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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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测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转型发展和市场需要,使公司测绘工作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高测绘专业水平,增强测量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测量人员和测量仪器的管控,培养技术骨干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做好公司测绘资质的维护、增项、升级和管理等工作,公司组建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测绘中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测绘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做好公司所属项目的测绘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对外承揽测绘任务,保证优质服务,为公司增创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测绘任务以及对外承揽的测绘项目。
第2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测绘中心设主任1人、总工1人、部员3人,共计5人。
仪器调配GPS接收机8台(套)、全站仪2台(套)、电子水准仪2台(套)。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测量队,设测量队长1人,档案管理员1人,根据项目大小设测量班长若干人。
业务受测绘中心管理和指导,同时服从项目总工程师的日常管理。
测量队队长采用竞聘上岗制,其他测量人员由测绘中心统一调配,服从测绘中心及项目领导的日常管理。
(测量队长待遇按照项目经理部部长岗位执行,班长按副部长岗位执行。
)
第五条职责分工
1、测绘中心
(1)负责编制、更新和执行公司测量管理办法和各项考核制度,编制测绘中心发展规划;
(2)负责测绘资质维护、注册、变更、增项、升级等相关的资料收集整理以及与上级主管单位的沟通和联系;
(3)负责指导新上场项目测量队组织机构的建立、测量资料档案的建立、测量内外业技术的培训;
(4)负责公司新上场项目的控制网加密测量,高速铁路项目的CPⅢ测量,GRN网测量的内外业工作及重难点工程测量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5)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项目编制项目测量队管理办法并对项目测量队和测量队长进行定期考核,负责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6)负责组织科技论文、成果、测绘优秀工程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的申报工作;
(7)负责公司所属各项目的主要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的采购和调配,建立更新测量仪器设备档案及仪器周检计划;
(8)负责对外承揽控制测量、加密复测、CPⅢ测量、GRN网测量、地形测绘、房产测绘等任务及相对应的合同起草、洽谈、评审、签订工作;
(9)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测量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调配及培训取证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主任(1人)
(1)执行测绘中心的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全面负责测绘中心的测绘任务;对测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各项经济指标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测绘中心发展规划,健全技术管理标准和各项考核制度;
(3)负责承揽测绘任务,签订测绘合同;
(4)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测绘质量负责。
搞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保证测量工期、质量、安全满足合同要求;
(5)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咨询、监理单位和企业本部等有关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6)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定期组织中心测绘质量检查、评审和改进,及时处理质量事件;
(7)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质量管理规划、执行测绘中心自控体系;
(8)负责公司测绘资质的维护、变更、增项、升级与管理,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良好的关系;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总工(1人)
(1)根据测绘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对公司所有测量人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和奖惩;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重难点工程测量专项方案;
(3)负责组织重难点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复核和审查;
(4)负责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负责组织科技论文、成果、测绘优秀工程奖科技进步奖项的申报工作;
(5)负责组织解决测绘专业技术疑难问题;
(6)对测绘中心和项目测量队的人员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安排测量人员,保证均衡技术能力;
(7)负责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的采购,保证测量仪器阳光采购和科学合理的调配,建立测量仪器设备档案和动态台帐;
(8)负责组织编写测绘任务设计书,明确精度要求和作业方法;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测量工程师(2人)
(1)参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交接桩、施工控制网复测的内外业测量作业,协助项目把测量基础工作做好;
(2)解决公司所属项目实施中的测量技术和质量疑难问题,指导工程项目各阶段的现场验收工作;
(3)负责对外承揽的控制测量、加密复测、沉降变形、CPⅢ测量、GRN网测量等工程项目的内外业测量作业及合同起草、洽谈、评审工作;
(4)负责编写测绘任务的技术设计书、成果报告及技术总结;
(5)负责测绘项目的现场作业、数据分析处理,报告编写、资料整理和提交,确保满足规范要求;
(6)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参与工程质量评定;
(7)及时收集、整理、质量信息反馈意见,负责工程质量奖惩及组织评优申报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档案管理员(1人)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测绘中心关于资料的归档、保密办法对测绘资料、成果做到登记有序,帐物相符,资料完整;
