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异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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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异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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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异动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异动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CE-HR-206-[2006]0228-B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干部异动管理,确保干部异动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1.2.1 干部晋升、免职、平调、离职等异动情况。
1.2.2 干部异动涉及的相关运作。
1.2.3 干部异地调动补贴政策。
1.3 相关定义及解释
1.3.1 干部的含义:
干部是指公司以正式文件任命的部门经理以上(含)职级的管理人员。
1.3.2 干部异动的含义:
由各类原因引起的涉及干部的人员岗位变更,包括晋升、免职、平调、离职等。
1.3.3 干部异地调动:
干部异地调动是指由于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进行的异地调动(不包括任何因个人原因的异地调动)。
1.3.4 干部异地调动补贴:
干部发生异地调动享有的补贴包括:
异地租房补贴、兼任异地总监补贴、一次性安家费。
1.3.5 享受异地补贴的条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方可享受干部异地调动补贴):
Ø∙∙∙∙∙∙∙∙异动前后均为干部。
Ø∙∙∙∙∙∙∙∙跨地级市的异地调动。
注:
在符合上述干部异动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干部异动补贴按异动后的岗位补贴标准执行。
1.3.6 本管理办法中,涉及行使干部异动管理职能的,区域行政负责人等同区域行政总监。
1.3.7 享受干部补贴的执行之日均为任命之日,有其他另行规定的补贴除外。
2 干部异动处理流程:
2.1 公司副总经理的任命流程:
由总经理考察并提名,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报董事会审批任命。
2.2 总部总监、区域总监、区域行政总监、区域行政负责人、区域商务总监的任命流程:
由主管副总经理(如有)提名(如无主管副总经理,则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提名),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报总经理审批。
2.3 分公司总监的任命流程:
2.3.1 分公司行政总监的任命流程
2.3.1.1 分公司内部、商务区内分公司间的异动:
分公司所在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3.1.2 跨商务区分公司之间的异动:
调入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提名,同时提交《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调出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提出审核意见,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注:
①若调入商务区无区域总监及区域行政总监的,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②异动涉及的各级人事部门需备案(包括纸版《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③任免书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下发。
2.3.2 分公司商务总监的任命流程
2.3.2.1 分公司内部、商务区内分公司间的异动:
分公司所在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3.2.2 跨商务区分公司之间的异动:
调入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提名,同时提交《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调出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提出审核意见,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注:
①若调入商务区无区域总监及区域商务总监的,由总部商务部总监提名;②异动涉及的各级人事部门需备案(包括纸版《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③任免书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下发。
2.4 部门经理的任命流程:
2.4.1 总部部门经理的任命流程:
由总部专业部门总监提名,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所属职能中心总监(如有)、主管副总经理(如有)审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评估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4.2 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任命流程按总部部门经理的任命流程执行。
2.4.3 区域专业工作人员的任命流程按《区域专业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4.4 分公司综合服务部门经理的任命流程
2.4.4.1 分公司内部的异动:
由分公司行政总监提名,同时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所在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4.4.2 商务区内分公司之间的异动:
调入分公司行政总监提名,同时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调出分公司行政总监提出审核意见,并由所在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4.4.3 跨商务区分公司之间的异动:
由调入分公司行政总监提名,同时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调入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审核,调出分公司行政总监、调出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行政总监提出审核意见,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注:
