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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
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
(2014-2020 年)
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技术成熟、
产业化程度高的太阳能利用方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推广光
伏发电应用是我省优化能源结构、落实节能减排和促进生态文
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带动光伏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近来年,
随着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
推动下,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获得了较快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
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光伏发电有序快速发展,根据
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
规划》、《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
(一)资源条件
——太阳能资源。
我省太阳能资源在我国属较丰富地区,年
辐照时数 2200 小时左右,年辐射总量 4200-5800 兆焦耳/平方米,
相当于一年辐射在我省土地的能量达 300 亿吨标煤左右。
从地
域分布上看,我省的太阳能资源呈南高北低的格局,南部属于太
阳能资源三类地区(全国按五类分,下同),以粤东、粤西沿海地
区为主,主要是汕尾、揭阳、汕头、潮州、湛江和阳江,全年日照
1
时数 2200-3000 小时,每平方米一年接受太阳辐射 5000-5800 兆
焦耳,相当于 170-200 千克标准煤;我省其他地区属太阳能资源
四类地区,主要是珠三角地区和北部山区,全年日照时数为
1400-2200 小时,每平方米一年接受太阳辐射 4200-5000 兆焦耳,
相当于 140-170 千克标准煤。
——可利用屋顶资源。
目前,全省有各类工(产)业园区近
200 个,集中连片屋顶资源丰富。
据初步调查统计,全省可安装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构筑物屋顶面积约 8000 万平方米,
其中珠三角地区约 6000 万平方米、粤东地区约 800 万平方米、
粤西地区约 500 万平方米、粤北地区约 700 万平方米,据此估算
全省可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 800 万千瓦。
据估算,全
省每年新增建筑的屋顶面积超过 2800 万平方米,若其中的 10%
可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每年新增建筑屋顶面积可建设光伏发电
装机容量约 30 万千瓦。
——地面光伏电站资源。
粤东西北地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
可以利用废弃矿山、滩涂、荒山、坡地、淡水养殖水域等适当布
局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在海岛等有人无电地区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解决当地供电问题。
据初步调查统计,粤东西北地区可利用闲散
土地资源建设地面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 180 万千瓦。
(二)发展环境
1.国际发展环境
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纷
纷将其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
出台上网电价、税收减免、投资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引导和鼓
2
励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
2010-2013 年,全世界光伏发电装
机容量从 4040 万千瓦上升到 13800 万千瓦,年均增长 51%;应
用范围也从少数几个欧洲国家发展到世界各国,特别是日本、中
国、美国、印度等地发展迅速。
截止到 2013 年,德国光伏发电装
机容量约 3570 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其次是意大利(1820 万千瓦)
和中国(1800 万千瓦)。
2.我国发展状况
我国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国 2/3 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
于 2000 小时,具有大规模开发利用太阳能的资源潜力。
近年来,
国家扶持光伏发电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启动实施太阳能光
伏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一体化工
程,制定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
贴政策等。
特别是 2013 年 7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光
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 号),明确提出要积
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到 2015 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35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并网政策、电价补贴政策、
金融支持政策等配套措施也已陆续出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国
家能源局组织实施全国 18 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
一些省
(市)如江苏、浙江、山东还制定地方扶持政策,促进本地区光伏
发电应用。
截至 2013 年,全国光伏装机容量 1800 万千瓦,同比
增幅超过 100%,全年新增装机容量居全球第一。
3.我省发展现状
我省在光伏发电方面是全国的先行者,2004 年在深圳建成
了当时亚洲装机容量最大的 1 兆瓦并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系统。
3
“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开展了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景观灯、小型
屋顶光伏系统的推广工作。
“十二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金太阳
示范项目和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获
得较快发展。
国发〔2013〕24 号文及系列扶持政策出台后,我省迅
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 号),广州从化明
珠工业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佛山三水工业园
被列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总容量达 26 万
千瓦。
截止 2013 年底,全省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 30 万千瓦,
同比增长近 3 倍。
虽然我省光伏发电起步较早,但与国内其他省
份相比,近年来发展却相对滞后,2013 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占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的比重不足 4‰,占全国光伏发电装机的比
重也只有 1.7%,资源利用率低。
(三)发展形势
——有利条件:
一是随着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应用规模
扩大,光伏发电将成为继水电、风电之后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成
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国家初步建立了有利于促进
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市场竞争机制,光伏发电成本实现了快速
下降,具备在国内较大规模应用的条件。
三是我省经济相对发达,
工商业平均电价和煤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在国内均属较高水平,
相同度电补贴标准下,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经济性更好;我省电
