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城市施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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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城市施工规范
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基础施工规范
基础施工规范要求
一.开工前的准备:
1.提交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表。
3.施工人员组织结构:
质量管理(电信)巡视指挥组长(施工负责人),绘图,测量,校验员,(附相关资料:
保险(复印件),资格证书(部分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及签到表)。
4.施工人员“三级培训”登记表。
5.提供每天水泥检测报告。
二.配置的施工工具:
1.工具配备:
发电机,振动棒,施工插盘,相应施工电缆线,摇表,镐,铣,美工刀,大铁锤,长卷尺,油线,模具(800*800),小铁锤,水平尺,“+”“-”字起子,万用表,电笔,手灯,吊线,吊线锤,活动扳手,工程车,木工板,直角尺。
老虎钳,撬杠,凿等。
2.敷料:
穿线管(φ32聚氯乙烯),铁丝,电工胶带,胶带,彩条布,接地体,水泥,垫片(厚+薄),黄油,工业盐(必要时),长穿线管(φ25),密封胶带等。
三.施工人员规范要求:
着装统一,整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必要时),听从指挥,统一协调,井然有序,按施工规范操作,文明施工,爱护周围环境,不破坏草坪及其他公共设备,施工完毕后及时复原破坏的路面草坪等,撤离工地时清理打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
四.施工要求:
1.对基础施工的要求:
以具体施工标准为要求。
2.对接地体的要求:
接地母线应采用热镀锌扁铁,与杆体阻值应≤0.1Ω,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示。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3.对立杆的要求:
杆体与地面水平垂直(误差≤0.5°),保证杆体与接地母线焊接牢固(阻值不大于0.1Ω),保证杆体与地锚牢固结合,对地锚螺栓进行抗腐蚀、抗氧化、保安全处理,保证杆体与配电箱紧密结合,保证横臂开口方向与道路方向垂直(误差≤1°)。
4.对取电挖沟的要求:
深度≥70cm,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浅挖(需施工负责人同意)。
5.水泥养护:
基础浇筑完后,应对表面水泥进行美化、细化处理,并对该基础进行连续七天养护处理(每天浇水2~3次,表面敷草垫)。
五.现场施工流程(基础部分)
现场施工流程(基础部分)
六、外场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为确保安全防范工程质量,提高施工工艺和技术水准,对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管线敷设、设备安装,以及系统调试等)提出如下规定和要求。
1、施工准备
1.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1)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2)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4)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6)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
1.2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3)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
2、工程施工
(参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
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2.1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布线系统的线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的规定。
2)非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机械损伤的电(光)缆,或改、扩建工程使用的电(光)缆,可采用沿墙明敷方式。
(2)在新建的建筑物内或要求管线隐蔽的电(光)缆应采用暗管敷设方式。
(3)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
●易受外部损伤;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的线路;
●在易受电磁干扰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4)电缆和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
3)室外线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1994中第2.3.7条的要求。
4)敷设电缆时,多芯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5)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60%;线缆穿管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40%。
6)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牢固固定:
(1)电缆垂直排列或倾斜坡度超过45°时的每一个支架上;
(2)电缆水平排列或倾斜坡度不超过45°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7)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保护管或在金属封闭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8)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
当线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9)线缆穿管前应检查保护管是否畅通,管口应加护圈,防止穿管时损伤导线。
10)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11)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
2.2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
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
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
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2)敷设光缆时,其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经的20倍。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自动控制牵引力的牵引机进行牵引。
牵引力应加在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3)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
确认没有损伤后,再进行接续。
4)光缆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他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
接续后应做好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5)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6)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
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7)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2.3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
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
2)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摄像机安装应与地绝缘隔离。
4)信号线和电源线应分别引入,外露部分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
5)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厢门上方的左或右侧,并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乘员面部特征。
2.4云台、解码器安装。
1)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2)应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和系统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是否满足要求。
3)解码器应安装在云台附近或吊顶内(但须留有检修孔)。
2.5控制设备安装。
1)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
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3.13.11条的规定。
2)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
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3)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2.5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2)对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3)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
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
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4)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有足够容量。
应根据各子系统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5)电源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2%;
●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2Hz;
●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5%;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0~4ms;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稳频稳压、不间断电源供电或备用发电等措施。
(6)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
(7)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
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下列相关要求:
(1)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2)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
(3)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4)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²。
(5)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²。
(6)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
(7)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8)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
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3)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3、系统调试
3.1基本要求。
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
3.2调试前的准备。
1)按施工阶段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
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错线、虚焊、开路或短路等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按正式设计文件的规定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3)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
3.3系统调试。
1)先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调试。
(1)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等,使图像清晰度、灰度等级达到系统设计要求。
