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罗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材料参考模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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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罗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材料参考模版详解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材料
一、基本情况
表1县基本情况汇总
县份
四川罗江
1、国土与经济
县域总面积(km2)
447.88
2010年GDP(万元)
448280
人均GDP(元/人)
18297
其中:
第一产业占百分比(%)
25.9
第二产业占百分比(%)
54.6
第三产业占百分比(%)
19.5
城镇居民年均纯收入(元/人)
13950
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元/人)
5879
县级财政收入(万元)
52121
县级财政总支出(万元)
193424
折算为人均值(元)
7895
2、人口与政区
全县总人口(万人)
24.5
其中:
县城关镇(万人)
5.5
建制镇与集镇(万人)
2.0
村庄(万人)
17.0
净外出务工人数(万人)
1~2
城镇化率(%)
30.6
全县镇级政区总数
10
其中:
县城关镇数
1
其它建制镇数
9
集镇(乡)数
0
全县行政村数
108
二、村镇生活垃圾产生状况
(1)产生量
表2县生活垃圾产生量
县份
四川罗江
县域产生总量(吨/年)
51000
其中:
县城关镇产生量(吨/年)
11000
占总量比例(%)
21.6
建制镇产生量(吨/年)
4000
占总量比例(%)
7.8
集镇产生量(吨/年)
—
占总量比例(%)
—
村庄产生量(吨/年)
36000
占总量比例(%)
70.6
按县计人均生活垃圾产率(kg/capita·d)
0.57
其中:
县城关镇居民(kg/capita·d)
0.55
建制镇居民(kg/capita·d)
0.55
集镇居民(kg/capita·d)
—
村庄居民(kg/capita·d)
0.58
罗江县的产生量集中于村庄,除县城关镇外的镇区所占比例极低;这与该县特产农业发达,工业规模有限且集中于城关镇,及农业人口外出比例低的人口分布特征的体现。
(二)生活垃圾组成
代表性镇的生活垃圾组成分拣结果见表3。
表3代表性镇的生活垃圾组成
调查点
组成(重量比)/%
食品与植物
渣土
塑料
纸类
织物
金属
玻璃
有害
垃圾
其他
罗江县御营镇
69.1
6.6
2.4
2.0
19.4
0.15
0.41
0.02
—
罗江县白马关镇
47.0
13.9
20.0
14.0
5.0
—
—
0.1
—
尽管受到取样次数的限制,这些仍然可以反映四川农村(村镇)生活垃圾的基本组成特征:
1.食品(厨余和果皮)垃圾、植物(树枝叶和杂草)垃圾和渣土类垃圾(砖、石、灰渣),是农村垃圾的主要组分,合计占生活垃圾总量的60%~90%。
其中,食品和植物垃圾的具体比例受渣土类和包装废品类(塑料、纸类和织物等)垃圾比例的影响,渣土类和包装废品类比例高时,其相对比例下降。
2.渣土类和包装废品类垃圾的比例与村镇的燃料结构和生活与经营特征有较强的相关性。
罗江县白马关镇地方特产丰富,还有不少三国古迹,农家乐旅游发达,因此,包装废品类比例显著地高于其它采样点。
3.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毒有害垃圾有一定的比例,其中的组分以农药瓶和电池等为主。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一)处理现状
县生活垃圾处理基本状况见表4。
表4调查县的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县份
四川罗江
已纳入收集范围的建制镇比例(%)
100
其中垃圾处理已配套的比例(%)
100
已纳入收集范围的集镇比例(%)
—
其中垃圾处理已配套的比例(%)
—
已纳入收集范围的行政村比例(%)
100
其中垃圾处理已配套的比例(%)
100
已建成中转站数
9
中转站的转运能力(t/d)
100
已建中转站服务的镇乡总数
9
转运的镇与集镇垃圾量(t/d)
10
已建中转站服务的行政村数
108
转运的村庄垃圾量(t/d)
15
已建成的集中处理设施数
1(填埋)
集中处理能力(t/d)
150
实际集中处理量(t/d)
150
已建成的分散处理设施数
1158(堆沤)
分散设施平均单套处理能力(t/d)
0.05~0.08
(二)处理技术
1.处理流程
县生活垃圾总体处理流程分别见图1和图2。
图1罗江县处理流程
罗江县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按居住区类型设计。
县城关镇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城市化模式收集、运输和处理;其它镇区居民和企业、商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固定设置的垃圾箱或垃圾池收集,各收集点的垃圾由机动车清运至各镇的地埋式(非压缩)中转站,再由县环卫统一调度转运车将中转站垃圾运至县填埋场处置。
