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下线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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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下线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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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下线监理实施细则
一、项目概述
1.工程名称:
孝义市曹溪路及相关设施跨孝河桥工程
2.工程地点:
孝义市生态园2期河道治理桩号K1+271.254处为桥址
3.工程性质:
本工程根据甲方提供资料上游有张庄水库对洪水进行调峰,水库最大泄洪流量为1000m3/s,本桥桥梁中线与河道中线60度斜角,跨孝河连接景观北路,河床及河漫滩区宽度100m。
设计基准年限100年,设计荷载公路一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环境类型为I类。
50m内未见地下水,场地地基为I类非自重性场地,湿陷厚度按5m考虑,场区范围内不存在不良地质现象;场区处在第四系全新世晚更新代,中更新代的亚粘土,综合考虑,本场地类别为Ⅲ类。
4.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孝义市政府工程事务管理局
设计单位: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
孝义市建设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站
5.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61天
6.合同开工日期:
2010年9月1日
合同竣工日期:
2011年5月20日
总包施工合同签订日期:
监理合同签订日期:
资金来源:
自筹
7.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合同总价为:
壹仟捌佰陆拾伍万柒仟叁佰元整(人民币)。
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8.桥梁总长度:
144m
9、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二、项目目标
1、严格质量监理,确保无监理责任的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确保达到业主要求的各项工程质量标准。
2、严格进度监理,确保按合同工期和业主要求的各阶段性工期目标顺利完成监理项目。
3、严格费用监理,确保计量的真实、准确、无误。
4、严格合同管理,确保无监理责任产生的合同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和实现合同规定的各项目标。
5、严格安全管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监理自律管理,制定监理廉政自律守则,确保不与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往来和谋求单位或个人利益;确保无违规违法、违章违纪和违反业主有关制度的情况发生。
三、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本建设项目设置二级监理管理体系,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项目监理机构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设置4个专业组,土建专业组、合同专业组、水电专业组、安全专业组;人员配备:
土建专业组2人、合同专业组2人、水电专业组2人、安全专业组1人。
总监办办公设施、设备配备;工作用车1辆、计算机2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按人员配备齐全的个人办公设施、设备等。
(一)总监办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受业主委托,独立完成监理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履行监理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
2、对总监办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实施管理,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3、组织对分部、单位工程抽验,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4、会同业主制定奖惩标准,对承包单位及驻地监理办实施奖罚,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
5、建立监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权限,执行监理工作程序;
6、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常规工地会议,签发会议记要、指令及有关文件,审查、批准有关报验、报审文件;
7、对工程变更、合同外工程单价、索赔、分包及事故报告等审核后报业主批准,并签发相关指令;
8、进行工程日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直接或经驻地监理处理,组织或参加业主联合检查,协调其他事宜。
总监代表岗位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所辖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2、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各驻地监理办的各项工作,保证合同段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负责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及合同管理工作;
4、发布各合同段的开工令、暂时停工令和复工令;
5、负责组织编制总监办监理实施方案,审查各合同段的监理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审查各合同段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7、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或巡查,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对严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
8、审核各驻地监理办、承包人上报的各种材料、报告、提出意见报总监审批;
9、组织处理合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和纠纷;
10、负责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交流、业务素质提高及技能提高。
技术质检部职责范围
1、审查、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数据、施工流程,施工工艺。
2、明确质量标准,评定工程质量。
3、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
4、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5、对工程变更设计进行现场核实。
6、参加全路段内业管理工作。
7、参加全路段抽检、验收已完工程并签认有关报验表(单)。
8、参加有关调度会议,下达有关认可书、现场指令。
9、配合上级检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合同部职责范围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流程、施工工艺,年度、季度、月份、旬施工进度计划。
2、掌握全路段施工图工程量、工作量,有关设计变更情况。
3、掌握全路段料源、料场、运距,合同清单单价。
4、负责计量支付统计台帐(图表)的填写。
5、参加全路段已完工程报验验收工作。
6、参加全路段计量支付工程量抽检工作。
7、对工程变更的复核与认可。
8、对合同违约情况进行调查与签证。
9、好计量支付及计作划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部职责范围
1、做好文件的收发和起草工作,按时限进行文件的传阅、审批、登记、整理、归档。
督促检查领导交办事项。
2、加强对总监办办公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了解并掌握所有人员的活动情况,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
3、加强后勤保障工作。
合理支配伙食经费,督促厨房人员严格遵守卫生制度,确保人员的身体健康。
4、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优先考虑一线用车,保证工程需要,杜绝私自出车,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同时遵守公司有关车辆的管理规定。
5、准确向分管领导汇报办公室所有工作的进展情况,征求领导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6、完成对驻地办的考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驻地监理工程师人员岗位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主持本标段的监理工作,在总监办的直接领导下,承办业主及总监办下达和交办的各项工作。
②、领导驻地办完成施工质量监控,进度控制和已完工程的验收、计量工作,编制支付证书上报。
③、组织例行工地会议,组织处理日常施工中出现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各种问题。
④、建立健全各项监理工作制度,管理监理原始档案资料,督促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及驻地办的监理日志。
⑤、组织编制驻地办监理实施方案,并督促承包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报总监办审批或备案;审批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⑥、组织审核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仪器,对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数量和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仪器类型、性能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有权要求更换或增加。
