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不给员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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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不给员工
签合同后不给员工
篇一:
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现实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职工有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想恶意的在将来索要双倍的工资,我就在前期代理过类似的案件,针对这种恶意的员工,我们应当怎么半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该条款规定了如果经过企业书面通知以后,职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不必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就是企业要进行书面通知到职工本人,同时,该条款规定的是企业应当书面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并没有规定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责任。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职工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基于各种原因,职工希望继续在公司企业工作,公司企业也愿意让职工工作,但是,经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工继续工作如何处理,条例没有给予明确规定。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总是比没有的强,最基本的,能够表明企业没有恶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如何设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现实审判裁决中,一般的只要企业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职工没有签署,都会裁决或判决企业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这种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通知写的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
比如企业通知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回执,回执中如果仅仅有收到通知的内容,将来职工在庭审中会说,我们去签署合同,但是企业拒绝与我们签署,法庭仍旧会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企业举证证明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而非职工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这就需要我们在通知中要设计的非常完美,没有漏洞,说白了,就是要设计出职工有先履行义务,将举证责任转嫁到职工身上,这是一个比较系统的工程,需要好好的研究。
三、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但是,对于一些存心不良的职工,我们暂且叫做恶意职工,你让他签订劳动合同他就是不签,你通知他签订劳动合同,他在通知上就是不签字,有意造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状况,为将来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创造条件,你应该怎么办呢?
我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构建防御措施: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
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
4.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
5.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要该职工在入职时明确表明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职时向该职工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拒绝签订,责任就不再企业了,当然,签订合同通知书的样式要进行设计,防止职工扯皮,主张他们根据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企业拒绝签订的相关说法,关于通知书的设定,本书稿会专门讲解,再次不再多说。
6.对于招用的职工,没有立即签订劳动合同,马上就到一个月的,应该怎么办呢?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职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自入职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支付职工双倍工资。
国家之所以制定该惩罚措施,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与职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用工后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与企业发生争议后,没有任何依据,只能承担不利后果,为此,国家在此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就是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即时向职工书面下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职工书面签收,企业保留好证据。
如果更稳妥一些,建议在下达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同时,最好要职工写一份声明,声明内容大体为,“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己承担,与企业无关,职工不得以未签劳动合同为有主张2倍工资。
”
7.建议在规章制度里面明确约定,职工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
8.建议在职工入职通知书中先列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并明确表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的字样,防止职工将来有意拖延签订合同,企业承担不利后果。
9.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职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职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10.企业可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会议记录由每位参会职工进行签字确认,特别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公司做好备案。
11.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不明确表示拒绝签署,但是,职工手中还有许多企业非常重要的工作没有完成,或者是公司的一些老员工,不好意思辞退,经企业多次通知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对于企业书面通知拒绝签字,企业最终也没有办法,往往得过且过,结果,等项目结束,职工离职了,反过来告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我们建议的办法就将是,如果对于拒绝接收通知的职工,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
在邮寄送达的备注栏目及中,明确写明书面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字样,以备将来进行诉讼时可以有回旋余地。
12.除此之外,建议企业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最好是解除劳动关系。
只有这样,企业的风险才可以将到最低。
当然,因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企业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3.针对职工因为逃避保险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企业最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定要职工自己写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企业做好备案,以防备将来职工向企业索要双倍工资。
14.针对一些企业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担心需要个人交纳社保的问题,可以与职工约定提高职工的部分工资待遇,职工个人应当交纳的社保由企业承担,包含在社保以内。
15.关于一些职工担心签订合同会影响职工的跳槽问题,如果企业真的想保留该职工,需要该职工提供工作,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作出让步,比如,可以约定职工需要离职时,可以随时离职,企业不追究职工的责任。
16.当然,需要明确说明的事情是,现在,对于职工明确表示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到底应当怎么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并不特别明确,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杜仲裁官认为,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就要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终止该劳动关系,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该员工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企业还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篇二:
员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处置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咨询中心提醒
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已经赋予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不然将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无端耍赖拒签劳动合同41员工告工厂索赔败诉
劳动者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洪梅某电器厂41名员工状告工厂的案件,41员工人因不满工厂的工资标准,拒绝与厂方续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东莞中院判决工人败诉。
刘某业等41名员工人未与洪梅某电器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厂工作,20XX年1月11日,刘某业等人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洪梅分庭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洪梅某电器厂支付41名员工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未休带薪年休假补偿等。