源总装机规模大,电网网架结构坚强,光伏发电电网消纳能力强。
四是我省具有较好的光伏研发和产业基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
大学、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在光伏发电技术研发
4
方面具备较强实力,我省的光伏产业已形成以光伏材料、电池、
组件、装备、系统集成等为主的产业链条,为我省大力拓展光伏
发电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制约因素:
一是尽管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有所下降,但
与常规发电方式相比,成本仍然偏高,短期内仍需要国家资金补
贴才具备商业经济性,受财政补助资金总量限制,光伏发电发展
规模仍受到制约。
二是光伏发电在上网和售电方面仍存在一些
体制机制上和具体操作上的难题,如所发电量可否就近直供等,
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
三是光伏发电商业化
运营模式还不成熟,存在建设屋顶落实难,融资难等问题,商业
运营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四是光伏发电投资回报存在
不稳定性,如屋顶业主经营不善导致用电量急剧下降或停产,以
及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执行中的电费结算风险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
府的作用,大力培育拓展光伏发电应用市场,完善扶持政策,简
化项目管理,创新发展方式,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进步,推
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提高光伏发电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带
动光伏产业做强做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低碳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政策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光伏发电投
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商业模式、并网售电机制、投融资方式等
5
创新,促进光伏发电加快发展;政府通过制定年度指导规模、简
化项目管理、落实电价补贴等政策,引导、推动光伏发电应用。
2.园区规模化应用与各领域利用相结合
大力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 分
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各类产业园区等厂房屋顶集中连片、负荷稳
定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支持公共建筑、商业楼宇、
家庭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3.扩大发电应用与带动产业发展相结合
扩大光伏发电应用规模,带动光伏产业做强做大,提高光伏
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光伏产业的发展壮大进一步
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不断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1.光伏发电应用实现较大规模发展。
重点在产业园区、大型公共
设施等建筑屋顶相对集中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适
宜地区建设一批并网光伏电站。
到 2015 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
容量达到 100 万千瓦以上;到 2020 年,争取达到 400 万千瓦以
上。
2.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起便利化的光伏发电市
场准入管理体制和并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应用的
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市场服务体系、智能电网体系等。
3.产业发展位居国内领先水平。
产业技术创新、材料装备制造和
系统集成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6
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专业
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建设和
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充分利用我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
技术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众多,电
网接入能力好的有利条件,大力支持具备稳定用电负荷、集中连
片屋顶资源丰富、所发电力大部分可自行消化的各类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各类产业园区新建厂房屋顶
原则上同步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既有厂房
屋顶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抓好佛山
三水工业园、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等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项目建设,发挥示范
带动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应用,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
发电应用规模。
推动全省建设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
发电规模化应用,2020 年前建成广州萝岗、增城、深圳龙岗等一
批 50 兆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争取园区内具备条件的
企业厂房全部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全省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
发电规模化应用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 200 万千瓦(详见
附表)。
(二)鼓励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
设过程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开发应用一体化程度高的建
材型、构建型光伏组件,支持光伏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
步施工、同步验收。
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
7
区改造等,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大力支持经济较发达、产
业基础好的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中心城市推广应用分布式光
伏发电,尤其支持工业厂房、商业楼宇等电价水平相对较高、用
电负荷比较稳定的各类建构筑物建设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鼓励
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个人
家庭自有建筑物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鼓励在城市路灯
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
伏电源。
全省其他各领域、各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备选项目
合计装机容量约 250 万千瓦(详见附表)。
(三)因地制宜建设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在粤东西北等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利用废弃矿山、滩涂、
荒岛、荒山、坡地、低经济价值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不含
基本农田、林地等),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些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将农作物种植
与地面光伏电站相结合,水产养殖的棚面、水面与光伏电站建设
相结合,大力提升农业、水产养殖业的经济产出价值。
