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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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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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普宁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445281-201805-210010-0002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8年6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2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普宁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5281-201805-21001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普宁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4,353,000.00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4日9:
00起至2018年6月8日17:
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5日14:
30(北京时间)(注14:
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七、开标时间:
2018年6月25日14:
30(北京时间)
八、评标时间:
2018年6月25日15:
00(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人地址:
普宁市
采购人联系人:
廖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十一、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8年6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经营范围(涵盖灭蚊、灭鼠、灭蟑螂、灭蝇或有害生物防制(治)或害虫防治);
4、投标人必须具有县(区)级或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核发的有害生物防制A级(或甲级)资质证书(范围必须涵盖除四害服务或有害生物防制,并在有效期间内;
5、投标人如属外地企业的,需在服务所在地完成异地备案,取得揭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6、投标人须有类似服务工作的经验,具备独立制作创卫病媒生物防制所需全套迎检资料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2018年7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4353000.00元
(一)项目概况
根据普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要求,结合普宁市创卫区域(建成区)分布的基本概况,拟对普宁市建成区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公开采购专业服务。
通过专业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开展,切实降低鼠、蟑、蚊、蝇四害密度,预防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城镇卫生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确保普宁市创卫区域的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防制标准C级或以上,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考核。
(二)服务范围
普宁市城区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河流湖泊及沿岸、排水道、闲置地、待建地、建筑工地周边、农贸市场、公园、绿地、广场、居民住宅区(不含物管小区)、住宅间空地、屠宰场、公共场所、公厕、垃圾收集站、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等)等各种孳生“四害”场所的消杀作业。
并负责和承担本项目相关安全责任。
普宁市城区建成区包括:
流沙东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北街道、池尾街道、大南山街道、燎原街道。
创卫区域面积约65.2平方公里。
(三)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质量标准
监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5-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
控制水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
灭鼠标准
城镇:
1、防鼠设施水平:
防鼠设施合格率≥93%。
2、室内鼠密度控制水平:
鼠迹阳性率率≤5%。
3、外环境鼠密度控制水平:
路径指数≤5。
单位:
1、防鼠设施水平:
房间数10间以下的单位防鼠设施完全合格,10间以上的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房间数≤1间。
2、室内鼠密度控制水平:
房间数20间以下的单位阳性房间数为0,20间以上的单位阳性房间数≤1间。
3、外环境鼠密度:
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迹。
灭蚊标准
城镇:
1、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水平:
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
2、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控制水平:
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局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和蛹
3、外环境蚊虫密度控制水平:
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
单位:
一个单独的单位进行蚊虫密度控制水平评价时,要求不得有阳性的各类积水容器和各类坑洼积水。
灭蝇标准
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
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
城镇:
1、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
有蝇房间阳性率≤9%,阳性间蝇密度≤3只/间。
2、室外蝇类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孳生地阳性率≤5%。
3、防蝇设施水平:
防蝇设施合格率≥90%。
单位:
1、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
房间数10间以下的单位有蝇房间数为0,11间~3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1间,61间~10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6间,阳性间蝇密度指数≤3只/间。
2、蝇类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
室内外不得有蝇类孳生地。
灭蟑标准
城镇:
1、成若虫侵害率:
成若虫侵害率≤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10只,大蠊≤5只。
2、卵鞘查获率:
卵鞘查获率≤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8只。
3、蟑迹查获率:
蟑迹查获率≤7%
单位:
1、成若虫侵害率:
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侵害房间≤2间,60间以上的单位侵害房间≤3间。
2、卵鞘查获率:
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卵鞘查获房间≤2间,60间以上的单位卵鞘查获房间≤3间。
3、蟑迹查获率:
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蟑迹查获房间≤3间,60间以上的单位蟑迹查获房间≤5间
2、病媒生物防制作业要求:
(1)中标人必须落实普宁市创建省卫生城市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各区域每月至少2次全方位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作业,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
如遇病媒生物密度超出标准时,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增加病媒生物防制的消杀次数。
(2)中标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杀方针,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
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三证”。
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上岗,按照揭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
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4)在各村(居)各区域进行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时,要建立服务单位签字制度,按照村(居)委、村(居)小组的指引开展工作,重点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四害问题。
完成工作后要经过村(居)小组、村(居)委签字确认并给予评价。
(5)做好每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记录,登记天气、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并拍摄现场照片。
(6)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和在建成区域选择5个点以上进行每月一次监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用药时间、配方。
(7)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马上进行一次大规模详细的孳生地调查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并将孳生地情况、密度监测和相关环境问题等详细资料汇总成册于一个月内报采购人。
(8)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马上进行一次大规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迅速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9)中标人在完成首次全方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后,组织对建成区重点区域全面安装毒鼠屋,并张贴标签牌,每个毒鼠屋编号登记入册,造册一份送市爱卫办备案留底。
在本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评估结束前每月进行毒鼠屋巡查、更新维护和补缺。
(10)中标人每月应对建成区内的重点孳生地进行全面巡检和治理。
