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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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细则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十局集团龙岩湖城高速公路L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O年八月
中铁十局湖城项目部机械设备使用、维修
保养管理细则
各施工作业队:
为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在项目工地的合理使用、促进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单机(车)经济核算的正常开展,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在保证机械设备的过程能力,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的同时,使机械设备在项目施工中得到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资产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要求各工区就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算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各单位特点和机械设备保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各项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公司的《机械综合管理检查、评比、奖惩细则》侧重在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方面加大检查和奖惩的力度。
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龙岩湖城高速公路L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0年八月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细则
总则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是机械管理的关键日常工作。
项目部必须结合“机械操作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和巡回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行单机(车)经济核算管理,加强对机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将各级维修保养制度化,强化维修保养的质量控制。
第一章机械设备的使用
第一条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机械管理机构,确定分管机械设备的领导,设置项目部所需要的设备管理岗位,配备机械专业技术人员。
机械管理专业人员负责对作业层的机械使用、维修进行管理,做到管、用、养、修、算相互结合,提高机械设备的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
1.项目工程施工要正确配置和选用机械,合理组织施工,开工前要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使用条件,施工中对各种机械设备要合理安排必要的保修时间,平时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这样才能够发挥出机械设备的生产效率。
2.机械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施工任务情况,关心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按计划提供机械。
施工中要做好对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算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施工顺利开展。
3.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并采纳有关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的合理化建议,处理好机械生产使用和维修保养的关系。
第二条建立严格的机械使用责任制
1.使用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调整操作人员应征得机械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
2.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
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各种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4.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机械操作证,才准上岗。
严禁无证操作机械。
考核工作由机械部门配合人事、安质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一般每1至2年进行一次。
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发放操作证或吊销操作证,并调离机械操作岗位。
第三条严格实行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1.机械操作司机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当班操作人员岗位交接班外,值班负责人或机长应认真填写机械交接班及运转记录。
2.机械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交待清楚。
严格做好以下交接工作:
(1)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2)机械故障检查排除情况;
(3)备品、附件、工具保管情况;
(4)燃料(电力)、润滑材料消耗情况;
(5)设备技术状况;
(6)为下一班的生产准备及卫生清洁情况;
(7)上级指示及注意事项。
3.一班作业的机械虽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并认真填写《机械设备司机运转记录》。
4.为预防机械设备故障的突然发生,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机械设备启动前、运行中和停机后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机械技术状况的良好状态。
第四条任何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或超负荷作业,遇有特殊任务需要超负荷时,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机械管理部门同意才允许作业。
运行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停车,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正常运行,不得冒险作业。
第五条机械燃、润料的选用,由机械部门按以下原则编制计划,物资部门严格按计划要求采购、发放。
司机加注或更换燃、润料时,应将数量、规格牌号记在运转记录里备查。
1.各种机械使用的燃、润料,应按制造厂规定选用。
需代用时,燃、润料应符合技术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燃、润料。
2各种燃、润料应保持清洁,柴油、汽油必须经过沉淀、滤清后方能使用。
进行换季更换或改用代用润滑油时,必须彻底清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及润滑油管路后,才准加注新油。
3.机械更换下来的脏润滑油料,要集中回收,争取废油再利用。
第五条特别指出必须重视环境因素对机械使用的影响。
