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docx
- 文档编号:15361061
- 上传时间:2023-07-03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111.81KB
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docx
《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
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
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1989年),副教授(1994年),教授(2001年)。
研究方向:
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
学术成果:
著作有:
专著《宋代法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主编《中国古代土地法制述略》,中国和平出版社,1996年(教育部博士点“九五”规划项目相关研究成果);主编《台湾地区“法律”概论》,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专著《韩非子》,香港中华书局,2000年;专著《宋代官商及其法律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独著,现代远程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中华监察大典》,本人点校整理约60000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8月;主编《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社,2006年;主编《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专著《大衙门——千古名案》,法律出版社,2007年等;发表论文《再说〈韩非子〉》,载《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2001年第6期;《民国监狱史料述要》,载《中西法律传统》(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等近40篇。
三、宪法学命题人
(一)焦洪昌
个人简历:
男,1961年生,北京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宪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
宪法学、人权理论、宪政理论。
学术成果:
著作有:
《港澳基本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宪法学案例教程》(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2007年修订版;《宪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2006年第2版(修订);《宪法》(法硕教材)(参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选举权的法律保障》(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公民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研究》(独著),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应急反应的法学思考》(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宪法学案例教程》(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宪法》(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港澳台法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宪法案例教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论文类有:
《从“市管县”到“省管县”》,法制日报2007年8月;《政治领域反就业歧视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蔡定剑主编课程,2007年6月;《物权法(草案)的合宪性分析》,法学,2006年第3期等30余篇。
命题特点:
(二)刘茂林
个人简历:
男,1963年10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4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宪法学专业,获法学(宪法学)硕士学位。
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评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宪政理论研究所主任,《公法评论》主编,司法部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
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术骨干,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97年3月至6月,在伯尔尼大学、洛桑比较法所进行访问和讲学。
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宪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湖北地方立法中心副主任,武汉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
宪法学、地方制度。
学术成果:
出版《当代中国地方制度》、《中国宪法新论》、《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宪法学》等著作8部;主编、参编多部国家和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7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宪法学与宪法秩序》、《也谈宪法学体系的重构》、《宪法究竟是什么》等论文70余篇,获司法部、湖北省和武汉市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十余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8项。
命题特点:
(三)韩大元
个人简历:
男,吉林人,1960年10月出生,朝鲜族。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现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硕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曾获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第五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006年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亚洲立宪主义研究》一书曾获教育部科研成果一等奖。
研究方向:
比较宪法学、比较行政法学。
学术成果:
著作有:
独著《亚洲立宪主义研究》(1996年,再版三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东亚法治的历史与理念》(2000年),法律出版社《韩国国会》(2001年),华夏出版社;合著《宪法学原理》(1997年,二人合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当代人权保障制度》(1998年,二人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际》(1999年,二人合著),日本成文堂;《宪法学》(2000年,三人合著),法律出版社;主编《现代宪法学摹本原理》(200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主编《比较行政法》(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主编《外国宪法》(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
论文类有:
在国内《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
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
四、商法、经济法命题人
(一)王卫国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51年5月8日出生于重庆市,籍贯山西省陵川县。
1969年至1978年,当过插队知青、解放军战士和国家机关干部。
1982年2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并考入本校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1985年1月毕业留校后任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教师,1986年任讲师,1987年任教研室副主任,1988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1989年出国留学,先后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从事访问研究,1992年归国继续任教。
1994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6年任教授,1998年任经济法系主任,2002年任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2006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
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和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组成员,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仲裁员,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
民法、商法、经济法、法理学和法社会学。
学术成果:
著作有:
《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次勃兴》(个人专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再版;《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个人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破产法》(个人专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科宾论合同》(上、下册)(译著,与徐国栋、夏登峻、李浩、苏敏合译,并一人担任全书校对)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1998年出版;《中国土地权利指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法务会计基础教程》(与赵荣信共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改革时代的法学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民商法原理与应用研究》(系列丛书的主编,共18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破产法原理·规则·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论文类有:
《试论民事责任的过错推定》《法学研究》1982年第5期;《损害赔偿社会化与西方侵权法危机》《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3-4期合刊;《论合同无效制度》《法学研究》1995年第3期等100余篇。
(二)刘凯湘
个人简历:
男,1964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攸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民商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兼职教授。
研究方向:
民商法。
学术成果:
著作:
《论经营权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市场经济的法律文化思考》,《意思自治原则的变迁及其经济学分析》,《我国合同违约状况分析》,《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等。
五、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命题人
(一)黄进
个人简历:
男,生于1958年12月,湖北利川人。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5年至1978年在湖北利川县凉务公社插队,并在县知识青年办公室工作;1978年至1982年在湖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8年在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先后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1984年至2009年在武汉大学工作,1987年晋升为讲师,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晋升为教授;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法学院副院长、校长助理、校长助理兼教务部部长、副校长。
2009年到中国政法大学任职。
研究方向:
主攻国际私法,旁及国际公法与比较法,尤其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区际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系统和独到的研究。
学术成果:
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的著作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荷兰《海牙国际法年刊》、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等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160多篇。