(11)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部分重点区域要根据采购人通知进行全范围的重点病媒生物防制和突击治理工作。
(12)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应配合普宁市创卫办的大规模环境整治行动,在行动前或市级的突击、应急检查前配合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应配合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具体内容由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明确。
(14)按照省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安装下水道四防设施—防蚊闸。
防蚊闸的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材料:
采用工程复合材料防蚊闸;灭蚊幼虫采用有机磷或酯类缓释剂。
尺寸:
防蚊闸一般配置于排水中,尺寸根据排水井的大水来设计,有三种型号,分别为:
75厘米×45厘米、60厘米×40厘米、45厘米×30厘米。
3、相关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必须科学合理用药,使用的药物和器械必须符合《病媒生物控制药物器械安全使用准则》,达到“高效、低毒、安全、环保”的要求,不能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
(2)所用药品必须具有农药“三证”,即农业部的农药登记证、工信部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标准证(必须提供三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3)药物投放方式:
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投放。
施药现场应摆放警示牌。
在消杀防制工作期间,要正确选择防制药物的投放位置,充分考虑药物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避免防制事故的发生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如发生事故和纠纷,其一切责任和后果均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4)服务范围内做好四害尸体的收集工作(含老鼠、蟑螂等收集清理工作),并将尸体做无害化处理。
4、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负责人
1人
负责全面工作
2
组长
5人
负责小组安排、指导和参与日常施工作业
3
文员
1人
负责仓管、每日作业记录汇总上报、资料整理及存档
4
技术员、巡查员
23人
负责现场作业施工、现场环境巡查、质量督查
合计
30人
(2)本项目要具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数量(须严格按照下表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热烟雾机
台
10
2
背负式机动喷雾机
台
10
3
手提式喷雾机
台
15
4
超低容量电动/机动喷雾机
台
10
5
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汽车
辆
3
6
车载机动超低容量喷雾机
台
2
7
无人监测机
台
2
8
巡检车辆
辆
1
9
毒鼠屋
个
30000
10
防蚊闸
个
4000
(3)本项目的设备、车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要经采购人确认,如数量不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
(4)项目所使用设备、车辆须做好维护保养,保持外观整洁。
(四)考核标准
1、以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建成区域病媒生物防制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根据实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四害”消杀成效,结合各单位各村(居)在病媒生物防制施工单上的签字和评价,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2、镇、村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进行实际操作,不能以权谋私,玩忽职守。
考核评分办法(每二个月一次)
病媒生物防制评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好(100分—90分),中(89分—80分),差(80分以下)三个档次。
(1)中标人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以9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合同款4000元;
(2)中标人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以8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合同款10000元。
(3)中标人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70分为基数,每减少1分,扣减合同款15000元。
合同期内连续出现2次检查评分在70以下的或不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除按规定扣款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付款。
3、在符合标书要求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条件下,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评价,验收评价不合格,中标人必须免费整改,直达验收合格为止。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经验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制定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必须有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防制技术经验。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服务工作的经验,能够按国家标准完成蚊、蝇、鼠、蟑螂等4类有害生物的防制服务,具备编制创卫病媒生物防制全套迎检资料的成功案例。
2.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353,000.00元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为全包价,以每月的管理服务费报价。
报价应包括:
病媒生物防制管理服务项目及与此相关的人工费、管理费用、相关用具及药物的使用费用、设备折旧费、迎检措施费用、防盗费用、防火费用、防人为破坏费用及各项税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对投标文件中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中标金额以投标总价为准。
4)在本次采购人的预算工程清单工作量内出现的测绘误差,不论在招标前还是中标后发现,采购人不作任何费用的增减,视作捆绑打包处理,中标人须无条件认同。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因应作业量的增加按比例增加相应数量的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工具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
3、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普宁市创建省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评估完成时止,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对普宁市市区街道创卫区域的病媒生物进行防制工作,通过专业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开展,切实降低鼠、蟑、蚊、蝇四害密度,确保普宁市创卫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到国家标准C级或以上,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考核。
同时,具备独立制作创卫病媒生物防制所需全套迎检资料。
4、验收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确保普宁市创卫区域范围内四害密度标准达到国家标准C级或以上,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考核。
5、服务期:
2018年7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6、结算要求:
服务费按中标价总价包干使用。
7、付款方式:
(1)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费采用分期结算方式,按期支付。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先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30%款项作为服务启动资金;在中标人按规定完成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前提下,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阶段性验收合格,采购人于2018年10月1日前再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40%款项;剩余合同金额的30%尾款,在普宁市创建省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及考核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给中标人。
(2)中标人收款时必须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监管部门”是指:
普宁市财政局。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4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
清单见“中国政府采购网(.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cn/)”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3.3环境标志产品须直接打印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
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cn/)、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
3.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
100以下
1.5%
100-500
1.1%
例如:
某服务中标总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合计收费=1.5+4.4=5.9万元
i.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ii.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iii.中标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iv.报价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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