⑦、督促承包人按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编制年度、月度进度计划,经审核后督促实施,以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⑧、监督检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或商品构件的质量,并按照合同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进行日常质量管理。
⑨、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上报,或下达业主或总监办批准的变更指令,并督促承包人实施。
⑩、组织调查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并按规定职权上报处理;组织编送监理工作月报及有关工程监理的各种汇报及请示报告。
2、道路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按规范的要求负责路基路面工程的监理工作。
②、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③、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原始断面图、临时工程图及工程变更设计图。
④、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⑤、在工作范围内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试验数据,制止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制止承包人使用未经监理确认的施工机械、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在未进行试验、检测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立即安排试验或检测,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施工。
⑥、计算复核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数量,严格审查承包人填报的工程中间计量单及有关资料。
⑦、审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签发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
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深入工地,对重要工程部位及关键工序必须安排全过程旁站,如软土路基、原材料进场、基层、面层、路面试验段等工作,应全过程跟踪检查,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⑨、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
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
⑩、认真写监理日志,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和监理日志。
3、结构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按规范的要求负责结构物工程的监理工作。
②、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根据结构物的特点及时的提出地质补钻和地质超前预报的意见提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决策。
③、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驻地监理审核,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④、结构监理工程师在其工作范围内,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试验数据,制止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制止承包人使用未经监理确认的施工机械、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在未进行试验、检测的情况下,监理认为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立即安排试验或检测,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施工。
⑤、计算复核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数量,严格审查承包人填报的工程中间计量单及有关资料。
⑥、审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签发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
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深入工地,对重要工程部位及关键工序必须安排全过程旁站,如预应力张拉、锚固系统安装、钻孔桩灌注砼、结构物砼浇注、大型伸缩缝安装等工作,应全过程跟踪检查,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认真做好施工中的各项监控量测工作,检查施工安全隐患,保证隐蔽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⑧、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
⑨、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监理处理。
⑩、认真写监理日志,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和监理日志。
4、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熟悉全路段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熟悉掌握全路段测量点(位)数据,了解承包人进场的测量仪器情况;
②、参与全路段施工放样,抽检工作;
③、参加已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抽检、验收工作;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对设计文件中给定的基准点、基准线检查与认可;
⑥、对恢复定线结果进行复核;
⑦、对施工过程中控制点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⑧、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
5、合同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合同工程师负责所辖各施工合同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②、合同工程师在其工作范围内,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合同文件,对本标段进行合同管理。
③、合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配备、分包及其进场计划、施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工期的保证、工程变更(含数量、单价、性质的变更)、索赔以及工程费用支付等进行全面检查、控制。
合同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就上述各方面进行检查处理,并提出意见报驻地监理决策。
④、合同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计量、编报支付证书;组织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⑤、合同工程师有权对不胜任的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人员提出辞退、更换等处理意见,报上级审定。
⑥、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管理好工程计量的原始凭证、支付证书等。
6、试验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试验工程师负责本标段的试验工作。
②、试验工程师对材料性能、混合料配合比、成品料的强度、密度及其他质量指标进行控制。
③、试验工程师必须按要求频率独立进行抽检,经试验合格者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承包人改正或报上级主管监理工程师下令报废或返工。
④、试验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的试验室配备和试验人员素质进行检查确认,对试验方法、流程进行确认,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或改变。
⑤、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材料取样、试验进行旁站监督,并签署意见。
⑥、试验工程师有权审查承包人的试验资料,检查承包人试验机具的使用状态,督促承包人及时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以保证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7、监理员职责:
①、监理员在驻地监理和各专业工程师领导或指导下工作。
②、监理员主要负责主要工序(或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全过程旁站工作。
③、监理员必须熟悉所管工序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认真观察和检查所有材料及其配合比、施工机具、操作程序和技术、施工进程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施工初期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和必要的抽样检查,并随时做好记录。
④、监理员在旁站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可随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必要时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明显违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员暂停施工,等候处理。
⑤、施工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员必须立即整理有关检测资料,分析原因,上报主管监理工程师和驻地办,以便及时处理。
⑥、绘制责任施工段落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⑦、参与现场检测、测量等工作。