施工机械大部分是露天作业,作业地点经常变动,其性能常受到作业场地的温度,气压,污染,道路状况及天气等因素的影响。
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注意施工便道对机械功率及动力材料消耗的影响,要经常养护施工便道,施工便道应尽量减少坡度等,使之保持密实平整。
阴雨天要及时排干施工便道上的积水。
干旱天气施工便道要经常洒水,减少灰尘对机械造成的超前磨损。
第二章机械的维修与保养
第六条项目部使用机械必须贯彻“以养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认真做好机械的保养与修理。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切实做到“资金、人员、时间”三落实。
忽视维修保养工作,往往会使机械设备出现大的故障,甚至发生事故,缩短机械使用寿命。
造成机械维修费用增大,耽误工程工期等不良后果。
第七条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机械使用情况和施工条件,按贯标要求,分季度制订机械维修保养计划,做好机械维修保养和竣工验收记录。
保证机械维修保养计划落到实处。
1.要严格执行例行保养工作:
例行保养工作是由操作人员对机械进行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
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检视机械的运行情况,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的连接、紧固、密封情况。
使用完毕后,进行必要的整洁、检查、紧固、润滑、防腐。
机械管理部门要把红旗设备竞赛活动和例行保养结合起来,定期检查,并作为考核操作人员的重要内容。
2.机械的各级保养计划,应以保养间隔周期为主要依据编制:
1)定期保养:
一级保养(清洁、润滑、紧固)由操作员负责;二级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由操作员负责修理人员配合;三级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加适当更换已磨损件)主要由修理人员负责,操作员配合。
2)停放保养:
主要是空载发动机械,进行“清洁、润滑、防腐”等工作,一般由保管司机负责。
3)封存保养:
在机械封存期内,一般每月进行1—2次,具体内容同停放保养。
由保管人员负责。
4)走合期保养:
机械在走合期内及走合完毕后,操作员必须根据机械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走合期规定”进行保养。
一般由保管司机负责,维修人员适当配合。
5)换季保养:
机械在入夏或入冬前,必须根据机械使用说明书要求,更换油料,相应采取降温、防寒措施。
一般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由保管司机负责。
6)工地转移前保养:
为使机饿到新工地后能够迅速投入生产,机械转移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保养。
具体分别按机况进行,保养内容可适当增加,如外表除锈喷漆等。
一般由保管司机负责,维修人员适当配合。
7)各级保养,均应严格按保养规程和送保要求进行,确保质量,注意作业中保持清洁,防止机件、油料的污染。
加强竣工验收及保养过程记录工作。
8)一级保养由机械班长验收,二、三级保养由机械班长、操纵者和机械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作保养竣工记录,记载在机械履历卡上,定期呈报机械部门。
9)二、三级保养竣工后,在近期使用中若发现问题,由承保单位会同操纵者先处理,后分析责任,以免影响生产。
若发生机械事故,则按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3.机械的修理和大修理
1)机械的大修年度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机械的使用情况和大修间隔周期及其技术状况编制,报公司生产部审批后,下达《年度大修理计划》。
2)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机械修理计划,做好配件的购置和修理安排计划工作,以保证修理计划的完成。
3)对于使用频率高,易损坏出故障的设备,应加强跟踪诊断,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处理。
由事后抢修转为事前预防维修。
4)机械修理的进厂规定
a.整机送修时,应保持运行状态,装备齐全,不得拆换或缺少零、部件。
如因肇事或特殊原因不能运行和短缺零、部件时,应在合同或进厂交接清单上记载,并做出相应的规定。
b.机械送修时,应将其技术档案同时送厂。
承修单位应会同送修单位填写机械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4)大修设备解体鉴定更换件,必须由承修单位的技术部门、质检部门及用户的技术人员(或主车司机),联合签认方可备料。
机械装配中发生不可遇见新增更换件,特别是总成件时,必须通知用户认可后才能继续装配。
5)大修设备解体确定更换件后,承修单位必须按相应的大修工时定额,结合用户的时间要求确定修理工期。
修理过程中承修单位除指定主修人外,技术部门、质检部门还必须指定技术质量监督员经常深入车间监控修理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并按质量贯标要求记录处理结果。
6)机械修竣出厂规定
a.承修单位必须按照机械修理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理、装配和检验,确保修理质量。
有关修理的技术资料,应由承修单位负责填写,并随机械移交送修单位。
b.机械修竣出厂时,不论送修时的装备状况如何,都应按其装备规定装备齐全。
c.接收人员应就机械技术状况和装备情况进行验收,如发现有故障或不符合竣工检验标准时,承修单位应立即查明,予以返修或调整。
d.对修竣出厂的机械或发动机总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走合期的规定,进行走合期运行及保养。
承修单位应对所修机械设备在保质期内,做好跟踪服务,真正做到为现场所想,为现场所急。
e.所有修理出厂的机械在正常运行和保养的情况下,如在包修期限和保证范围内,发现有故障或提前损坏时,由承修单位负责包修。
如属使用或保养不善造成的故障,承修单位也应时安排修复,费用由用方负责。
7)大修竣工结算:
设备大修竣工后,承修单位必须及时向生产部(机械)上报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资料主要有:
修复后的技术性能指标说明、验收合格签认单及工料消耗费用清单。
验收合格签认单由承修单位质检员和生产部(机械)技术负责人及用户接车人员共同签认为准。
第八条机械修理质量控制
机械修理质量,是单机核算的基础保障。
机械维修要尽量缩短机械在修时间,确保机械修理质量一次合格,要求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把握故障诊断、配件鉴定、修理工艺和质量控制四道关。
1.故障诊断准确,可以有效地缩短在修时间,提高机械利用率,减少配件材料和人工的不必要消耗。
2.配件寿命的鉴定直接关系到配件的合理消耗,还能够使用的配件,原则上要充分发挥其剩余使用价值。
确实不能再用的配件,价格在1千元以上的,必须经技术员鉴定后予以更换。
车辆在长途运输途中,因“抛锚”确需要在修理市场更换的配件,回来时必须把换下的旧件交回,由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报销。
报销时要求主车司机,必须把修理配件材料费与修理工时费,在报销发票中分列,配件材料按内部统一的购入单价计入单机核算中考核,否则将与工费一同计入单机核算中。
3.修理工艺和修理质量,这关系到机械技术状况完好率及单车核算的效益,它直接取决于维修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对于维修人员,凡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一律要从维修小组全员的收入中扣回,其最终目的就是确保机械修理质量,为单机核算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4.对于委外修理的设备,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从委外监修和技术管理人员收入中扣除。
第三章推行单(机)车核算管理