(2)负责测绘资质维护、年度注册、升级和管理所需要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和上报工作;
(3)负责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和测绘信用信息平台的使用;
(4)负责对外承揽项目和公司所属项目签订的合同、设计书、技术总结、项目备案、汇交成果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5)负责测绘中心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更新和上报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和公司以及所属各项目相关的内业资料的上传下达;
(7)负责部门内部各类台账的填报和更新,做到及时、准确、一目了然;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测量队长
(1)对项目测量队内外业测量工作的工程测绘质量负责。
保证测量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满足项目要求;
(2)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咨询、监理单位和项目本部等有关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3)负责编制本项目测量管理办法,制订各种测量技术设计方案;
(4)负责更新项目测量人员和仪器工作档案,并按测绘中心要求上报相关的内业资料;
(5)负责组织项目交接桩、图纸审核,地表附着物及地形地貌调查工作,为后续项目部变更调差提供原始依据;
(6)负责构筑物施工放样坐标和关键部位高程的计算、审核,做到换手计算,保证计算坐标和高程准确无误;
(7)负责项目测量队测量人员的综合考评及业务培训工作;
(8)参与项目测绘合同谈判,负责与项目部签订测绘技术承包合同并与测绘中心签订(安全质量进度)责任状(试点项目);
(9)负责编制测绘任务设计书及用款计划书(试点项目);
(10)负责项目测量队的日常测量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测量班长
(1)负责辖区内的征地桩放样、原地面复测、地表附作物及地形地貌调查工作,为后续变更调差提供原始依据;
(2)负责构筑物的施工放样、模板校核、成品检测、关键部位的高程复核的内外业测量工作;
(3)负责与项目技术人员沟通、提供施工放样、模板校核、成品检测、关键部位的高程测量交底;
(4)负责检验批资料中测量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和组卷工作;
(5)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区域地面沉降监测,汇总、整理成果文件并提交地面沉降监测报告;
(6)负责构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定期整理、归档、上报相关资料;
(7)按照公司发《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与恢复;
(8)按照公司发《精密控制网管理办法》负责施工控制网的保护、复核、质量检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主要测量工作内容
测绘中心负责公司新上场项目的控制网加密测量,高速铁路项目的CPⅢ测量,GRN网测量的内外业工作及重难点工程测量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项目测量队主要负责项目交接桩,控制网的复测,图纸构筑物几何尺寸审核,征地界,原地面复测,地表附着物及地形地貌调查,路基、路面、有砟轨道、构筑物平面位置放样及关键部位高程测量,施工过程检测,成品检测,区域沉降观测,变形测量,变更测量,竣工测量,不包含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高程测量。
1、控制网测量
新项目上场或高速铁路线上无砟轨道施工前,由测绘中心采取与项目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方式开展控制网加密测量、CPⅢ测量,GRN网测量的内外业工作;编写技术设计书、成果报告和技术总结并通过业主、监理等主管单位的验收。
负责向测绘资质主管单位提报项目备案和汇交资料。
2、征地界、原地面复测、地表附着物及地形地貌调查
新项目上场和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测量队负责征地界的放样、原地面复测、地表附着物及地形地貌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归档、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内业资料准确无误,格式规范。
并且通过业主、监理等主管单位的验收。
3、构筑物平面位置放样及关键部位高程测量
项目测量队坚持测量放样—模板校核—成品检测三步走的测量工作程序,每个工作程序均提供交底给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按放样的结构尺寸点进行施工,严厉杜绝因领导指令、工期紧迫等原因造成的破坏程序正义的情况出现。
4、沉降变形观测和区域沉降观测
项目测量队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变形观测标志,配备沉降变形观测和区域沉降观测使用仪器和测量人员,按设计频次、周期、精度要求进行外业观测,保证内业观测资料的整理、归档、提交及时准确。
第三章测量人员管理
第七条公司所有测量人员均由测绘中心统一管理,测量人员调动必须经过测绘中心。
未经测绘中心批准,项目私自调动,后果由该项目负责,测量人员私自脱岗视为旷工。
第八条项目测量队为测绘中心的派出机构,测量队队长实行竞聘上岗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聘任文件;其他测量人员由测绘中心根据项目任务量大小、技术含量情况,合理的进行人员调配。
项目测量人员由项目测量队队长进行管理。
第九条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绘中心考核同意,由测绘中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测绘中心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第十条建立测量人员工作档案。
根据测绘人员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绩效考核成绩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
第四章测绘仪器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测量仪器均由测绘中心统一调配。
第十二条项目测量队应按工程任务所需的测绘内容以及精度、准确度的要求,配备测量仪器。
第十三条项目测量队配置测量仪器时,以上行文格式提出配置测量仪器申请报告,报测绘中心审核,对于能调拨不需购置的仪器,由测绘中心出具《测量仪器调拨单》,调入单位凭调拨单调拨仪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仪器调拨。
调拨时请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各派一名测量人员核查仪器状态及台(套)数,仪器工作档案随仪器一起调动,同时办理调拨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一次性采购测量仪器总价在2000元以下的由测量队自行购置;一次性采购测量仪器总价在2000元以上的由测量队填写《测量仪器购置申请单》报测绘中心审核,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五条应将签字手续齐全的测测量仪器调拨单、测量仪器购置申请单、仪器出厂合格证、仪器历年检定证书和仪器的购买合同、发票及清单复印件与更新后的仪器工作档案和动态台账上报测绘中心。