(2)检查并调整对云台、镜头等的遥控功能,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使监视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3)检查并调整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字符叠加等功能,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4)调整监视器、录像机、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器、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5)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应检查与调试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自动实时录像等功能。
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含电梯楼层显示)的标识符,并显示稳定。
当系统需要灯光联动时,应检查灯光打开后图像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6)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监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中表4.3.1-1规定的四级,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表4.3.1-1规定的三级,或至少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采用系统集成方式的系统调试
(7)按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先对各子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应能工作正常。
(8)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并调试安全管理系统对各子系统的监控功能,显示、记录功能,以及各子系统脱网独立运行等功能。
3.4供电、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检查
1)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本要求2.5条的规定。
2)检查各子系统在电源电压规定范围内的运行状况,应能正常工作。
3)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4)当系统采用稳压电源时,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纹波系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当采用UPS作备用电源时,应检查其自动切换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切换电压值及容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按本2.5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设施;复核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接地电阻测试数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如达不到要求,必须整改。
6)按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是否有防雷措施。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根据调试纪录,按要求如实填写调试报告。
调试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系统才能进入试运行。
1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2节的规定。
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
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施工应按本规范3.9节的相关要求进行。
3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4监控中心内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3.9.6条的规定,安装应平整。
接地母线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3.9.3条的规定,并用螺丝固定。
5对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防雷与接地施工,并应符合本规范3.9节的相关规定。
3.9.1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3.9.2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
3.9.3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3.9.4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3.9.5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²。
3.9.6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²。
3.9.7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
3.9.8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3.9.9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
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4、施工工艺流程
系统管路及线缆敷设施工→监控台、操作台安装→中心设备安装→摄像机及信号传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
5、安防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是安全防范工程实施中一个重要环节,施工质量将直接影响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十分重视安防工程的施工。
根据多年来安防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实践,在安防工程的施工中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相关标准并掌握安防设备安装、线缆敷设的基本技能;系统调试人员应熟悉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并具有排除系统一般故障的能力。
2)施工单位在线缆敷设结束后要尽快与建设单位和/或监理单位一起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以避免对工程造成不良后果。
3)线缆敷设时,为避免干扰,电源线与信号线、控制线,应分别穿管敷设;当低电压供电时,电源线与信号线、控制线可以同管敷设。
4)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在加强施工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承包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
安全生产应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二、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对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在人孔、沟坑边沿、临时用电设施、顶管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5)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三、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
危险源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现状表明,纯粹由于生产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避免的事故只占一小部分,大多数造成事故的原因可通过实行有效的控制而避免。
识别确定危险源是实施安全控制的前提。
(1)危险源识别,是为了明确具体项目在现有生产技术条件下的不可承受风险,进而制定并实施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以合理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识别危险源应根据通信工程特点进行,识别时涉及的范围应包括:
所有的常规和非常规的施工作业活动、管理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所有的施工设备、设施、包括相关方的设备;场所和环境。
(2)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中,存在大量危险源,如不加以防范,有可能造成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窒息、电磁辐射及其他伤害事故。
常见危险源如下:
Ø物理性危险源
1.工具设备、设施缺陷:
吊装使用的升降机制动器失灵,造成吊装物体的突然落下;安装电池时楼板强度不够;冲击钻电源开关失灵;立电线杆时,使用的绳索有断股,造成承重能力减弱;油丝绳、麻绳、滑轮固定不牢,不符合要求;使用的高凳、梯子不符合要求;
2.电危害:
杆路施工遇有交越、平行电力线时,电力线裸露,电力线间隔距离较近;在交流配电盘(箱、屏)、列柜施工时,带电部位裸露;临时断电作业时,电源闸箱无人看管;用电工具漏电;防雷系统不合要求;机房施工时,人体静电;
3.明火:
使用喷灯时产生的明火;使用切割机、电焊机时,产生火花;
Ø化学性危险源
易燃易爆性物质:
炸药,山区施工爆破;燃油存放;伙房的液化石油气罐;
Ø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1.指挥错误:
施工现场领导对现场情况缺乏全面了解,指挥失误,对规章制度细节了解不够,违章指挥;
2.操作失误:
操作人员对操作规程不熟悉,误操作、违章作业;
3.在市区、公路旁施工需要挖作业坑时,无防护装置、无警示标志,或防护有缺陷;挡土板支撑不牢,造成塌方;
四、施工阶段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要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防火;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低温雨季施工防潮;机具仪表的保管、使用;机房内施工时通信设备、网络等电信设施的安全;施工过程中水、电、煤气、通信电(光)缆管线等市政或电信设施的安全;施工过程中文物保护;井下作业时的防毒、防坠落、防原有线缆损坏;公路上作业的安全防护;高处作业时人员和仪表的安全等。
各安全控制点的控制措施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
临时使用的仓库应符合防火要求。
在机房施工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砂轮锯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易燃品必须专库储存,尽可能采取随用随进,专人保管,发放,回收。
(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强调用电安全知识。
施工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操作人员应检查临时供电设施、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注意防止过压、过流、过载及触电等情况发生;接通电源之前,应设警示标志;临时用电结束后,立即做好恢复工作。
(3)低温雨季施工控制措施
低温季节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尽量避免高空作业,必须进行高空作业时,应穿戴防冻、防滑的保温服装和鞋帽;吊装机具在低温下工作时,应考虑其安全系数;光缆的接续机具和测试仪表工作时应采取保温措施,满足其对温度要求;车辆应加装防冻液、防滑链,注意防冻、防滑。
雨季施工时,雷雨天气禁止从事高空作业,空旷环境中施工人员避雨时应远离树木,注意防雷。
雨天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道路状况,防止滑倒摔伤。
雨天及湿度过高的天气施工时,作业人员在与电力设施接触前,应检查其是否受潮漏电。
山区施工时,工地驻点应选择在地质稳定的高处,避免受洪水、塌方、泥石流的侵袭。
施工现场的仪表及接续机具在不使用时应及时放到专用箱中保管;在雨天使用时,应采用帐篷、雨具等防雨工具,避免其受潮。
(4)高空、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高空、高处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容易造成人员、物体坠落。
控制措施内容分别如下: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检查。
作业人员应接受书面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并明白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应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工作服、工作鞋,并认真检查各种劳动保险用具是否安全可靠。
高空作业人员情绪不稳定、不能保证精神集中地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主动报告。
高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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