在海岛等
无电地区,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发电等可
再生能源利用和储能工程,解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全
省地面光伏电站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 180 万千瓦(详见
附表)。
(四)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
加强新能源智能电网技术研究,积极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
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
推进珠海万山海岛新能源微
8
电网项目建设,在广州中新知识城、珠海横琴新区、深圳前海新
区等国家和省级发展新区规划建设智能电网试点项目,探索建
立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多元化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
(五)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深圳、珠海、阳江、佛山三水等市区在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
过程中,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应用。
加强组
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采取统一规划、规范设
计、有序建设的方式,支持城区的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宾馆、
集中住宅区和各类产业园区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等
先进多样的新能源、新技术的综合应用,形成新能源利用的示范
效应和区位优势。
(六)带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支持我省光伏制造企业抓住国内和省内光伏发电市场拓展
机遇,不断加快发展,形成以太阳电池等为核心、相关配套产业
协调发展的产业链。
重点发展高效太阳电池、组件的研发和制造,
薄膜太阳电池成套生产设备和高效晶体硅太阳电池设备,以及
光伏玻璃、逆变器、关键材料等光伏配套产业。
鼓励开展光伏新
型应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鼓励发展智能电网设备,为光伏
发电等分布式新能源提供并网解决方案。
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加
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兼并重组,提升技术研发能力,突破
产业化关键技术,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做强做大。
以广州、深
圳、佛山、中山、东莞、河源、珠海等地为中心,加快建设光伏发
电产业基地,推动光伏发电产业集聚发展。
9
(七)提高系统集成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光伏发电应用服务体系,提高光伏发电规划、咨询、
设计、建设、安装、运行和维护等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专业化
服务机构提供标准化、一条龙技术服务,提高光伏发电系统集成
服务能力。
完善光伏发电关键部件技术应用准入标准,建立与国
际接轨的工程验收标准体系。
加强光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
提高光伏专业质检机构光伏发电设备和产品检测及认证能力,
建立有关光伏系统质量寿命、衰减率及加速老化等检测体系,形
成全面质量控制体系。
完善太阳能资源观测和评价,加强光伏发
电应用信息统计、监测和分析,建立光伏应用和产业监测大数据
服务平台。
积极培育建筑屋顶结构、荷载权威检测和认证机构,
鼓励发展专业化光伏系统运行维护和回收利用商,保障光伏设
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综合提升光伏发电经济、环保效益。
(八)完善光伏发电科研人才体系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定向联
合培养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的科研人才。
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
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相关政策,加快引进一批光伏产业领
域的创新型技术人才。
四、规划实施
(一)各方合力推动规划实施
省能源主管部门统筹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发展规划实施工作,
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规划实施,确
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各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的规划,按
照国家规模总量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区实施
10
计划,积极推动本地区光伏发电发展。
市县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
供电企业要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
确保项目办理手续简化,电网企业为光伏发电提供便捷高效并
网服务。
光伏发电投资运营商、屋顶业主、电网企业、金融机构
等各方加强沟通协调,探索各方多赢的商业模式和利益分配机
制,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实施。
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
做好专业化服务工作。
各方共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二)简化便利项目管理
便利光伏发电市场准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按照
国家和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
县级及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光伏电站项目由省政府投
资主管部门备案;对个人家庭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电网企业集
中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
入等手续,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节能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依托合法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安装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免除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手续。
(三)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
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积极发展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
高电网接纳光伏发电能力。
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接入各电压等级
的配电网和终端用电系统,优化电网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
伏发电运行。
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入申请、调试验收、电
量结算、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公布项目申报地
点和办理时限。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
11
相关服务费用,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
在经济开发区等相
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
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四)组织实施年度开发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发展规
划,研究提出本市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规模和开发建设方案,报省
能源主管部门,省综合平衡后下达各市光伏发电年度开发指导