20XX年3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
电器厂支付刘某业等41人20XX年12月份工资,但是驳回了41人提出的其它请求。
刘某业等41人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
原东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审理认为:
20XX年期间,洪梅某电器厂欲与41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提高最低工资待遇,但是遭到刘某业等41人拒绝。
41人要求或是不愿与电器厂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是将工作岗位改为特殊工作岗位,提出每年的薪资浮动应按大于基本工资的10%向上浮动并按年度业绩给予绩效奖金等要求。
电器厂拒绝41人的要求。
后来,电器厂多次组织刘某业等人到工厂续签新劳动合同,但遭反对,电器厂被迫在媒体登广告,称刘某业等41人自动离厂。
故在一审中,东城法庭并不支持刘某业等人提出的各种诉求。
在近日东莞中院做出的二审审判中,中院同意原审法庭的判决,不支持刘某业等41人的诉求。
■法官提醒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以诚信态度对待,当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愿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快刀斩乱麻”,果断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从而免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
劳动合同续订单
致杨华翠女士:
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到期,公司现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就续订劳动合同事项征求您的个人意见。
此表将作为劳动合同续订过程的文字依据之一,请您认真考虑,并于年月日将此单回复给公司人事部门,逾期不返回公司存证视为个人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您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并终止劳动关系。
上海新瀚家俱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篇三:
员工不签合同声明
郑重声明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月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
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
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
时间:
郑重声明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月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
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
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
时间:
郑重声明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月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
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
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
时间:
篇四:
员工不辞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破
最近很多HR朋友们咨询有员工企业通知其续签劳动合同,而他在《通知》上就是不签字,有意造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状况,为将来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创造条件,HR应该怎么办呢?
今天劳动派(微信号:
laodongpai)为您支招。
文|马晶晶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声明:
文章是作者原创,已经授权劳动派发表,XX谢绝。
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明确表示拒绝签署。
经企业多次通知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对于企业书面《通知》拒绝签字,企业最终也没有办法,往往得过且过,结果等项目结束,员工离职了,反过来告企业未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有催告的义务,保留相应的证据。
但在实践操作中,有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也赋予了企业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企业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
否则,如果企业HR处理不当的话,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导致由于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在北京地区,未续订劳动合同,企业自续订当月起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最长为12个月),并且,以此为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处理与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续订的程序不要违法,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要提前两个月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
如果续约,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决定不续约,也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终止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在实务操作中要按部就班。
1、完善入职前的相关信息
(1)《员工名册》,如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由员工在核实名册内容后签字确认,并存档留存备查。
且明确“本人保证提供的信息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
(2)《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如户籍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以及紧急状态下联系人的通讯地址与电话,由员工签字,存档妥善保管。
并在《劳动合同》中也将此信息作为必备条款,且明确“上述三个地址为本企业向员工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企业以EMS方式向上述地址快递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3)《规章制度》里明确约定,“员工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
2、如何设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通知》写的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
比如,企业通知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回执,回执中如果仅仅有收到通知的内容,将
来员工在庭审中会说,“我们去签署合同,但是,企业拒绝与我们签署”,法庭仍旧会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企业举证,证明是由于员工的原因而非企业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
这就需要我们在《通知》中要用心设计,将举证责任转移到对方身上。
(1)《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可如下:
单位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2)《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可如下:
各位员工:
你们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凡是本公司的员工,请于**年**月**日前到各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过期未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者,将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责任自负,公司将按有关劳动法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员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员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3)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将会议记录由每位参会员工进行签字确认,特别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做好备案。
同时,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公示的方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4)对于拒绝接收《续订劳动合同通知》的员工,可以采取EMS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
在快递送达的备注栏目中明确写明“书面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字样,以备将来进行诉讼时可以有回旋余地。
这也使得为什么要最前面,用大量的文字来阐述完善入职相关信息的重要性。
(5)企业也可以同步的采用面谈的方式与员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
(6)建议企业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最好是解除劳动关系。
只有这样,企业的风险才可以将到最低。
当然,因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企业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7)通知过其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其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续签,请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前往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8)企业采取EMS的方式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员工。
篇五: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声明
声明
我是公司员工,本公司书面提出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我自愿放弃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今后涉及到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事宜与本公司无关,责任和后果均由我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月日
篇六:
员工拒绝签字如何处理
【劳资知识分享】系列11
:
员工拒绝签字如何处理?
