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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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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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2:
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类:
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
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
“伦教街道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户籍生适用)”、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伦教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以及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第二类: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伦教街道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政策性借读生适用)”、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儿童的出生证、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伦教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以及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还需对照以下表格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我市五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
伦教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公办小学证明材料及积分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对象)
基础分
加分
父母或监护人基本材料
核定得分
1
优
抚
群
体
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30分
父(母)近三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行政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0分,县(区)计5分,最高积20分。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获奖证书。
2
本街道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30分
父(母)近三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行政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0分,县(区)计5分,最高积20分。
部队师级或区级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获奖证书。
3
本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30分
助养人在伦教缴纳社会保险,每年计2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最高积20分。
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加分:
社保证明。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30分
父(母)属本区低保对象的,计20分,最高积20分。
区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低保证明。
5
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30分
父母为进藏干部职工,进藏工作,一年计5分,两年计10分,三年计15分,四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工作证明。
6
引
进
人
才
类
本街道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30分
引进人才在本街道工作,一年计5分,两年计10分,三年计15分,四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工作证明。
7
在本街道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30分
留学人员在本街道工作,一年计5分,两年计10分,三年计15分,四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工作证明。
8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近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街道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0分
引进人才在本街道工作,四年计5分,五年计10分,六年计15分,七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有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文或相关证书;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工作证明。
9
投
资
贡
献
类
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0分
在本街道居住一年计5分,两年计10分,三年计15分,四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区级以上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顺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市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10
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30分
项目投资开业登记年限,三年计5分,四年以上10分,五年计15分,六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11
在本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30分
在本街道购房年限,不足一年计5分,一年至两年计10分,两年至三年计15分,三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12
境
外
群
体
类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30分
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居住一年计5分,两年计10分,三年计15分,四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30分
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居住一年计5分,两年计10分,三年计15分,四年以上计20分,最高积20分。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
《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14
其
它
类
在同一区内连续居住5年(近一年在本街道内),并且近5年在顺德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2010年4月25日到2015年4月25日为止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以月为界),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0分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年后,每超一年计2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积20分。
1.在本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可同时作为在本街道连续5年居住证明材料使用。
即:
若能提供在本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可不用提供连续居住五年证明材料。
2.若提供了在佛山市同一区内(非伦教)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在本区(且近一年在本街道居住)连续居住满5年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
15
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30分
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人士,在本街道缴纳社会保险,每满一年计2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积20分。
父(母)本街道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社保证明。
16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0分
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本街道缴纳社会保险,每满一年计2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积20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计划生育证明。
加分:
工作证明。
说明:
1、对照以上政策性借读生类别,符合超过一类条件者,基础分和加分可以累加。
积分分数作为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的依据。
2、未能提供《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的适龄儿童家长,其随迁子女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对待,不能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
3、提供证明材料截止至2015年4月25日。
4、每项只取监护人一方的资料。
5、获得住宅房产权的政策性借读生(注:
在同一镇街拥有两处以上房产,且相加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也符合照顾条件;
必须是提供申请人的住宅房产权证明,杂物间、车位、商铺、厂房、写字楼等物业不能作为申请政借条件。
)
6、《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是指现居住地居(村)审核验证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父母双方均是外籍和港澳台人士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第三类:
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指不符合以上两类,非户籍且其父(母)近一年(截止至2015年5月30日)在顺德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暂住证)】或有伦教房产或有伦教一年社保的适龄子女。