①若涉及的商务区无区域总监及区域行政总监的,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②异动涉及的各级人事部门需备案(包括纸版《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③总部各相应专业部门总监需提出评估意见;④任免书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下发。
2.4.5 分公司商务部门(含商务培训部)经理的任命流程
2.4.5.1 分公司内部的异动:
由分公司商务总监提名,同时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所在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4.5.2 商务区内分公司之间的异动:
调入分公司商务总监提名,同时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调出分公司商务总监提出审核意见,并由所在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4.5.3 跨商务区分公司之间的异动:
由调入分公司商务总监提名,同时填写《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由调入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审核,调出分公司商务总监、调出商务区的区域总监或区域商务总监提出审核意见,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注:
①若涉及的商务区无区域总监及区域商务总监的,由总部商务部总监审核;②涉及变动的各级人事部门需备案(包括纸版《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③任免书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下发。
2.4.6 异动操作流程以异动前后行政职级较高的岗位所对应的流程为准。
2.5 干部报到相关流程
2.5.1 总监级干部到岗确认流程
2.5.1.1 确认异动的干部,在原岗位进行离任工作交接。
完成在原岗位的工作交接后,到调入公司报到,办理新岗位的工作交接。
2.5.1.2 到岗确认为新任干部到岗的首要工作。
新任到岗干部在完成新岗位的工作交接后,需本人亲自给总部人力资源部打电话报到确认,并传真《中企动力干部到岗确认函》至总部人力资源部,完成确认的当天定为到岗日。
若《中企动力干部到岗确认函》的完成交接时间与电话报到时间不一致,以靠后时间为到岗日。
总部人力资源部将在确定到岗日后,在1个工作日内变更管理信息系统(MIS系统)上的相应资料。
2.5.1.3 总部人力资源部在确认相应干部到岗,并已完成所有审批手续之后,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下发任免书。
2.5.1.4 干部档案管理:
商务区、分公司总监级干部和总部干部的资料、合同由总部人力资源部保管;分公司经理级干部资料、合同由所在分公司人事部保管。
2.5.1.5 总监级干部的薪资福利(异动补贴除外)按到岗之日起计算,异动补贴、劳动合同变更及续签等按任免时间起计算。
2.5.1.6 以上涉及《中企动力干部到岗确认函》、到岗日的相关操作流程等,目前只适用于总监级干部,经理级干部暂不按此执行。
2.5.2 异动干部工资标准核定流程
2.5.2.1 拟任命的总监级干部,在办理审批流程的同时,由对应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工资明细表》(以邮件形式),与《中企动力干部变动表》一起发送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2.5.2.2 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准任命后的工资标准,其中:
2.5.2.2.1 下列人员的薪资调整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Ø∙∙∙∙∙∙∙∙分公司综合服务部门经理薪资调整(超出公司薪资政策标准范围的)。
Ø∙∙∙∙∙∙∙∙分公司商务经理薪资调整。
Ø∙∙∙∙∙∙∙∙分公司总监干部薪资调整。
2.5.2.2.2 下列人员的薪资调整由总经理审批:
Ø∙∙∙∙∙∙∙∙区域级总监薪资调整。
Ø∙∙∙∙∙∙∙∙总部的经理、总监薪资调整。
2.5.2.3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在下发任免书的同时,如有薪资调整的情况,将负责电邮《薪资调整通知书》给本人。
3 干部免职
3.1 各级干部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免除职务:
3.1.1 不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的。
3.1.2 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
3.1.3 绩效考核成绩不佳,不宜再继续担任原岗位工作的。
3.1.4 其他应免除职务的情况。
3.2 免职属干部异动的一种形式,免职流程同任命流程。
4 干部离职
4.1 干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必须有本人签字),由其直接上级与之谈话,做出是否接受干部离职申请的决定。
对接受离职申请的,谈话人需填写《中企动力干部离职谈话记录表》,并交相应的人事部门备案,同时应妥善安排干部离职工作交接。
4.2 总监级干部离职须先完成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审核通过的,方准予办理离职手续。
4.3 干部离职手续完成并签字确认当天,相应的人事部门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删除其在管理信息系统(MIS系统)上的个人相关资料,同时提请总部业务运营中心删除其个人邮箱。
4.4 离职属干部异动的一种形式,离职流程同任命流程。
5 离任交接规定
5.1 离任交接的干部需准备好详细的书面交接清单,包括:
干部离任要求的交接内容和按分公司例行交接流程办理要求的交接的内容(同普通员工的操作流程,如归还电脑、胸牌/卡、钥匙等)。
5.2 分公司行政总监离任交接内容:
5.2.1 公司下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纸版及电子版)。
5.2.2 当地公司的各类政策文件和规定等,如各种决议、通知、规定、嘉奖和处罚等。
5.2.3 合同协议等,即除销售及人事方面的合同以外,其他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用的《租房合同》等相关协议。
5.2.4 通讯录,指和公司业务相关的联系人、电话等资料。
5.2.5 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5.2.6 固定资产的交接,由行政和财务共同签署一份《固定资产交接清单》,最后由交接的双方签字认可。
5.2.7 有无借款,由公司财务人员将情况签署清楚后,双方签字确认。
5.2.8 正在进行当中的工作事项或有待处理的事件,交代清楚该事项的前因后果。
5.2.9 工作邮箱的交接。
5.2.10 公司人事情况的交接,由人事负责人出具并签署《员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和《聘用合同清单》各一份;其中必须确认交接期间(包括原行政总监离职前二个月)员工工资变动情况和员工异动情况后,双方签字确认。