第九条机械单(机)车核算制必须与责任成本相结合,才是调动机械操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堵塞机械使用中的漏洞,进一步降低机械使用成本的有效办法。
1.单(机)车核算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施工机械完成任务情况的考核:
要求按规定及时填报《机械设备司机运转记录》,主要内容有:
机械运转时间、车辆运行里程、完成实物工作量等。
2)施工机械物料消耗情况的考核:
要求按规定及时填报《机械设备司机运转记录》,主要内容有:
配件、材料及附具消耗情况和动力(电力)燃油消耗情况。
2.单(机)车核算规定按月结算的内容:
1)机械月定额工作台班,是机械操作人员得取月工资报酬所必须完成的工作量。
每月超额完成的实做台班,只是操作人员获取工资(包括奖金)报酬的前提条件,而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才是通过经济核算确定盈亏后,计取奖金报酬多少的依据。
有关数据要填报准确和及时。
一般实际核算中,运输车辆统计为,以运行百公里完成的任务量为核算单位;其余所有机械统计为,以运转每小时(或台班)的完成任务量为核算单位。
2)机械动力燃油(或电力)的消耗量,是考核机械运行经济性的一项重要指标。
其消耗定额标准制定的原则,是根据实际机械技术状态类别,结合厂家技术说明书有关规定而确定的。
如:
a类机械—指未经过大修的新机。
其动力燃油<或电力)的消耗定额,通常以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的消耗标准为定额。
b类机械—指经过第一次大修后完好的机械。
其动力燃油(或电力)的消耗定额,通常以在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的消耗标准上再增加5%~10%的量为定额。
柴油机选下限额,汽油机选上限额。
c类机械—指接近大修或报废在用的机械。
定额增加系数为10%~15%,柴油机选下限额,汽油机选上限额。
按规定动力燃油(或电力)节约部分,可按市价的50%奖励给机械操作有关人员,超耗部分则按市价的100%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3.机械配件、材料(含各种润滑油、液压油)及附具消耗定额标准,由机械、物资部门经过测算后核定,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该项指标是促进机械操作人员合理使用机械,降低设备使用成本的重点控制指标。
4.台班配件材料消耗定额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配件
(b)润滑油料、辅助材料、擦拭材料
(c)工具及附具费
(d)轮胎(或履带),电瓶,分别按寿命周期折合成台班损耗进行核算。
5.人为的机械事故及行车安全事故,所造成的配件、材料损耗不包括在其中,其发生的一切费用按事故有关处理规定处理。
配件材料的消耗按月核算、节约部分50%奖励给操作人员。
超耗部分由承包单泣直接从责任人兑现收入中按50%扣回。
各种机械消耗费用必须当月发生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次月25日。
否则,造成经济成本核算不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
第十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定、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对新工人在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经严格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2.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的环境施工,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
3.操作证件不许转借他人,不得操作与证件不符的机械,无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4.对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的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危险作业,操作人员有权指出纠正并拒绝作业。
第十一条机械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1.事故按其造成危害的性质有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三大类。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由机械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2.由于操作、维修、保管、管理、指挥、施工措施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造成机械技术性能降低或停产的均为机械事故。
机械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一般事故:
造成一般总成、零、部件的损坏,经相当于小修或一、二级保养规程作业范围内即可恢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万元以内者。
重大事故:
造成主要总成、零、部件的损坏,经相当于三级保养规程作业范围内即可恢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一10万元者。
特大事故:
造成重要基础零、部件的损坏,须经大修或更换主机才能恢复,以及整机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3.机械事故发生后,机械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对责任事故要按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对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和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重大机械事故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非责任事故,也要总结教训,注意预防。
第十二条要加强机械管理、操作和维修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1.开展对机械管理干部,机械管理技术人员,操作和保修工人的技术业务培训,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是提高机械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今后,未经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机械管理、操作和保修工作,培训的考核成绩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提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2.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出本单位的统一安排。
通过培训,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要分别达到或相当于中专、大专程度,使之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成为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才。
3.机械操作和保修工人的培训,要以业余学习和脱产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技工学校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使技术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本工种、本等级相应水平。
提倡一专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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