提交“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伦教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以及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以下表格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一式2份)。
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伦教街道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积分项目及材料一览表
一、基础指标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施说明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个人
素质
第
1
项
文化程度
初中
2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验证材料。
(由教育局核查)
高中或中技、中职
40分
大专
60分
本科
80分
硕士研究生
100分
博士研究生
120分
第
2
项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初级工、技术岗位五级
20分
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职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由人社部门核查)
中级工、技术岗位四级
40分
高级工、技术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70分
技师、技术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90分
高级技师、技术岗位一级、高级职称
110分
参保情况
第
3
项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5分;在佛山市内参加的,每个险种每满1年再积0.5分,额外分最高限25分。
社保证明。
(由社保部门核查)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施说明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居住情况
第
4
项
房产情况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且按家庭成员人均面积计算大于我区申请公租房配租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以公布为准)的,积80分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由国土城建水利部门核查)
第
5
项
在本市办理居住(暂住)证年限
累计连续办理居住(暂住)证时间
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不满一年不计分)。
在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由流管部门核查)
二、加分指标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分值
实施说明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急需人才
第
6
项
属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积25分。
按最高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提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由人社部门核查)
特定公共服务领域
第
7
项
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
每满1年积4分,最高20分。
报名前由申请人到从事该岗位的职能部门开具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交给报名点。
(由相关职能部门核查)
专利创新(近5年内获得)
第
8
项
国家发明专利
3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相应分值/(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可累计积分。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核查)
实用新型专利
20分
外观设计专利
10分
表彰奖励
第
9
项
县处级
每次30分,最高60分。
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奖励的每次再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再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由相关职能部门核查)
地厅级
每次60分,最高120分。
竞赛获奖
第
10
项
区级
三等奖60分,二等奖65分,一等奖75分。
可累积计分。
竞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由相关职能部门核查)
市级
三等奖80分,二等奖85分,一等奖95分。
省级
三等奖100分,二等奖110分,一等奖120分。
国家级
三等奖130分,二等奖140分,一等奖150分。
社会贡献
第
11
项
志愿者服务
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分值20分,在我市内参加的每满50小时额外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10分。
近5年内在广东省从事社会服务计分标准。
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社会贡献分值可累积父母双方积分。
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由团委核查)
第
12
项
无偿
献血
每满200毫升积2分,最高分值10分;发生在我市的每满200毫升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无偿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卫计部门核查)
第
13
项
骨髓
捐献
在我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
我市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卫计部门核查)
第
14
项
举报
线索
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后,每宗积1分,最高限20分。
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由公安机关核查)
投资纳税
第
15
项
纳税(近5年内)
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
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纳税凭证,有经营实体的还需提供登记部门核准的章程。
(由税务部门核查)
卫生防疫
第
16
项
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积1分。
子女的《儿童免疫接种证》;
有婚检资质医院出具的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证明材料;
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有毒有害工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由卫计部门核查)
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1分。
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积1分。
第
17
项
婚前自愿参加婚检的积1分
有婚检资质医院出具的自愿参加婚检证明材料。
(由民政部门核查)
住房公积金缴交
第
18
项
]
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3分。
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材料。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
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个月积0.2分,累计最高限12分。
计划生育
第
19
项
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籍已婚),积3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电子婚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证明材料,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由卫计部门核查)
申请人或其配偶按照政策
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上环积10分。
结扎积20分。
申请人或其配偶每年按照要求参加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孕情检查不少于3次
满1年积10分。
满2年积15分。
满3年及以上积20分。
三、特殊指标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分值
实施说明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基础教育
第
20
项
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我市教育部门登记的幼儿园的,每1年积1分。
1、报名前到儿童就读伦教街道幼儿园出具加分证明,报名时提交该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2、在我市其它地方幼儿园就读的,请提交由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就读证明,报名时提交该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由教育局核查)
计生奖励
第
21
项
政策内生育奖励分30分
实施办法见“第19项”
四、各街道自定指标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分值
实施说明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企业骨干
第
22
项
①在伦教街道村居属地的重点企业骨干(具体指招生当年的前三年,其中一年由伦教街道表彰的纳税超千万元的企业),每年积10分,最高积20分。
该项加分人数不能超过所属村居借读生人数的8%。
在伦教街道村居属地的其他企业骨干(包括区龙腾计划企业或“星光工程”企业),每年积10分,最高积20分。
该项加分人数不能超过所属村居借读生人数的8%。
③近三年获得“伦教十大优秀异地务工人员”称号的员工,积20分。
注:
、
、③项不能重复计分。
合计总分不超20分。
、
加分项目报名前由企业骨干到所属企业开具就业证明并加盖总公司的印章,交到企业所属村居开具加分证明材料后,报名时提交给报名点。
(由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核查)
③加分项目提供获奖证书。
(由综治办核查)
说明:
1.普通借读生是指非户籍且其父(母)近一年在顺德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暂住证)】或有伦教房产或有伦教一年社保的适龄子女。
2.积分类项除“社会贡献”可累积父母双方积分外,其他均取申请人一方计分。
3.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5月30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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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龄儿童 申请 入学 材料 原件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