村庄(镇区以下)的生活垃圾,先由各户自行分为4类:
无机砖石类、可堆肥类(食品、植物垃圾、炉灰)、可回收废品(主要是报纸、聚酯塑料瓶、玻璃瓶、金属)、不可处理类(不属上述各类的垃圾组分,主要是织物、无回收市场的塑料类);其中无机砖石由居民或村民小组保洁员自行填埋处置,其它分别按类投入分格式的垃圾收集池。
各村民组的保洁员将收集池中德垃圾用人力车集运至村民组的集运点,集运点由生态处理池、可回收废品和不可处理垃圾暂存室组成,村民组保洁员在集运点对居民初步分类的垃圾,再进行一次分拣,然后,按类将可堆肥垃圾等分别投入生态处理池和废品和垃圾暂存室。
在生态处理池中腐熟的垃圾由组保洁员或需施用的居民定期定期清出还田利用,废品由组保洁员定期至各镇的废品回收点交售;不可处理垃圾则由各行政村的保洁员定期清运至各镇的垃圾中转站,与镇区垃圾一起转运至县填埋场处置。
2.主要收集与处理设施与设备
(1)村庄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罗江县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有联户收集池和组集运点两种。
联户收集池也有加顶盖和无顶盖两种(图3),加顶盖的一半设于村主要道路沿线,无顶盖的多设在多户民居之间。
图3联户收集池,左图为无顶盖收集池,右图为带顶盖收集池
组集运点与可堆肥垃圾就地处理(堆沤)池合建,一般加顶盖的构筑物(图4),其中堆沤池6~8m3,不可处理垃圾和废品暂存室0.5~1.0m3。
图4组集运点与可堆肥垃圾就地处理(堆沤)池
运输设备和设施方面,包含收集池至组集运点的村民组清运车、组集运点至镇中转站或处置点的村运输车,及镇中转站。
组清运车一般为人力车,村运输车现状有三轮摩托(图5)和手扶拖拉机改装车等,计划全部改装为带密闭车厢的改装车(图6)。
图5摩托清运车
图6密封机械清运车
罗江县实现了镇中转站全县覆盖,中转站采用地埋式,机械装车、非压缩式的转运工艺(图7)。
日最大转运能力为5-10t。
图7转运站
(2)处理设施
罗江县已实现了全县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理,处理设施有两种类型:
①县卫生填埋场,②各村民组的生态处理(堆沤)池。
罗江县卫生填埋场由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运行符合现行行业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目前,填埋实际日处理量约为70t/d,低于设计的150t/d处理能力。
罗江县各村民组已实现了生态处理池全覆盖,生态处理池采用传统的农家肥堆沤方式,有一定的腐熟效果,但各组操作差异较大,又缺乏翻到均质等工艺操作。
手段配套,垃圾未达高温无害化要求。
目前生态池日均可堆肥垃圾处理量达65t,起到了较好的填埋垃圾分流作用。
图8仁寿县垃圾填埋场
四、管理模式
(一)罗江县
罗江县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具体体现为:
组织落实、制度保障和资金配套3个主要方面。
1.组织落实
罗江县已建立了从县委主要领导直至基层村民组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组织体系。
其核心是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的第一把手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负责制定县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风貌改造,实现农村相关环境问题的统筹治理)的规划与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下设县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召集,县级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为县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落实相关设施建设,检查运行情况及编制资金预算等。
农村生活垃圾的日常事业则由县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主办,县住建局、环保局、供销社和农工办等协办;县发改局和财政局提供保障条件。
在镇村层面,各镇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组长等为所管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人,具体负责实施相关的建设、运行和人员管理,并且是生活垃圾管理问题问责对象。
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组织结构见图9。
图9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组织结构
2.制度保障
罗江县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提供了保障。
管理办法主要涉及:
①设施建设要求与规范,②保洁队伍组织要求,③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管要求,④废品回收强化办法,⑤资金保障标准。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与规范
