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调研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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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调研情况报告
“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调研情况报告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市民政系统“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民[2016]33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党委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战略,以“转变作风、服务基层、解决困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题。
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研究,精心安排,自今年9月下旬至10月底,广泛深入农户调查民情、访谈民意、为民办实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动员提高认识
9月23日,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民政系统“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动员大会。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部干部职工、民政助理员等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念彩文局长传达了“**市民政系统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是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高度重视,扎实抓好阶段性的落实工作;二是每一位班子成员是分片包干的第一责任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效抓好落实工作;三是“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重点围绕: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一站式”医疗救助、敬老节和敬老月系列活动、防灾减灾、社区活动场所办公用房及配套服务等基本设施建设、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殡葬改革推进措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开展,四是认真对照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有效的圆满完成。
(二)健全机构狠抓落实
为了加强对下基层活动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下基层活动的安排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局领导分片包干,具体为:
第一组:
组长念彩文,组员王伟,负责小百户镇、大莫古镇;第二组:
组长彭平恒,组员袁万乔、李智荣,负责活水乡、龙海乡;第三组:
组长康平,组员李伟奇、张红成、王丽平,负责三岔河镇、召夸镇;第四组:
组长龙明国,组员吴强宁、赵国东、李培芳,负责中枢镇、马街镇;第五组:
组长魏晶,组员李树国、周玉焕、潘玉明、郑昆红、负责芳华镇、板桥镇。
同时,要求五个工作组必须按时间进度,合理安排活动方式、内容,领导带头,注重方法,解决问题,讲求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切实做到“讲政策到位、问民计到位、察民情到位、找差距到位、送温暖到位”。
(三)全面调查认真梳理
局领导按照分片包干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基层调研,采取每到一个乡镇、村(居)委会,一是召开座谈会、发放“民政工作问卷调查及征求意见”表,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是入户走访,查看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优抚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和查临时困难群众的致贫原因等,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和发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对调查对象认真建立起各类统计台帐,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形成专题材料。
截止11月初,共计走访农户355户,发放入户问卷调查表300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及《防灾应急小手册》170000份,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为民兴办实事60余件,取得了实效。
二、调研情况
(一)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
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
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
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
三是许多农村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务农,文化水平低、收入少。
四是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
五是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县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
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
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
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
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
截止到2016年底,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071户13681人;保障农村低保1-3人的家庭15907户21708人、4人以上的家庭679户3086人。
还有相当部分的边缘贫困人口尚未纳入低保范围。
(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多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我县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新情况。
一是**县的新社会组织快速发展。
截至2016年底,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有116个,其中社会团体10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
二是社会组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由初期的社会慈善、扶贫救助为主拓展到工商服务业、农业、科学研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发展较快(目前我县102个社会团体中包含49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占社团总数的48%)。
这些新社会组织共有会员111430人,党员171人。
其业务范围涉及全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目前,除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员于2016年12月30日成立一个联合党支部外,社会团体的党员均未建立党支部。
这些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大部分在工作单位,社团工作人员是党员都是双重身份即是社团负责人,又是业务主管单位的负责人,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党组织也一样,既是协会负责人又是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负责人,党组织关系基本都在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委会。
(四)城乡社区建设依法推进
**县共有社区27个,其中,城市社区11个,城郊结合部社区6个,农村社区10个。
分布在全县8个镇,社区面积平方公里,社区总人口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万人)。
在社区中建立党组织279个,其中:
党总支27个,支部252个;社区党员3162名,社区两委班子264人。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2016年县财政共投入社区保障经费万元,其中:
社区工作经费135万元、党员年度活动经费万元、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万元、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补助万元、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经费60万元(为中枢镇新区、同乐和北门三个社区解决办公用房)。