第十六条对于原项目已完工,又没有新上项目的,测量队应将测量仪器集中封存与仪器工作档案一起报送测绘中心。
第十七条采购的测量仪器应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检定证书。
第十八条采购的测量仪器,由测量队长依据出厂合格证或检定证书对实物进行验证,建立台帐并将《测量仪器台帐》(见附表8)上报测绘中心;同时建立仪器档案(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履历卡、历年检定证书、配件清单等)。
第十九条测绘仪器如果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奖励制度
1、发现设计图纸(坐标、里程、高程、尺寸)有误,并经设计人员认可,避免了重大工程事故,报请测绘中心给予嘉奖;
2、发现测量过程中的重大失误,并及时给予纠正的有关人员,报请测绘中心给予奖励;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测量精度指标控制准确,给企业节约施工成本的有关人员报请测绘中心给予奖励;
4、圆满完成项目测绘任务,准确无误,报请测绘中心给予奖励;
5、对测绘中心进行综合考评的优胜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由测绘中心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
第二十一条处罚制度
1、凡由于测量的原因造成测量结果与设计不符或精度超限,不论其是否造成损失均属测量事故,给予处罚;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测量精度指标控制不严,给企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给予处罚;
3、凡发生测量事故后,除及时向测绘中心汇报外,在测绘项目部内还要及时进行事故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凡隐瞒事故者加重处罚;
4、弄虚作假、伪造测量成果者,加重处罚;
5、由于测量事故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办理。
第六章科技创新工作
第二十二条为了提高测量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测绘中心管理制度,测绘中心认真执行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科技管理办法》、公司《科学技术将奖励办法》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河北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中有关测绘资质维护要求测绘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者优秀测绘工程奖励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测绘中心科技创新工作采取在职测量人员自主上报和下达任务两步走的方式。
第二十四条建立科技创新季报台账(见附表14),实时动态的掌握科技创新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七章测绘项目承包
第二十五条测绘中心测绘承包范围
测绘中心承包范围为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测绘任务和对外承揽的测绘项目任务。
具体实施如下:
公司测绘中心完成的承包任务
1、负责承担公司新上场项目的控制网加密测量以及重大工程控制网布设任务;
2、负责承担公司所有高速铁路项目的CPⅢ测量、GRN网测量任务;
3、负责承担对外承揽的测绘项目任务。
项目测量队完成的承包任务(试行一个项目)
1、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测绘承包任务范围为:
交接桩,施工控制网的复测,用地界,图纸结构尺寸的审核,纵横断面复测,地表附着物及地形地貌调查,路基、路面、有砟轨道、构筑物平面位置放样、施工过程检测、成品质量检测及关键部位高程控制,区域变形观测,变更测量,竣工测量。
不包含在测绘承包范围里的项目为:
构筑物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高程测量。
2、房建、机场、码头、水利等工程测绘承包任务范围为:
纵横断面复测,建筑红线放样,构筑物平面位置放样、施工过程检测、成品质量检测及关键部位高程控制,变形观测,变更测量,竣工测量,不包含施工过程中一般高程测量。
第二十六条测绘费用收取
1、测绘中心费用的收取
(1)对外承揽的测绘任务按市价行情执行,按测量等级、点位数量、困难类别等级进行收取;
(2)CPⅢ、GRP、沉降观测费用的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精密控制测量指导单价收取(根据现场情况待定)。
2、项目测量队测绘承包费用的收取
(1)造价两亿元以下的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成本考核决定其承包费用;
(2)造价两亿元以上的工程,按总造价的千分之八收取费用;
(3)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工期、线路的长度、测绘精度要求、施工条件和困难类别等级可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其浮动值在总承包价的基础上调整+30﹪~-20﹪。
第二十七条承包办法
1、由测绘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前往测区踏勘,明确测区范围、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和工期进度,分析作业难度,计算工作量,制定测绘技术设计书,测绘中心与工程项目部商定具体承包价格,签定测绘承包合同。
由测绘中心对外承揽的测绘任务所得利润上交公司,由公司出具发票,从中抽取20%作为特别奖发放给测绘中心人员。
2、项目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付给承包费的10﹪~l5﹪作为工作开展费用,以后根据测绘生产进度或用款计划,分期汇至指定银行帐号上。
第二十八条测绘费用的组成
测绘费用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劳保用品、交通费、差旅费和管理费等;
2、办公用品费、仪器检定、维修、购置和折旧费;
3、利润、税收。
第二十九条测绘项目成本管控
测绘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源的投入,测绘过程及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衡量,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减少成本费用风险。
1、测绘中心财务由公司指派兼管;
2、采用验工计价的方式进行工程款结算;
3、项目测量队使用资金时,由测量队队长向测绘中心提出申请,测绘中心审核够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按项目备用金管理制度办理,每笔资金必须写清其用途;
4、项目测量人员工资由项目测量队队长根据岗位、出勤、区域按标准编制工资发放表,由项目代发,从工程计价款中扣除;
5、项目测量人员差旅费按公司相关规定在项目上报销,项目财务从工程计价款中扣除;
6、所有测量人员由测绘中心根据效益、业绩以及综合考评由项目测量队上交管理费中提取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7、本章适用于公司测绘中心及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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