【案例】:
20XX年7月31日,贾某与某公司鉴定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5月在公司的日常检查中,发现贾某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便要求贾某向检查部门说明情况。
但贾某拒绝接受调查,并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失去联系。
公司认为,贾某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规章制度,20XX年6月,公司对其做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并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张贴在公司的宣传栏上。
20XX年9月贾某以未收到解除通知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解析】:
本案中贾某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并且无故旷工多日,公司根据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当。
但是公司在做出解除决定以后,应当将解除决定告知贾某本人,否则解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解除决定不生效。
公司将解除公告张贴在宣传栏,只是一种告知的方式,并不能表明贾某已经知晓。
因此,在仲裁审理的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表明已将解除通知送达贾某本人,反之公司则需要承担与贾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链接:
“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除名处理.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案例启示】:
在人力资源日常管理活动中,要求员工进行签字、签收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如签字确认工资条、考勤记录、异动单、借调单等,签字的主要作用在与表明员工对所签署内容的认可和同意。
人事专员在实际的操作中会遇到遗漏签字或者不愿签字的情形,尤其是在处理员工违纪的过程中,员工本人对公司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往往会拒绝签字。
但即使员工本人拒绝签字确认,公司只要做到处罚依据的事实充分、证据确凿,并履行通知义务,如将来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公司的风险也会降到最低。
【相关劳资知识点】:
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约定或者法定的事由,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即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将相关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另一方,如有的公司规定的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决定书等。
书面形式的通知应当载明通知生效的时间、事由、处理的依据及不履行要求应承担的责任,尤其是违纪处理过程中的各类通知,更加应该遵循上述要求。
2、通知的送达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在仲裁或诉讼中本人直接签收的证明力最强,通过新闻或报纸的方式次之,邮寄和留置送达证明力相对较弱。
3、员工拒绝签字异常情况的处理人事专员在实操中如遇到员工拒绝签字的情形,尤其是在违纪处理的过程中,拒绝书面说明情况、签收违纪处理决定书、催促到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书面通知的,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控:
(1)涉及员工调岗调薪、工作地点变更的,应先要求员工签订变更协议如异动单、借调单等,避免出现遗漏或忘签。
(2)违纪员工拒绝书面说明的,现场有监控录像或录音的应当及时的刻录保存,如有其他当事人在场可以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让在场的人员签字证明。
缺少证据、无法证实的,如果员工违纪行为严重影响部门的经营活动,或给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在权衡利弊以后可以进行处理。
(3)违纪处理决定书、催促到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书面通知的送达:
直接送达员工本人,员工拒绝签收的,应当在签收回执上注明原因,并邀请在场的其他同事签字证明;或者有员工的成年家属代为签收。
无法直接送达的,必须采用EMS或挂号信的方式进行邮寄,地址以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准,并写明邮寄的通知书名称,并将邮寄回执存档保留。
篇七: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的措施
一、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是否需要员工申请离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效力的消灭有2种情形,一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一种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是因法定情形出现而使劳动合同的效力消灭,属于劳动关系的正常结束。
员工申请离职,即辞职,实际上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情形的一种),这属于劳动关系的提前消灭。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期满,法律导向的后果是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合同解除。
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了,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就需要员工申请离职,法律只是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So,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了,即使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他也有权不申请离职,我们不要对此表示大为愤慨。
二、员工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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