为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五)抗旱救灾形势依然严峻
我县连续两年遭受严重旱灾,特别是今年遭遇了1958年以来最严重的夏、秋连旱,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
目前,灾害共造成313260人受灾,294210人成灾(其中:
277035人和19688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万人饮水告急,18224户万人缺粮)。
农作物受灾31010公顷,成灾3504公顷,绝收2456公顷。
其中:
玉米受灾15066公顷,成灾14508公顷,绝收1325公顷;水稻受灾5644公顷,成灾4775公顷,绝收747公顷;蚕桑受灾2930公顷,成灾2845公顷;其它农作物受灾3705公顷,成灾3552公顷,绝收384公顷。
因旱发生火灾74起,烧毁居民住房127户158间,受灾483人;民房倒损、开裂、倾斜成为危房373户493间,受灾1259人。
今年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六)防灾应急“三小”工程有序推进
经检查落实,截止今年11月13日,全县170329本《防灾应急小册子》已全部发放完毕,发放达率%,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以致用,真正使防灾应急知识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在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县11个乡(镇、场)都先后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灾害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数达6000余人,并由县民政局、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安监局、教育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务局、卫生局、电信局、电力公司以及县委宣传部、科协、县消防中队、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150多人次到演练现场做指导。
使广大群众、学生、干部的突发性灾害防灾避险知识进一步提高,防灾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七)优抚对象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主要包括享受残疾抚恤的在乡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红军失散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近年来,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民政部门的不断努力,我县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重点优抚对象每月可以定期拿到抚恤优待金,可是依然生活在贫困线或者基本接近于贫困线的水平,距离小康水平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通过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抚恤金的补助标准,来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准。
可是,情况不是很乐观,结局不是让人满意。
在调研中发现,相当数量的重点优抚对象尽管也拿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定期补助抚恤金,可是他们没有把钱用在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准上。
换言之,就是没有把得到的应有待遇用在生活达小康方面。
每月下来,这些重点优抚对象仍是显得财力不足,日子拮据,大有捉襟见肘之状。
三、对今后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实应急管理配套措施
救灾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保证有效实施。
一是加强救灾装备建设。
由于地方财政和民政部门经费都十分紧张,难以保证对救灾装备建设的投入。
目前,民政局虽已配备了救灾专用车辆、电脑、传真机、激光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等设备,但乡镇民政所的救灾办公设施还远远落后,所以对第一时间查灾、上报灾情数据、图片资料等难以保证。
反之,灾情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数据和救灾工作信息,可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资料。
二是应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
为提高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必须建立以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为基础,各乡镇储备点为辅助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一旦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方可发挥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社区、村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村灾害应急预案和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积极开展社区、村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普及工作,使城乡社区、村的综合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保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
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
一是县、乡(镇)两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
三是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
以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依法行政”理念和“与时俱进”精神,进一步理顺军人抚恤优待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法律规范相一致、与“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有效体制机制)相吻合、与优抚对象地位相适应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推动依法优抚落到实处。
在保障优抚对象生存权上,进一步强化政府保障主体责任。
巩固和扩大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成果,不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保障其生活水平随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把优抚对象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优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优先纳入养老失业工伤保障体系、优先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落实各项住房优惠待遇,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质量;结合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进入医疗保障网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疗优待、建立定额门诊医疗补助、实施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救助等方式,努力构建灵活多样的医疗保障体系。
在维护发展权上,保障优先接受教育、优先就业、优先接受政策扶持,切实提高其自我保障和自我发展能力。
在维护社会权上,广泛深入地宣传优抚对象的历史贡献,积极营造尊重、关心、帮助优抚对象的氛围,落实社会优待各项措施,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抚保障新格局。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民政队伍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根本保证。
随着近年来民政救助范围的逐步扩大,各项新的工作内容明显增多,人民群众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给民政工作带来了诸多压力。
因此,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在基层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尽快成立乡镇民政所,按乡镇人口比例给予3-5名事业编制,并在社区、村委会设立民政信息员,解决好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做事,确保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的稳定,有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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