规模,各市据此组织光伏发电年度开发方案和项目的实施,做好
项目备案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开发计划。
(五)落实完善扶持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对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政策和各项税收政策,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政
府性基金。
光伏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公共
服务平台建设和光伏发电应用等项目,可按规定申请省促进新
能源应用发展等相关资金支持。
鼓励各地市制定差异化的扶持
政策,加大光伏发电支持力度。
完善节能政策,自发自用电量不
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各地政府和用户节能减排量。
落实
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利用荒山荒地、海岛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发电项目的绿色金
融产品,积极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参与碳排放
交易。
研究建立光伏发电投资回收保障机制,降低业主电费回收
风险。
发展光伏发电保险业务。
(六)建立规划滚动调整机制
12
加强光伏发电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规
划执行情况,做好规划评估工作。
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有利于光
伏发电应用发展的原则对规划进行滚动调整,切实有效落实各
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七)做好项目运行监测评估
电网企业做好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技
术措施保障光伏发电正常并网运行。
能源监管部门加强对光伏
发电建设运营全过程的监管。
确保规划顺利有效实施。
五、环境影响分析
光伏发电是一种绿色清洁的能源利用方式,建设光伏发电项
目对自然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项目施工期间对地表的
破坏、扬尘和噪音。
项目运行期间不直接消耗能源资源,不产生
温室气体,没有废渣的堆放、废水排放等问题,基本不消耗工业
用水,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数量也很少。
今后应研究建立光伏发
电设备报废后的回收处理机制。
与传统火力发电方式相比,光伏
发电每年可以减少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气体
的排放,以及废水排放。
按照我省 2015 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年发电量 10 亿度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 30 万吨,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 70 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 630 吨、氮氧化
物约 2700 吨、烟尘约 2000 吨,环境效益明显。
附表:
1.广东省在建主要光伏发电项目表
2.广东省光伏发电主要备选项目表
13
序号
项目名称
装机容量
(MW)
投资额
(亿元)
合计
370
29
1
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项目
152
12
2
佛山三水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130
10
3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50
4
4
佛山南新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三水兴发铝业光伏发电项目
11
1
5
梅州紫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 10 兆瓦
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10
1
6
汉能-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 17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17
1
附表 1
1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计(6300 兆瓦)
一、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项目(2000 兆瓦)
1
广州萝岗区(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项目
2
广州从化华南光伏产业科技园光伏发电项目
3
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项目
4
广州国家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6
珠海横琴新区及西部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7
珠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8
韶关翁源官渡经济开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区
10
梅州市客家天地酒业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11
惠州响水河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13
东莞南玻光伏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
14
东莞麻涌镇 70 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
江门台山市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16
江门开平市翠山湖新区工业园光伏发电项目
17
阳江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18
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福冈工业片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19
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20
阳东万象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1
肇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22
肇庆市国家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其他各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500 兆瓦)
(一)10 兆瓦及以上项目(1500 兆瓦)
1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光伏发电项目
2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
3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附表 2
15
序号
项目名称
4
广州锦兴纺织漂染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
5
广州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6
广州从化华软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7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西区光伏发电项目
8
广州北汽(广州)汽车 有限公司(二期)10MW 光伏项目
9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
10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
11
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
12
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13
广州南沙中船龙穴造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4
深圳华为坂田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
深圳龙岗区宝龙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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