罗江县通过县政府办(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要求与规范,其要点为:
①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和设备的配置比例,要求:
按每4~6户一个的比例配设户收集池;按每村民组一个配建村组收集(生态)处理池并配套机动三轮收集车1辆。
②制定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的建设规范,通过规范建设图纸,施工用材料等方法,实现了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样式、尺寸和用材的规范化。
③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与就地处理的人员配置比例,要求:
按村民组、行政村和镇分别配置进行生活垃圾保洁与收集处理的人员,比例为:
村民组每组1人,行政村每村3~5人,镇区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五配置。
④规定镇村组三级保洁人员的作业规范,组保洁员每3天一次清运户收集池的垃圾并进行精分拣及生态堆沤操作;村保洁员每天一次清运村组收集处理池的不可处理垃圾,并对村道沿线保洁一次;镇保洁员每天一次对镇域公路两侧保洁并清运沿线垃圾房的垃圾。
⑤实施废品回收补助,对县内各再生资源(废品)回收网点和镇村各级保洁人员收购和交售废品进行资金补助。
回收网点回收废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各补助0.1元/千克;保洁人员交售纸类与塑料补助0.2元/千克,交售玻璃和金属补助0.1元/千克。
⑥执行考核制度,重点考核生活垃圾收集与保洁及就地处理减量率。
生活垃圾收集与保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暗访实施,减量率考核以由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组成换算的不可处理垃圾量为基准实施,考核垃圾量是否超出基准值,考核不合格的镇村,通过扣减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补助的方式处罚,同时,相关镇责任人需在本地电视台接受现场质询。
五、资金配套
(1)资金支出
罗江县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支出由设施设备建设与购置和运行费用两部分组成。
①设施设备费支出
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设施设备费支出项目见表5。
表5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设施设备费用支出
项目
支出金额(万元)
实际数量
测算单价
公路沿线清洁房
190
1950(座)
约900元/座
村组生态处理池
350
1158(座)
约3000元/座*
户垃圾收集池
195
9765(个)
约200元/个*
镇垃圾中转站
235
14(座)
约170000元/座
镇-村-组收集车
200
1000(辆)
约2000元/辆
镇-县运输车
270
48(辆)
约56000元/辆
合计
1440
按村镇人口平均
76元/人
*县补助材料费由村民投工投劳建设。
②运行支出
罗江县2010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出如表6所示。
表6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出(2010年)
项目
支出金额
(万元)
数量
单价
人均成本
(元/人·年)
村组保洁人员费
510
1220人
4180元/人·年
26.8
镇村保洁人员费
600
630人
约9500元/人·年
31.6
镇村组处理设施维修费
30
970万元
3.1%
1.6
废品回收补贴与
有害垃圾暂存费
100
—
—
5.3
县环卫收运费
200
22000t
其中:
镇村垃圾收运
110
11000t
县环卫处理费
300
22000t
136元/t
—
其中:
村镇垃圾处理
150
11000t
136元/t
7.9
合计
1740
吨均成本*
341(元/t)
79
*基准为总产生量5.1万吨/年;其中,农村生活垃圾3.6万吨,经就地分类处理后,减量至0.7万吨/年。
(2)资金来源
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来源如表7。
表7罗江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来源
来源
项目
资金
属性
覆盖支出项目
数量
(万元)
占建设费比例(%)
占运行费比例(%)
国家
“5.12”震灾后
恢复重建资金
一次性
所有建设支出
1400
100
—
西部公益性
岗位资金
多年
镇村保洁人员费
600
—
40.0
农村居民
村保洁费
(1元/人·月)
常年
村组保洁人员费
160
—
10.7
驻镇村企业商户
经营垃圾
处理费
常年
镇村垃圾处理费
50
—
3.3
县财政
—
常年
各项运行支出缺口
690
—
46.0
六、治理难点和主要解决措施
此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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