其中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国际冲突法研究》、《区际冲突法》、《仲裁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主编《国际私法协助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合作著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成案选》、《澳门国际私法总论》等。
(二)秦晓程
个人简历:
男,法学博士,现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国际法年刊》执行编委;ChineseJournalofInternatioanlLaw(英文,英国出版)编委。
研究方向:
国际法。
学术成果:
著作有:
“秘密条约与中国的相关实践”,《端木正教授85寿辰祝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撰写人法律出版社2004;“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冲击”《国际干预与国家主权》国际文化出版社,2004;《国际人权法教程》,撰写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有:
“口头协定于中国的相关实践”,中国国际法论刊,No.2,2005;“安理会扩大与宪章修改”《外交学院学报》No3,2005;“人权的保护中程序规则的作用”《欧盟中国人权研讨会论文集》2003。
(三)张丽英
个人简历:
女,1960年6月生于北京。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学教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
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协会理事。
研究方向:
国际经济法、海商法、国际贸易法、海上保险法、国际私法。
学术成果:
著作有:
《海商法原理、规则、案例》2006年3月清华大学出版社34万字单独;《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独著;《海商法》(精品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主编,本人撰写24万字;《国际技术贸易法》(精品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人撰写4万字;《电子商务法典型案例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主编,本人撰写约3万字;《国际经济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主编,撰写9万字;《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教程》,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副主编,撰写10万字;《国际经济法》(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运输部分,约4万字;《国际贸易法律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主编并撰写25万字;《商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本人撰写约10.5万字;《海商法教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撰写20万字;《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主编并撰写7万字;《商法经济法》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撰写4万字;《中国合同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本人撰写约10万字等著作。
论文有:
ConflictofJurisdictionsofMaritimeDisputesinChina,ChinaOceansLawReview2005年第2期5000字单独;《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法律服务的开放》,载于《法制日报》2004年12月18日第4版,中国-东盟南宁博览会法律服务研究讨会专题演讲专版;《THC争议与海运业反垄断豁免问题》,载于《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1卷,2004年等15余篇。
(四)卢松
个人简历:
男,1957年生,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外交学院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硕士;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及德国马普研究院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汉堡)访问学者;外交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和国际法系主任,担任北仲、贸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韩国商事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越南国际仲裁中心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研究方向:
国际法、国际私法。
学术成果:
合著《国际贸易与法律实务》;《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1992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外国国际私法法规选编》,1988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公司组织与公司法》,1986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等著作。
论文类有: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性与灵活性间的选择”,《中国国际法年刊》1989年; Direct Foreign Lnvestment & Taxntion in Tte PRC Bulletinq Asitm-pacific Tax& Lnvetmeut Researon Ceutre ( Singapone ) June 1988。
“如何改革现行的外贸代理制度”,《经济导报》(香港)1991年第40期;“对目标商事促裁条款的司法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1994年第9期等。
六、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命题人
(一)王进喜
个人简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副主任,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199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研修学者。
研究方向:
律师职业行为规则、证据法和刑事诉讼法。
学术成果:
主要著作有:
《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2年版,专著),《美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5年版,专著),《证据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译著)等。
论文类有:
《风险代理:
制度原理与中国实践》,中国司法,2005年11月;《美国律师业的历史与现状》,中国律师,2005年9月;《律师的侦查讯问在场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等20余篇。
(二)高其才
个人简历:
男,1964年9月生,浙江慈溪人。
1985年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来校任教至1997年,同年11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教学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研究方向:
法理学
学术成果:
著作有:
《中国习惯法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合著)、《司法公正观念源流》(合著)等;编著有:
《法理学》等。
发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两难境地》、《法理学发展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等论文40多篇。
七、刑法学命题人
(一)张明楷
个人简历:
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后改名为中南财经大学,2000年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
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法律出版社特约编审,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顾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导小组成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等职。
多次参与中国司法考试出题工作。
研究方向:
刑法学。
学术成果:
出版《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版)、《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等10余部,曾独立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参加过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科研项目,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家重点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20余篇。
(二)周光权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周光权,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1999年8月分配至清华大学工作,先后任讲师(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挂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研究方向:
中国刑法学。
学术成果:
参与撰写刑法学著作1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
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三)陈兴良
个人简历:
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
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研究方向:
刑法哲学与刑法理论。
学术成果:
个人专著《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发表论文50余篇。
(四)陈泽宪
个人简历:
男,1954年7月生,福建古田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7年8月至1988年8月作为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CLEEC)项目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研修;1994年至1997年应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参加刑法修订起草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兼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作为国家公派的富布赖特(Fulbright)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从事学术研究。
研究方向:
刑法、国际法、经济刑法、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
学术成果:
著作有:
《ConpemporaryChineseLaw》(2009)、《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与实施》(2008)、《犯罪定义与刑事法治》(2008)、《死刑案件的辩护》(2006)、《刑事法治之求索》(2003)、《经济刑法新论》(2001)、《新刑法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1997)、《毒品犯罪及对策》(1992)、《刑法概论》(1985)等。
论文有:
《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缺陷与司法误区》(2006)、《ICCPR的批准与国内刑事法制改革面临的挑战》(2005)、《收容教养制度及其改革》(2004)、《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2003)、《死刑的限制适用》(2002)、《司法独立与权力监督》(2001)、《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2000)、《改革司法体制与防治司法腐败》(1998)、《刑法修改中的罪刑法定问题》(1996)、《刑事法制发展与公民权利保护》(1995)、《市场经济的刑法调控原则》(199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1992)、《经济违法行为刑事化的立法原则》(1989)等。
八、刑事诉讼法学命题人
(一)陈卫东
个人简历:
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
197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诉讼法学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
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分院、北京市东城区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命题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