(三)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之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文件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开工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既可审批,并报项目总监办。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总监办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检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料证明、试验报告,材料进场前,应对即将进场的各种材料进行取样,经监理旁站试验合格,并经驻地办中心试验室试验,全部检测项目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
监理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严格把关,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检试验进行旁站,并在旁站的试验报告上签字。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提出问题及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果检查不合格,或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待改正并重新验证合格后才能签证,方能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工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分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后可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后,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过《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驻地监理应立即上报总监办和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方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报业主和总监办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报驻地监理和总监办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总监办复查,确认无误,方能继续施工。
四、施工监理方案的编制依据
1、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质量检测评定办法》和相关的现行技术规范(包括补充规范)及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合同;
2、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3、批准的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4、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五、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记录。
2、按时召开监理例会,向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传达和落实调度会精神,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六、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要维护业主和各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
监理工程师要尽职尽责,行使好监理的权利,不越权。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驻地监理办要对照标书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及有关证明等,对工程技术人员的资历进行审核,对现场技术操作人员的水平严格把关,尤其是爆破工、木工、钢筋工、电焊工、砼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对操作水平较差或不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要求承包人将其清退。
检查其施工技术方案与施工工艺是否具有可行性,确保施工工期。
(二)工程变更的审
工程变更处理流程图
(由施工单位提出)
否
是
1、审查申报变更设计的原因:
(1)通过变更增加承包人的工作量;
(2)改变施工工艺适应承包人的现有的机械设备;
(3)改变工艺,加快进度,解决工期滞后的问题;
(4)完善设计,修改设计中的缺陷;
(5)提高质量,增强承包人的社会信誉。
2、变更设计审批原则:
(1)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2)合同工期必须保证;
(3)工艺可行有保证率;
(4)增减费用合理。
3、变更设计审查方法:
(1)现场核实;
(2)绘制简图计算工程量;
(3)依合同规定计算工作量;
(4)签署变更的原因和意见;
(5)按监理规程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
(三)工程延期的管理
1、监理要审查延期的程序和依据;
2、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要及时认真地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有偏差时要指令督促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按计划进行,避免和减少工程延期。
(四)工程分包管理
对于承包人的分包工程,驻地监理要严格审查分包人的资质及有关证明等,对分包人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资历进行审核,对现场技术操作水平严格把关,尤其是木工、钢筋工、电焊工等,对操作水平较差或不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的有关技术工种,应要求承包人将其清除场外。
对分包人所承揽的工程,检查其施工技术方案与施工工艺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保证施工工期。
总之,驻地监理应经常督促承包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应严格监督检查分包人的现场实际操作,按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对其各工序进行来格把关。
(五)工程索赔
1、索赔原因分类
(1)不可预见情况引起的:
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如洪水,暴雨,台风,沙尘暴,泥石流等;外界障碍,如考古,地下工程等;战争,暴乱,叛乱;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如滑塌,沙害等。
(2)由业主责任引起的:
征地拆迁影响;未付工程款;未提供工程图纸;设计不当;业主违约等。
(3)监理责任引起的:
延期签发各种文件、指令;提供的数据不准确;要求合同中未确定的试验检测项目等。
索赔的形式通常以计日工的形式出现,监理审查的要点是为业主提供真实、可靠的影响因素,如时间、地点、人工、机械、设备停止情况等,并有相应的施工原始记录和监理日记等原始资料做为索赔的依据。
索赔受理程序
承包人申报驻地监理审核总监办审核业主批准
七、质量控制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方案
一、施工准备
1、土工试验和施工测量
开工前对工程沿线的填料每5000立方米或土质有变化时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取样进行试验,测定填料的类别、等级、液塑限、天然密实度等详细数据,用重型击实法确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为填料选择以及压实工艺提供依据。
并测定土的CBR值。
在开工前,进行现场施工测量,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及高程的复测及控制桩的保护,水准点复查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
准确定出路基中线、坡角、路基边线以及防护坡道的位置,做好标记,标明其轮廓。
此两项工作试验监理全程旁站确保标准试验的准确性、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导线及中线位置。
2、基底清理及填前碾压
按施工进度安排,分段分期分批清除施工范围内的树木、垃圾、结构物及原地面顶部的草皮和表土等,路基范围内的树根、有机杂质及地下结构物清除到规定深度。
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路基填筑前要做好临时排水设施,挖好排水沟,以便雨后能迅速排除积水,保证路基填挖方各施工层表面不积水,排水沟的设置原则是永临结合,既要满足路基土石方施工的要求,又要保证为下一步防护工程施工创造条件。
监理工程师现场控制清理要干净,排水要有效果。
3、试验路段
路基主体开工前要完成试验路段的试验工作。
试验路段开始前路基监理工程师要检查为此项工作而准备的人员、设备及路段的选择,满足要求后才同意进行。
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型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选取长度不小于100米,选取计划的填料,采用不同的填筑厚度、不同的碾压机具及不同的碾压遍数,随碾压随测其压实度。
压实试验进行到对路基规定要求的压实度为止,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和工序及每一松方厚度所需的碾压遍数。
根据试验情况,监理工程师要掌握达到各区密实度要求的不同填料摊铺和压实所用的设备类型及数量、最大干密度、松铺系数、松铺填筑厚度、设备组合及压实遍数,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4、取、弃土场
全线除纵向利用外均采取集中取土填筑路基,本着合理使用土地,保护自然环境,对每处取土场根据取土量大小、地质条件、地形条件、取土场场地排水条件确定取土深度,进行场地规划。
各取土场填料强度CBR值均不得小于设计或规范要求。
取土时注意保护光缆,弃方应弃于低洼处并摊平,取土后应将取土场进行平整,并撒播草籽,减少沙化保护生态平衡。
二、路堑挖方
根据土石方调配方案和施工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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