员的情绪波动,心理失衡。
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是应当的。
公职人员的低薪酬,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有传统和惯性的。
历史上的观念认为,无论是当高官还是做小吏,都无非是给皇帝打工当差,当差的不应该拿高报酬,无偿当差当然更好。
因此,有的朝代,朝廷不给官吏发薪酬,有的朝代虽然也正式发工资,但数额也不多,比如在清朝,一个县令的正规年薪,是20两银子左右,购买力不到今天的一万元,后来不得不通过养廉银予以补偿;而明清底层具体办事的吏员,一直被认为是给王朝承担无偿徭役的役夫,没有正式报酬,至多也只是给一年才几两银子的工食银,不足以养家糊口。
其实这些吏员,他们从事的是终身以此为生的职业,而不是偶一为之的徭役。
既然是一种职业,不给报酬,他们以什么为生?
他们是以在具体办事中通过敲诈勒索捞取好处为生。
这种情况,皇帝们也是知道的,但是,实在也拿不出钱或者舍不得拿钱,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甚至放纵他们那么做,把负担直接转嫁给地方百姓。
这种做法实际上也传承到了今天。
公务员被塑造成人民公仆,应该无私奉献,因此,公务员的正式工资一向较低,给人一种枵腹从公的印象。
和历史上一样,公务员们无法从正规渠道拿到合理的薪酬,就会利用管理之便,采取各种手段,从阴暗渠道汲取财富以作补偿。
乱罚款的,乱收费的,通过审批寻租的,通过检查评比敲诈勒索的。
总之,通过正规工资无法得到的,往往通过不正规的手段得到了。
不但得到了,有些部门得到的还非常丰厚。
但这种偷偷摸摸的办法,无论对于社会公众还是公务员都是不公平的。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无疑加大了公众不合理负担。
而对于公务员来说,因为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权力大小不一样,可供创造的灰色收入不一样;再加上公务员的个人道德操守不一样,从灰色渠道得到好处的能力和意愿也不一样,因此其结果是,那些清水衙门的公务员,那些廉洁奉公的公务员,将不得不忍受贫寒的人生。
这当然是不公平的。
所以,提高公务员工资,让所有公务员都能够堂堂正正地得到与他们的付出相称的应得的工资收入,也是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要义之一。
但是,由于目前公务员队伍存在混乱状况,在提高公务员尤其基层公务员正常工资的同时,国家也应该解决好这些问题:
第一,既然公务员应该拿合理的应得的报酬,这种报酬拿得要明明白白堂堂正正,那么,那种偷偷摸摸地从灰色渠道捞取收入的做法,就必须坚决取缔,公务员借以寻租敛财,敲诈勒索的所有做法,都应该彻底禁绝,决不能既从明处提高
这必然需要进行限制政府权力,削减行政审批,建设阳光政府,加强公众监督等等行政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第二,公务员人数必须精简。
基层公务员人均工资不高,但因为公务员人数众多,社会公众的负担仍然是很重的。
目前,除了承担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公务员以外,还有大量其他视同公务员的人员,如各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工、青、妇机关工作人员,作协、文联、红十字会等机关管理人员,都享受公务员待遇,拿着公务员的薪酬和福利。
近日消息说,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赵白鸽推行的改革,遇到阻力,因为红十字系统内部绝大多数人怕改革,怕摘掉公务员的帽子,怕去行政化后当不成公务员,既得利益者反对,使她黯然去职。
连红十字会组织的管理人员也被视为是公务员,端着公务员的铁饭碗,由纳税人养活,可想而知我国公务员队伍滥竽充数到何种地步。
所以,提高公务员薪酬的必要前提是大力精简公务员队伍,将根本不从事公共服务和管理的人员剥离公务员队伍。
如此节约的资金足以提高真正从事公共服务和管理的公务员的薪酬待遇。
第三,公务员内部应进行薪酬福利的调整和改革。
公务员内部苦乐不均,等级悬殊,待遇之别有如天壤。
基层公务员待遇差收入低,但高级公务员却通过各种职务消费、补贴和福利,消耗浪费了巨额行政开支。
如果将他们的巨额花费稍稍压缩,用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是绰绰有余。
因此,公务员加薪更应当在体制内进行更为公平的分配和调整,而不是向国家要求更多的拨款。
以上三个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那么,单纯提高公务员工资,仍然无法让社会心服口服。
浙江中公教育2014公务员考试申论答题技巧:
文章修改和文面书写写好申论文章,除了精心起草,还应认真修改。
重视修改,能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取得应试的好成绩。
一、文面书写干净整齐文面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字体端正,笔画清晰,修改明确,卷面整洁。
不能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涂改混乱,一片模糊。
字体是否端正,文面是否整洁,也是一个人语文素质高低的反映之一。
一个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人,一定要掌握好祖国的文字,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给人一个良好的印象。
另外,文面书写,还有个行款格式和标点使用符合规范的问题,也应加以注意。
对行款格式,要做到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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