5.2.11 公司及离职、调动者本人交纳的各种保险情况,要求双方签署《保险交纳情况清单》一份。
5.3 分公司商务总监离任交接内容:
5.3.1 客户保护系统的帐户、密码,所有客户资料的交接。
5.3.2 商务工作中遗留问题清单。
5.3.3 公司下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纸版和电子版)。
5.3.4 当地公司的各类政策文件和商务规定等,如各种决议、通知、规定、嘉奖和处罚等。
5.3.5 合同协议等(销售方面),须由合同管理员盘点并签署意见后,双方签字。
5.3.6 通讯录,指和公司业务相关的联系人、电话等资料。
5.3.7 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5.3.8 有无借款,由公司财务人员将情况签署清楚后,双方签字确认。
5.3.9 正在进行当中的工作事项或有待处理的事件,交代清楚该事项的前因后果。
5.3.10 公司及离职、调动者本人交纳的各种保险情况,要求双方签署《社会保险交纳情况清单》一份。
5.4 分公司总监离任审计及离任交接的手续及流程
5.4.1 离任审计:
离任总监(含调动、主动/被动离职等情况),在办理工作交接前须接受总部审计部进行的离任审计。
总部审计部在接到总部人力资源部的审计通知后一周内对离任干部的工作进行审计。
5.4.2 离任交接:
离任交接须在完成离任审计结束后方可进行。
总监离任交接应由监交人进行交接工作监督。
监交人由公司指定。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行政总监、商务总监离任交接由区域行政总监担任监交人进行交接工作监督;区域总监、区域行政总监、区域商务总监离任交接由总部副总经理或总部人力资源部代表担任监交人进行交接工作监督。
5.4.3 新任总监到任后,双方按以上内容交接清点完毕后,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在《交接清单表》上签字(《交接清单表》可带附件,附件也需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交接文件应传真到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5.4.4 离任审计完成后应将离任审计报告报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阅,同时报财务部、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5.4.5 在新任总监到任当天,由新任总监、原任总监共同召开分公司中层干部及骨干人员会议,会议内容须涵盖:
1、原任总监向新任总监介绍公司人员,主要指中层干部及骨干人员;2、新任总监作自我介绍。
至此,双方交接全部完成。
5.5 总部干部及分公司其他干部的离任交接内容和离任审计、离任交接的手续及流程请参照上述的交接内容,并由其主管上级审核确认。
6 干部异地工作或调动的补贴政策
6.1 新建分公司选址期的特殊补贴政策
6.1.1 商务区委派的新建分公司选址人员在到目标城市选择办公场所时,按出差标准选择饭店,直到所选地址被批准之后五个日历天数内(含五天),期间房费、餐费补贴、交通费、通讯费可凭发票到原分公司财务部报销,费用标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1.2 新成立分公司选址期限,即从确定开始选址到报批最长不超过30个日历天数。
在此期间,该干部不再享受原分公司的补贴政策。
6.1.3 选址批准五个日历天数之后,选址人员不再享受第6.1.1条的补贴政策。
6.2 异动租房补贴
6.2.1 区域总监,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租房中介费由公司报销。
6.2.2 区域行政总监、区域商务总监,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6.2.3 区域专业经理,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6.2.4 分公司总监,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6.2.5 分公司部门经理,在调动后的三个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三个月后不再补贴。
6.2.6 新建分公司选址人员住房补贴:
如选址人员在新建分公司担任总监,选址批准后,选址人员应在五个日历天数内租好自用住房,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必须有正式发票且要按照当地平均价格选择中介机构),之后不再报销饭店费用;五个日历天数之后,可按照本条规定享受住房补贴。
6.2.7 上述干部调动后在当地安家的(在当地自购房屋,调往父母或配偶居住地等)和调回户口所在地的将不享受上述住房补贴。
干部在当地安家的,需主动向公司声明,否则,一经查出,公司有权扣除其自安家之日(购买房屋或其它不应享受住房补贴之日)起所享受的住房补贴,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
6.3 兼任异地总监补贴:
分公司总监兼任其他分公司总监的,每月补助400元。
6.4 一次性安家费:
符合干部异动补贴政策条件的干部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不再另行报销其他因搬迁而发生的费用。
6.4.1 区域总监,1000元/次。
6.4.2 区域行政总监、区域商务总监,1000元/次。
6.4.3 区域专业经理,1000元/次。
6.4.4 分公司总监,1000元/次。
6.4.5 分公司部门经理,500元/次。
6.5 其他常规补贴详见最新下发的《商务区管理纲要》的规定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6.6 上述福利补贴支付一律采用发票报销方式,由相应人员审批后,所属分公司财务部报销。
总部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
6.7 原则上社保手续随干部流动转移。
如本人要求继续在调出公司缴纳各项费用,则由调出公司代为缴纳,由调出公司人事部出具《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清单》注明个人及公司承担的费用,交调出公司财务部用于内部挂帐,同时通知调入公司人事部和财务部。
调入公司人事部需将有干部本人调出公司人事部、财务部,调入公司人事部、财务部签字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清单》报总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7 附则
7.1 凡与本管理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7.2 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
7.3 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监督与管理。
7.4 本管理办法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原《干部任免异动管理办法》(CE-HR-206-[2005]0801-A)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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